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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地理位置
“什么?”周清河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就要向俞襄求证。俞襄巴掌大的娃娃脸上面无表情,龙眼大的眼睛阖成了半月型,饱满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别说是令人发慌了,反倒显得有点反差萌。
周清河赶紧低头,免得遮掩不住笑意惹恼了他。
“怎么了一脸不乐意的,”那人已走到了跟前,语气一听就是平时调戏惯了人,“叫你阿襄你不乐意,叫你美人也不乐意。”
“没说不乐意,就你话多。”
“行吧,美人。”那人边说着边向周清河眨了眨眼,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活像生了个败家子又不得不给钱养活他的爹那样。
周清河又一次没忍住笑,他感觉一个月都没这一个小时笑的多了。
俞襄翻了他们一个白眼眼,道:“这是我们店的老板,闫九,下回来喝酒找他请客,去对面那家店报他名字也打折。”
闫九朝他笑这向他点了点头,周清河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他印象中的酒吧老板要么是上了年纪大腹便便的或许也有保养得当显得风度翩翩的,要么是中年油腻故作深沉的,要么是那种初出茅庐乐意合资砸钱开迪吧的富二代。鲜少有像他这样的,虽然年纪已过而立,嘴角却总带着爽朗的笑意,让人一见就不由心生好感,恨不能与他痛饮三杯。但这种外放也不是肆无忌惮的,他即使是偏好调侃,也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收敛,即使他不说话,也让人有一种什么都能说的感觉或是什么都想跟他说的欲望。再加之外貌上的优势,五官虽不扎眼,但线条流畅,很耐看,身高比俞襄略矮一点,没有那种让人感觉被侵入私人领域的排斥感。
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眼缘这种东西,那闫九必然是属于那种符合大多数人眼缘的人。如果真要给酒吧老板贴个标签,周清河觉得之前那些刻板印象都在此刻推翻,酒吧老板就该是像闫九这样的,三分痞气,三分随和,三分幽默,一分骄傲。
周清河平时是个特别慢热的人,今天只能说对这家店的好感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懵得自己也措手不及。
“那个,我叫周清河,还在读书。”
俞襄在一旁不嫌事大地补充道:“Z大读流体力学的研究生,跟你这种学渣不一样的。”
本来是俞襄的一句调侃却弄得周清河涨红了脸,急忙想把这顶高帽摘下去。
闫九却饶有兴趣地说:“这么厉害啊,Z大的流体力学蛮有名的,是喜欢这个吗”周清河点点头,“那挺好的。”
周清河看着闫九,虽说是很真诚的肯定,他却在他眼神中捕捉到一点说不出的奇怪,但并不让人反感。
所幸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闫九一把揽过走近的男人:“这边也有个名校高材生哦,给你介绍一下。”
那人身材颀长,比俞襄还要高些。五官硬朗却不失南方人特有的精致感,带着一种体贴入微的细腻。看得出来年纪不小了,可细看岁月也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反倒是经过岁月沉淀后,像是磨去了太过张扬的棱角的珍珠,在黑夜中显露出熠熠华光。本该是极具侵略性的长相和身材却硬生生被那种温文尔雅的气质冲淡了。
闫九见周清河端详了一会儿,忍不住笑道:“怎么,这位U大的大帅哥你见过啊。”
旁边那人像是受不了他的说法,闻言只好无奈地摇摇头,向他伸手道:“我叫程余。”
周清河忙伸手道:“周清河。”然后转头向 闫九灿烂一笑:“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还真见过。”
见周围一圈人来了兴味,他缓缓道:“你当年读的是U大建筑系?”
闫九稀奇道:“你怎么知道的?”他看向程余,程余摇了摇头。
周清河摸摸鼻子,不好意思道:“按理我该叫师兄的,我也是U大本科毕业的,学校有面墙挂着历届优秀学生的照片,我看见过,还有呃”他断了一下,看着程余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但又被闫九炽热的目光感染了,脱口而出道:“学校贴吧,论坛里每年都有。”
“有什么呀?”闫九追问道。
“就是往届有些女生会晒出来偷拍的那些生活照之类的,一届传一届的就——”他截住了话头,露出那种“你们懂了我就不说了”的神情,果然闫九盯着程余的脸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有什么呀,当年你师兄还在那会儿,女生宿舍床头照的盛况没见过吧,我跟你讲——”他刚想勾搭上周清河的手就被程余一把拉了回来。
程余一脸不想继续这个话题的表情,示意闫九道:“认识一下,你另外一个师兄,U大医学院的。”
闫九噗嗤一声:“我就算了吧,当年差点拿肄业证书。”说完还不忘自我调侃:“近百年来除了被强制开除的,像我这样肄业的基本没有,出息吧?”
俞襄道:“可把你出息坏了。”
“为什么?U大有最好的医学院和建筑,专业不喜欢吗?”
周清河刚问完就感觉气氛有些不对,俞襄拿起一块口布重新擦起了杯子,但竖起耳朵的姿态太过明显,程余原本在喝水此时也把杯子放下了,反倒是闫九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拿了个空杯,倒了点旁边的杜松子酒。
“呃,倒也不是不喜欢。”他拿起杯子喝了口,姿势说不出的轻巧好看,嘴上也是轻描淡写道:“读的临床,就是后来出了点意外,读不下去了。”
任何一个双商正常的成年人听到这里就该打住不提了,周清河倒也无意去打探别人隐私,只是经历过高考的人都知道U大录取分数有多高,更别提医学院的临床,心里的惋惜在脸上就不免表现得太过明显。
“哎呦喂,你们这都什么表情啊,我当年又不是穷得读不下去了,不想读了而已。”
“那你读了几年”周清河忍不住问了句。
“唔,好像五年吧。”
U大的临床都是5+3,当年多少人死磕在那超高的录取分数线上不都是为了这金光闪闪的8年和前途无量的未来吗,这位大爷可好,不知脑子抽什么风,读了五年拿了个学士学位拍拍屁股毫不留恋地就走了,而且据他口气来看,连这五年读得也挺心不甘情不愿的。
发现周遭的眼神倏地从同情转变成鄙夷的闫九震惊了,不乐意了,不得不开口为自己辩解道:“我也不是特别差学不下去吧,当年手腕那边的手筋断了,后来恢复得也不是很好,原本想做外科医生的,最后就干脆算了。我这也不是脑子有病才想一出是一出吧。”
“我觉得是。”俞襄不为所动:“换我死也把它磕完。”
周清河虽没说话,眼神也传达了这一点。程余低头在吧台上转着水杯,不知道在想点什么。
“我真的是——”闫九真觉得沟通无能了:“算了,你看我现在混得也不差啊。”
那两人又是一脸“相比之下确实是挺差”的表情,闫九顿觉生无可恋。
程余在一旁开口道:“你刚不是说想喝茶吗,我刚看见看见有家茶馆不错或者上楼我泡给你喝。”
巴不得离开这里的闫九拉着他就往外走:“大晚上还麻烦什么呀,你忙了一天也够累了。走走走,我们去对面河那边,那儿新开了家店,茶不错。”话说完两人就消失在了门口,也就程余还记得回身打了个招呼。
“他是不是生气了?”周清河有些惴惴不安地问道。
俞襄摆摆手,不甚在意道:“怎么可能,撑死也就能气他这一会儿,他要是明天还记得这事,我能乐疯。”
“……”他要知道有你这种好兄弟也得乐疯。
夜色愈发深了,街上人群更加密集起来。
出门还拉着脸的闫九果真没气多久,转眼就又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带着程余就往街口走去。
“不是去河对面吗?”这条街临河而建,能被开发出来就是因为那座接近街尾的古桥。
“大晚上的光去喝茶有什么意思,”闫九回头道:“你这才多久来一次,茶什么时候喝都行,再说,”他向程余挑挑眉:“这条街谁还能比我熟,上回他们带你走的那一圈想想都不靠谱,一晚上哪能把这地方逛完。”
说完他还不忘哥俩好地勾住程余的肩膀,假模假样地征求了下意见:“你怎么看”
程余原本就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喝茶也就是个托词,当下便答应了。
闫九本就不是个话少的人,自己叽叽呱呱的还不过瘾,还非得拉上别人一起胡吃海喝。仗着自己是东道主,从街口绕到另一条街的路上他更是忍不住边走边说,边说边买,边买边吃,从没停过。
一个话痨,而且精通浪和耍流氓,典型的重症人来疯。
Dawn所在的这条街叫踏碛街与旁边的隘口街被一条细长的河流分开。这两条街对外称是酒吧街,其实吃的喝的玩的一样不缺,名副其实的年轻人的狂欢地。踏碛街被开发得早,旁边的隘口却是近两年正在开发的,人流自是没有踏碛多的,但也并不少。
夜色笼罩下,原本漆黑的河水被两边的装饰灯打得五光十色,唯留中间那抹悠远的乌青色,时不时还被往来的观光小船破开。河上这些房子外观比之先前并没什么变化,由老旧的私房改的,仍是木质构架,白墙黑瓦,花格木窗,头顶墨色天空,脚下青砖铺地。只有临河的那一侧高高低低地挂着无数红彤彤的灯笼,印在白墙上,也为夜晚那条颜色斑驳的河流映下一串串通红的光影,平增几分暖意。整条街虽然开凿的痕迹稍重,但古意犹存,当年家家户户的水码头都还在。越往街尾,人便越少,人群店面的喧嚣声飘走后,反倒才能真真切切感受到踏碛清河的幽静古朴。
“这桥你肯定知道名字,马道桥。”闫九啃完一大把烤串,终于带着程余来到桥下:“公元10世纪大概就北宋那会儿,踏碛这片是古驿道,把南北的古城都连着。这桥是明末那会儿建的单孔石拱桥,用的全是花岗岩,挺沧桑的吧,修修补补好多次了。”
他话音未落又拉着程余上到马道桥正中间的位置,退下一步笑道:“程先生,你现在站在踏碛和隘口的中轴线上,有什么感想嘛?”
程余抬眼望去,五光十色的街景和蜿蜒而去的清河尽收眼底。明明烁烁的光在他瞳孔中倒映出一片璀璨的星光,那张俊逸非凡的脸在桥上昏黄的灯光斜向照射下半明半暗。
“桥上的风景。”闫九不由叹道,他仿佛理解那些女生的心情了,无论男女,谁也没丧失了审美不是。
程余转头问道:“什么”
“没什么,师兄你的感想想完了没”闫九挥着手里一大把的烧烤竹签。
程余瞟了眼那竹签,不由笑道:“大概就是找了个便宜导游还包吃包住的那种感觉。”
闫九呵呵一笑,也走上来:“好说好说,我的荣幸。几年前我第一次来这儿特有感想,巴不得每天住在这儿,开窗就是河,开门就有树,想想都身心愉悦啊。可惜了,现在来的人基本上都是晚上来玩的,这种地方其实下午来最好,泡壶茶,拿本书就能打发半天。”
他又想到什么似的:“不过你确实应该觉得没什么稀奇的,这儿已经算偏北的地方了,这种景致最多的就在w城,是吧?”
程余不答,反倒发问:“你喜欢这儿?”
闫九脱口就要来句“当然”,抬头刚好看到程余在看他,他看着那双在黑夜中显得愈发深邃的眼眸,那两个字愣是没能说出口。
他回身撑坐在石桥栏杆上,整个人笼罩在晦暗的光线之中:“以前我一直觉得w城的古镇虽多但商业化太重,八年前那里”他比了比身后“就已经是那样了,我当初喜欢这里就是因为这地方人少够静。我也不是说现在不好,就是没当年那么呃……你懂吧。”他一时想不出词来形容只好就让程余去意会,不知为何他就觉得他应该是懂的,程余也不负所望地点了下头。
“而且我后来发现,一个地方你住习惯了就无所谓喜不喜欢了,主要还得看身边都有些什么人。”说到这儿,他突然咧嘴一笑:“我这人没别的毛病,就是运气好,从小到大碰到的人都不错哈哈。”
程余提了提嘴角,沉默地给他紧了紧松开大半的围巾。
闫九见他这反应,像是想到什么,一把抓住他要放开的手:“师兄,你不会觉得我没爹没妈没家回没学上特可怜吧”
灿若星辰的眸子扫过来:“没有。”
“那……特委屈”
程余想收回自己的手却抽不出来。闫九玩笑般的歪着脑袋想看他的表情,他抿着薄唇侧过了脸。
闫九松开了手,心下一暖,当下也不追问了,勾着他的肩就要下桥嘻嘻笑道:“其实我现在过得特开心,想干嘛干嘛哈哈。”他瞥眼刚好看见拐角的店“:哎,那边地狱牛蛙特好吃,我去买一份,晚了要排队,等我啊!”
程余看着他走路也不好好走,三步并两步地蹦下了石阶的身影,不由地摩挲了一下手腕,就好像刚才那种触感还在似的。
程余一直认为他这样冷情的人,一生能遇见一个能入眼的人是运气。而闫九之于他,已非是入了眼,而是他入了迷。
以至于时隔八年,当他再一次从程安口中听到他的名字时,没有惊喜,没有惶恐,也并非不知所措,只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平静,就像古书里经常写的一个死心眼的书生提心吊胆在深山里找一个曾经蛊惑过他的妖精找了许多年,唯恐有什么天灾人祸毁了它亦或是它跑得太快又不愿见他,便再也寻它不得。
可真的知道了他的消息,他却犹豫要不要去见他,他承认他是害怕的,甚至不敢开口问一问程安,问一问他是否过得开心,还是仍旧整天烟酒不离手;是否早已娶妻生子,还是仍旧单身。他当年没有说出口的,过了八年,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资格说出口。
他原本想如果他过得好,就没必要去打搅他的生活,毕竟,怀念过去有时并不是件快乐的事。可再强大的心理建设终究敌不过那点思念。
他憎恶自己的自私,却甘之如始。
如果没有偶然听闻敛提起闫九的腰伤是当年酒吧闹事时替俞襄硬生生挡了一下,伤得太重又没时间调养以致反复发作导致的,他也不会推下手上成堆的工作匆匆忙忙接下本没必要他亲自到场的差事再费尽心思套他的话,只为来亲自确认一眼。可当他真的听到闫九那种轻松自在满不在乎的口气,他又希望自己没来。那种感觉就像心脏一次次跳起又被狠狠砸进细细密密的针板之上,不见血,却在不断放大那种尖锐的刺痛感,就好像闫九没说出来的疼痛和委屈,他都在此刻替他小试了一番。
若不是真的呆不下去,谁又真的愿意背井离乡,来到一个无亲无故的地方呢?
当他想抬手挡住看向他的视线时,才发现太迟,那个背影早已深深地烙在了他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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