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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昔(一)
遂古之初,上下未形,混沌如鸡子。有金木水火土五者混于其内,硬者如瓜子,软者如瓜瓤,内有白青黑赤黄五色,亦溶化其中。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黄帝偕伏羲女娲规天划地,播日月布星辰,四时万物渐成,宇宙由是始。万万年过去,到了这一位天帝,六界各安其职,安乐祥和一片。
天帝有三子。
大儿子凤鸣是个闷葫芦。整日里鼓弄陶土字画,沉浸于花草虫鱼。活了四万逾岁,不攻政,不爱武,倒是修的一手梦笔生花,潘江陆海的本事。当父君的几次规劝无果,索性将他派到西海北面的天息山去,挂了他个落央神君的闲职。自此,大殿下凤鸣便正儿八经的做起了他的散仙。
次子汐夜传说出生时天象大吉。他亦是不负众望,天赋异禀。气度样貌,胆识韬略,武功修为,皆是万万年来青年才俊里头出类拔萃的。当真文成武就,惊才绝艳。我出生前两千年,东皇钟异动,四方妖魔鬼魅失了平衡般流窜作乱。天帝忧心,权衡再三,遂封汐夜为夜神,派其亲往斩魔除妖,镇守东皇。这一守,便是万余年。
唯一留在九重天上的,便只有三儿子暮染。在他大哥封地称王,二哥名就功将成的时候,他只将将七千岁,实则还是个青头苗子,嫩的出着水儿。
除了这三位千秋各异的儿子,天帝还有一位女儿。沉鱼落雁之容,落燕沉鱼之姿,皆为外界官方之言论也。倒是一万岁时便封为了风火水花四大神君的花神,比之汐夜亦似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明眼人都知道,这不过是天帝寵极其女,又因其左额生来印了朵绯色桃花,遂美其名曰天命所归,正大光明的走了个后门罢了。然则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的名声,到底还是传遍了四海八荒。
在下不才,正是此女。天帝幺女,九重天上的四公主,四大神君屈居末流的花神,槿夏。
我出生时,大哥已做了万八千年的散仙,成日里飘忽不定,见过的面数便是一个手也数的过来。二哥汐夜承天地之大命,载六界之重托,守着东皇钟便是寸步也不得离。由是,从呱呱坠地到亭亭玉立,三位兄长中,我只熟识一位暮染。
彼时我尚年幼,九重天上日子寡淡无味,而我偏生了个顽劣脾性。暮染那时已将插科打诨无法无天的本事做的如鱼得水,我便粘在他身后,六合九州的随他游来逛去,好不乐哉。其中最令我称心合意的,当属下界凡间。
犹记得第一次被暮染领去下界,恰赶上凡人过月夕。河灯烟花戏台子,糖人糕点桂花酿。月色朦胧间,我垫脚拍着暮染肩膀,捏着一副微醺嗓音对他赞许道:“这里的玩意儿甚得我意。三哥实乃知己,知己啊。”自此,天上众神便多了个茶余饭后的话题:公主殿下看上了下界的一位俊朗书生,得空便去凡间相会,痴迷的紧。火神沧歌更是捋着他的银白胡须,笑容可掬的教育我:“槿夏小儿忒不安分,情窦开得着实早了些。”我嗤之以鼻:“为老不尊!”
沧歌乃四神君位居首位的火神,是来自混沌初始的第一团火,年岁大的已不知长了我多少辈,六界中无不敬之畏之。那时候父君忙于政务,而母后向来不大与我亲近,我便是长在沧歌的背上。风神柒音善酒酿,他便常常携了我去他的风竹岭蹭吃蹭喝。脸面厚的过了份,还要被柒音挥着扫帚轰出来。他还时不时便拎个自家的俊俏小仙童来,一本正经的问我:“来来来,瞅瞅合不合心意,领回去做小相公如何?”要知道,那时候我不过是个长着乳牙要糖吃的女娃子。是以,为老不尊这个词,沧歌着实当得起。
至于那俊朗书生,也并非空穴来风虚有其人,而是我同暮染柒音在下界相识相交的一位奇人。严格意义上说,他也不是个人,而是个修为不低,只待历劫飞升的半仙。这个人,就是玄澈。
年年陌上生秋草,日日楼中到夕阳。一万岁时,天帝封我为花神,司世间花草荣枯,四季更迭。四方诸神前来道贺,天帝摆下盛宴于我所居的槿琉殿。我就是在那一年,第一次见到他。
我从歌正兴舞正盛的大殿偷溜出来时,日头微微斜开来,晕出迷人光辉。我跑到北面的祁尧山上吹风等夕阳,等着等着,便昏昏欲睡起来。
和风轻拂,晚云渐收,不知何时天边下起蒙蒙细雨。沁凉雨丝落在我脸上,朦胧间清淡檀香缓缓靠近,有声音响在我头顶,如山间暖风吹过的风铃草,如低谷清水敲击的玉石,那声音低沉清朗,带着醉人心脾的空灵,而我至今仍记忆犹新。他说:“再这样贪睡,岂不白白辜负了这千里雨雾花海。”
彼时正值暮春,遍山的鸢尾花开的正盛,是那种鲜艳,饱满,清丽的美。花谢雾来飞满天,千里玉鸾飞。茫茫一片紫色中,一人逆光而立,遮住大片琉璃淡天,一身月白锦服犹如昆仑山上常开不败的雪莲。他身子微倾,似笑非笑的看着我,眉目疏朗如画,似漆的眸子里映着我大梦初醒的囧态。我那时觉得,这人长得真是好看,再没有谁比他更好看的了。后来方知,他就是将东皇钟镇的稳稳妥妥,刚刚荣归故里的司夜神君,我的二哥,汐夜。
一生只会有寥寥几个这样珍贵的片刻。你撞上了一桩什么物事,足以改变你和这个世界相处的方式。我与汐夜的相遇,似乎注定无疾而终。但那时候,我只觉得汐夜回来,是件天大不过的喜事。
我常常跑去琼冥殿后面,坐在湖旁那棵海棠下看汐夜一边翻着书一边钓鱼,一看便从旭日看到夕阳。从凡间带回来的吃食,也总会留一半送去给汐夜,以兄友妹恭之名,请他教我煮茶下棋之道。我只是想与他多待一会儿,什么理由都好。我总觉得,对汐夜万万不可同对待暮染一般,胡搅蛮缠随心所欲。他同别人总是不大一样的。
但暮染到底是不服气的。有一次我同他去招摇山想着寻些祝余来尝尝,看看是否真如书中记载般食之而不饥。谁想那山生的崎岖,山上刚下过大雨,泥泞又多沟壑。我跟在暮染身后,不多时已摔倒不下十次,衣浑身上下四处挂彩,披头散发一团乱麻。最后一次摔倒后,我的额头也不负众望的牺牲,灼灼桃花撞成了个桃子,好不惨烈。暮染见状,终于哼哼唧唧将我伏到背上,满脸讥讽的说:“啧啧,快去让汐夜瞅瞅你这幅模样。”走了两步又道:“我就是个天生的劳力,汐夜就是那天生的花瓶。”我一听就急了,“你才是花瓶,你全家都是花瓶!”说完我俩皆是一愣,我扭开头恨恨咬牙道,“汐夜才不是花瓶。有本事你也去守个钟看看,看看是它被你整得没了脾气还是你被它磨的没了生气。”他被我噎的咬牙切齿抓耳挠腮,许久才从牙缝里喷出两个字:“势利!”
我的确势利。从招摇山回来,我二人跌跌撞撞不过寻回两支祝余,暮染留了一支,我那支则送与了汐夜。可那时汐夜接过我手中的祝余,并未见多少欢喜,只是皱着眉头沉默看着我,目光深沉莫测,良久才淡淡道“东西我收下了,至于招摇山那种地方,今后就别再去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为这件事纠结失落不已。汐夜长我两万岁,轻轻年纪时就承了夸父转生的命途,被作为继任天君来培养。旁人见了他,都要恭恭敬敬尊他一声殿下,我却始终没大没小没轻没重的跟在他的前后左右汐夜汐夜的喊,他兴许早已烦透了我。但经年以后汐夜告诉我,他并没有嫌弃我,他那时看到我浑身是伤,很是心疼。
有时候我们以为很重很重的东西,也许不过千万泡沫,当消散的时候,我们才知它本来是轻的,我们却已经为它掉过许多复杂的眼泪。但我想,对于汐夜,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汐夜回来后六千年,天上又迎来一件喜事。大殿下凤鸣与鸾鸟一族的二公主在大尧山上一见钟情,成婚数载之后,终于在这一年的盛夏诞下一子,取名梓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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