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谁人不识君(隋唐穿)

作者:李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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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缱绻皆迷情


      果真是没受污染的古代啊,树林一个接一个,每次都和树林这么有缘,难怪我这个身体的名字叫做李淋。
      李虫带着我穿过出事的山林,行了半日,终于到了一个小镇。
      刚到城门口,就有一大群人围着看热闹,我拉了李虫钻进人群,原来是县衙的公告栏,一名衙差站在栏前不停重复告示上的内容。
      “皂角林盗贼已缉拿归案,明日公审,苦主可到县衙备案。听到了吗?皂角林盗贼已缉拿归案,明日公审,苦主……”看那衙差两撇小胡子一抖一抖,活像西游记里的龟丞相,那破锣嗓子像劣质复读机一样不停重复同一句话。
      说起来,我记得我和秦琼遇难的地方好像就是皂角林,那个刀疤一伙应该就是告示上说的盗贼,可是他们明明已经被那两个蒙面人米西掉了呀,难道说是余党?对了,我一拍大腿想到了,是秦琼把那两个蒙面人逮着了。那就是说去了衙门就可以找到秦琼了。
      李虫一直在身旁静静的看着我。冷冷的丢出一句话:“看来你很牵挂你的义兄啊!”
      “废话,我早就把秦大哥当亲人一样了。”我头也不会回答他。
      李虫一把攥紧我的手腕,低声道:“那我呢?你把我当作什么?”
      看看周围的人群用怪异的眼神大量这我们两个粘在一起的男人,我忍着痛拉他一起跑出了包围圈。躲在一个不知名的后巷中,我的手腕还被他紧紧捏在手里。
      我定定神回看他,仍是那双清冷细长的眼睛,熠熠发光,带着质疑和……我有没有看错?竟然还有一丝期盼的光芒闪过。
      他用另一只臂膀将我拉近,四目只隔寸许,他仍用冷冷的声音问到:“说……在你心里……我……算是什么?”
      清冷的低语随风轻舞,飘进了我的耳中。算什么,算什么。我也急切地在寻找答案。
      来到这世界的第一次相逢,他是大夫我是病人。十里店村相处的时日,他仍是大夫,我依旧做着他的病人。他对我永远清清冷冷却关怀备至。我看着他像瞻仰偶像,常常痴迷忘形。如果没有昨夜的温柔怀抱,他是我永远可望不可即“谪仙”。他对我有了温柔呵护,算是亲人吧,可感觉却与九斤叔和秦琼不同,算……“朋友,”我脱口而出。
      能见到他严重闪过失意,“仅仅是……是朋友?”
      黯然的神情让我的心莫名停顿一下,“虫子,我不仅仅把你当成普通朋友,是那种出生入死,两肋插刀的……知己。”
      听到我这么说,他的脸上随即染上春色,嘴角微翘,笑了:“比亲人还重要?”
      我赶紧点点头,此时不点更待何时。我知道他一直就看秦琼不顺眼,抓紧机会就要比高低。难道等他问:小君啊,我和秦琼同时掉进河里,你先救哪一个?此刻的李虫不是那飘逸出尘的谪仙,倒像是吃婆婆醋的小媳妇。在我心中的形象彻底毁了。
      此时他邪魅一笑,捏捏我的鼻头:“小丫头片子。”
      鼻尖上还留着温存的力道。坏了,我又失神了。

      应付了李虫,把他荣升为我的朋友头衔,当然就是要好好利用资源了,没听过俗话有云:朋友就是用来利用的。利用他作为古人的先天条件,还利用他不知哪儿来的人力资源,终于打听到了秦琼的消息。
      秦琼……被官府抓了,理由:他就是皂角林的盗匪。证人:黑店店小二的老婆。证据:从他身上搜到五百多两银子,和前些日子王员外家的失窃数目吻合。
      钱,是万恶之源。现在对这句话我是百分之百的认识到了。单雄信啊单雄信,你可把秦琼害苦了。
      黄昏时分,和李虫冒充了苦主,走进了县衙。这古代官府还有认人这项程序吗?反正我什么都不懂,只要牢记,“不说话,不乱动,紧跟李虫后”这三大原则就确保无虞了。
      衙门的西院子里,就是“临时看守所了”。甫进院中,满满当当一院子木栅栏囚笼,只留了中间一条驴车可通过的小道。我加快步伐一个一个寻找,走到最后才发现被关押秦琼。只见他双目紧闭,打坐在笼中。仪容还算整齐,衣袍也只是略有脏污。但面容憔悴,眼圈黑肿,应该是夜不成眠。
      我蹲下来轻轻唤了一声:“大哥。”尽量抑制想哭得冲动,发出的声音却已经哽咽了。
      秦琼身体微颤,猛然睁开眼睛,看到是我,激动异常,拉住我的手叫到:“小君,你……没事?”又细细打量了我毫发未伤,呼出一口长气。“你……你没事就好。”
      我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大哥。”身陷囹圄仍然记挂我的大哥。
      李虫本来站在我的身后一言不发,此时淡淡说到:“放心,只要告知县令单雄信之事,应无大碍。”
      秦琼点点头,“县老爷说自会查明。”
      仅仅一天时间就有这么多的变故,我思量着此时该做些什么,如果县官根本不去查怎么办?我想了想说到:“大哥,还是我亲自会一趟潞州。”
      秦琼脸上写着担心,我忙安慰道,“虽没有阿黄,但其他马匹也能在三、四日内赶回。”我又拉拉李虫的袍角,“况且还有虫子在,他会陪我的。”
      秦琼望望李虫毫无表情的脸,还是不太放心,我暗暗在李虫小腿上使劲一捏,他脸上闪过怒色,但仍是点点头。秦琼这才放心的拍拍我的手,说了声路上小心。
      从衙门出来后,李虫拉长着脸闷声不响的一个劲儿只顾超前走,根本不再理会我。我加紧两步跟上他,拽着他衣袍的下摆低声下气的说到:“虫虫,人家不是故意捏你的,不要生气嘛。”
      李虫回过头,怒色更盛,吓得我不自觉松开了他的袍子,定定地看着他,忽然他脸上春色渐染,一丝媚笑从嘴角延伸至眼角,轻轻拉住我的手,问道:“若是哪一天我也屡遭歹运,你是否也会如此全心全意为我?”
      他虽笑着,但语气中显露着不安、惶恐与期待。这不是李虫第一次失常了,我竟一时忘了回答他。
      他甩开我的手,叹道:“算了,我不应有这念想,这世上已无……护我之人。”他说得凄凉,我感到阵阵寒意,那感觉告诉我——是孤独。来到这世上后,我也曾深深体会的——孤独。
      我不动声色的握住他的手,用我最诚恳地语气说:“除了九斤叔,你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个认识的人,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关心我。我常常想,这可能是因为你是一名大夫,救死扶伤是你的本份,但在内心深处,我却希望你对我是特别的,……特别的好。”他缓缓转过头看着我,眼中的惊喜越来越浓。紧紧回握着我的手,像是鼓励我继续说下去。顿时我有些害羞,不由自主低下了头,这具十三岁的身体有我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太早熟了。
      还在我踌躇是否继续时,下巴却在李虫食指的支撑下抬了起来。他一双魅惑的眸子闪着不明的光芒,嘴角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原本清淡的声音此时却带着丝丝沙哑,他的神情在鼓励我。我接着说:“我希望……希望……”原来表白是这么困难。
      李虫望着我的笑意越来越浓,继而变成了大笑,他一把将我搂在怀中,在我耳边低语:“小丫头片子。”
      果然是嫌我还没成熟,太幼齿。
      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幸亏表白没有继续,不然糗大了。

      既然李虫因为戏弄我心情变好了,那我差遣起他来也是得心应手。先是命他备了匹好马,然后就是让他当保镖兼马夫护送我回潞州,向单雄信求救。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阿黄的大名果然是名副其实,当初和秦琼出发时那感觉,就像坐着敞篷奔驰,那速度和动力……而现在我和虫子骑的这匹,充其量能比奇瑞□□好点,枉费我当初第一次看李虫牵出来的时候,那白毛雪亮,那身形挺拔,那气质高傲……我还夸它是匹千里良驹,赶紧问李虫是公是母,打算介绍给阿黄。虽然阿黄的性别本人到现在还没弄清楚。
      可眼下咱们的千里良驹正优哉游哉的享受路边的干草当野餐呢,这已经是今天的第四次了,即使才过午时。
      抛下它吧,附近没有卖马的,而且毕竟骑着他总比我自己走要快。
      我和李虫坐在道旁,我已经臭马、破马、死马地骂了不知多少个了,李虫却一点不着急,优哉游哉躺在枯黄的草坡上,头枕双臂,眯起双眼开始了午觉时间。
      我嚷累了,悄悄走进李虫身边,轻轻推推他,尽量用温柔不刺激他的声音说:“虫虫,你赶快想想办法啊,在这么下去秦大哥就没救了。”
      李虫眼皮都没睁开,只听见他慵懒的声音:“放心,他不会有事的。”
      恩?我知道秦琼不会死,那时因为我是穿来的,李虫却这么笃定又是为什么?
      李虫听我不出声才勉强睁开眼睛,状似无奈道:“还是赶紧上路吧,以图耳根清静。”说完一个呼哨,正在美餐的那只破白马竟然乖乖的冲我们走过来。一路上也没见它什么时候这么听话。
      再听话的马资质毕竟有限,用了四天时间我们才回到潞州,去了二贤庄才知道官府早就派人来过了,而单雄信不放心秦琼已经亲自随官差前往救人。我和李虫迟了一步,不过听到这个结果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随即拉着李虫往回赶,来得时候着急救人,快马加鞭。现在知道秦琼一定没事了,往回走的时候,我忽然想到,我是不是该学学骑马了?在这古代不会骑马实在是太不方便,每次都需要人载我,如果哪一天剩下我一个人时怎么办?于是我央求着李虫教我骑马,李虫不负我望,还专门又买了一匹,对我进行一对一、全方位、全天候、贴身式教练服务。
      各位兄弟姐妹,说句实话骑马这件事还真不是一件简单任务。想当年本姑娘我学骑自行车只用了一个小时,学骑摩托车只用了两天时间,学开汽车也最多一个多月就上路了,好歹我也顶着高智商的帽子跳过两次级,公式化的东西到我手里简单化一。可是轮到和活物打交道,我那可是血泪史。从小到大被我家隔壁的狗狗追,直到我升上中学,那只狗狗寿终正寝。再者就被楼上王阿姨家的小猫挠,见我一次挠一次,每次阿姨都笑着说,“小君今天又吃鱼了。”我就奇怪了,那么多小朋友难道从来都不吃鱼?后来那只花猫被八楼的刘叔叔给正法了,因为它去偷吃叔叔在天台养的鸽子,王阿姨和刘叔叔为这事整整一年没打招呼,那是后话了。不过当时可乐坏我了,再也没有猫挠我了。我得好好谢谢刘叔叔养的鸽子,不是它们我还在水生火热中呢。想法才刚刚冒出了苗头就被生生扼杀在了摇篮里,因为我家阳台上的衣服架,成了鸽子们的避暑山头,而且我的衣服上全是它们的排泄物。而旁边妈妈的衣服却一星半点都没有。
      想完血泪史了,再说说这马吧,坐是坐过了,自己骑还是第一次。
      李虫还算照顾我,让我骑那匹来时的白马。像起它那速度我自己的信心噌噌地往上升了。先从最基本的上下马开始,怎么上又快又不给马造成负担,那都是有学问的。虽然我个子还没多高,但胜在身体灵活,没几下就学会了。其实排除对动物的恐惧和厌恶,我应该算个不错的学习者。
      再接着就是如何控马,和开车差不多了,缰绳就是方向盘,朝哪走就拉哪边。经过半日的折腾,我也能骑在马上开始慢行了。李虫骑着他买的那匹枣红马和我并肩前行。
      看着白衣胜雪的翩翩公子李虫,我不禁想,如果他腰间再配一把青峰长剑,那就是一幅完美的侠客图啊!而我呢,也换上一身白衣,和他畅游这名山大川,逍遥自在。一路上锄强扶弱,斩妖除魔,行侠仗义……无尽的幻想如洪水滚滚而来。那两只小鬼为何不让我直接穿到侠女身上……那样我就可以像小龙女一样也做个绝世独立的仙子,身边还有个像李虫这样貌的杨过,那日子……
      “又饿了?”杨过那好听的声音飘来。
      嗯?怎么不叫姑姑了?我狠狠地撇过头,对上李虫促狭的笑脸。“呃,……没……没有啊!”我掩饰刚才作白日梦想美男。
      “那怎么流口水了?”
      我飞快的用手揩掉唇边的液体,“太累了,那是流的汗”,死都不承认那是口水。
      “是不是想到美味佳肴了?”李虫不死心的追问。
      “我又不是猪,每天就像着吃,”我反驳他。
      李虫故意装作恍然大悟,“啊,小君的脑袋里除了吃的,难道还能想出别的东西。”
      我感觉脸一下红了,气的。“臭虫子,我瞎了眼,还拿你比杨过呢,你……你……你比欧阳峰还毒。”我指嘴啦。说完我用力一拉缰绳向前跑去。
      这一激动可坏了,我是新手上路啊,实打实的马路杀手,练习场才出门,就直接上了高速,等马撒欢儿开跑了,我才意识到危险。身体伏在马身上双脚扣着马肚子不敢乱动,紧紧抓着马鬃不松手。可是我毕竟身长有限,体力有限,慢慢有些坚持不住了,身体开始离开了马随着颠簸乱晃起来。
      身后李虫骑马赶至,冲我喊道:“抓紧缰绳,前身微曲。”
      我听话得按他的要求调整姿势,只听他继续说道:“你要随着马身一起动,否则非颠出内伤来。我即刻明白他的意思,就是要我和马达到共振嘛。明白道理后恐惧少了,自信多了,感觉着马背的起伏,放松下来,合着它的节奏一起动,果然顺利了。我兴奋地朝李虫挥挥手:“虫子!虫子!我会了……”怎么李虫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马身忽然高跃许多,我单手持着缰绳根本没办法控制身体,手上一松,眼看就要从马上摔了下来。
      说时迟那时快,李虫忽然从马上跳起,直直的冲我掉下的地方扑过来,正好接住下坠的我,我感觉腰上一紧,已经被他搂在怀中,只见他脚尖再点一下地,我俩已经稳稳地坐在了枣红马上。我惊魂初定,扑在他怀中一动不动。只听头顶上戏谑的声音响起:“小丫头,刚学会走就准备跑了。”
      我身心俱颤,一半是因为马上惊魂,另一半原因是:李虫他……身怀武功!
      我抬起头望着他,还是那戏谑的笑脸,曾经我感觉可恶又可亲,但现在这张脸越来越模糊,渐渐消失在我的眼中,他为什么……皂角林中昏迷前的那抹白衣难道……
      为什么……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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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缱绻皆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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