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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国法家规
就在这时,走廊里突然传来了金玉的声音,在喊着:“文强,你在哪呢“?文强一惊,赶紧想出去,但是又发现自己光着上身,披着个浴巾,实在他不雅了。于是急忙让小姑娘把衣服还给他。小姑娘犹豫的说,还没完全烘干呢。文强急了,:”快给我,湿的也要穿“。
正当小姑娘把衣服递给他的时候,金玉突然出现在了门口。三人都愣住了,小姑娘赶紧将衣服塞进文强手里,说:“快把衣服穿上吧”。然后嗖的一下就闪了。房间里只剩下文强和金玉。文强拿着衣服,披着浴巾,穿也不是,不穿也不是。
“她把我衣服弄脏了,帮我洗洗。”文强解释道。
“洗干净了吧,赶紧穿上吧,别冻着。”金玉温柔的说道。
见金玉并没有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发火,文强舒了一口气。心想,金玉还是很善解人意的,根本没有误会我。于是赶紧利索的将衣服穿戴整齐,跟着金玉走出了房间。文强问:“你找我什么事?”金玉说:“带你去见见我的朋友们”。文强一听,舒了一口气,刚才还以为是有人诬陷自己跟女人进房间,打了小报告,金玉才来的。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么回事,金玉的出现是纯属巧合而已。
晚宴结束,名媛淑女们纷纷互相告别,金玉也带着文强回家了。到家后,文强跟着金玉来到了三楼的卧室,文强刚要去浴室帮金玉放洗澡水。却被金玉叫住了。金玉说:“我问你,今天你是不是跟别的女人单独进了房间,还脱了衣服?”文强心想,怎么又开始问这件事,不是都过去了吗?
于是说道:“我不是告诉你是去洗衣服了吗?”还专门把衣服上残留的水渍给金玉看。
但是金玉继续问道:“你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了,我没问你原因”。文强只好说道:“是”。于是金玉说:“好,那你就是违背了家规,该受重罚”。文强一惊,反驳道:“我为什么要受罚?我是又没做什么坏事?”金玉也不再理他,直接叫来王管家,吩咐道:“家丁文强,行为不端,罚受家法30。”说完,让王管家将文强带走,自己直接关门睡觉了。
文强脑子有点反应不过来,晕晕乎乎的就被王管家拉走了,王管家将他带到了庭院的大门旁,一把脱掉他的西装外套,然后又将他双手用手铐固定在了旁边的栏杆上。急的文强大喊:“你要做什么?快放开我”。接着王管家不知从哪拿了个软鞭过来,说了声:“得罪了”。然后“啪”的一声,一鞭已经狠狠的抽在了后背上,火辣的疼痛感让文强猝不及防,倒吸了一口凉气。
紧接着,“噼啪,噼啪”又是几鞭,剧烈的疼痛让文强拼命的扭动身子,但无奈双手被牢牢的铐住,怎么都躲不开如火舌一般咬在后背上皮鞭,皮鞭如雨点般落在了他的身上。薄薄的衬衣禁不住皮鞭的虐待,渐渐的出现了许多破口,破口处显现出一道道纵横交错的血痕。文强的额头上已经冒出细密的汗珠,他不知道这种痛苦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在经历了仿佛一个世纪的漫长煎熬之后,30鞭终于打完了,王管家吩咐两个男仆把他带走,处理一下伤口。晚上,文强趴在床上,一直睡不着,他越来越看不懂金玉了,最初金玉被自己迷得神魂颠倒,在酒吧一掷千金就为和自己单独聊聊天。再后来,又不惜血本在拍卖会上将自己买下来。要是这么推断的话,金玉是非常明显的爱上自己了才对。可是,她怎么会这么狠心的虐待自己喜欢的人呢?她到底爱不爱他,他又到底该不该爱她?文强有点风中凌乱的感觉。
一夜过去了,天亮了,文强赖在床上不想动弹,但是金玉已经早早的起来了,而且准备去学校,因为临近毕业,忙着写毕业论文,所以不能随便旷课的。见文强迟迟不来服侍自己,金玉只好自己来到了文强的房间。看文强虚弱的趴在床上,一副可怜的样子,金玉笑嘻嘻的上去拍了他一下,这一拍不要紧,正好拍在伤口上,疼的文强眉头一皱。金玉关心的问道:“是不是打疼了?要不要找医生来看看?”金玉的话让文强感觉有点心里发毛,他实在是不适应金玉这种忽冷忽热的情绪。
金玉见文强没有答话,说到:“你今天身体不舒服,就休息一天吧,让小张开车送我去学校吧。”说完转身走了出去,刚走到门口,又一回头,补充道:“今天让王管家在家里好好教教你规矩,免得以后总是没规没距的”。文强弱弱的哼了一声。金玉刚一走,王管家就让文强赶紧起床,吃早饭,然后学规矩。
书房里,王管家拿出一本小册子,扔给文强,文强一看:“金氏家规”。文强大致翻看了一遍,尤其是针对男仆的那些,越看越觉得过分。王管家等文强大致看完后,就开始给他上课了:
“金家的仆人分为两类,一类是雇佣制,签有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另一类是购买制,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购买所得,拥有人身产权证,这类人属于金家的私有财产,可以转让,转卖,租赁。而文强就属于第二类,是通过银行拍卖的渠道,合法购买所得,目前文强的所有权归在金玉名下,文强的身份证上已经注明了监护人为金玉。”
“作为金玉的私有财产,文强必须无条件的顺从金玉的意志。金玉有权力对文强实施惩罚,无论文强是不是真的有过错。文强只有接受惩罚的义务,没有询问惩罚原因的权力。此外,文强不得与金玉之外的任何女性有暧昧举动,当然,金家亲属以及文家亲属可以适当放宽限制。如文强被证实与她人发生不当关系,金玉有权力申请对文强执行死刑或者终身监禁。”
当王管家说到死刑和终身监禁时,文强忍无可忍,打断了王管家:“这罪不至死吧。杀人是犯法的。”王管家有理有据的说:“对于自由人来说,当然罪不至死,当然杀人是犯法的。但是对于成为私有财产的人,是不享有基本人权的,所以可以任意处死。”文强听完后心都凉了。万一哪天他惹金玉生气了,不会小命都要丢了吧。不过,他觉得金玉应该没有那么绝情吧。
王管家继续说道:“这次三小姐说你与别的女人同处一室,而且衣衫不整,无论是什么理由,都不能被原谅,都要受重罚。而三小姐因为刚刚买到你,又喜爱至极,实在不舍得处死,才改为打30鞭。你应该感激不尽才对。”知道了事情背景之后,文强不那么恨金玉了,原来对自己还是网开了一面的呢。自己能活着已经不错了,挨30鞭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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