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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
我在情感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去又走过来,我也听到了,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然后门铃响了。——余华《第七天》
自从那天以后,每次等在公司门口的公交车站,等着502路公交车来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天边挂着夕阳的黄昏。
那是我大学毕业,四处投简历找工作的时候,刚出象牙塔的我一脸稚气,奔波一天后累得垂头丧气。我站在502公交车上被夕阳照得昏昏欲睡,极度渴望拥有一个座位。
四顾一周,我很快选定了我的目标:离我三步远的座位上坐着一位老人,此时他忽然整理起放置在地上的行李,背上了抱在胸前的双肩包。
我艰难地挤过人群,鼻间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人们混杂在一块儿的汗臭味,香水味,还有一个人身上清新的皂荚味儿。
这味道在这样一辆车上显得如此格格不入,我下意识地耸耸鼻尖寻觅着,那味道却如一尾游鱼,被浪花打得偶然浮出水面,转瞬间就隐没在了气味的汪洋里。
既已找不到,我本就是一时起意罢了,便转过头来继续不动声色地暗暗从人缝中挤过去,伸手拉住了老人身旁的座椅耐心等待着,只待他一起身就抢占先机。
没让我等多久,下一站到了,老人站起身,拎起地上的行李,四周的人群略略散开,为他让出一条道,接着周围的人都蠢蠢欲动,按捺不住地开始互相推搡着,只听有人尖声喊痛,又有人不满地嚷嚷,我却早已做好准备,绕过他们,一矮身便看见了老人空出的座位,心头一喜,刚要松一口气,脚下一动,便再也动不了了。
一双女式皮鞋狠狠地碾在我的脚上,我吃痛地倒吸一口凉气,还不待我看清是谁踩了我一脚,鼻尖就涌入了那股清新的皂荚味儿。
这味道仿佛一双手,轻柔地抚平了我的眉角,又像是一阵清风,温和地抚慰过我疲惫一天的心。
我又是下意识地抬头看去,只见那人亳不留恋地收回脚,风风火火地疾冲向空座位,接着便一屁股坐在了我心念已久的位置上,这才像是想起什么了似的,转过头来冲我微微一笑:
“对不起哦,小弟弟。”
我这才看清她的脸,不施粉黛却又动人无比,清新脱俗却又令人心神恍惚。我被她的美给震住了,一时之间,被抢座的忿忿,被踩脚的不快都烟消云散,我眼里只剩那个灿烂又狡黠的笑容和她盛满笑意的眼睛。她笑得眼睛亮亮的,如有星子落入了眼中。
外间的残阳透过街边的树叶,又透过车外的玻璃,像是一滴血落进了我的心里,和我的血混在一起,顺着血管渗入我的心头,然后在心尖孕育出了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
几天后,我被一家公司录取,从那儿再次坐上502公交车回家的时候,又看见了她。
她安安静静地靠窗坐着,美丽的双眼半阖着,怅然地叹出一口气。
我只是感慨了一番这难得的缘分,悄悄地挪动着脚步,窃窃地站在了她的旁边。
她抢了我的位置,但我却觉得我愿意把以后的座位都让给她,只要能够天天站在她的旁边,低头欣赏她或恬静或张扬的美。
但这注定只能想想罢了,我们哪有这个缘分再遇呢?
第二天我去公司报道,闻到那股熟悉的皂荚香时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得有那样的缘分。
如果一个班级里最漂亮的女孩叫班花,一所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叫校花,那么她应该是我们公司公认的司花吧。
全公司的男人都喜欢她,全公司的女人都讨厌她。公司总裁经常带着她出席晚宴,因为她能够让客人们几小时前还是刚刚认识,几小时后已成莫逆之交,生意方面的合作往往因此而水到渠成。她在酒桌上落落大方巧妙周旋,她酒量惊人,让那些客户一个个醉倒在桌子底下,那些烂醉如泥的客户喜欢再次被她灌得烂醉如泥,他们在电话里预约下一次晚宴时总会叮嘱我们的总裁:
“别忘了把她带来。”
她是那样的耀眼,她不仅是那粒催生花朵的种子,也是我们全公司的明星。
某一天晚上,我照例工作到很晚才动身准备回家,收拾东西时看见她也在对面,她对我笑了笑,轻轻对我说:“一起走吧?”
我有些不敢置信,因为我与她在公司从未说过一句话,她为何要邀请我一同回家?
我惴惴不安地收拾好东西,她已经等在了电梯前,正回过头笑着对我说:“进来啊,愣在那儿干嘛?”
我就低着头走了过去。
回家的路上她问我:“你怎么不说话?”
我只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多说多错,不如不说。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一起等公交,一起坐车,我的愿望不仅实现了,甚至更进一步:我没有站在一边,我坐在了她的身旁。
后来我渐渐放宽了心,我把她当成一位知己,我们在车上相谈甚欢,在公司遇到时却只是互相点头致意,没有人发现我们两个总是不约而同的留到华灯初上才并肩回家,没有人发现我们两个面对面工作时偶尔对视上的会心一笑。
有一天的黄昏,夕阳至于虞渊,她在夕阳辉映下忽然偏过脸,轻笑了笑:“我昨天做了一个梦。”
那滴曾在如今日一般的日落之时从太阳身上落下,穿过云层,树叶和窗玻璃汇入我心头的沉睡的血像是被谁轻声唤醒,我的心海被一阵清风掀起了涟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从水上升起。
但我不敢看清它是谁。
我盯着远方路灯的影子,假装没有听清她的话:“什么?”
“我昨天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我穿着婚纱在像今天这样的黄昏时嫁给了你。”
我不敢置信地回过了头。
她似是有些不解地重复了一遍:“奇怪,我梦见我们结婚了。”
这怎么可能呢?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看着我,若有所思地说:
“真是奇怪。”
502在这时穿过路灯的影子,穿过夕阳的余晖过来了。
她转过身去,我看不清她的脸,我只能看见她沐浴在夕阳下的背影。
她上了车,我留在了原地,看着她坐在窗边,似乎是叹了一口气。
然后车从我的面前开走了,带走了夕阳最后的灿烂。
我想,这怎么可能呢?
那天晚上,我沿着502的路线走回了自己的家。披着星光,带着月亮,那夕阳的光却入了我的梦,照得我的梦里全是她的身影。
那朵心里的花悄悄开放,那个心头的影子静静浮出水面,我闻到了花的香味,我看清了那个影子。
是她啊。
第二天上班,白天我们照旧只是微笑点头,匆匆别过。但这是如此漫长的一天,几乎和我的青春岁月一样长。我工作时思维涣散,与同事说话时答非所问,墙上的时钟似乎越走越慢,让我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等到了黄昏,又只剩下我们两人的时候,她向我走了过来,她问我:“你的耳朵怎么红了?”
我面红耳赤,想起了昨晚的梦。
她不肯放过我,咄咄逼人地注视着我的眼睛,我躲开她的注视,胆战心惊地说:“我梦见昨晚和你在黄昏的公交车站亲吻。”
她莞尔一笑:“走吧,我们回家。”
她牵着我的手,忽然侧过脸冲我笑了:“你真像502公交车。”
“嗯?”
“别别扭扭的,你就不能把最后两个数字换一下位置?”
然后在黄昏的公交车站,她亲吻了我的嘴唇,502在这时带着夕阳来到我们的面前。
我们相视一笑,牵着手上了爱情的小车。
我在情感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去又走过来,我也听到了,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然后门铃响了。
但我仍不敢开门。
而她却对我说:如果你不敢开门,我会站在门口等你,反复地按着你的门铃,然后告诉你,我真得没有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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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这个老家伙真得让人受不了了呜呜呜呜。
《第七天》实在是太好看了。余华,不管是他的零度写作还是隐藏在黑色幽默下的一丝柔情都让人一边流眼泪一边起鸡皮疙瘩。
看《活着》的时候从头到尾哭,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从头到尾叹气,看《第七天》的时候从头到尾唏嘘不已。
人死后的世界有人幻想过无数次了,但《第七天》仍然让人眼前一亮,用一个人的视角串起不同人的故事,用新闻事件的穿插揭露社会的底层现实。
很敢写啊余华!他竟然敢批判中国当代社会!要知道我连在小说里夸党都要被屏蔽呢!
死无葬身之地,余华用他的温柔给无奈死去的人们创造一个乌托邦,这个乌托邦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流于此处的灵魂们都是没有墓碑没有人悼念的可怜人,但它们这里没有贫富差距,没有权势逼人,他们在这里安居乐业。
啊,《第七天》!多么好的一本书!啊,余华,多么厉害的一位作家!
所以我决定写一篇短篇感谢《第七天》为我带来的三个小时幸福的阅读时光!
说到做到。
余华我爱你!
老少见的只稍微改编了一点原著的我的二创,献给余华!献给《第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