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浑噩噩的正确

作者:余音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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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乡遇故爱


      学徒的生活,不可谓不难熬。
      我以为我会成为电视剧中的男主角,那种技艺超群、一点就通的初学者,再一路绿灯的晋升成主厨。或者那种最开始被人瞧不起,其实暗地里拜师学艺,最后来个扮猪吃老虎的爽文剧情也不错。可现实却给我了我当头一棒,让我疼的晕头转向。
      我每天就只是呆在后厨里,准备食材。后厨的灯光很白很亮,闪的我眼睛好疼,像要瞎了,我甚至不敢抬头去看那个灯泡。我只是每天机械的切着土豆茄子,手里摘着芹菜芍尖,被毛毛躁躁扎得浑身遍体鳞伤。起初的几天我以为自己是梵高,重复着画鸡蛋,最终成为一代名家。想到这里,我不可避免的在心里哈哈大笑,为自己的梦想将要实现而高兴。可望着小窗口外的世界,我感到我孤立无援。我以为我来这儿是学习那种宫廷秘制皇家专贡,让人吃完就赞不绝口的菜。可我像是被抛弃一般,无人过问。我望着窗口外的客人脸上洋溢着的笑容和美食下肚的满足感,我感到一股怒火中烧。这种感觉,分明应该属于我。我看着墙壁后颠动锅勺的厨师,五指生气的握拳。他抢了本该属于我的位置,我坚信。我气的牙齿都快被磨碎,发出细细簌簌的声音。凭什么?为什么?我在心里质问着这个该死的世界。我把怒火发泄在父亲拜托的那个老头身上,父亲有没有额外给他钱我不知道,但我想是有的。不仅如此,他还让我白做事不发工钱,又根本不教我任何有用的东西。我扔下菜刀,发疯的扯住来后厨视察的他的衣领,大声的怒吼着,为什么不教我做菜。他吓得连忙摆手,怕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我也完全有可能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因为我无所牵挂。
      我所有的怒火又转化成委屈,灌进眼泪里大片大片的滴落。我愤怒的质问着:“为什么!”这后厨的异样,引来窗外客人的注视。我隐约的看到有人议论纷纷,有人拿出手机拍着。那老头摇着头,安慰着我,说他很快就会教我的,又赶忙让人继续炒菜,让客人快些吃到饭,免得扩大事件的负面影响。我十分不甘的松开了手,我想他的心里是长舒了一口气。
      他确确实实的让我干了件新活。我切的东西,从蔬菜变成了肉。我在心里用上了所有骂人的词汇,痛斥他这个不干人事的死东西。可我没有办法,我只能对他言听计从。因为我的衣食住行还要依靠着他,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的钱成了最紧俏又最没用的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感到我的前路又渺茫起来。
      后厨的灯光闪的我眼睛生疼,快睁不开。我感到我在里面格格不入,我第一觉得自己如此苍白无力,如此不被需要。我感觉自己就像一颗即将陨落的小星星,不被任何人注意。我偏执的认为,一定是主厨和那个该死的老头有交易,暗地里抢走了我的位置。我不知道有多少次,萌生过杀死他们的想法。可我的内心又不时的为他们辩解罪不至此。而且,那个老头不是承诺过,他会教我的吗?我只能相信他,别无选择。可这个老头的光辉形象在我心里却是真正的摇摇欲坠了。
      这样的生活重复了三个月之后,我再也无法忍受。我承认我的刀法已经修炼到完美的境界了,但是我完全没有学到我想学的东西。我切着切着猪肉,突然怒气攻心。我一把把刀从肉里面抽出来,狠狠的砸在地上,它们发出闷闷的响声。“老子不干了!”我以为我的离开会引起轰动,所有人都会来挽留我。可他们只是用看待傻子的眼神瞅了我一眼,再冷漠的自顾自地做起了菜。
      我走出后厨,脱下衣服再扔在地上。老板见状,也是不留情面的直说:“谁招待你啊,少爷。我跟你爸说好的三个月的试用期也到了,正愁没理由开了你。快滚!”我一下子有千言万语要说,可在涌到嗓子眼的时候又被生硬的卡住了。我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但是我哭的很凶。我哭的视线沾满了眼球,我看到这个原本美轮美奂的世界,被我曾经认为的偶像毁的一塌糊涂。所有的顾客和工作人员都出来看我的笑话,还有人拿手机拍下我的模样。我看不到一张人脸,我看到的是狰狞的笑着的恶魔,是不能理解我的低等动物。我感到脚下踩着的,是充满罪恶的人的头骨组成的地板。我头也不回的冲出了那家腐烂不堪的大店。
      失魂落魄的我,收拾完行李后,心里很清楚这个公寓是不能再呆了。我不知道该住在哪儿,墙边的拎包入住广告给了我启发。我连忙拨通房东的电话,两个爽快人的交易十分顺利:或者说是一个精明人对一个傻子的欺骗。这环境虽然不像之前住的公寓那样高端大气,也还算干净整洁。就是这个地段和楼层,让我不太喜欢。三层,郊区...算了,将就着先住下吧。
      我在家附近逛了逛,这附近倒是有所大学,听说还是所百年名校。反正闲的没事,不如去看看,圆我曾经的名校梦。那个梦真的是我做的吗?也许吧。或许是为了可笑的虚荣心,或许是为了顺从父母,好让他们闭嘴。总之,不怎么像是我想要的我自己。但这并不重要,一切都随风过去了。我已经开始了全新的人生,朝我想要的方向慢慢前进着。我在学校附近散步,这所学校确实很气派,也很大。一个晚上肯定是逛不完了,当我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才发现根本进不去。好吧,明天再来,也不迟。
      后面的几天我就漫无目的的逛着,像极了无所事事的流浪汉。我曾经幻想的自由,难道是这样毫无追求的生活吗?我不知道,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自由,是不被约束,是不被殴打,是有钱,还是什么?是对于梦想的追求,还是对于我从来未曾触及的爱情的渴望?我还是不知道。这几天,我倒是发现我有个特异功能:记路。我把家附近的路摸的一清二楚,还在路过一家二手车行的时候,捡漏买下了一辆奥迪。我完全有钱买下这款奥迪的最新版,可我偏偏买了这台服役好几年的老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看着它经历了太多,最终却落的无人认领的境地,想起了我自己吧。我的母亲因为受不了父亲的家暴,跳楼自杀了。那种血肉模糊的场景,我仅凭想象力就能欢欣雀跃。或许也是因为这件事让我开心的睡不着觉,我才需要消费让我冷静。
      某个晚上,在楼下小餐馆里吃的太饱的我,出门乱逛。
      我在那个大学附近的湖畔,遇见了我的高中同学。我甚至已经忘了她叫什么名字,只记得她的名字里有个爱字了。我第一次感受到他乡遇故知的快乐,或许是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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