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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冥,寂寥的末月
饲奴分享的规矩是,饲奴仍属于其饲主,但要每隔几天到其分享者那去提供鲜血。在我这,就是每两天到一个亲王那去,一个月两轮。上午仍要劳作,中午洗个澡吃饱了经传送门过去,入夜时再回来。
起先我还有些不适应,但很快我就发现,实际上,提供鲜血要比一下午的劳作轻松得多。
第一个去的是安冥亲王那里。
一个难得的好天气,乌云散了少许,我一如往常穿着棕褐色粗麻布奴隶服,坐着简陋的小马车,被一个不认识的城堡守卫送去尼法维亚东南沿海的冥厅。
冥厅气候温暖,泥土潮湿,树木像地球的亚热带常绿林,总是笼罩着一层湿漉漉的雾气。安冥城堡坐落在一座青山中部的平坦原野中,蓝白色的建筑,门前草坪广阔,开满了小小的细碎的花朵,不远处的树林鸟雀啼鸣,小动物随处可见。
城堡后有一方湖,晶莹剔透如一面纯粹的蓝玻璃,倒映着蓝天白云,常有一两只小鹿或黑天鹅来这里喝水嬉戏。
马车在城堡门口停下,我刚下马车,城堡大门就开了,身穿月白色袍子的安冥-寒冽缓步走出来,身后跟着一个同是白衣的女执事。
马车咕噜咕噜沿着蜿蜒的山路离开了。
我站在暖人的微风中,眼眸微垂,向他行礼。
“你叫明嘉?”
“是。”
“……兰古斯亲王有派人教你礼仪吗?”
我心下一寒,讽刺地笑了笑,弯腰就要下跪。
他修长白皙的手伸过来,稳稳地扶住我又很快松开,温润的声音响在我头顶:“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是,我虽然不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但对在意的人来说,这实在是极大的不敬,你要留神这一点,时刻注意着,才会不为无谓之事所伤。”
我点点头,并不表现出喜怒。
人活于世,像他一样做块玲珑通窍的圆玉很难,所以我只能缄默不语。
“跟我进来吧。”
我跟他走进这幢蓝色城堡,室内装潢固然华贵异常,却毫不显得浮夸,透净的蓝色,一如洗涤人心的泉水。一路遇见的女佣也面色安宁,没有兰厅那样紧绷惊惧的氛围,遇见他,也只是鞠躬行个简单的礼。
他带我走向一个回响着激动人心音乐的房间,我隐有些疑惑,他回头对我笑笑,推开门,唤道:“末月,我带她来见你了。”
而我,已惊得目瞪口呆,久久不得言语。
这古色古香仿佛凝固在中世纪的古老城堡中,居然有这么一间设备齐全、性能优越、种类丰富多样的……游戏厅!
一个蓝衣少年坐在大厅中央的地板上,手里拿着个游戏柄,对面一台巨大荧幕,正播放着激烈格斗的画面,音响放映出澎湃昂扬的旋律,伴着搏斗的音效,震撼人心。听到安冥亲王的声音,他头也没回,嗯了一声,声音也是少年的稚嫩。
安冥亲王冲我抱歉一笑,我还处在震惊中没有回过神。
这是……这不是经典街机拳皇么……
“噼里啪啦砰——K!O!”
被电脑打死了……这水平可真够烂的啊。不对……血界不是没有电脑么,别说电脑,连电也没有,整个卡维斯空间除了凡界都没有电的。哦不,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只是没有以破坏环境为前提的电罢了。虽说整个兰厅用的都是蜡烛,我也不是没见过电视机的。
“这是……用电的吗?”抵制不住好奇心,我还是问了。
安冥亲王一点架子也没有,回答我道:“你不知道吗?卡维斯空间有一种树,名为‘灵闪木’,为防御外敌,常年吸收日光储存在枝干中,劈开它的树枝,就可以得到电。”
“我……很少见到血族用电。”
“是啊,血族毕竟是守旧的种族,又因为夜视能力强,几乎没有用电的机会。”他笑叹道,“要不是我这弟弟爱玩游戏,冥厅也用不上灵闪木的。对了,还没有告诉你,这就是我递交请书的理由,我想为末月找个玩伴。自从他上次从凡界回来,就迷上了电子游戏,只是没有玩伴,他一个人孤单得很,我听说你从凡界来,或许可以陪陪他。”
我无言良久……真的很想告诉他,我是来送饭的,不是哄孩子的……
还没开口,又一声震耳欲聋的“K!O!”
蓝衣少年一声不吭,爽快地又开一局。
这风度还算不错,技术虽然烂了点,至少不会摔机器骂人。
点点头。
安冥亲王似是大松一口气,露出笑容来,对我道:“那就拜托你了,我每天公务缠身,很少有时间陪他,希望你能跟他多聊一聊。”说着走上前去,拍拍蓝衣少年的肩膀,“末月,先不要玩了,还记得我提过的凡界女孩么?来见见她。”
“嗯,你好,我叫安冥-末月,请多关照。”蓝衣少年手指不停,一眨不眨地盯着荧幕,头也没回。
“末月……”
安冥亲王,您这么温温柔柔的是教不好弟弟的……
我走过去,坐在安冥-末月身边,拿起另一个手柄,唰唰唰,三秒,KO。
安冥-末月手指停了,视线也不动了,整个人冰块一样凝固住,一动不动,只头发丝偶尔随着暖风悄然翩跹。
安冥亲王笑了笑,向我点点头,起身去忙他的事了。
关门声响后好几秒,安冥-末月才一寸寸扭过头,像卡顿的机器人,张着嘴巴看向我,眼里的热度一点点升上去,眼见着就化身为铁杆脑残粉!
他转过脸我亦看到,这人精致如玉的容颜和那双清凛明亮的眼睛,锋锐如灵犀湛湛。像一只沉默的黑猫,或者说,一个酷似黑猫的少年,纤长柔顺的黑发,肢体柔韧修长,乌眸沉静似水。
他盯着我,语速慢悠悠的:“我叫……安冥-末月。”
我点点头:“我叫明嘉。”
他也点点头,转回脸,开启新一轮PK。
我也不说话了,专注地跟他打了一轮又一轮,每局都赢,从无例外。他就像一潭空灵净水,波澜不起,不急不恼,不骄不躁,输了一局又开下一局,不馁、不厌也不累。之所以不说他像个机器人,是他眼里从未熄灭的灵光,那让他完全不像个狂热者,而更像在思考什么。
热战正酣时,他跟我说了第二句话,也是今天的最后一句话。
“兰古斯-温德诺斯为什么要带你来血界?”
语调仍是缓缓的,乍听毫无生气,可又似有所指。
“……他的想法,我怎么会清楚。”
他转眼看我,空灵的黑眸如缠绕着黑色丝绸的漩涡:“你撒谎。”
我心中一悸,他又转头打游戏了,一声不吭。
入夜时分,安冥亲王送我上车,对我愿意陪他弟弟打游戏表示感谢。
我看着他温柔无害的笑容,只点了点头,上车回返。
那之后,每次到安冥城堡来,都是陪这位深海般的蓝衣少年打游戏。第二次去,我赢了一大半;第三次去,我输得一败涂地。他学会了我所有的招数,且据此研究出了更佳的战术。第四次去,他换了新游戏,然后便是前三次经历的重演。
一轮又一轮,游戏玩了好多部,不知来这里第几次了,有一天,警戒心放松下来的时候,我曾叹过一句:“进步真快啊,跟我这毫无长进的相反呢。”
他依然是那副神情,望着我幽幽道:“因为你不争输赢吧。对你而言,游戏只是游戏,娱乐的东西,开心就好,输或赢没有什么所谓。你分得太清了。”
我沉默。
“你玩的游戏比我有趣得多,危险得多,等这些游戏玩完了,我就没事做了。”他笑了笑,凝聚着光华的黑眸直勾勾盯着我,一字一字道,“那个时候,我也要找些新游戏玩了。”
我没回话,他沉默了会儿,指着屏幕又道:“你看,所有的游戏,都有A阵营、B阵营,A赢了,B就得死。现实跟游戏不同的是,现实里不是你站在哪方,哪方就会赢的,玩家操纵不了局面。凡界有句话,”他突然用中文道,“‘时势造英雄’,可是英雄,无法改变时势,还要因时势的倾覆粉身碎骨。”
“……你今天话很多。”
他想了想:“嗯,可能是太无聊了吧。”小声嘟囔一句,“游戏快玩完了,冬天也快到了。”
那天,我俩坐在游戏厅里,沉默良久,相顾无言。
下次来,是他到城堡门口接我,没去游戏厅,而是穿过城堡,走过湖泊,去了山里的树林。
林间草木稀疏,花朵星星点点缀染其上。他今天一反常态,指指点点告诉我某朵花的名字,某头小兽的来历,某条小河从哪里起源又到哪里结束。半天过去,阴天变成黑天,我俩到了树林深处,那儿有一座寂寞的墓园。
“这是我父母的墓碑。”他告诉我,立在黑风冷月下,黑发轻轻飞舞,我抱着胳膊站在他身边,他目光空旷地盯着坟墓。
“今天跟你讲的那些,是两百年前父亲讲给我听的;走过的路,是母亲带我走过的。这个地方是母亲选的,她喜欢安静的地方和温柔的土壤。”
月光下,他眸光淡冷。
“他们……”
“他们死在棺材里,心脏被洞穿,死得毫无感觉。深夜,整座冥厅都睡了,没人知道谁揭开的棺盖,谁能无影无踪来去安冥城堡之中。”
他笑了笑,扯着唇角,目光森然。
“哥哥说,父母不喜欢下等人,他们说,下贱的奴隶只会染指安冥家族的纯血之血。可能因为这个,他们被邪恶的奴隶杀了吧。是不是因为这个,哥哥才对奴隶们一直很好?”
我哑然,无话可说。
下次,下下次来,仍是玩游戏,一如往日。
不过,末月说的没错,安冥亲王是个很好的人,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他待奴隶如他的臣民们,呵护他们、照顾他们,他的城堡就像他们的家。这点与他的父母完全不同,他的父母和血界绝大多数贵族一样,在他们眼里,奴隶是牛是马,是供他们驱使奴役的牲畜。
安冥城堡像它主人一般美好,气温柔和,春风煦暖。城堡周遭的森林和村庄总开满花朵,不远处的高山上瀑布一年四季唱着歌谣。安冥亲王一有空,总像个邻家大哥哥,带着末月和我到处转悠。我们去了远方的山岗和近处的原野,看过奇珍异兽,还在一座几乎触得到白云的山顶野餐。
但亲王不爱说笑,更多时间只一个人静静地望着风景,想他永远想不完的心事,眉梢拢着悲愁。每逢那时,我和末月就聊聊天、吃吃点心,我还曾为他做过几次凡界的糕点。
如此一来,接触的机会就多了,时间也久了,这么安然度过了十年。
这期间,渐渐地,末月玩游戏的时间少了,开始和我聊天、散步。再后来,每当我来,他都会放下游戏手柄,拉着我出门。然后,安冥亲王告诉我,我不在时,末月变得像一只等待牛奶的猫,玩游戏也不专心,常常无意识地望向房门,又受到惊吓一样转回眼。最后,到我来的日子,他总称作散步,走着走着就到了城堡大门,在那儿徘徊良久,直到我的马车出现。
独处时,安冥亲王笑着对我道,看来他无意中当了一回红娘。还说,如果末月有意,他也很乐意向兰古斯亲王提亲。
可是,我是清楚的,永远不会有这一天。倒不是我意愿如何,而是,末月血液里根深蒂固的阶级思想。他继承了他父母的意志,包括对奴隶的鄙薄。
发现这件事,是在一个万里无云的阴天,这话说起来有些奇怪,但血界确实永远都是阴天的,灰蒙蒙的天空和黯淡无光的夕照,构成这里独一无二的奇特景致。
那是末月第一次领我出城,也是最后一次。
那天我来时,下了马车,却不见末月人影,四处看了看,就见末月牵着一匹高大健壮的白色独角兽走过来。那独角兽十分漂亮,健美的躯体上勾勒着玄妙的红色花纹,独角锋利□□,马鬃洁白如一卷月下白练,像个圣洁的精灵。
末月穿着紧身的黑色短褂,黑裤黑靴,戴着风帽。帽下,垂至颈项的黑色短发,衬得皮肤更加苍白,如凝霜沉雪。略显单薄的少年体态沐浴在灰暗日光里,恍然间让我觉得他如同一个冷血冷面的年轻杀手……可当他望向我,黑眸寂冷如冰,嘴唇轻抿,又变成了那只孤独却又高傲的黑猫……
“……末月?”
“怎么了?”
他一手牵着独角兽,一手插兜,一贯的毫无表情,声音也毫无波澜,听见我下意识的呼唤,眸子如蒙着重雾的古老黑潭,永远沉寂。
好像这个人体内,没有一点感情。
我摇摇头。
他松开缰绳,一个翻身飞跃上马,动作敏捷得令我惊讶……然后将手伸给我。
这一刻,这个动作,这个场景,黑眸黑衣的少年坐在独角兽上倾身向我伸手,久远地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像一幅泛黄的老照片,成为我的记忆中象征着他唯一的符号。
我没问去哪里,我已习惯了不问。
一路疾驰,出了安冥城堡的领地,穿过几个村庄,他毫不犹豫地从村庄中间穿过,惊起了不少村民和家畜。平民们匆匆跪下向他行礼,眼里隐隐流露出恐惧。
跑了一个多小时,到了一座新城。
这座城不同于安冥城的宁静祥和,喧哗吵闹,熙熙攘攘,满眼都是运货的车队和买卖的商人,高楼林立,繁华至极。人们穿着材质上乘的华服,器宇轩昂的绅士、教养优雅的淑女和戴着宝石戒指的小孩随处可见。
“芙翠斯,冥厅的商业贸易中心。”他在驿站寄存了独角兽,拉着我手腕穿过人潮时这么淡淡介绍了一句。
“为什么要来这?”
他手一紧,半晌没说话。等出了人群,他在一座豪华宫殿前停下脚步,我抬头一看,龙飞凤舞一行大字——“沙特克雷娅大剧院”。
“书上说,想博得女士的好感,可以请她去剧院……”身边,藏在黑袍底下的少年气弱地发出类似争辩的声音……
我无语望天……
戏剧很长,像英国歌剧那样,有着最顶级的交响乐团和表演班子,高水准的音乐和舞台设备……但这也阻挡不了我的倦意。我上眼皮打着下眼皮,拼命打起精神不让自己睡着,最后还是没能抵抗周公的诱惑。
再醒来时,繁星满天,一轮残月挂在空中,夹带着草香味的清新空气迎面扑来。我正坐在独角兽上,背后是一脸郁闷的末月。他的披风在我肩上,隔着一层绒布,轻轻抱着我。
我打个呵欠,有点冷了,想把披风裹紧,突然手指僵住……
是啊,既然把衣服让给我,就说明他发现了我是有体温的。
一直以来,我都小心翼翼地尽量不与人接触,加上我天生体寒,吸血鬼对温度又不敏感,还没有人发现我的半凡人半血族体质。呼吸方面,血族虽不需要呼吸,却为与其他元界人一致和必要时隐藏血族身份而保持着呼吸的习惯,所以也不算大问题。
我发了会儿呆,仍倚靠着他的胸膛,薄削却也隐有了初长成的风范。
末月未来会是怎样的人呢……
一个典型的贵族吗,还是会离开安冥亲王的领地自己去开辟闯荡呢?
就在这时,破空声响——
末月一拽缰绳,独角兽长鸣一声,前蹄高高抬起,与此同时,地上多出几枝散发着腥臭的短箭!我身体后仰,末月扶了我一把,人疾风般腾起,黑袍鼓动出猎猎声响,几个跳跃,一道白芒闪过,啪嗒啪嗒,四颗人头滚落在地。
血流成河。风止时,他已稳稳立在独角兽前,整个人隐于黑袍之下,只右手宽袖下露出一柄流溢着青光的纤薄剑刃。一滴滴血从上面滑落,转眼间,又恢复成一尘不染的干净锋芒。
“啊——”
从黑暗处奔出几个壮年男子,看样子是盗贼,直冲他而去。他们速度很快,我看不大清,只觉得末月如一道黑色闪电忽闪在黑夜之下,辗转腾挪,鲜血飞溅,肢体四分五裂。他的舞曲很安静,没有叫嚣也没有哭泣,伴着鲜血和一柄叶片般的细刃,独自绚烂成黑天下最残忍的狂舞。
只在最后收势时,我看见了他的招式。
我认识的……我很熟悉的招式。因为那是我发明的。
某部游戏里的招式。
我想,我大概知道他玩游戏是为什么了。
他的战斗很干脆,一击毙命,砍掉头颅暂时抑制住他们的行动,然后贯穿心脏,彻底终结他们的生命。等所有人都倒下了,他一甩细刃,回头——脸上露出惊怔的表情!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脸上有表情……正这么想着,心口冒出一寸刀尖儿,剧痛伴着夺命的窒息传遍每一根血管。
我从独角兽上跌落。
创口失去堵塞物,心头血顷刻间奔涌如泉。我看见末月风驰电掣地冲过来,扑到我身上,为我挡下了下一剑,随即跃起砍了包抄者的脑袋,一剑捅进胸腔。他回过身,捂着伤口跑向我,飘散着甘美香味的纯血滴滴答答,从左侧肋骨处涌出,染湿了黑袍。他没来得及用灵力护体,好像肋骨断了,他走路的样子有些吃力……
我紧紧按住心口,不知道等这血流干自己是不是也就死了……末月脸色铁青,一句话也不说,用力扯开我的手,撕裂我胸前的衣服,将他的掌心覆在那处柔弱的肌肤上,而后泉水般暖暖的灵力通过裂口流进我的身体……
我疲惫万分,好在意识渐渐恢复了,微闭着眼,想睡。
灵力的输送停止时,末月的手还留在那儿,我睁开眼,正对上他红透了的脸蛋和傻愣愣盯着那里看的眼神……用力打开他的手!
他干咳几声,背对着我:“你没事了吧?”
“嗯,谢谢你。”
“……我刚才在想,也许你也会像父亲母亲那样。”
我愣了愣。像他们那样……再也不回来么?
“谢谢你担心我。”我低声道,我已经很久没被人担心过了,有多久呢,自从那个血红色的暴风雨之夜,都快要八年了吧。
“担心你?”他愣住了,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仿佛从悬崖跳下谷底。然后他回头,望着我,冷冷地、一字一句像刻意让自己记住那般道:
“你是个奴隶。”
那之后,他飞快地上马离开,留我在一地尸骸和漫无边际的道路间沉默。我走了很久,直到安冥亲王骑着独角兽来接我,他紧皱着眉,满腹忧虑。
下次再来,末月又像忘了这回事,还是让我陪他打游戏,偶尔聊聊天散散步。我也没提过这事,乖乖陪着他,像个尽职的奴隶。
这些事,我从不在意的。一来,我看得见他们的痛苦和困扰;二来,我只不过是一匆匆过客。
又不知过了多久,那是我最后一次来,他带我去了湖畔,我俩坐在草坪里望着天,看着鸟。
“那是玻璃雀。”他指着一对蓝色鸟雀对我说,“是血界著名的情鸟。它们死前会落在同一根树枝上,一同变成一只玻璃鸟,然后玻璃碎了,化作粉尘消散。可是,如果在雌鸟面前杀死雄鸟,雌鸟会嘶鸣一声,啼出血来,变成一只血红色玻璃鸟,血液凝固了,玻璃鸟便不再破碎,成为一具美丽的标本。因此,有很多人为了得到标本故意杀掉雄鸟,再把雌玻璃鸟卖给那些收藏家。”
“那如果在雄鸟面前杀死雌鸟呢?”
他静了几秒。
“明嘉你觉得,在血界,一般情况下,妻子死了,丈夫会怎么做?”
“再娶。”
“是的。”他点点头,不再言语。
“末月……你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个故事呢?”
末月仰面倒在草坪里,望着天,喃喃道:“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别人都是这样,哥哥却非要不一样。”
他说到此就停住了,没有告诉我安冥-寒冽的故事,我也不知道自己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知道。
就像我也没有告诉他,每次走前,我都会被带到安冥亲王的书房,他在那里畅饮我的鲜血,亦在那里恢复吸血鬼的嗜血本性。我亦在那里看见了,他珍藏在书桌前头水晶相框里的、一张美丽闲雅的棕发女子照片。
在末月眼里,他的哥哥也许永远只是那个温柔体贴的好哥哥;在安冥亲王眼里,他的弟弟也许永远只是那个不问世事的乖弟弟。他们爱着彼此,却也欺骗着彼此。
我不是世事的洞察者,我只是一直都清楚一点,无比清楚地牢记着这一点——
人性之恶,从未例外。
那天,空气染了微凉,春天过去,寒冬就要来了。
那天,末月送我上马车,欲言又止,似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讲,可惜我永远没机会知道了。
那天,我闭着眼躺在草地里打瞌睡,最后一缕温柔之风吹着我的睫毛和鬓发,隐隐感觉到,他凑过来轻轻亲了我脸颊,低喃着:“为什么你是个奴隶……”
末月,末月,你究竟懂不懂得,悲哀的并非我是不是奴隶,而是在意我是不是奴隶的你。
那天之后我再没来过这里,再没能多看一眼这幢生长在草长莺飞之中的、温暖纯净的蓝色城堡,也终是没能知道这幢古老城堡的秘密,和它之后发生的惨剧。
我数着日子,我为这四位亲王提供鲜血九年多,来了这儿不下两百次,可是对了解一个人来说,这些时间,还远远不够。
人生漫漫,多数人只是彼此的短途旅客,从这个站点到下个站点,下了车,便诀别了,徒留一段或美好或丑恶的回忆在彼此的走马灯里。你不清楚对方的来路,不知道他的故事,也不明白他偶尔浮现眉宇的忧愁所谓何事。你只清楚一点,相逢是缘,离别则是必然,不是每个故事都能听到结尾。
不过,倒不是我不想来,只是,我本人也正处于惨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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