快把入党申请书交出来

作者:浅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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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一年之计


      进入大二下半学期,杨榕没有电话粥可煲了,他的死宅女友嫌他每晚啰嗦浪费她时间,勒令晚间不许电话骚扰。

      但卢天晟换了新女友,照样把人往寝室带。杨榕没有对抗的武器,只好选择晚点回寝室,眼不见为净。

      这天他晚上十点回寝室,看见阳台大门关着,就知道露台鸳鸯又上夜班了。那个大了他们好几岁的复读生李哲正在上网。

      杨榕随口问了句:“王乐乐不在啊?”

      李哲朝斜上方努了下嘴,杨榕顺着他的指示望过去,发现王乐乐床上的帐子里有人。王乐乐靠在床的最里面,披着被子在低声讲电话,声音太小,到了嗡嗡嗡的地步,杨榕竖起耳朵也只能辨别几个无意义的音节。

      杨榕心情一下子糟糕了。

      在这学期之前,王乐乐将近一年没来寝室,由于他是王乐乐的对床,所以占地面积忽然增加,一个人分享了半个寝室的空间。但这学期不知为啥王乐乐又回来了。

      虽然他们分别读了同一所学校的初中部和高中部,非严格意义上还可以算校友,也认识许多共同的同学,但无论如何就是有点不对盘。

      照例说王乐乐也没女友,不像卢天晟伤害他那么深刻。

      杨榕是聪明人,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嫉妒王乐乐,外貌家境什么的就算了,天生不可改,他真正嫉妒的是王乐乐那种发自内心的随性和自由。大学生很在乎的,绩点高一点低一点,能不能混上学生干部,有没有和教授攀上交情,实习经历我比你多一个,打工费谁挣得多……他好像全都不在乎,而且这种不在乎并不是装的。

      杨榕本身绩点比王乐乐高不少,但总觉得对方不食人间烟火,自己没法打败他。

      比如他现在高高盘踞在床里讲电话,电话那头不知是谁,让杨榕无端生出一股烦躁。

      王乐乐不知道自己打个电话也能被杨榕当成世外高人,他透过纱帐看见杨榕走进来,跟电话里讲了一句话,然后轻声笑起来。

      杨榕感觉自己纤细的神经又受到了刺激,仿佛听见王乐乐在说他。

      王乐乐的确在说他。王乐乐说的是:“杨榕回来了,先不和你说了。”

      537室里林籁插着耳机线趴在自己写字台上,已经喝空了一瓶矿泉水。方步月已经爬上床放下帐子准备休息,大概睡前再听点广播或英文。张韩佳在打游戏,李孟然不知所踪。

      林籁把耳机线的话筒凑近嘴边碎碎念:“你和他关系还是很差吗。”

      王乐乐:“没什么矛盾,但亲切不起来。”

      这通电话两个人已经讲了两个小时,到了说无可说的地步。其实彼此相隔的直线距离也就十来米,隔着一个走廊两道门,如果他们的室友彼此间能够心有灵犀互通真相,一定会合力把他俩踹出寝室。他们显然比卢天晟占据阳台的行为更蛋疼。

      那天他们一起气跑了蓝骏,上楼时毫无预兆地确定了关系,然后两个都装模作样回了自己寝室。晚饭的时候结伴出来吃,还是都绝口不提这件事,吃完了回寝室。王乐乐洗完脚上床,想来想去觉得不对,没忍住,给林籁打了电话。本来没想打很长,就想说说这件事,结果……

      就成现在这样了。

      谁都不想先挂电话。

      恋爱真是奇怪啊。

      千辛万苦挂掉电话,王乐乐翻了一下通话时间,129分钟,十几块钱。哎看来要换个套餐了。

      有人敲门,杨榕去开门,很诧异是林籁。

      林籁走进来,走到王乐乐床下。

      王乐乐掀了帐子,微微扬眉笑道:“怎么过来了。”

      林籁背对着杨榕,只做口型:“来看看你。”

      王乐乐就笑,俯身在林籁耳边道:“电话白打了。”

      林籁伸出手:“卡给我,明天晨跑。”

      王乐乐说一起去吧。

      林籁笑,你能起来?

      能。

      心情还特别好,主动问杨榕要不要带。

      杨榕有点受宠若惊,把自己卡翻出来,王乐乐让他放自己桌上。

      林籁还想问李哲要不要带,暗中被王乐乐捏了下手,于是不提。说明天来叫他起床。

      第二天林籁来531的时候,寝室门已经开了一道缝。王乐乐正坐在椅子上穿袜子,已经起来了。

      关了一夜寝室的窗刚被他打开,林籁一推门风流动了一个穿堂,被窝里的卢天晟睡梦中缩了一下脖子。杨榕半梦半醒地扯着嗓子喊起来:“关窗!”

      王乐乐赶紧悄声让林籁把门合上。最快速度出去洗漱,林籁就站在王乐乐写字台前围观他的书架,大多数教材还是崭新的,几本小说倒是比较旧,还有去年的一些过时杂志。林籁随手抽了一本看,奇幻小说不同种族的鸟人精灵人类魔族打架,不太感兴趣,放了回去。

      王乐乐回来放了牙刷杯子和毛巾,把手擦干了。搁在椅背上的大衣拿起来穿好,围巾随便脖子上绕两圈,找出桌上自己和杨榕的两张卡和林籁一起下楼。

      早春的风是凉且沁人的,王乐乐很乐意嗅嗅这清晨的味道,既熟悉又陌生——他小时候是没有赖床习惯的,越大越懒。

      王乐乐从口袋里翻出手套戴上,林籁看见还是高三时自己送他的那双,灰蓝色半截毛线手套,太旧了,毛球起得手套毛茸茸的。

      没说话,勾手搂了王乐乐一下。

      到楼下车棚,说你别拿车了。

      王乐乐听懂了,跟在他后面,林籁找到车开锁,把车退出来,王乐乐就跳到了后座上。

      林籁上车,说:“走了!”一踩踏脚车子骑起来,王乐乐点点头表示答应,然后发现做了傻事,因为林籁看不见。

      这位子他多熟悉啊,四年前,他们高一,林籁天天就这么带他上学放学,那时他还不会骑自行车呢。手习惯性地拉住车坐垫后面的弹簧,一个颠簸差点夹到手指。

      “扶我。”林籁像背后长了眼睛。王乐乐从背后望了一眼林籁的后脑勺,心里说不出的感慨,用手抓住了林籁腰侧的衣服。

      林籁一只手放开车把,把王乐乐的手抓过来揽在自己腰上。

      把车踩得要飞起来,心里也很不平静,他好像要证明某种释然似的说,陆雪岭以前坐他车,第一次就自说自话地这么揽他。言下之意叫王乐乐别拘谨,他们本该更亲密些。

      感觉王乐乐抱住自己腰的手臂收紧了,但是没等到回话,林籁忽然怀疑自己说错了话。

      其实王乐乐早不介意了,两年不见的人早就抛到了脑后,只有林籁心里还惭愧,生怕王乐乐心有嫌隙旧事重提,所以自己装开怀在先。

      实在是太多虑,心思和头发丝一样细。

      一转眼他们认识也有五年了,迄今为止四分之一的人生,日子就像这部脚踏车一样飞驰,两边的景物不断地向后掠过,区别就是你无法倒车重走一遍。

      不走就不走吧,再走一遍,结果未必有当下这么美好。

      到了南区体育场,他们先跑了一圈,然后为了防止被打卡的体育老师认出来,又把外套脱了,王乐乐伸手抓乱自己的头发企图做更深层次的伪装,林籁扯着他手臂往前走:“别抓了没事,这么多人他看不出来。”王乐乐还是皮薄,路过体育老师的时候别着脸,林籁大喇喇地把卡递过去,体育老师扫描时都懒得抬眼看他们。

      王乐乐就获得了一点勇气,承认是自己太谨小慎微了。

      回程的时候王乐乐要求带林籁,就刚上车的时候扭了两把,倒也骑得挺稳,一路到南区门口,一个急急忙忙赶晨跑截点的小姑娘从斜里窜出来,也不刹车,王乐乐刹车,但两个人分量重,停不住,林籁及时地跳下来。小姑娘已经倒了。

      倒了也不说什么,爬起来跳上车又跑了,一句话也没说。

      王乐乐有些后怕,林籁说还是我来吧,王乐乐说要不走走,到食堂没多少路了。两个人就推车走。

      你看别的地方的时候我看你,你看我的时候我又在看别的地方。两个人就这么交替着看,也不说话,一路走得气氛诡异。到了食堂才算被解救了。

      一边啃包子啃麻球喝稀饭一边打开话匣子,又聊成昨晚打电话时的状态,说说笑笑,说不完的话,倒不影响吃饭速度。

      不小心脚在下面踢到了对方,试探了一下,故意不移开,反而靠上去。对方也明白。于是两个人四只脚脚尖抵着脚尖,真是纯情浪漫得叫人目瞪口呆,中学生也不带这么玩儿的。

      晚上林籁去武协,王乐乐跑到537,坐在林籁位子上和方步月扯淡,有一搭没一搭和林籁发短信,林籁在忙,回得慢。

      王乐乐就更无聊了,趴在椅背上看方步月坐在床上叠衣服,感叹一句:“处`女座男人。”

      方步月挑起眉:“怎的?”

      王乐乐笑着摇摇头,摆出一副知者不言的模样,其实心里并不知道要说什么。

      方步月不算美男,两只眼睛分得挺开,有点形似比目鱼。但五官也就这唯一的缺陷,合起来看还是人模人样,童叟无欺没有杀伤力。但王乐乐越看越亲近。

      他忽然说:“我和林籁好了。”

      方步月没听懂:“你们什么时候吵过了?”

      没听见王乐乐回答,方步月把目光从衣服移开望向王乐乐。王乐乐也无辜地回望他。方步月忽然就懂了。

      “我艹,”他说,“我艹!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王乐乐点点头,想了想又补充:“但愿你没有想太歪。”

      方步月震惊得几乎想从床上跳下来,他推开衣服掀开帐帘朝床外探出身,压低声音道:“林籁也是那个啊?我艹,瞒得挺好啊!”

      王乐乐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有点犹豫要不要给他讲个长故事,结果方步月八卦魂觉醒,没给王乐乐犹豫的机会把事情问了个底朝天。

      然后他微微有点傻,劈开腿坐在自己床上,有一米米被双重抛弃的感觉。“你们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大才子的词汇又贫乏起来:“我艹,你们倒成双成对了。”

      王乐乐没想过方步月也有死死团团员潜力,略略有点后悔,有心想要补偿。他趴在椅背上眨眼:“老方,你没对象吧?我给你拉个皮条好不?”

      王乐乐自己个人问题解决,就操起了做媒的心。

      方步月还是扬眉,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地哼出一句话:“什么条件的?”

      王乐乐说:“我妹,你见过的。”

      是见过,他们还在读小学的时候。

      方步月模模糊糊回忆起一个萝莉形象,不确定道:“王山山?”

      王乐乐一拍手:“你居然还记得她名字。”

      方步月迷茫了,伸手在自己腰侧比了个高度:“我记得的她才这么高,四五岁吧?”

      王乐乐莞尔:“现在十六了。”

      虽然初衷是开玩笑,但有些玩笑也不能乱开。王乐乐说完这句话才不到一周,某天下午突然接到王山山电话,说要来找他玩,已经在校园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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