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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十七)
就在我准备全面贯彻我的复仇计划的时候,有一件对我大大有利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我是学生会主席,所以我总是有很多的琐碎的事情要处理,因此养成了有时候在学校附近会多管闲事的习惯,这跟我的性格不符,但是常年担任这项工作,使我有了这个习惯。一个星期五放学,我特意避开芳自己先走,一走出校门,就看到有一个穿着我们学校校服的女生跟一帮流氓痞子在拉扯。这种情况下我本能反应就是这个女生被欺负了。
“你们在干什么?!”
“关你什么事,走开,他妈的书呆子,滚回你家读书去吧!”
“我是学生会主席,你们再这样,我会报警的。”
我立刻拿出了手机。一个长得跟豆芽似的“虾公”走过来,气势汹汹地要来夺我的手记,我从小就受过击剑的训练,基本的防身技巧我还是会的。我立刻将手上的水壶向他砸去,正中要害部位。其他几个正要过来的时候,我身后的保安就立刻冲了出来,因为他们认识我,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不来不行了。那一伙高中生年龄的也有点自知之明,很快就做了几个不雅的手势,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这才转过头来看到被我搭救了的女生。一看到我就后悔了,如果早知道就是这个让理事会超级头疼的女生有事,我猜不会傻到要“搭救”她呢。
她的父母给了很多赞助费学校,学校才收她。问题少女,抽烟,打架,拍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的坏事,她无一不干。由于害怕我们这些优秀分子学坏,所以学校根本就不让学生会来处理她的事,按照我的话来说,她直接越级找理事会。所以我基本无缘与她深交,只是她在我们中间很出名罢了。
“谢谢你啊,他们的老大想泡我,我才不愿意跟他那种人呢,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长什么样!”我看她一点没有谢我的感觉。穿着改短了的校服裙,过早地使用大量的化妆品使她原本还可爱的脸呈现出一种不相称的成熟,身上的香水味跟柳有得一拼,奇怪的鞋子,奇怪的头发,还有黑色粗胶框的眼镜。用现在的语言就是“很潮”的样子。总之是与我类型完全相反的人。
“不客气。”我说完就想走。
“诶,你别走啊,你能陪我去买东西吗,我男朋友生日。”
“抱歉,我还有事,况且我们不熟。”
“有什么熟不熟的,谁不认识你啊,走啦,送佛送到西嘛,又不很远。”
我也不知道怎么应付这样又拉又扯的攻势,况且我不想被人看到我跟这样的人在这里纠缠不清。想着早点买完早点走的心态,我被拖着去了。
这种女生好像都特别健谈,也特别容易跟别人熟。总之买东西的这一段时间内,我几乎没怎么说话,都是她在不停地说。说的都是些哪个哪个男朋友又怎样怎样,她又对谁谁不满意。我对这些东西都没什么兴趣,我一点也不明白,我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难道都察觉不到吗?买了一个多小时东西,终于她男朋友来接她了。我看她坐在男朋友的摩托车上,他的车在车流中穿梭,我竟突然觉得好羡慕。
从小,我被灌输的教育虽然不是什么三从四德,但是也是十分正统的。我向来以好学生自居,我不承认我是书呆子,乖乖女。但是我却也从来不会与那种人为伍,好象生来就不一样,我觉得自己有他们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我永远是海里的鱼,他们只能是井底的蛙。我不屑与他们为伍,虽然不认为这是学习好坏的结果,但我从来都觉得我不会羡慕他们,他们更不会羡慕我们,用一句名言来说,我们就像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有相交的一天。但这一天终究是来了,甚至我会有一种莫须有的羡慕。我从来没有忤逆过父母的意思,我从来没有违反过任何纪律,我总是按照家长,老师,同学的给我的定位来要求我自己。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叛逆,这是我人生的空白。我从来都不知道生活的意义,也从来不去思考它。我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我是这样的,是父母所希望的,而不是我所希望的。我从来没有思考过为什么父母要求的我一定要去做,为什么我一定要以好学生自居。我根本没有想过会有一个完全不同价值观,不同行为方式的人出现在我面前。在我活过为数不多的年岁里,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有这样的生活方式,原本我也有可能这样的,但是我却是第一次认识到。因为我从来都不会想说我到底要怎样活。父母给了一个模子我,我只需要把我自己塞进去,然后印出来就可以了。我完全想不到原来我是可以自己捏造自己的,他们没给我这个机会。我看到颖,虽然我并不完全赞同她的生活态度,但是她那样的生活却是我从来都没有体验过的。对,放肆,放纵,张扬,叛逆。
星期一我回到学校,我在过道上碰到过颖,但是她好象不认识我,所以我就更加没有去理会她了。后来上课的时候我收到她的短信:SORRY,刚才没有跟你打招呼。因为我觉得好怪啊,也免得影响你啊。为了表示抱歉,我今晚请你吃饭。
我本来是回复了我不去的,但是出校门吃饭的时候就看到了她,没好意思,只好跟她去了。
吃了还没一半,她那帮男朋友就过来了,又说要去唱K。我说我不想去,但是觉得她一个女生跟这么多不太好的男生在一起不安全,又一想,她不也是这种人吗,就铁定心说不去了。颖突然对我说:“音,你一定没去过那种地方吧,就当是见见?”
被她这么一说,我就真的去了。我平时是很难动摇我自己的,但是跟颖在一起,我显得孤陋寡闻,好奇心趋势我一步步地跨越我好学生界限,速度比刘翔还快。
那天唱K倒的确没什么的,我待了一下就走了。可是从那以后,颖就经常约我出去,虽然我都只是待到差不多晚修时间开始就走了,所以芳没有发现。而且最近那件事使得芳把全副精力投入到重新树立自己的形象上去,参加各种活动,我学生会的事情她几乎都包办了。
有一天我很早就回到宿舍,是星期四。我看到我和芳的双人宿舍里多了一个人,芳的妈妈。我看到芳在喝她妈妈煮的汤。
“阿姨好。”
“哎,音。”
我坐下来。芳的妈妈跟我聊了几句,其实就是很普通的拉家常。但是我很不高兴,甚至是在喝她妈妈煮的汤的时候,我总感觉里面下了药。我讨厌她这样的行为,我看不起,我讨厌别人在我面前显摆。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妈妈了,可是她却有爱心汤喝,这不是在向我炫耀是在干什么?
那一天我没有写日记,但我大概能知道我当时想什么。还是老一套,就是感伤自己,嫉妒别人。为什么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呢,我就这么地心地狭隘,就看不惯人家幸福。我就是属于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人,我不开心,我就让全世界的人都不开心。其实我大概就是自卑,我总是害怕别人发现我这么不正常的一面,害怕像小学时候一样被人孤立。我一看到自己跟别人有些不同,尤其事不幸的,我就要别人都跟我一样。我太在乎别人对我的评价和看法了,我总是为别人活着,害怕失去我建立起来的形象,害怕有人超越我,害怕大家看到我这么不同的一面。
周五。颖约我去玩。我本来是正在生闷气的,也好,跟她去吧,自己先麻醉自己。
颖带我来到酒吧,我是从来都没有来过这种地方的。开始我还只是坐着喝东西,可是颖拉着我去蹦迪,我才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这样过。
我本来是最讨厌吵闹的人,可是这一次,我才发现,吵闹太美妙了。在那种令人眩目的灯光下,一堆的男女在里面晕眩。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什么都看不到,四周可以把死人唤醒的音乐对我来说是没有的,昏暗中忽闪的灯光对我来说也是形同虚设,别人撞了我,我也踩了过去,我只知道那一种无法比拟的快感是我从来没有享受过的。那一晚,我是那么真实地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没有束缚,只有我,只有我在那里狂欢,我跳,我叫,我狂抓自己的头发,我晃动我的脑袋,我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只有我在那里,我哭,我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我放声痛哭,这是我自父母离开以后第一次真正地扯开喉咙来哭,我知道自己的哭声很难听。我尽可能地做着夸张地动作,扔掉学生会主席,扔掉我的形象,我想把一切都扔掉,所谓政治课上学到的没有绝对的自由,我要扔掉所有的束缚,我要绝对的自由,即使那是另一个束缚。我很快乐。父母丢弃了苦心栽培的我,社会屏弃了成为异类的我,他们都不接受我,都不接受被苦苦捆绑住十几年的我,我就算再怎么整容,也满足不了他们心中的那个我。既然你们总是不满意,那我干脆自己毁掉自己好了。我何苦还要假装呢,既然永远都得不到满足,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给予。我累了,我累坏了,从6岁坐在琴旁,小心地躲避着弹错就挥来的藤条开始,从8岁穿上舞鞋忍受人鱼公主走在刀尖上的痛苦开始,从拿着99分的试卷躲在厕所开始;你们就像世界上最贪婪的猎食者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扯下我所有的一切,我的快乐,我的童年,我的玩具,我的家庭,我的叛逆,所有的所有我都没有了。你们对仅剩下骨头的我还不满意。对不起,我什么都没有了,我有的只是披在一个只有羊骨的羊身上,那件华丽的狼皮。这张烂皮我披了15年,它太重了,我背不动了,我终于都可以把它脱下来了,即使是赤裸得只有血迹斑斑的骨头,我也愿意,也比披着那沉重的狼皮被一些给予我狼皮的人赞美来得好的多。
从那次以后,我经常跟颖出没于各间酒吧内。但我很谨慎,我一离开桌子,再回来,就会要过饮料。而且我很有节制,很快就会走,没有人发现过。自然更不会有人怀疑了。
多亏了颖,我认识了很多社会上的不良分子,我成了双面人。这对我报复芳,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有利条件。
我在迪厅里发泄自己,在学校又收敛做回我的主席,我的好学生。芳好象也发现了些什么?
“音,我觉得你最近好象不太对劲啊,晚修前总是看不到你。”
“没什么啊,我出去吃饭而已,学校的东西太难吃了。”
这次之后我更加小心了,有时候也会约芳一起去吃饭,但是她太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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