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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林中的男子
“蚕丝”像个活泼的孩童,撒着欢儿向前跑,一路嬉戏蹦跳,卷起雪白的浪花和蛛丝般精妙的纹路。天气好的时候,还能看见浅水里静卧着的大鱼和像螃蟹的小兽。
今天的活干完后,夕阳西下时,我龇牙咧嘴地带着满后背的鞭伤踏上了寻觅奏乐者之路。伴着乐声,我沿着河岸走了很久,经过田地和密林,随着音乐声一点点变大,一座浩大如巍峨苍山、翠绿如碧玉翡翠的大森林映入眼帘。森林背后就是耸入云霄的高山,山顶可见浓密的积雪。
林中空气凉爽,鸟雀啼啭。我捡了朵淡紫色小花,一边数着步子一边瞧水里懒洋洋的大鱼。偶尔抬头长吸一口气,抬眼便是满目苍翠,触耳可得虫鸣鸟吟,清新的空气搅拌着花草芳息灌满心脾,不由得心里浮现几丝欢喜。
是啊,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般心境了。爬山看天、捕鸟捉鱼,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想来可真是奢侈。
这么一想,唇角的微笑就淡去了。
这时,我看见两个男子。
河流转了一个弯,留出一大片林间空地。空地一侧整整齐齐堆积着一摞摞木材,另一侧放着刨木机、锯子、斧头之类,还有一大堆刚伐完的木头。
木材堆上坐着的男子穿着破旧的灰褐色麻布衫,袖子和裤腿挽得整整齐齐,棕色长发扎成一束,收拾得一丝不苟。他双手捧着一管口琴,天籁般动人的音乐正从他十指间源源不断地溢出来。
还有一个男子坐在高高的树枝上,紧身的暗红色短袍长裤,扎得结结实实,外面裹了一件野兽外皮缝制的单袖短衫。烈焰般竖起的红发,肌肉发达,整个人迸发出一种强劲的野性力量。他正坐在枝头高声朗诵,半眯着狼一样精锐的黄褐色眼睛,随着风摇摇晃晃。
“我也曾看到过初升的朝阳和滚滚日落
用我这双眼睛,它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我也穿兽皮做的袍子和针线缝的内里
除了它们没有镶嵌宝石和金片
我也有一双手、一双脚、两只眼睛和一张能言善辩的嘴巴,
它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但我里面,燃烧着绝不服输的魂灵!
哦——高高在上的神明!睁开你的眼睛,看看这流血的大地!
那坐在黄金雕刻的宝座上的
明明与我相同,
有着一样的五官、四肢和语言
为何能奴役我的□□、玩弄我的妻子、囚禁我的幼儿?
哦——贤明的大地之母啊——
若是您真如赞歌中那般高贵、纯洁
为何要将您的孩儿
分成戴王冠的豺狼,
和被啃食血肉的、被压迫的、腐烂在贫瘠土地里的猪羊?!”
何等慷慨激昂的诗歌,沁满了血泪与愤恨……
我踩断树枝的响动惊醒了他们。乐声乍止,诵诗声也停了。吹口琴的男子睁开眼睛,露出山涧般沉稳透澈的灰眸,向我看来。
清澈却又深不可测的目光……
红头发的男子从枝头一跃而下,吹了声口哨,远远的就冲我挥手:“嗨——真难得啊,居然有女人到伐木场来——女人,来加入我们的队伍吧——”
“队伍?”
他大步跑过来,健康的小麦色皮肤沾了汗珠,点着头,笑出一口白牙:“是啊!我们现在可是急需新成员的时候啊!加入我们吧!来一起反抗大贵族的暴政吧!”
“……不要。”
他一怔,眼睛瞬间立起来,吼得树木直颤:“你说什么?!你刚才说不要?你不参加我们?!你不是奴隶吗?你没有被欺压、被羞辱、被迫害吗?你不渴望平等和自由吗?你怎么能不反抗?!”
“咳,罗德……”
“你闭嘴!史度!”
“罗德,加不加入是别人的意愿,我们无权干涉……”
“少废话!”他又转向我,“你说!你为什么不加入?!”
“……我打不过他。”
“……”他一卡壳,又立马反应过来点着脑袋逼近我,“对付他们要用这儿!用这儿!”
那你们岂不是要输得更惨……
“你这是以追求自由的名义实行专制……”
“什么?!”
“不是么……加不加入是我的选择,生或死是我的意愿,你强行逼我加入你们,是否与自由之名背道而驰?”
他愣住。
“而且,你确定吗?”
“什么确不确定?”
“你要反抗吗?要发动战争吗?你们有多少人,在两千万铁甲和五百万银甲兵团之前有几成胜算?就算是赢了,你们有资金建立国家吗?有才能领导人民吗?有大致的治国方略、经济政策和指导思想吗?农民阶级尚不能行,更别提大字不识几个的奴隶了,推翻贵族、建立新世界的,还得是贵族。”
“但是既得利益者,怎么肯放弃这极大的权力和财富?”
我正没什么精神地说着,自己都快睡着了,坐在木材堆上那人的问话,让我精神一震,看向他,他正格外认真地看着我。
“奴隶的暴动激起贵族的恐惧,号召更多的奴隶一起反抗,从而自内部完成一点一滴的变革。若连奴隶自身也毫无斗志,还有什么能使奴隶得以救赎?靠贵族的道德和人性?如果他们有的话,最初开始就不会有奴隶制度,更不会无休无止地持续了120个亿年。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有这样的觉悟——不能依靠神明、救世主和英雄,破除奴隶制不是一个人的战争,也不是贵族阶级的战争,而是所有人的。”
我沉默不语。
即使明知是死,也如此坚定地一往无前吗?我不行啊,我反抗不了,也不想反抗。懦弱如我,在一开始就把自己认定成了败者。
那人跳落地面,无声无息,连枯叶也没被踩碎,向我走来:“你好,我叫奥斯维德-史度,叫我史度就好。他是我的好朋友,雷吉诺-罗德。”
罗德嘁了一声,白我一眼。
“明嘉。”
“很高兴认识你。”他跟我握了手,拍拍我的肩膀,“你来伐木场做什么?天马上就要黑了,最好赶紧回去吧。”
我喃喃道:“我来找奏响音乐的人。”
奥斯维德-史度微讶:“找我?你从哪里来的?你也是兰古斯亲王的奴隶吗?”
我点点头:“我从种植园那里来的。”
“哈?原来是‘婆婆派’的人啊。”罗得哈哈笑起来,大手捏了捏我肩膀,弄得我骨头生疼,“也对啊,这么小个头只有放到‘婆婆派’那里去了,在伐木场这可是吃不消的。”
“‘婆婆派’?”
史度温文尔雅地笑笑:“‘婆婆派’是种植园奴隶们的称呼。大贵族们奴隶太多了,领地又大,在不同地点劳务的奴隶一般见不到面,又各自居住在自己的工地里,像个帮派,于是就有了不同工种的奴隶不同称呼的情况。因为一般采摘种植的都是妇人和小孩,就把你们种植园奴隶叫做‘婆婆派’,‘婆婆派’是奴隶派别里面人数最多的一个。”
“我是采矿的,在矿洞采集白泪。”
“哦……那就是‘女神派’的咯?”罗德摸着下巴道。
……女神?
不知为什么……好想笑。尤其是想起矿洞里那群黑漆漆的粗壮男人们……但一想到他们,就想到拳头和脚落在身上的痛,一点也笑不出来了。
“那你怎么从种植园来?”史度疑惑道。
“种植园那有个人,很喜欢听你的音乐声,每天都在倾听,你的音乐让她感到幸福,她请我来找找吹奏的人,把这封信给他。”我说着,从怀里取出皱巴巴的信纸。
“哇哦~不愧是史度啊,隔着这么远还有人送信~从现在开始我要跟你学吹口琴了!”
史度眼中微有感慨,接过信,自语道:“是么……若是天底下有能听懂我琴声的人,我也算是不负此生了。”抬头看我,“谢谢你,可她怎么不亲自来?”
“她不方便。”
“不方便?”他体贴地没有追问,将信小心地收好,“谢谢你。”
我摇摇头:“再见。”转身时,身后响起他的声音:“对不起,或许这么说会让你为难……你明天可以再来一次吗?”
“再来一次?”
他的笑容平和恬淡,却总如温泉使人信赖:“我想给她写一封回信。”
“我知道了。”我点头,沿着来时的路回返,天快要全黑了。
“喂!回去再好好考虑考虑啊!”罗德的喊声响彻天际,爽朗,而又坚定不移。
第二天,我如约前来。这次走得快了些,伐木场的奴隶们刚收工往屋子那边走,史度依然坐在木材堆上吹口琴,罗德在一棵树底下走来走去,无聊地踢着落叶。
“我来拿信。”
他们没察觉到我,被我的声音吓了一跳。罗德眼睛又立起来了,抱着胳膊道:“你是鬼魂吗?走路比史度还轻啊,连我这么敏锐的人都没发现!”
我摇了摇头:“不是。”避重就轻。
他一个白眼翻过来:“我当然知道你不是!白痴!”
“罗德。”史度制止了一声,跳下木材堆走过来,“谢谢你来。这封信,请帮我转交给她,告诉她,史度以后每晚吹奏的第一支曲,都是为她而奏。”
“嗯。”接过信,我转身要走,被罗德一把抓住肩膀,这倒好,肩上一左一右都给他掐了个红印子。
“等一下,我问你,昨天考虑得怎么样?”
“不参加。”
他气郁地“啧”一声,抓着我不让我走了,开口就是一顿教育。
我盯着他面无表情道:“你再不松手,我就去跟兰古斯亲王告状,说你要谋反。”
“啊哈!你以为我会信?你这像泥鳅一样每天钻进泥里去的小老鼠,兰古斯亲王是你想见就见的啊?说真的,你见过他吗?你知道他的城堡长什么样吗?知道门开在哪儿吗?”他嘲笑我。
我还是那个毫无生气的语气,慢吞吞道:“城堡里外都是黑红色的,与他们的家徽相同色调,占地面积达四百万平方米,最高的塔楼有两千米之高,十三座塔楼组成一个巨大的法阵罩在城堡上空。城堡占据整座悬崖,正门开在太阳升起的方向,后门打开就是绝壁,方便他们骑着龙或狮鹫出行。”
他嘴巴越张越大,最后大有掉在地上之势。
而那位兰古斯亲王,我不仅见过他,我还和他有过几乎最亲密的牵扯,不管那是真是假……我完全可以保证,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视之下,这城堡固然大,然其内部各个角落大大小小的事情,他必全都了如指掌。这是他的领地,他是绝对掌控的,他是无所不至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史度迟疑地问我,看我的眼神接近审视。
“在种植园就可以看见啊,参天高的建筑。”这是实话……不然我也不会蠢到把这些话说出来。
史度似是不信,我也不在意,摆摆手:“我走了。如果有回信,我会再来。”
“再见。”背后是史度淡淡的告别声,罗德又在一个人念叨什么了……
“对了,我一直想问,为什么采白泪的要叫做女神派?”
“哦,因为一个传说。”史度眉间笼上悲悯,清风般徐徐讲述道:
“那是神古纪发生的事了。130亿年前,那个时代蔓延着最纯粹的战火,有着巨大的怪兽和拿着石器火种的人。人们为了领地和食物战斗,为了正义和光明厮杀。在那个最为原始、野蛮、莽荒的时代,人类和野兽没有什么不同。不过,即使是现在,也未必有太大的区别。
“当创世之神和他的伙伴们踏上征途,人类被从混沌和迷茫中解救出来,蒙昧得以启蒙,福音响彻寰宇。然而,光与影、白与黑从来都是相伴相生,它们无法单独存在,它们亦互相滋养。光明从黑暗中来,黑暗从光明中汲取养料,缺少一个,另一个也会消亡。所以,正义的繁荣理所当然助长了黑暗的强盛,当创世之神登上万物顶峰,黑暗之最的魔神也诞生了。
“魔神安得索维亚,是他逼得创世神不得不以魂飞魄散、鱼死网破为代价,换取卡维斯空间的和平。也正是因此,创世伟业只完成了一半,创世者就死去了,留下这个残缺失衡的世界,等待着他再度归来,或者倾塌崩溃。
“是世界上第一个恶魔造就了魔神的诞生。他名叫阿波菲斯。
“当时,为了抵抗日益增长的光明力量,阿波菲斯认为,结合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种族之血所生的孩子,必将拥有最强大的力量。
“阿波菲斯掳走了与创世之神一同走上创世之旅的伙伴之一,安息女神菲斯娜,把她带到一个洞穴里,让她生下自己的孩子。这个结合了神之血和魔之血出生的婴儿,就是后来人们谈之色变、给世界掀起腥风血雨的魔神安得索维亚。
“而菲斯娜女神,深藏在寒冷的洞穴里,直到死去,再也没人见过她,据说她失去了宁静,变得白发苍苍、形容枯槁,最终孤寂地死在洞穴深处。仁慈的睡神修明伊洛司曾去寻找她,只在山洞里发现几颗雪白犹如初冬新雪的宝石,那是安息女神最后的眼泪。
“传说,宝石白泪是菲斯娜之泪的残片,用最纯粹的白泪提取出的宝石汁液,可以炼制成安息宝石,亡者用它得以取得真正的安宁。”
林中陷入片刻的静默,过了会儿,我道:“为什么……失去了宁静,会死?”
史度和罗德对望一眼,罗德道:“小个子,你是从哪冒出来的,这个也不知道?”
史度比这人有风度多了,耐心地解释道:“你知道种族刻印吗?神族的种族刻印名叫‘宁静’,是连接大地之脉、通达万物之灵的能力,虽是这么说,神族能做到的究竟有多不可思议,我等永远想象不到。
“宁静关联着神族的‘神脉’,通过神脉发挥作用。神脉是神族特有的一套脉络体系,真神的神脉生长在灵魂里,其他神则在肉身中。我不太清楚宁静的内涵,据说是一种神的心态,其他种族若是做到这种心态就能长出神脉、转化成神,而神族若是缺失了宁静,神脉就会萎缩,从而使他们迅速老化、死亡。相反,神族越是宁静,神脉越发茁壮,外貌越是年轻,直至达到最佳的少年形态。除了世间寥寥几把弑神魔器和神族自身宁静缺失导致的老化,没有任何方法能杀死一个神,而用弑神魔器弑神的条件加上其持有者又往往不敌神族一击之力,让这个方法几乎行不通。可以说,神若是能永远拥有宁静,便能永生不灭。这也是冥界的几位冥神,从神古纪至今活了一百三十亿年,依然不死不灭的原因。甚至可以说,神是永恒的。
“阿波菲斯并没有弑神魔器,所以后世的人们推断,是安息女神经历了那种事后,丧失了宁静之心,变得老迈至死。”
我听得陷入沉思……
“用魔器弑神的条件是什么?”
罗德嘲笑道:“你问这个干吗,要弑神啊?”
“……好奇。”
还是史度回答了我的问题:“弑神的条件说起来很简单,就是砍断神族体内所有的神脉,连最细小的也不放过,彻底切断。可难就难在,那是神族,拥有绝对强大的力量和智慧,在你能找到他们的第一根神脉前,他们已经杀死你千百次了。而有的神可以隐藏神脉,凡人之眼根本看不到。至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个被外力杀死的神,是第一代死神幽-谱修斯,杀他的就是魔神安得索维亚。凡人从没能杀死过神。”
这么说的话,那个暴风雨之夜,温德诺斯若是砍断所有神脉,不是就能杀死我了么……他为什么不这么做,而是带我到血界来呢……为了折磨?一点点消磨掉我的宁静,让我衰老而死?可我从不认为我有什么宁静……不,不对,神脉是在灵魂里的,那不是我的东西,我本人不是神也没有宁静,他到底为什么带我来呢……
“……史度,你恨神吗?”
“恨神?”他笑了笑,“不,我恨的是贵族。”
灰色的光洒下来,照亮他清澈的眼睛之中、那深黑的仇恨。
后来的一年,我成了这里的常客。
每天傍晚我都会来,给史度带信或帮史度传信,三个人杂七杂八地聊会天,从天南扯到海北,他们告诉了我很多卡维斯空间和血界的事,史度还教我吹口琴,但更多时间都是罗德拉着我硬要教我拉弓射箭、捉小兔子,还教了我不少花草和野兽的名字。
我们成了朋友,或许。
罗德告诉我,史度越来越爱发呆了,有天半夜他醒来,看见史度坐在油灯下对着信傻笑,肯定是陷入爱河了。他还问我那姑娘漂亮吗,可不可以请她来这儿。
我只摇头不语。
直到我来血界的第九年年初,兰厅落了第一场雪,我打着哆嗦来到森林,鼻尖都冻红了。罗德看我怂成这个样子,把自己的兽皮外衫脱下来套在了我身上。
这次没聊太久,我冷坏了,背上鞭伤渗出的血都冻结了,只好赶紧回去。
走前,史度把信给我,一脸坚定地对我道:“请替我转告她,这是史度最后一次给她写信,两天后我会在月亮升起时到种植园小河边等她,等到她来为止。”
罗德冲我眨眨眼,我笑了笑,点头说会带到的。
可是第二天,我没再见到百灵鸟。
第三天也是。
那晚我到小森林,遇上正要出发的史度,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史度眼中熹微的明光渐渐沉没下去,面色凝重。他赶忙又写了一封信,说如果她出现了,请我交给她。
然而,我连着一个月都没再看见百灵鸟。我去过种植园那边的奴隶区找她,找到了她的父亲和弟弟,他们说,从一个月前的晚上百灵鸟出门后就再也没回来。他们认为与莫拉莱斯大人有关,因为一个月前他曾来城堡找兰古斯亲王,在城中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他们想去求莫拉莱斯大人,可他直到现在也没出现在兰古斯城堡,也想过求见亲王大人,但亲王忙于最近的王城圣典,根本无暇也懒得管一个奴隶的死活。
百灵鸟失踪了。
我最后一次去森林的时候,把这个噩耗告诉了他。
史度眼里的光彩完全消失了。
我对他承诺道:“我会找到她的,是生是死,都会给你个交代。”
他点头,感激地看我一眼,又看了看罗德,道:“明嘉,谢谢你,认识你真的很高兴。”他从怀里取出那支口琴,“这个送给你,是我母亲在我出生前出去采买时偷偷买来的,为此她还受了一顿鞭刑。我一无所有,这唯一一件,对我来说是千金不换的宝物,希望……你不要嫌弃。”
“……我会保管好的。”我把口琴藏进怀里,收紧衣领,“那我先走了。你的信,看到她我会交给她的。”
“等一下!”罗德跑过来,史度看他一眼,默默走到木材堆那边去了。这火一般的男子,今天却异常地严肃认真,站在我面前,目光炯炯,一眨不眨地盯着我。过了半晌,臂膀一展给了我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然后松开手,背过身去,若无其事地挥挥手,什么也没说,就这么走了。
脚步仍是不变的坚决,可又很缓慢。
诀别一般……一定会发生什么事的,他们一定要做什么了。
我心头涌起一阵酸楚,眼睛有点潮湿,匆匆低下头,小跑着快步离去。
这座浩瀚的森林,这片小小的林间空地,从浓绿到银白,从草长莺飞到银装素裹,就像一本影集,成了我心灵深处一个唯美的片段。每张照片里都有两个男子,一个坐在木柴堆上闭着眸吹着口琴,长发随风轻轻飘舞;一个远远地冲我摆着手大步跑来,大笑着喊道:
“小信鸽——你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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