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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章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萧禹几乎是东奔西跑地忙乎过来的。
从军训到迎新晚会到社团开展到三会招新到国庆打工到校运会比赛到光棍节狂欢到文化节策划到四处拉外联到义卖嘉年华到圣诞节酒会到元旦游园到Madman练歌表演到各种饭局加KTV再到期末考试,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萧禹便觉得自己经历了这十九年来欠缺过的所有的丰富多彩。
不是不充实的,起码,在这样紧凑的生活节拍下,他很少有时间沉浸在分离和思念的苦闷中。
只是,很少不代表没有,每当午夜梦回躺在床榻上无法入眠的时候,他总是无法歇止地想,想那个人在国外过的好吗?吃饭吃的习惯吗?有像自己一样因为吃不惯饭食而拉过好几天肚子还上医院打过点滴的经历吗?学校生活有没有很好玩?跟同学处的好吗?他那样的性格有没有被老外欺负?跟梁夏一起住谁做饭?有没有曾经想起过自己给煮的面和排骨?天气有没有很冷?看到下雪了吗?英文有跟的上吗?还有在用自己教的方法在学习吗?可曾,想念过他……
诸如此类的问题就像暴雨中倾倒而下的山泥一样,怎么挡也挡不住地袭上脑海,直冲斥的他满头尖锐的刺痛。
有时痛极了,甚至泪水连连至整个枕头也沾染了个透彻。
不是不想联系,可是不管留多少言发多少问候,那个□□头像却永远都是灰色的。
问要过住址的,可他之后就搬家了,听说在米国搬家是家常便饭,这住址也实在靠不住,说不定这头信才寄到,那头他人却已经搬走了好久。
也是有手机号码的,可是每次拨打不是直接飞入的留言信箱就是永远打不通,估计他要不主动联系,他在这边等到死也是等不到他的消息吧。当然也有接到过他隔了重洋的来电,可是那次的自己实在太不争气,哽咽的除了一味地嗯嗯外,竟然大脑空白一片到什么也忘了要问,直到挂掉了电话才悔恨不已地躲到厕所无声大哭。
过去近在咫尺的相思已够他肝肠寸断了,如今隔了整整一个太平洋的千里之外,这汹涌的思念就差没把他折磨死。
不是不恨的。
这个跟自己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的人到底是什么时候决定不高考远赴重洋的?!他怎么就能瞒的这么好?!还跟那个他妒忌到生厌的梁夏一起走,他到底把自己当的什么?!如果自己没发现,他是不是打算隐瞒到最后?!
也不是不伤心的。
他怎么就舍得丢下自己一个人呢?他怎么这么久都没有发现自己的爱恋呢?他怎么那么不解风情呢?他怎么就不能像自己喜欢他一样喜欢他呢?他怎么……
不想了,不想了,不能再想了,越想,心就越痛,痛极了也没有人可怜,所以,别再想了。
期末考之后,学生就陆陆续续离开学校踏上寒假的回家之旅。
萧禹的火车票也早买好了,只是当初坐两个小时飞机就到的旅程,将会延长成二十多个小时,想想都觉得屁股酸。不过米国到南城的飞机似乎也要十几个小时呢,那个人都能熬过的困难,他萧禹也一样能!
等着吧,等再见面时,他绝对绝对已经是一个比当初他所知道所认识的更好的萧禹。
离开学校南下回家那天,萧禹并不孤单,几乎所有来自南方的学生都乘坐的同一列火车。
只是,那天的天气并不是很好,一早就下起了纷纷扬扬的雪来。这已经是今年第好几场的雪了,第一次见到雪时,他还曾兴奋过老久,站在天空下僵着脖子看了半天,被雪花盖了个满头满肩也没舍得走开。
他,他们出生长大的那座城市自盘古开天以来就未曾下过雪。
那是一座热情如火的城市,如果不是蒋卫中途的退出,或许,这辈子他都不会离开的南方,也就没有机会见识的活生生的白雪了。
可人生从来就没有如果,此时此刻他站在这里,就是他现在最好的位置,不需要如果,因为不乐意一直伤春悲秋。
“想什么呢,路上发短信,回去给电话。”来送行的傅帅不知轻重地一掌拍到萧禹的后背,就差没把人给拍吐血。
“靠,你小子谋财害命啊?!”
看着这个永远一身黑的高挑大男孩,萧禹没好气地回敬他胸膛一拳头,说:“寒假也别想偷懒啊,写好歌等我回来,知道不?”
可有可无地挑挑眉,傅帅微启挂了个唇环的嘴巴,说:“回来别让我看到你这身行头。”
“切,嫌弃穷小孩啊?!”虽然同是Madman的一员,还是主唱,萧禹却是乐队里唯一一个没有十足朋克风格的异类。其他成员不管是衣服发型耳洞首饰鞋子背包还是其他用品无一不朋克到了日常生活里头,也就萧禹这声称朋克发烧友的破小孩却连个耳洞也没打。
“给你买。”
“得了吧,这话你都说好几十遍了也不嫌烦。”报复一般拍了拍他的后背,萧禹笑道,“安啦,我这叫败絮其外金絮其内,心里头爱我们家朋克爱的紧呢!走啦!”
伸手抓住他欲收回的手,傅帅盯着他说:“回来我给你用针穿耳洞,我学,免费。”
闻言,萧禹顿时恶寒了一把,满脸扭曲地瞪着一脸认真的傅帅说:“其实我想问你很久了,你这嘴巴上打个洞挂个耳环不痛吗?”
“不痛。”
“你就坑爹吧!接吻时看你还逞强不?!”
“喂,时间到了,我走啦,回来见,寒假哈皮!”傅帅还想说什么,萧禹却已经转身走人了。
站在人来人往的月台上,静止般目送火车渐行渐远直到消失不见,傅帅才缓慢地踏着步伐离开。
傅帅,都城本地人,长大到今天都没有去过的南方,附近几个城市倒是有时常去,而萧禹可说是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来自南方的朋友。
这个拥有江南男子特有身量气质的男孩他一开始是不怎么喜欢的,特别是他那双牛眼一样大的眼眸,看着人的时候似乎能把对方的灵魂吸进去,这样多情的眼眸是他所厌恶的。但不得不说,他是真的喜欢他的音色,以及他站在舞台上浑然忘我到激狂到像是用生命在歌唱的表演方式。
每次打鼓的时候,只要一抬眼,就能看到这个男孩遗世独立一样站在舞台上,像是要燃尽灵魂生命撕心裂肺着歌唱的单薄背影。
每当看着这个投付身心灵魂在歌唱的背影,傅帅总觉得心头烧烧的。
他也总忍不住想,到底是怎样一个挣扎困顿的灵魂才能唱出这般不顾一切的怒吼?
是的,傅帅对这个拥有惊人爆发力的男孩产生了好奇心,传说害死猫的好奇心。就是不知道,这好奇心到底能害人至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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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字】某蓝基本都是讲“的”字当“的”和“得”通用的,所以亲的们在看文的时候自主调节模式吧。
【回manhuaxiaoya1亲】这章最后一段就当是回应乃想看萧禹唱歌的要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