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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本来一开始该教你的该是如何捕食,不过看你这么没用,又没有灵力,这课就免了。”兰古斯-温德诺斯走在前面,好像心情很不错,是啊,自从跟我摊了牌他每天心情都不错,回头看了我一眼,“我会给你提供食物,唔,当然了,前提是你得履行作为饲奴的职责。”
我下意识不想问所谓的“职责”究竟是什么。
回到地面,天凉如水,月色正好。
我抬眸环顾四周,第一次用吸血鬼的眼睛认真观看这世界,月华之下,似乎一切如故,又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就像一个误闯异境的沙漠旅人,不经意中发现了一片神秘的新世界。
咚一声,我吓了一跳,回头看见兰古斯-温德诺斯一掌击在树干上,惊起一群飞鸟,划过月亮飞远了。
“最后一课,教你适应朝奉,掌握你的速度和力量。”
他说完,摊开掌心,里面有一只死鸟,他拧断鸟的脖子,把血浇在我身上。
这是……做什么?
他笑容诡异得让我心下一颤。
他打了个响指,不远处某座楼的门开了,伴随着轰隆隆的脚步声,里面冲出来一群庞大如狼的扭玻利顿犬!我对这种狗印象深刻就是因为它出了名的凶猛狂暴,这曾经的大型军犬,如今常用做□□杀人清尸狗,竟然足足有六条,全都连叫也不叫一声冲着我狂奔过来!
我当场尖叫一声,印象中从来没发出过这么恐惧的声音——转身想跑!兰古斯-温德诺斯手一撑,一张血色屏障迅速扩大、腾空,眨眼就把我和飞驰而来的恶狗全罩在里面!
“不——放我出去!!”
我疯了一样拼命捶打着铜墙铁壁一般的屏障,他站在透明的血色光墙外面,对我微笑如春阳下最温柔的湖水……指指我后面,说了句话,却听不见声音。
他的口型是……加油。
呵……这是什么意思?加油?我半点灵力都没有身子比一般的凡人还软弱面对着这六条疯狗你还叫我加油?!
还有这隔音的屏障,你是怕别人听见声音来阻挠这出好戏吧?在我身上洒鸟血,是因为植物动物都视我为友,你故意用血来激发它们的杀意……
背后疾风袭来,求生本能让我下意识躲开,刚动了一下就被一条狗扑倒,张开血盆大口直冲着我喉管一口咬下!我只来得及抬胳膊护住脖子,獠牙楔进手骨里,半条胳膊连着肉就这么被它硬扯下来吞吃入腹!后背一沉,不知道爬上来几条狗,紧接着背后一大块肉就给撕了下来!
我痛得尖叫,被这群狗包围着,胳膊、双腿和后背全被咬得坑坑洼洼、骨肉残缺,只能疯狂地挥着四肢,很快手指也被咬掉……
我不知道是什么促动了心脏深处的残暴。也许是滚烫的鲜血,也许是尖锐的疼痛,也许是……野兽的同化。
那一刻我意识全无,血瞳红光暴涨!我发出恐怖的嘶鸣声,龇着血牙,张口狠狠地反咬回去,一口咬断筋脉,咬掉了它的脑袋!蝙蝠翅膀撕裂衣服霍然张开,一下扇飞了踩在我背上的三条恶狗!它们砸在地上,脖子扭断,抽搐几下不动了。最后两条狗扑向我,我腾空飞起,倒吊在树枝上,瞄准时机俯冲下来,咬断一条的喉咙,翅膀一扇,另一条狗被拍烂,肠子脑浆和着鲜血流淌一地。
屏障消除,血腥味随着夜风飞散而去……
兽性仍不肯退去,我当空一跃直冲兰古斯-温德诺斯袭去,一心一意地想着,咬断他的喉咙,让他死,让他死!!
他仅仅右臂一挥,一道刃形血光陡现,锋利地砍断了我的翅膀!
我摔倒在地,撑了撑身体,再也没爬起来。翅膀断裂的伤口不停喷涌着血,很快湿透了我整个后背,顺着粗糙的地面流淌开去。
我龇着牙,喉咙里挤出细碎的嘶鸣声……终于用尽力气站了起来,可很快,身体透支的我,红瞳和血牙都退了,理智回归血迹斑斑残缺不全的肢体。我摇晃着,染成血色的银发随夜风飞扬……仰面倒下。
被一个冰冷的怀抱接住。
“……你打架的样子真难看,以后还是别打比较好。”含着戏谑的笑语。
我的泪一下子冲出眼眶,顺着眼角滑入发里……
“我痛……好痛……”我哭着,喃喃着……
“好了好了,我帮你治疗,睡会吧。”他的手盖在我眼皮上,温柔得险些让我以为那不是假象……
不,你没懂我的话……我是说我的心,它好痛啊……痛得快要窒息了,痛得再也不想活下去了……
温诺……温诺……你真的走了吗……你真的要抛下我吗……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一夜都是噩梦。
爸爸妈妈死前的脸在黑暗中漂浮,小敏怨毒的眼瞪着我丝毫不肯放松,满地都是血,满墙都是尸体……萨菲倒在血泊里,一动不动,唇微张着似要对我说些什么……
最后所有一切都消失了,黑暗中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没命地奔跑,一直跑一直跑,却永远冲不出这无边无际的黑暗,跑了好久都只是原地踏步……我累极了,倒在地上喘气,呼吸间闻到腐烂的尸臭和枯骨的腥气……那是从我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
再次醒来,是一个霞光瑰美的黄昏。
昨夜的惨烈战斗犹如一场梦境,如今身体不伤不痛,四肢健全,只有一点微弱的疲乏。
我坐起,被子卷下去,露出身上撕成碎布的衣服,就像把几缕布条缠在身上一样,狠狠提醒着我昨夜的不堪回忆。
多可笑啊,伤口眨眼间痊愈复原,好像从未经受蹂躏,然后洁白无瑕地等待着下一次伤害。然后又是修复,再是撕裂……就好像复原只是为了伤害似的。
可难道身体能够快速愈合,就可以肆无忌惮地伤害它吗?身体的痕迹消失,心头的恐惧和绝望又怎么抹得去?肌肤表面完整无缺,一层皮下面的疤痕又怎么办?
如果可以,保持着伤口和疤痕反而更好些,至少还有被伤害的痕迹残留下来,不让我的忍受看上去太轻易,不必使我重振精力等候下一次的折磨。
等待伤痛退去的康复期成了难得的休息期,这听上去很可怜。但最可怜的是连康复期也没有,持续不断地加注伤害。
就像普罗米修斯的酷刑,循环往复,无休无止。
床头放着一件白色连衣裙,我换了衣服,尝了一口放在桌上玻璃杯里的血,确定了不是王云晴的,才一饮而尽。
自私就自私吧,如今的我自身难保,能做的只有想方设法保住我在意的人了。
在床上呆坐了几分钟,门被敲响了,乔治亚开门进来。
她身着紧身黑衣,手里抱着一本厚重的古铜色书籍,另一只手提着一根青色皮鞭。她走进房来,把皮鞭放在桌上。
“大人命我来教你礼仪。”
我盯着看上去坚硬如铁的鞭子,一声不吭。
她也不管我,把书放在桌上,掀开第一页:“这是血界的规矩,对奴隶进行礼仪训练的场合下,错一次,抽一鞭,到指定课程完毕为止。时间紧迫,我只教你基本礼节,课程缩短至三十天,从明天起你要更早点起床,学不完不许睡觉。明白了?”
我点头。
“首先,告诉你血界法律对奴隶的基本规定。想象古希腊罗马时期最残酷的奴隶制度,也许,血界的奴隶制比那个阶段更加黑暗,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对你的未来怀有任何妄想,和希望。”
毫无人权的奴隶制度,我自然有所耳闻,只是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它的参与者,不,该说是,被压迫者。
在古罗马,女性被认为是附属于男性的奴隶,没有任何权利,是没有灵魂的污秽。
在古希腊,女性则是低级的享受,是交易买卖的商品,是恶魔的产物。
而古印度的法律则规定了,瘟疫、死亡、地狱、毒蛇和火狱都强过女人。
女奴隶一般是统治者□□的对象,是他们的泄欲工具,或者说,是玩具。
“每个厅都有各自的法律,兰厅的规定简单总结如下。
“第一,奴隶完全属于主人,包括其人身、财产及其创造的一切财富。主人可以合法地杀死奴隶。奴隶可以持有私人财产为自己赎身,不过饲奴除外。
“第二,奴隶必须按照规定从事劳务,完成执事和监工分配的工作,完不成则要接受监工的处罚,一般为鞭打和棍打。在兰古斯城堡,管家名叫奥弗里德,执事有三人,我是执事长,另有亲王大人的贴身执事亚瑟和负责管理城堡日常事务的生活执事葛里兹,奴隶们就是由葛里兹管理。”
“第三,饲奴作为奴隶,在为主人提供血液之外,必须从事劳务。不过,初拥你的人是亲王大人,与其他奴隶不同,亲王让你自己选择,你可想好了在哪工作?”
乔治亚看我目露迷茫,也没有不耐烦:“男□□隶只能在城堡外工作,女奴隶根据其姿色和素养,有劳务和女佣两个选择。前者跟随监工和男奴隶们做活,后者在城堡内服侍主人,条件待遇要好得多。”
“只是……”她毫无温度地笑了笑,“不提劳务奴隶要忍受怎样的虐待,但就女佣来讲,绝大多数女佣都会被主人性侵犯,成为□□隶。在兰古斯城堡,几乎没有女佣不受到莫拉莱斯大人的侵犯,奥德里奇大人偶尔也参与其中。
“哦,莫拉莱斯大人作为亲王的父亲,奥德里奇大人则是亲王的叔父,他们在兰古斯城堡附近有各自的城堡,彼此来往非常方便。”
“劳务。”我道。
我曾看过一部电影《为奴十二载》,详尽描绘了那个时代的奴隶生活。姓名被篡改,申辩就会遭到掌掴;工作完不成要受鞭打;女奴隶被主人侵犯,被女主人欺凌;奴隶们只能聚到一起裸身沐浴,不能私自跨出庄园一步,由主人决定他们的性命和尊严。
劳务的日子的确不好过,但总比被人亵玩好上许多。
“我会把你的选择报告给亲王大人。到了兰古斯城堡你就由葛里兹管理,一个自以为尊贵的傲慢男人,就像苍蝇一样令人作呕。提醒你,有事跟你的监工商量,尽量不要去找他,他不会给你好果子吃。”
我点点头。
“劳务奴隶的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是务农、纺织、采矿、伐木等,视情况而定,也常参与其他紧急工作。对上级的绝对服从是首要注意事项,每天清晨四点开工,中午十五分钟休息时间,晚上六点解散。每天一顿饭,中午会发给你们一粒固体血块。老实说,这在血界算是待遇丰厚的。”
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喃喃道:“也许我可以写本书叫《饲奴十年度》,不,《饲奴日记》听起来更好,还是《饲奴妹妹的小屋》呢……”
“你说什么?”她皱了皱眉。
“不,没什么,自娱自乐而已。”摇摇头,“你刚才说每天清晨开工,血界的血族是白天行动的么?”
“距光热星太远,严格说来,血界没有白天,只有阴天和夜晚。血族改为阴天活动、夜晚休眠,不过是服从植物生长的规律。”
我点头。
“那么就到此为止,到兰古斯城堡之前有什么问题可以来问我,现在开始学你的礼仪。站这里。”她指指房中一处空地。
我走过去站好。
“现在教你站姿。”她往我身边一站,原本霸气凛然,却在站定后深深垂下头,颈项弯曲,上身恭顺,作了个极其卑微低贱的姿势。
对了,这是奴隶的姿态啊……
我看她一眼,学着她的姿势,一副等着主人打骂或赏根骨头的惶恐样子……觉得自己像条摇尾乞怜的野狗。
她站直,扫我一眼,好像有点惊讶……是因为我太听话了还是做得太奴隶了?
反正,我不用被抽了。
“接下来是行礼。身为奴隶,见到平民微微屈膝,见到爵士贵族要大幅度倾身表示敬畏。”她说着,两手展开,做出提起裙摆的模样,屈膝深深一礼。
我效仿。
她皱了皱眉。
“……遇到王室和大贵族,则必须俯首下跪,见到血界王和你的饲主,还要以脸贴地,做出完全驯服的姿态。”她没有示范,我就瞥了一眼书里的示意图,像模像样地下跪。
她突然烦恼地啧了一声。
“你有舞蹈功底?”
“嗯。”我点点头,很乖的样子。
她厌烦地一敲桌子,背过身去。
“……我哪里做错了吗?”
“不,你做得很好,很标准。”她坐进椅子里,目露争斗。
“哦。”我直起身,看眼皮鞭,微微露出笑容,“兰古斯……亲王大人规定了数量?每天必须抽够鞭数?”
她怔了怔,抬眼看我,秀致的眉紧锁:“你说对了。”
我轻笑道:“那就先教我礼仪,等一天的课程结束了再一次性抽够数吧。”
乔治亚拍案而起:“你是在侮辱我么?”
我垂下眼,将书翻开第二页:“亲王大人对待手下很宽容?”
“……从不。”
“那么,”我抬眼,笑了一笑,“我就是在帮你。”
她凌厉的眼中掠过愤怒,也没再理会我,把我推回先前的位置,继续她的课程。
我学得很好,曾经多年学舞,我筋肉柔软、骨骼轻盈,任那本书把奴隶弯折成什么形状,我总是能有样学样地完成。不像乔治亚预想的抗拒,我乖顺得让她瞠目结舌,再怎样屈辱的注意事项和姿态,都老老实实地记住。
奴隶要守的规矩很多,礼仪却很少,因为他们本身就没多少机会接触贵族,加上我进度神速,很快学完了,乔治亚又教了我平民的礼仪和贵族家的千金小姐的礼仪。难度自然越来越高,尤其是餐桌礼仪,让我这个习惯一手拿碗一手拿筷子左右开弓的汉子很吃不消。
我知道,这些礼仪课是兰古斯-温德诺斯怕把我带到血界后我给他丢人,特地腾出时间让我学的。比起往后的艰苦岁月,这一个月绝对算十年中最快乐的时光。
乔治亚是个很强势的女性,做事雷厉风行,而我性情冷淡,也不喜欢拖泥带水,我俩的合作倒还顺利。另外,我也算见识到了一直和颜悦色的乔治亚的另一面,那个不近人情的她。雪洛、乔治亚、星控、亚瑟……真相揭晓后,所有人都变了。
或者说,所有人都没必要继续演戏了。
当然我也想过,兰古斯-温德诺斯是个谁也看不透的人,他派乔治亚来,或许,有着希望我俩打通关系的成分在里面?毕竟奴隶生活不好过,有个执事长照应会方便些。
恨是一回事,客观思考又是另一回事。
总之兰古斯-温德诺斯一次也没出现,乔治亚到了最后一天也没打我。
毕业那天,乔治亚给了我一把短刀,说是上头发给的奖励。
我看着这把镶嵌着红宝石、刀柄雕刻着九头蛇的暗红色兵器,收进了衣服内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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