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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瘸子Kenny
不知什么时候,我才真正发觉,Kenny缺少一样东西,我指的不是他的左腿残疾,其实那正好成为他做这一行最好的掩饰——任谁也想不到,瘸子能做杀手。我说的是,Kenny缺少黑人的幽默感。
我和Kenny认识了五六年,从来没见过他说个笑话逗个乐,我有些玩世不恭,而他总是严肃的,让我也不得不严肃起来。最后我判断,这老黑十有八九缺乏幽默感,并且不善于学习和表达幽默感。
不过,没有幽默感的大有人在,幽默感的消失有可能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所以,缺少幽默感,并没有造成我们交流的阻碍,我们不断地深入交换,两个不同肤色的杀手缔结了可靠的友谊。
有时候我也忍不住有些怀疑,说不定Kenny并非黑人,这个黑皮肤也是他的一种掩饰。Kenny不会唱黑人的歌,也不会跳黑人的舞,他表面上长着一张来自非洲的脸,骨子里却是欧洲人的思维。
对了,Kenny确实生长在欧洲,他曾说过,他在法国和奥地利待过好些年,而且在那有一份体面的职业:糕点师傅。我认为,做杀手的同时又在面包店工作,太不专业了,或者说,太专业了。
Kenny是个有计划的人,他的主业是破坏性的,所以他的爱好是艺术的。而我,让我选择,除了做杀手,我都不知道干点啥好。也许我可以开个书店?至少在空闲时,能有个地方坐下来翻翻书。
我第一次看见Kenny,他也看见了我。我们看见对方,是因为我们几乎同时到达同一个地点,两人心里都略微有些诧异。我们手上都提有一个简单的行囊,所以只消一眼,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
我打开手上的行囊,我看着他,他一动没动,于是我自顾自地把工具砌好。我这边刚忙完,他才把他的行囊打开,他先是展示,一切排列整齐有序,接着他按步骤利索地把一件件物什安装上去。
那一天我们瞄准不同的目标,在干相同的事情,我们都幸运地得手了。他杀死了给我下单的人,我杀死了给他下单的人。我们各自杀死了对方的一个雇主,然后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好朋友。
在那种近距离、面对面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稍微失去理智,那一定是接着举枪射向对方,我们差点就互相射击。我们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是因为我们都没有把握在杀死对方的同时自己走得掉。
其实,我们的枪膛里都有第二颗子弹,不过我们没有意思向对方开枪,而是在等待,等待枪管冷却下来。我还记得,等待的过程中我们聊了些什么,我们谈到晴朗的天气,那天确实是一个好天。
然后我说:我叫马超。他换左手拿枪,向我伸出右手,说:Kenny。这就是我们第一次认识对方。后来我想,当时他完全可以用右手抓住我,接着用左手开枪打我,我肯定会带着一个大洞死翘翘了。
即便我一下没死透,也没有能力回击他,一瞬间,我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就得狗吃屎地趴在地上,而在那个时候,任何人都可以施施然地在我脑袋上补上第二枪,轰个稀巴烂,就像番茄酱。
所以说,Kenny和我是生死之交。不得不承认,那天他放了我一条生路,虽然我不会因为这个而感激他,我失去了亚美,那个时候,正想求死。以后的五年,Kenny和我才是真正的患难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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