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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小伙子,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啊?”
“那就对了,我刚来这里,第一次在这吃早饭,就吃到这么好吃的馄饨。”
“诶呀,你这孩子嘴真甜!喜欢就多来,我和老头子天天在这卖。”
“行,一定常来。”
梁语吃完了馄饨结了账,跟着老婆婆闲聊了几句,话锋一转,问道:“大娘,您知道远哥那怎么走吗?”
老婆婆脸色一变:“小伙子,你问这个干什么啊?”
梁语面不改色地编瞎话:“我有个朋友约我去那见面,不过我刚来不久,不认路。”
“那不是什么好地方。”一直沉默的老人突然说道。
老婆婆叹了口气:“就在白鹭街最大的酒吧,你去那打听就知道了。不过,那真不是好地方,还是少去得好,劝你朋友也少去吧。”
梁语自是答应,道了谢,才离开早点摊。
白鹭街……好像有点印象,昨天晚上去的网吧应该就在那附近,还是比较好找的。不过现在可不行,天色大亮,没有哪家酒吧会开门。
还是等到晚上吧。
梁语就找了家甩货的外贸店,从头到脚都买了新的,还入手了一顶比较满意的帽子。他找了家大众浴池洗了个澡,把穿了好几天的衣服换了,才觉得算是活过来了。
折腾到了中午,梁语找家店吃了顿炒面,意外的好吃。
兜里还剩二十多块钱,不过今晚就能和大部队汇合了,二十块钱也够了。
只是……剩下这十来个小时去哪里,是个问题。
林行中午才回了家,一开门就见到二花正小跑着蹭过来。他拉了一下有点下滑的背包带,弯腰抱起它,把脸贴过去,笑道:“想我了?”
二花傲娇地用爪子推了推林行,似乎在说“离我远点”,柔软的肉垫按在他脸上。
林行低低笑了笑,抱着二花进屋了,看到于筱沁正跟一位女性客人聊天,客人手里抱着一只泰迪,一看就是刚洗完澡剪完毛,一扭头瞅见林行,冲他叫了两声。
林行明白可能二花有点怕它,就冲于筱沁点点头,抱着二花上楼了。
林双双正在厨房做饭:“回来了。”
“嗯。”林行走过去看了看,林双双正在擀面,猜到可能是面条,怕二花玩心大起来捣乱,就抱着它离开了。
林行回了自己的房间,把二花放在床上,收拾了一下背包里的东西,一回头,就看到二花正蹲在窗台,好奇地看着上面的一个小鱼缸。
那是林行闲得无聊时做的生态缸,里面东西不少,附近能捉到的小虫子几乎都在里面,当然现在已经不剩多少了,因为有只大螳螂。
那只大螳螂正站在水边的沙地上舔着自己的触须,冷不丁被一只庞然大物遮了光,抬头一看立刻缩起前爪做出防御的姿态。
二花歪着脑袋看着那只螳螂,可能是足不出户的大小姐发现了新奇物种,还煞有介事地伸出小爪子挠了挠——它自然是挠不着的,只是这突然的动作把螳螂吓了一跳,身子往后倾了一下,警惕地看着二花。
二花也好似被它突然的动作吓到了,立刻不动了,瞪着两只滚圆碧绿的猫眼看着那螳螂。
一时间,猫咪和螳螂一动不动地对峙起来。
林行简直被逗笑了。他索性躺在床上,捞过扔在床头上的手机,找了好几个角度,把这一幕拍了下来,然后留下最好的几张。
他手机里几乎都是猫咪的照片。
还是二花先受不了了,这孩子没什么长性,又挠了挠玻璃,发现自己够不着这稀奇的玩意之后有点兴味索然,又看了一会就从窗台上跳下去了。
这一跳也体现出了十足的大小姐脾气——落脚点在它亲哥的胸口上。
饶是林行早有准备,还是觉得被压得胸口一陷。他吐了口气,有点无奈地摸了摸二花的头,说:“宝贝,你还以为是小时候啊?你要再胖点就能把你哥压死了。”
二花不理,径直扭身拿屁股对着林行的脸,趴在他胸口上就睡了。
……恃宠而骄。
林行无奈,轻轻把它挪到床上,侧躺着轻轻搂住它,一边从头撸到尾,一边低声说:“睡吧,我陪着你。”
二花舒服地眯着眼,一翻身露出肚皮示意铲屎官赶紧抚摸。
林行自然是狗腿地摸过去,还不时轻轻捏捏它翘起的小爪子,他都伺候两年了,自然知道哪里最舒服,不一会二花就彻底睡着了。
于是林行拿着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心满意足。
不过睡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听到林双双喊了一句:“吃饭了!”
林行这边还没动,二花一个翻身就起来了,动作敏捷地跳下床,奔到门口才想起来还有门这么个碍事的东西,站在门口扭头冲林行“喵”了一声。
愚蠢的铲屎官,还不快给本女王开门!
林行:“……”
这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虐待这个馋猫呢。
午饭是阳春面,于筱沁可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阳春面,差点连碗一起吃了,几乎吃得跟林行一样多,于是吃完了就瘫在椅子上起不来了。
林行:“你吃那么多干嘛?胃不难受啊?”
于筱沁一边揉肚子一边答道:“我控制不了自己……”
林行:“……”
他把碗筷刷完,林双双也找来了健胃消食片,给于筱沁吃了。
“你这孩子也太吓人了,下次可别这样了。”林双双无奈地说道,“吓得我都不敢给你做饭了。”
“那可不行,林姨。”于筱沁有点不好意思地笑道:“我就是比较爱吃面条。”
林双双嫌麻烦,也不买挂面,面条都是自己擀,基本是很长时间才会做一顿,这一顿还得看她心情,心情不好就不做。好在林行不是那么爱吃面条,否则可能会等到抓心挠肝。
于筱沁是第一次吃林双双的面条,第一口下去简直不知身在何方,就差没跪在地上泪流满面了。
所以吃撑也是很正常了。
她一边歪在椅子上半死不活,一边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林行,说:“你小子真是太幸福了。”
梁语转了一圈,最后找了一家小奶茶店,店主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他厚着脸皮卖了杯饮料坐了一下午,不光蹭着空调,还麻烦人家给他手机充电。
好在长得帅点,不然早被撵出去了。
跟女孩聊了一下午,梁语终于走了,反倒让女孩有点舍不得。
梁语凭着记忆还真找到了那个白鹭街,说实话还真不难找,这里天色擦黑就一片灯红酒绿,怎么看也不像是正经去处,倒是应了那句“不是好地方”。
人还不是特别多,但是大都是年轻男女,有的女的穿的比男的还少。
梁语在附近走了一会,觉得还得等人多再好好看看,现在这个时间,搞些违法勾当的家伙肯定还没出门。走着走着,看到一个路牌,上面写着“白鹭街”,他不由自主就停住了脚步,一看周围有种迷之熟悉感。
嗯……这不是之前和林行相遇的地方吗?
他看了看四周,感觉昨晚黑暗中模糊的景物都对上了。一回想起来还觉得挺戏剧性的,怎么就那么巧碰见这么有意思的人,而那个人怎么就那么巧,那么像他。
梁语抿了下唇,把手机拿出来,翻开通讯录,看着最顶上的那个“阿行”,手指有点犹豫地停在上方。
他想:过了今晚,我就要离开了,可能……可能以后都再也不会见到他了。
要不要道个别?
这个念头刚升起,又被他按下。
他该说什么?满打满算他们认识还不到二十四小时,不矫情吗?有什么好说的?
可是,他真的挺想跟他道个别的。
手指微微一点,触屏手机很灵敏,这一下几乎没有点实,电话还是立刻拨出去了。
梁语把手机放在耳边,没听到忙音,倒是响起了通话中的语音提示。
他立刻把电话挂了,把手机揣回裤兜,心想:算了。
他转到附近最大的酒吧,推门走进去。
同一时间,林行捏着手机皱眉:“是真的?”
“你没听错,有人在我哥那里失踪了,你们学校的。”严鸿志言简意赅道,又说,“你在哪呢?”
“我往你那去呢。”林行步履匆匆,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怎么回事?”
“失踪的是个男的,高二,这人从昨天就失联了,有人看到他来我哥这了,不过不是我哥的店,所以最后去哪没人注意,现在找不着了。”
林行问:“有人过问了?”
“嗯,昨天凌晨来了几个他的朋友问了,当时没怎么在意,现在事情有点大条,他父母又报警又发朋友圈,我哥这边才知道,就出面了。”严鸿志说道,“你这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都知道了,看来的确比较严重了。”
林行:“不,是有人告诉我了。失踪男孩的朋友托同学来拜托我的。”
严鸿志那边有点吵:“这样。那行,先不说了,你来吧。”
林行挂了电话,注意到有一个未接来电,陌生号码。现在哪有心思管这闲事,理都没理就塞进裤兜了。
林行是六中的高二学生,至于严鸿志等人则是附近职高的学生,几人是初中同学,那时天天混在一起,所以现在关系也比较亲密。
严鸿志的哥哥严修远是白鹭街一家酒吧的老板。不过他不只是一家酒吧的老板,更是这整条街的老大,混混头子流氓之首,这个城市提到远哥,没有不知道的人。
这个严修远,对手下的地盘只有一个要求:黄可以赌可以,毒不行。虽然挣得不是正经钱,但也没怎么杀人放火伤天害理,林行对他的印象还是可以的。
所以有人在他的地盘失踪了,还是愿意帮忙找一找的。
其实本来林行就打算去酒吧的,可是没想到中途接了这个求助的电话,这才给严鸿志去了电话,打听一下是否确有此事——毕竟失踪可是好久没有过了。
从刚才开始,林行心里就有种莫名的预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联系到这个失踪有点心神不宁。不过,也可能是他想太多了,这个年纪离家出走的面要大得多,远哥要是出马肯定能找到,都不用警察。
正自我安慰,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林行立刻去摸,发现是他亲爱的女王大人——林双双居然给他打电话了,真是挺稀奇的事,上一通电话应该在半个月前。
“喂,妈……”
“林行,不好了,”林双双打断他,话音惊慌,“那个白色的小狐狸狗不见了!”
林行愣了一下:“怎么不见了?”
“我也不知道,笼子都关得好好的,就凭空消失了!”林双双也是难得这么失态,“这是怎么回事?你到底从哪里弄来的?”
林行简直一个头两个大,终于明白不安的由来了。他只能安慰道:“没事,可能它比较聪明会开笼子。你先在店里找找,找不着就算了,等我回去再说。”
“……好吧,那你早点回来。”林双双说完,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
林行拿着手机,心想这可是打脸了,还说照顾好呢,结果直接给照顾丢了,可怎么跟梁语交代啊?
不过这狗跑出去可能回了家,也可能去了常去的地方,还是知会梁语一声吧。
林行想到这,翻开电话薄,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他只给人家留了电话。
换句话说,他压根没有梁语的电话。
林行叹了口气,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命犯太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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