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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狐狸
让苏狐念念不忘的那个姑娘叫玲珑。苏玲珑。我还能清楚地回忆起苏狐一个字一个字念出她的名字时,眼角那藏不住的微笑。他说,“那是我见过的最傻的姑娘。”说完再笑。
他们相识于幼时,即便谈不上青梅竹马,也算得上两小无猜。
“那时候我们总是在一起,一起去河边抓鱼,一起去深山采花,一起去戏弄孩童,一起去学礼做人。我们会规划很久以后要做的事情,一有好的主意便写成一个纸条,生怕会忘记。后来我们写了太多就决定不再想新的主意,先把写下的那些完成。于是我们一边努力实现一个个愿望,一边努力长大变强。”
“你们都做过什么?”
“很多。有一次她在裁缝店看一位老裁缝做衣裳,羡慕得不得了,就跟我说要亲手做一套衣裳送我。虽然我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以她那笨笨的样子怎么做得出衣裳,可是她当时很兴奋,我也就帮她写下了。谁知道第二天她就抱来了一堆布料,花花绿绿的煞是热闹。她煞有介事地给我量身高肩宽腰围,还学着老裁缝的口吻说‘过两天来取’。她的样子很认真,我想她可能是观察那位老裁缝很久了,也许真的能做出来也说不定。”
“真的做出来了?”
“嗯。她做了一件非常有个性的长袍。剪了两片长方形的布料缝起来,然后把两个圆筒的袖子缝到两侧,还不忘剪了一条带子做腰带。身前的布料是绿印翠竹,身后的布料是红绣牡丹,还好袖子是一样的,喜字缎面。”
“这,这能穿出去么……”
“她说她的作品是非常珍贵的,她一辈子可能就只做这么一件衣裳,所以不能轻易示人。我就逃过了一劫,但是我一直都保存着那件长袍,细细保存着。她一辈子只做了那么一件衣裳,是为我做的。”
“那,你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呢?”
“她后来爱上了一个书生,不顾一切地要和他在一起。”
“书生……那叫知识分子好不好?你为什么不挽留她,告诉她你爱她?”
“那时我还太年轻,不太明白什么是爱情,什么是挽留。我只会用本能的方式去发泄情绪。我当着书生的面强吻她,我把她从书生身边掳走,我撕烂书生的书,我揍得那书生几天下不了床。可是那个书生总是会再找她,而她也总是会想尽一起办法跟他走。”
“我感觉自己在听一个很古老的故事。”
“的确很古老,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可是现在我都老了。”
“你恨她吗?”
“恨。”
“你会不会想忘记她,永远都不记得这个人存在过?”
“不会。这么多年,我每天都会想想当时发生过的事,经常翻出我们还没来得及实现的那些纸条,一张一张努力地去做。”
“我真羡慕你。我完全不愿意去回忆那些与他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我觉得那是最大的讽刺。我无保留地付出全部的感情,到如今却不能证实那段我以为的两情相悦是不是真的存在过。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爱过。我时常回忆起那些伤害与不堪,便愈加哀悼我碎落了一地的自尊。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清醒,不再相信什么可笑的爱情。”
苏狐用手指轻轻擦掉我眼角溢出的泪,温柔地揉乱我的头发,“小姑娘,爱情不可笑,你只是没有爱上对的人。”
“那玲珑,是你对的人吗?”
“是的,她是。”
我羡慕地想,苏玲珑真是个幸福的姑娘,像高雯雯一样。
所以,苏狐没有在雪花飘扬的街灯下手持一朵雪花单膝下跪向我求婚,也断然不会留我陪他一个晚上,至少不会是某种意义上的陪。
“我们去逛校园吧。”我拍拍他的头。
苏狐倏地站直了,看我的眼光仿佛我是一头怪物。我索性逗逗他,“你知道么,我是只摩羯。”
他显然摸不清我说这话的意图,眉头微微皱了个小山包,“摩羯又怎样?”
“摩羯就是个羊脑袋鱼身子的小怪物。就像你心里想的那样。”
他摇摇头,“我没有认为你是个怪物。你是只狐狸。”
“你才是只狐狸。”你们全家都是狐狸,我在心里无声嘀咕,又想起我大爱的那部小说,说:“不过贺兰静霆说了,狐狸是论位的,一位狐狸。”
“我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嗯,一位狐狸。”他不断重复地念着“一位狐狸”,仿佛这四个字有多耐人寻味。“贺兰……静霆……?这人是做什么的?”他问我。
“啊,他呀,他不是人,是一位狐狸,狐族的祭司大人。”
某人又直直看过来了,我又成怪物了。唉。
我拽他的袖子,“走吧,我们去逛校园,边走边给你讲祭司大人的故事。”
他反手抓住我的胳膊,说:“不,我们今天不逛G大了,我送你回家。”
我没问他为什么放弃大好的奴役我的机会,想必是遥遥那家伙拿我的病来威胁他了。带着一个按时生病的病秧子在外面玩,谁奴役谁可想而知,但凡有点大脑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只可惜了我的良辰美景哟。
雪已经积得很厚,路上的车都开得小心翼翼,我们也只好跟在大家身后蜗牛爬。这座城市的交通状况在我上大学的时候还是很好的,很少出现拥堵现象。前几天一个在京城工作的同学还打电话来哭诉由于京城惨不忍睹的交通,自己每天上下班有三个小时在路上,说是无比怀念G市无比流畅的交通。我当时就给了他最直接的安慰,如今的G市交通已经不是五笔流畅,是智能ABC流畅。
“智能ABC是怎么个流畅?”
“就是你用惯五笔,用惯搜狗拼音,再回头用智能ABC的那种流畅……”
蜗牛爬对开车和坐车的人都是一种极大的耐心上的考验。我强烈建议苏狐收听电台的一档名叫《梧桐夜雨》的谈话节目,那是我大学时候最喜欢的一档节目,换了好几个主持人都没能冷却我对它的真情。
我和修旻行曾经历过一段漫长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时期。提到友达这两个字我有两句话必须要说道说道。我曾臆测过友达二字应该就是朋友的意思,但由于我是个喜欢藏拙不喜在人前发问彰显自己无知的人,所以直到后来我自学了几天日语,才明白,友达二字取自日语。可又有一件事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据说日语来源于汉语,某些个同胞放着老祖宗好好的语言不说,偏偏不伦不类地说孙子的语言,这是文明的进步,还是倒退?
总之,与修旻行那段恋人未满的时光,就像少年心中未曾见过天日的暗恋,美好中总是带着一丝苦涩。会为了他的一句话开心,自然也会为了他的一句话难过。会猜想他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喜欢自己,会暗自衡量自己是不是配得上那么优秀的一个男人。会在别人把自己和他相提并论的时候心里窃喜却假装生气,会在深夜里读无数王子公主的故事期待自己有童话里公主的运气。
同寝室的楼心不止一次敲打我,“你要是喜欢他就要不停地给他暗示,其实男人啊也怕失败的,你要让他知道只要表白他就能抱得美人归。”
我白了她一眼,“瞎说什么呢,谁喜欢他啊,我们就是好朋友。”但心里仔细揣摩了楼美女的话,暗示,嗯,暗示。
那个周六他带我去看一个摄影展,作品出自一位大名家之手,而且当天那位大名家会到影展现场与摄影爱好者互动交流。修旻行就是一个狂热的摄影爱好者,贺谨说他的技术直逼专业水平。我也是个摄影爱好者,但是连给遥遥拍张照片我都经常拍糊了,当然这点修旻行并不知情。为了站在他的身边不会差距太大,我强逼自己也成为一个狂热的摄影爱好者,咱有热情还怕啥呢。
但是热情不是万能的。
曾经我很不能理解,为什么连“小明有六个苹果,比小红多三个,小红有几个苹果”这样白痴的问题,都有小朋友不知道用加法还是减法,为什么即便使用了题海战术,150分的数学试卷有人还是只能得50分。歌里都唱了,“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可对摄影狂热后我懂了,不是说你打拼了就能得到七分了——基因决定你是狗,穿上衣服你也不像人。不过你可以化妆变成熊猫。
于是我便以熊猫的身份去参加了摄影展,每一幅作品都让我无比震撼,原来我不仅没有摄影的天分,连欣赏摄影的天分,也没有。
我甚至自始至终就没记住那位名家的名字。但这与我缺乏天分没有必然的联系,是修旻行,他一直在和一个美女讨论什么,说是讨论,其实更多的是他在听那位美女高谈阔论,目光里是掩饰不住的欣赏。
那时候我不知道不久之后我就有机会认识这位美女,修旻行的前女友,贺谨的表妹,高雯雯。
看过影展吃过饭,修旻行送我回学校,在大门口遇到楼心。互相打过招呼,她冲着我挤眉弄眼,语重心长地说:“阿紫,加油哦。”
修旻行自然不知道她何处此言,便问我加什么油。我刚想编个话诓诓他,又想到楼心的话,暗示。我深深吸口气,压制下不自觉加速的心跳,装得好像这是件多么搞笑的事情,“她们整天胡闹,说我如果喜欢你就要快点下手,不然你就被别人给拐跑了。”一股热气慢慢爬上耳根再向脸颊漫延,我甚至不敢正视他,可心里巨大的期待让我将他的每个表情都看在眼底。
他挤出一张苦瓜脸,看上去可怜兮兮,“你一定不喜欢我,我从来没感觉到你有任何下手的行为,连下手的企图都没感觉到。”
我抱住他的手臂,把声音放柔:“怎么会,我可喜欢你了,喜欢到晚上睡觉都会梦见你。我现在下手不晚吧?”
他抽出被我抱着的手臂拍拍我的肩膀,说:“还说别人胡闹,就你跟个孩子一样最能闹,你要是喜欢我,太阳都从西边出来了。”
这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拒绝的姿态。他把手臂抽出来的一刹那,我的心就好像被冷水浇过的热铁,只有一缕白烟和滋滋的响声证明它热过。可戏还是要演下去,既然在他心里我就是爱胡闹的孩子,索性胡闹到底。我指着准备下班的红彤彤的夕阳对他说:“你看,多美啊,太阳从西边升出来了!”
口舌之快就像坠崖人手中的一根不甚牢固的白绫,能缓和下坠的速度却改变不了坠崖的结局。我终于光荣地触底,挺尸了。
挺尸的时间内我试图找把钥匙打开心里那把锁,放沉甸甸的感情一条生路。我很耐心地捋了捋本来就一清二楚的感情逻辑:我和修旻行有暧昧没爱情,做不成情人,只好退后一步做朋友;这就意味着以后他会有女朋友我会有男朋友,我们不会再像现在这样亲密,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因为这样那样的顾忌不再联系,成为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我被过客两个字吓到了。在你深深恋着一个人的时候,要你接受这个人只会如流星般划过你的生命,是比午夜凶铃更可怕的事。
当天晚上我拨通了生命中第一个电台热线电话,也是唯一一个。给《梧桐夜雨》的主持人梧桐。
我表达自己对友情不能长久的担忧,又掩盖自己心存喜欢的事实,得到的点拨并不如想象中令人醍醐灌顶,柳暗花明又一村,我觉得自己的问题也许太严重到需要咨询专业的心理学专家,但拨打热线的刺激体验还是着实让我兴奋了好一阵。
当你对一件事物高涨的兴致过去之后,至少还会保留一些亲切。这就是我对《梧桐夜雨》残留的感情。可苏狐没这份经历,显然他感觉狐狸更为亲切:“还是讲讲那个狐族祭司大人的故事吧。”
我衡量了一下,若要论亲切,新鲜的贺兰大人是要胜一筹的,于是兴高采烈地讲起英俊涵雅的贺兰静霆,喜欢边听降E调小夜曲边晒月亮的贺兰静霆,只吃无污染鲜花和人类肝脏的贺兰静霆,千年痴情的贺兰静霆。我大爱的狐狸。
我花痴的表情一定很刺眼,尤其对于一个拥有花容月貌的男人而言,这逻辑与不能在一个美女面前夸赞另一个美女雷同。
所以苏狐的话听起来非常尖锐:“我以为什么祭司大人,原来是假的。你了解真正的狐狸吗?还大爱,我看你就是叶公好龙。”
我被贺兰静霆充斥着的大脑腾不出空间解析他溢于言表的嫉妒,继续热情洋溢地说:“狐仙大人多高贵啊,九尾灵狐,天山雪狐,听名字就是集美貌智慧于一体,风靡万千少女,碎掉一地芳心。”
“吱——”响彻云霄的刹车声。苏狐差点撞到了前面的车。
“如果你见到一位狐仙,不是九尾灵狐不是天山雪狐不是祭司大人,你还会喜欢吗?”
“这样啊,那是白毛的吗?”
“也不是白毛的,可能是黄毛黑毛的。”
“啊,黄毛黑毛的狐狸也能修炼成大仙吗?”
“当然。你难道有肤色歧视?”
“没,没有。我只是觉得如果不是白毛,一定很惭愧吧,哪里还有心思修炼。”
“如果你是一只黄毛狐狸,你难道会用一辈子时间惭愧?”
“不会,我会绝食而死,下辈子再投胎长一身白毛。”
“那你对自己的黄皮肤一定深感惭愧,可是怎么没饿死争取下辈子当个白种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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