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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的开篇
大概一周左右,林初一恢复了正常的工作。阮至的微博已经换上了情头。
这一周的每一天,林初一都是从早看手机到晚上,夜里就吃夜宵,白天像是住在了床上一样,晚间的时候到客厅看电视喝酒,一般到了早上4点多再回到床上去,睡到自然醒之后继续看手机,一般就是追剧,购物,刷抖音和翻翻以前的朋友圈,微信等一些东西。
总而言之,是很颓废的一周。
她属于事业有成得比较早的,按照她的计划,明年就可以给父亲买房了的。但这么优秀的人,也会放不下一个人……
她内心一直是渴望和阮至在一起的,她也时常幻想着一些从未发生过的画面,在那些没有他的日子里,从别人口中听得他的关心,是她断续的精神支柱,每次听到之后她的心情可以好一整周,也许更久,那一周里脑海中全是阮至的那句消息。
阮至像是林初一快乐的开关,他隐约出现过,她就足够快乐了。他像是发出指令的人,而接收并执行指令的,是林初一状态。
她浑浑噩噩地去上班了。
到了编剧所,她好似饱经风霜一样瘫坐在办公椅上,然后慢慢立起腰来工作,她已经连续挺久处于待机中了。
漫长的工作时间开始了……
她几乎一直都在摸鱼,到了下班时间,就把手机从桌下抽走,然后背着包离开了。
赵诗乔那天去约见了一个叫江傲的人,所以没陪她一起回家。
她走在路上,路上一丝风都没有,旁边的车整齐地开过,一切都十分寻常,略显萧条。
她一直在思考自己这个剧本要写什么剧情,走了一路想了一路,走累了就坐在了路边的椅子上休息。
她放下包,翘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目视前方,一动不动。
恍惚间,她看见两只白色的蝴蝶缠绕着飞在一起,在空中浪漫地转着圈,而后缠绵着一起飞出她的视线,它们白的有些扎眼,翩翩起舞的样子格外讨人喜欢,翅膀在空中飞舞,飞向滚烫的蓝天。
她一下子想到了。在她心里暗暗萌生了一个想法,写她和阮至的故事,这是完完全全的真实事件,完完全全的真情实感,只要好好写,一定能写得好,以林初一的文笔,这部剧未写她就自信地认为可能会是爆剧。
说干就干,她从来不会拖拉,至少在有了想法的时候,一定不会弄丢她好不容易想出来的题材。
虽然是个悲剧,但她认为很有纪念意义。
她也曾多多少少写过,所以非常熟悉。
所以,那个催人泪下的故事就要开始了。
一切都是如此简单,没了很多过程,连剧本的故事也只是源于两只蝴蝶。
夜晚过得很快,转眼间就来到了第二天。
这天的早晨,阮至又发了关于女朋友的微博,是给周安洁买的银色项链,价格不菲。
配文是一个蓝颜色的爱心。
林初一早已在悲伤中沉默,早已没有能力上岸。所以她看到的时候心如止水,只是溅起了一抹涟漪,原本堵塞的胸口又被塞得更紧了,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她都没有抛弃他,然而现在,他却把昂贵的项链亲手带在女朋友的脖子上,而她又有什么,她和他的那一年里,除了一枚手工的,有些破旧的戒指和一个简陋的布偶,她什么也没得到。
算上有时他请客吃的饭,和送给她的小零食,都加起来也没他送女朋友的那一条项链贵,而那条项链,还只是开始。
她得用多大的力气去承受这些啊,这些赤裸裸的对比,这些明摆着的嘲讽,而她本就破碎的心愈发不堪一击。
她想着,还好没和他在一起。不然当时真在一起了,现在他万一出轨了,那她更加承受不了,甚至她认为自己就会想跳楼自杀了。
所以,她想自己是明智的。毕竟男生的多变是你无法预测的。
她看着这个情头,像极了之前阮至和她也用过的情头,她又陷入了沉思,难道情头是批发的吗,难道他不会感到丝毫愧疚和过意不去吗?
她想阮至不是这样的人,但是她也不否认,很多年不再见了,他可能变了。
比如说他变成了别人的人。
尽管她不再向别人提起,但她的心总是做不到的。
她还是如以前一样,推心置腹地爱着阮至,热烈而真诚地希望他一切都更好。
她边想着剧本,边琢磨着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到最后,她又埋怨自己太作了,为什么不在阮至找她的时候主动地答应呢,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顾虑,她真的想不明白了,她为以前的选择感到悲哀。
而且那股不甘,不服,像火箭冲破天空一样从林初一心中油然而生,随即只感觉满心的后悔。
这种情绪交杂在她的剧本里,虽然是从最甜的开始写起,但是甜中所带的忧伤,是少有人能懂的。
故事的开始是金秋九月。
林初一刚刚迈入她的大学生活,还含着一些高中时的稚嫩,有些语言都会延用高中所用,比如说下了课回寝室,她老爱说放学,看到男生女生在操场上散步,会不自觉地说他们早恋,总之十分清纯,俨然一副初见的,小女孩的模样,她毕竟还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
她的寝室里有四个人,一位叫朱莹安,一位叫管颂,还有她的好闺蜜赵诗乔,这是一开始就分好的。她的同班同学,是学生会的人,有个叫卢溪的男生,和她关系不错,中文系的老师叫尤俊铭,之后还会写到她有一个辅导员,叫秦妤。
追溯到最开始,是一次管颂和林初一一起去上课时发生的事情。
那天天气十分炎热,校园像是一锅热烘烘的粥,但没人来搅。一个大清早,管颂一手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一个肉包子,一手勾着林初一的肩,两人一起往教室跑去。
那时候,寝室里的其他人还躺在床上。
管颂的英语不好,所以拉着林初一去上课,那时林初一的英语还算不错,到了的时候,教室里坐满了老实的大一新生,隔三差五有几个空座,她们选择坐在了一起,是一个靠窗的位置,一个角落。
此起彼伏地聊天声徘徊在教室中,林初一带了一个白色的书包,她正回头拿书,这时后面空荡荡的,管颂则在啃着那个肉包子。
离上课不到几分钟了,还有四个卡点来的男生从后门偷偷溜了进来。彼时,一位女老师携着书,端着一杯茶,十分端庄地走了进来。
“同学们好,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徐蕾,可以叫我Grace。”接下来,一句废话没有,就开始上课了。
她的节奏很快,但好像又没讲很多,因为根本听不懂。
林初一的手一刻不停,飞速做着笔记,笔尖在本子上挥舞,而管颂的那口肉包子还没咽下去。
此时,有一声动静,后面好像坐了一个人。
应该是从后面溜进来的人。
没错,是阮至,他穿了一身黑色,巧的是,那天林初一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带,里面也是黑色的T恤。
教室里非常安静,以至于一点动静听得清清楚楚,阮至只是放下了他的书包。
管颂贴着林初一的肩,扭头撇了一眼,然后凑在林初一耳边小声说:
“来了个男的。”
“哦。”林初一不是很在意。
她还在全神贯注地写着笔记。
不一会儿,老师就直接开始讲题了,是上一节课的作业。
管颂都没带,全程看着林初一的,她只是在大学里想放松一下;阮至稍微强点,只不过错了一堆。
上一题还没记好,老师就讲完了,当然她也不是每题都讲。
阮至很疑惑地盯着卷子上的题目,看起来很高冷很淡定,他旁边没有人。
“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认识了他。”那是林初一回忆中所记得的一段。
没错,阮至伸长胳膊拍了拍林初一,把那张卷子放到前后桌中间的间隙的位置,林初一向后靠了一下转过头,脸颊正好凑到了阮至的卷子跟前,阮至前倾身子指了指一道题。
“这题的答案是什么?”他好像认识林初一一样。
但也不知道他认不认识,反正他就是问她了,而且是用温柔到让人不得不回答的语气,倘若你要是回绝了他,那一定会感到些许歉疚,林初一就是这么想的。
她把她能会说的关于这一题的全跟阮至说了,因为他们不认识,难免有些紧张,所以说的有点乱。
而阮至却是一脸无所谓,他一点都不紧张,只是点点头然后把身子退了回去。
林初一也转回去了。
转回头去之前,她悄悄看了一眼阮至,他的眼睛好好看,刚刚他离她好近啊,她有点不知所措。
就像是人们爱说的,小鹿乱撞的感觉。
其实纵观这些年,也就是学生时代的一些年,阮至也问过不少女生题目,可偏偏就只有林初一上钩了,而且那张卷子林初一还保存着,只有她如此深切地为自己的爱情狠狠地“负责”了,可能喜欢是从那时开始的,她也不想追究了。
管颂就搭着林初一的肩,看着他俩说话,也没觉得有什么,因为大家都认为,那只是一次正常的异性之间的对话,可林初一却觉得有蹊跷。
可是阮至头凑过来的一刹那,林初一的心里突然感觉到了软软的,巴不得多看一秒阮至的脸颊,他的眼睛虽然不大,但是充满着冷清,很澄澈,眼睛的轮廓是连贯的,十分温柔,稍有光泽,是柔和但不缺乏个性的结合。
很有魅力的一双眼睛,加上白皙的皮肤,照现在的话,就是冷白皮,足够吸引一个没有恋爱经历的女生了。
这就是故事的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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