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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小佳
阳光是温暖的,落叶是金黄的,纤白的柔荑握着少年的手,静静地走在落霞满天的长街上。
“我想,这时候如果下着白蒙蒙的细雨就更好了。”马芳铃嫣然地笑着,双眸里洋溢着快乐与柔情。
“为什么?”叶开低头,微笑着看着她。
马芳铃浅笑道:“我记得以前读过几句诗,诗中写道,等待骨头变白,到白蒙蒙的雨中去旅行,让手握着手,静静的变成骨骸……”
她停下来,低头凝视着两人紧握的手,轻叹道:“你说,这是不是很美?直到我们两人的手,静静地变成骨骸。”
叶开轻轻地晃了晃两人的手,柔声道:“你是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马芳铃垂着头,便无人看到她眼底的讥诮之意,忽然又开口道:“走累了,我们找家店坐坐吧。”
他们牵着手,一同走进一家小小的饭店。店里没有别人,只有一个白衣的少女,和一个奇怪的少年。
少女穿着轻飘飘的月白衫子,雪白的脖子上戴着个金圈圈,金圈圈上还挂着两枚金铃铛,手上也戴着个金圈圈,上面也有两枚金铃铛,身子一起立,全身的铃铛就“叮铃铃”地响,赫然就是方才那个红衣人,丁灵琳。
马芳铃觉得自己就是在拉仇恨啊。但为什么自个儿的心情就是这么好呢?好到有点得意,微笑着、神采飞扬地看着丁灵琳,向她问候道:“丁姑娘,你好。”
“我不好!”丁灵琳瞥了她一样,冷冷地哼道。
马芳铃眼底的笑意更浓了,她偏偏还转过头看着叶开,后者正眉头紧锁,似无可奈何的样子,樱唇轻启道:“叶大哥,丁姐姐看来不喜欢我们来这里,那我们还是换家店吧。”
“谁是你姐姐?”丁灵琳的敌意更浓了,“哥哥姐姐诶的,说得也不让人恶心,恶心得我昨天吃过的饭都要吐出来了!”
马芳铃笑道:“丁姑娘既然身体不适,那要好好保重才是。如果气坏了身子,可没人心疼。”
“你!”丁灵琳身姿一转,腕上的铃铛顺势就握在了手中。马芳铃早知那是丁灵琳的武器,忙急着躲在叶开的身后。
丁灵琳大声喝道:“叶开,你让开!”
叶开叹道:“芳铃年纪小,从小也是骄纵惯了的。你就别生气了。”
丁灵琳瞪起眼睛看着叶开,忽然鼻子一酸,道:“你变了。”
叶开无奈道:“我哪里变了?”
丁灵琳道:“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也绝对不会帮着外人欺负我。”
叶开苦笑道:“至少她并没有惹你。倒是你横眉冷眼,处处为难她。”
丁灵琳道:“她就是惹了我,我看见她在你旁边,我就不顺眼。”她说着叉起腰,瞪着眼睛又道:“我追了你三个多月,好容易才在这里找到你,你要我替你装神扮鬼,我也依着你,我有哪点对不起你,你说!你,你却在这里找了女人眉来眼去,真是,真是气死我了!”
丁灵琳看起来真是气坏了,她恨不得跳起来,将这间店、将这里的一切全部砸毁,让她的叶开变成从前只属于她的叶开。
叶开无可奈何地看着丁灵琳。马芳铃却真是被吓到了。果然吃醋的女人杀伤力非常可怕。她决定自己作为配角还是收敛些,不要再给自己拉仇恨了。
叶开见马芳铃突然放开自己的手,面色煞白,只得安慰道:“你别怕,她只是嘴上说说,心地却是很好的。”
“我知道,你的朋友一定和你一样善良。”马芳铃微叹着,向丁灵琳欠身道:“刚才我失礼了,请丁姑娘见谅。”
马芳铃越是这样,丁灵琳越更不得将她往死理灭。但她也不是个无脑的女子,深知叶开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子,只得挥了挥手,全当这事儿过了。
年轻的少年在一旁看着好戏,忽然忍不住拍起手来。
马芳铃这才转过头,能细细地打量起这个奇怪的少年。
他真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有着双奇怪的眼睛,就连笑的时候,这双眼睛都是冷冰的,就像是死人的眼睛,没有情感,也没有表情。
马芳铃饶有兴致地看着少年的时候,少年眼角的余光也瞥向了自己。那似笑非笑、冰冷淡漠的眼神,是不是就在嘲笑她的虚伪呢?
他就是江湖第一杀手路小佳。
马芳铃心中冷笑。她虽然不在江湖,也听得江湖上几个名号。那些敢称自己第一大侠,第一剑客的,她从来不放在眼里,不过这个路小佳却是例外。
因为他是荆无命的徒弟。这是她昨天刚刚得到的情报。
荆无命是谁?江湖上但凡听过小李飞刀、飞剑客故事的,就没人不知道荆无命。他是上官金虹的剑客,名震江湖的杀手。
所以呢,一代绝世剑客带出来的徒弟,怎么也不该是废柴。至少,心心念念找李寻欢复仇的荆无命的徒弟,不该比小李飞刀的徒弟差。
路小佳悠闲地坐着,桌面上摆着一大堆花生。他剥开一颗花生,抛起,再用嘴接住,抛得高,也接得准。
叶开笑了,微笑着道:“你从未落空过?”
路小佳道:“绝不会落空的。”
叶开道:“为什么?”
路小佳道:“我的手很稳,嘴也很稳。”
叶开道:“所以别人才会找你来杀人。”
路小佳淡淡道:“只可惜他们并不是要我来杀你。”
叶开微笑道:“这不是很好。”
“不好。”路小佳突然一滞,灰色的眼中闪过刀锋般的光芒,冷冷道:“不但不是来杀你,也不是他们请我来的。”
他说的他们,便是小镇上那些人了,比如正在门外偷偷瞅着的陈大倌。
叶开笑道:“那是谁?我可是听说他们从地底上刨出了几千两银子,东拼西凑才请的动你。”
路小佳冷笑,却没有说话。杀人的人,不但手要稳,嘴更要稳。
叶开见他不说,便将目光投向身边的马芳铃,却见她静静地盯着路小佳的剑看。
这是一柄很薄的剑,薄而锋利。没有剑鞘。这柄剑就斜斜地插在路小佳的腰带上。
那一刻,叶开甚至感受到了马芳铃眼底的杀气。
她虽然是马空群的女儿,但其实心地善良,不该陷入仇恨的深渊。叶开突然不舍得拉起马芳铃的手,轻声唤道:“芳铃。”
“嗯?什么?”马芳铃抬起头,已换了一副神情,微笑地看着叶开。
叶开叹道:“没什么。我们坐下吧,你要吃点什么?”
马芳铃轻轻摇了摇头,道:“我吃不下。”
叶开无奈地叹了口气,惹得一旁的丁灵琳脸上更加不快。
路小佳拈起颗花生,送到嘴里,冷冷地笑道:“只怕只有你杀了傅红雪,马大小姐才吃得下呢!”
马芳铃眼角淡淡地瞟了路小佳一眼,叶开无奈地望着马芳铃,丁灵琳瞪着叶开,路小佳白着眼睛望着屋顶。这两男两女的心情,真是谁也别想猜。
门外瞅着的陈大倌终于忍不住开口道:“路大侠,不是说好了去杀傅红雪吗?”
路小佳站起身,淡淡道:“没错,银子才是更重要的。因为没有银子,就没有花生,更没有女人。”
叶开道:“有道理,世上虽然有很多东西比金钱重要,但这些东西往往也只有钱才能得到。”
路小佳也笑了。他冷冷地笑着道:“你说了半天,也只有这一句才像叶开说的话。而不是……”他说着看向马芳铃,笑容冷酷而奇特,“而不是被蒙了眼的傻瓜。”
路小佳出去洗澡了。如果杀人前洗个澡也不算什么,可他偏偏喜欢在大街上洗澡。
六尺高的大木桶摆在街心,路小佳就站在木桶里,头刚好露在水面。一套雪白崭新的衫裤放在桶旁的木架上。他的剑也在木架上,旁边当然还有一大包花生。
他一伸手就可以拿到剑,一伸手也可以拿到花生,他就这么拈起一颗花生,捏碎,剥掉,抛起来,张开嘴,花生就刚好落入他的嘴里。
花生很好吃,阳光很温暖,热水温度刚刚好,他看起来快乐得像老鼠。马芳铃在人群后悄悄打量了几眼,也不由得一笑。
果然,每个绝世的高手都有自己特殊的癖好,否则怎么显示得出自己的独一无二、天下无双呢?他甚至还嫌不够热,居然还敲着木桶,大声道:“烧水,多烧些水。”全然不顾路边里三层外三层等得焦急、看得热闹的人民群众。
“叶大哥。”马芳铃看着叶开,忽然问道:“你觉得路小佳能杀了傅红雪吗?”
叶开苦笑道:“你就这么希望傅红雪死吗?你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傅红雪。”
马芳铃黯然道:“傅红雪也见都没见过我,但他就会放过马空群的女儿吗?我听说,我听说傅红雪是魔教中人,此行就是为了杀我爹,扩张魔教在关东的势力。”
“这是谁说的?”叶开怔怔地问道,神色复杂,“是你爹?”
马芳铃摇头道:“不是。我爹从来不让我参与江湖上的事儿……是我偷偷听城里的人说的。叶大哥,这是真的吗?”
叶开沉默,无言以对。事实上,他也听过这样的谣言,但不知谣言从何而起?
叶开叹了口气,道:“芳铃,江湖是男人的事儿。你只是一个女孩子,不要参与其中。至于傅红雪,我不会让他伤害你的。”
马芳铃看着他,温柔地笑了一笑,就像那令冰雪融化的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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