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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章
没跑出多远,陆定远就已经觉得呼吸急促,不是体力不支,而是他的肺自长城抗战,就留下了后遗症,支撑不了他那样快的奔跑。
他跑步的时候从不回头,只是一味地向前,盯着自己的目标。
沈初霁就跟在他身后,跟得紧了,她便放慢些,落得多了,便加速跑两步,只当他是想发泄这些年的隐忍和委屈。
陆定远自然知道自己跑不远,他就是想让沈初霁以为自己已经到了极限,放松警惕,然后趁机借着山中的树木和地形逃离。
可他忘了自己才是第一次来重庆的人。沈初霁在歌乐山下的特训班训练时,山地越野是基本科目,而最常用的训练与考核地点便是南山。
陆定远每一次的岔路选择,都在沈初霁的判断之内。
肺部的灼痛越来越清晰,像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他的心脏。眼前的景物开始因缺氧而晃动,陌生的树木和石阶仿佛都在重复,可他不敢松懈,怕所有的一切都功亏一篑,拖着沉重的脚步接着向前跑。
猛然间,似乎有什么东西砸中了他的脑袋。不知道是因为跑得太久,还是因为那一计重击,他顺势栽倒下去,四脚朝天地躺在一片草丛中。
人虽倒下去,脑子却清醒了,他的手四处搜寻着,抓到了什么东西,拿到眼前一看,才知砸到自己的是一只高跟鞋。
沈初霁在后面追得不耐烦了,估摸着他的肺再跑下去便要进医院了,所以才脱下脚上一只鞋朝他砸去。
见他力竭倒下,沈初霁干脆把另一只鞋也脱下,等走到他跟前才甩到他身上,“跑啊,怎么不跑了?”
阳光照着那片草地,陆定远正好倒在一片树荫的边缘,眯着眼睛,只能看见沈初霁晃动的旗袍下摆和半截小腿。
“你是不是骗我,你们的训练班根本不是在歌乐山,而是在南山?”陆定远是在奔跑中突然想明白的。
“我就不能从歌乐山跑到南山吗?”
陆定远撇嘴将空气乱揍一顿,“不跑了,跑不过你!”
沈初霁被他孩子样的幼稚逗笑,坐在他身旁,嘴角挂着浅笑,好像看见了陆定远的小时候,他说他是猎户的儿子,跟着养父在山间奔跑,跑累了就躺在树下休息。
忽然想起前世在上海,他的那句奇怪的告白,“十岁的你,二十岁的你是什么样,五十岁的你,八十岁的你又会是什么样?”
他叫她不要死,可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她都必须死。
“你这个人确实挺有趣的。”
陆定远睁开了眼睛,沈初霁却抬头去看树叶的缝隙里斑驳的阳光。
前世,她总是说他很奇怪,今生,她喜欢说他不正经,说他有趣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他起身,为她穿好鞋,“你怎么不走,他们都走了,你怎么还不走?”
从失去第一个名叫“赵晋”的部下,到如今,他身边走了数万的弟兄,罗翰宸走了,孙希麟走了,高志成走了,罗夕宸带着他们未出世的女儿也走了,他的母亲就从来没有回去过......
他的一生都在失去,他以为他最终还是会与前世一样,一无所有地离开这个世界,却从没想到他的身边还剩下一个他最珍贵的人。
“没办法,你上辈子欠我的,这辈子我得粘着你,才能讨回来。”
“我还有什么没给你的吗?我又有什么还能给你的呢?”
陆定远像是在自言自语。他已经把他的一切都给了她。他知道她去过曾家岩50号,那是南方局和八路军在重庆的办事处。顾参谋长给他送来的那些私人物品里,应该有一本《红与黑》,他甚至像犁地翻土一样翻找了每一坛骨灰,都没有找到那本实际上是密码本母本的《红与黑》。
高志成此生最重要的杰作就是把陆定远抽屉里的那本《红与黑》变成了仅此一本的孤本,一个独一无二的密码。有了它,春望计划所有的成员和陆家军所有士兵的档案和绝密都能翻译出来,同时它还是联络所有陆家军的一个备份。
但世间能破译它的只有高志成和他的妻子。其他的人,怕是在破译出来之前,那脆弱的书页就先被翻烂了。
“当然有啊,”沈初霁突然开口,“我等了十五年的人,你怎么还不来抱住我?”
陆定远像是被一道无声的惊雷劈中了。
他所有的思绪、所有在心底翻腾的失去与痛楚、所有关于密码与前途的沉重谋算,都在这一刻凝固、碎裂,然后被这句话里裹挟的十五年光阴,冲刷得一片空白。
耳鸣。尖锐的耳鸣取代了南山所有的声音。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在他骤然失焦的瞳孔里炸成一片晃动的、破碎的金星。
十五年。
从他们今生重逢,至今也不过十五年。
她等了他……十五年?
方才在林中狂奔,前世与今生所有的一切都在脑海里闪回,他不敢回头,怕贪恋她的陪伴,就此停住脚步。
但是树影晃动间,当他的脚步越来越沉重和缓慢,逃跑的决心也越来越犹豫。陆家军本该全军尽墨,如今活下来的还有大约两万。即使他的命运在不可逆转地轮回,但他成功改变了陆家军的结局。
或许真的有那么一种可能,或许上天垂怜,他可以让她也活下去。
猛然间,他向她靠近,吻了上去。
这个吻没有任何试探的余地。
是进攻,是占领,是两世飘零后终于找到锚点的疯狂确认。他的唇滚烫,带着硝烟的味道和压抑太久的渴望,撬开她的齿关,攻城掠地,长驱直入。吻得又凶又急,像要把她肺里的空气、生命里错过的所有年月,都一并掠夺过来,吞吃入腹。
初霁只僵了一瞬,随即更用力地回应。她拽住他衬衫的前襟,布料在她指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微响。指甲隔着衬衫掐进他胸口的肌肉,不是推拒,是要把他更近地拉向自己。
他猛地将她向后压去,两人踉跄着倒在厚软的草地上。他在倒下时用手掌护住了她的后脑,自己的肩胛却重重撞上一块凸起的树根,闷响一声。可他浑然不觉,只是更重地吻她,辗转,深入,□□得像负伤的兽。
吻从嘴唇蔓延到下巴,再到她纤细的脖颈。他在那脉搏剧烈跳动的地方流连,用牙齿轻轻碾磨,听到她压抑的抽气声,感受到她抓着他头发的手指骤然收紧。
他抬起头,眼睛赤红,额发汗湿,死死盯着身下的她。领口不知何时被扯开,露出锁骨的线条和起伏的胸膛。那时谁也没有注意到,在他脖子上挂了四年的那一枚婚戒已经不在。
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照亮了她泛着水光的唇和同样燃烧着的眼眸。
但柔弱和犹豫只在她的眼眸中出现过片刻。她翻身,成了他在她的身下。
比起陆定远,她更像一个横刀立马的将军,一个仗剑江湖的剑客。他爱的就是她这份忧郁和悲悯之下永不消逝也无法压抑的生命之力,像黄河,像丹江河。
他再次靠近,这一次的吻却奇异般地温柔下来——不再是掠夺,而是崇拜。那是他的玛格丽特,会在他的头颅被砍下时,用自己的裙摆接住他的头颅的玛格丽特。
他的公主,他的王后,他的红山茶般的爱人。
他细细地、一遍遍地吻她的眉眼,吻她的脸颊,最后回到她的唇上,辗转吮吸,缠绵得令人心碎。
不远处仍然有人在监视,只是这次不是演戏。
蹲在草丛里的两个特务,一个冷笑,“我真想给他们搬张床过去。”
在他旁边的另一个特务看起来刚入行,望眼欲穿的眼睛里快要流出口水,“床怎么过瘾,该在黄河里漂着的羊皮筏子上。”
组长瞥一眼他那不争气的下属,偏那下属还是个没有眼力见的,痴笑着补充了一句,“我就是在那上面出生的,我爹就是黄河渡口上的一个船夫,我家一面像样的墙壁都没有。”
组长忍无可忍,照着他的脑门拍了一掌下去,“让你来是来看奸夫□□怎么苟且的吗?”那菜鸟终于清醒,收起他的“口水”,但他眼神里尽是疑惑和愚蠢,组长只能解释道,“色诱色诱,谁是色,谁被诱,我们的计划里,杨云澜是色,陆定远被诱。可是陆定远跟他那个色鬼父亲一样,从小在妓女窝里长大,什么人他没见过?你再看看他那张小白脸,你见过三十岁的男人那么干净的一张脸,女人一样一双含情眼吗?”
菜鸟眨巴眨巴自己那双蠢笨的眼睛,想从草地上那一对男女的热烈的亲吻中看出真相,“组长,您是说现在反过来了,陆定远成了色,被诱的成了杨云澜?那她父母的仇呢?血海深仇就这么放下了?”
“现在还不好说,女人最容易心软,尤其是当了母亲的女人。四太太就陆定远这么一个儿子,偏偏她最中意的儿媳死了,连一个种也没留下。杨云澜但凡动点歪心思,给他们陆家生下一儿半女,那就是四太太眼珠子一样的宝贝孙子,她的后半辈子也算是高枕无忧了。”
“可四太太这几年已经被对家和日本人打成缩头乌龟了。”
“你懂什么,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四太太手里的人脉和这辈子的积蓄,足够给杨云澜洗白身份,与我们军统划清界限了,只要她能抓牢她的儿子。”
草地上的两人对周围的一切都日若无睹,即使他们心知肚明,今日的暗哨比平日要多上一倍。出发前,负责跟踪的行动组就接到了一份“午后有雨”的天气预报,如果沈初霁真的有了别的算计,帮助陆定远逃跑,所有的监视暗哨都将会成为被耍的猴子。
远处天际滚过一声闷雷,铅云骤合,倾盆大雨如约而至,将南山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水汽之中。
南山上所有人都忙着找地方避雨,陆定远和沈初霁却如收到了礼物一般惊喜,被大雨淋了个湿透还在望着对方痴笑。
他们不动,草丛里的那两人便也不敢动,任凭漂泊大雨从头顶倾泻而下。
只有他们自己明白,前世兆丰公园的那场大雨里,他们是何等地恣意和欢腾。
若不是担心陆定远的身体,沈初霁真想在这雨中淋个痛快。她抬手为他挡雨,语气出奇地温柔,“走吧,这里不是上海,不会有小提琴。”
***
林家航自半月前回到重庆,除了固定的时间留在机场值班,夜夜都要回家。可越是这样,苏婉君就越发不安。她抚摸着自己隆起的肚子,望向天空中安静的白云,总觉得那背后藏着一架快要摔下来的战机。
她已经失去过一个丈夫,“交接”过一次了,如果林家航也回不来,还会有谁愿意再一次“交接”她这个带了两个孩子的寡妇呢?
白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飞机的模样,她的手也不自觉地移至心口。
但让她的心瞬间平静下来的不是按压,而是身后林家航的声音,“我的小心肝啊,你怎么又跑去机场了?谁带你去的?告诉爸爸,我罚他拖飞机!”他捏着女儿水蜜桃一样的脸蛋,不是嗔怪,更像是撒娇。
苏婉君笑着回头,看见门内,林家航抱着她的女儿乐悠,那才是她莫大的心安,“不是刚走了吗,这就回来了?”她习惯性地为女儿理一理头发。
“我是去告假的,回来好几天了,难得今天有空,在家陪陪你们。乐悠这几天老是往机场跑,大概也是觉得家里无聊,待不住了,不如去逛街吧?”
陈博牺牲以后,苏婉君带着乐悠回了自己的娘家,可兵荒马乱之年,谁家的日子也不容易,平白多了两张嘴,住的日子久了,总会招来些闲话。她本想去找份工作,但乐悠还不到一岁,正是离不开人的时候。
林家航带着他所有的积蓄和一对婚戒找到她时,她正打算按着一张不知是谁给她的字条去乐山。
四年,她可以感觉到林家航在尽力做好一个丈夫,可她是经历过的,知道爱和责任模糊不清但又真切存在的界限。
第一次觉得林家航对自己是有感情的,是在他失踪三个月后回来。那时,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环视一圈什么都没变的家,疲惫地抱住她,靠在她的肩头。他好像就那样站着睡着了,她亦不敢动,直到乐悠的哭声惊醒了他。乐悠很懂事,平日里很少哭闹,不知为何,就是那一日,怎么都哄不好,她快要不耐烦,林家航却只是傻笑,劫后余生,柳暗花明一般。
再次回想起那日,苏婉君又不安起来,“我想去老君洞,给你,也给我们的孩子祈福。”
“你的身子越来越重了,爬南山能行吗?我回来之前还看了天气预报,说是午后有雨。”
“现在才五个月,我可以的。”
林家航知道她这几日心神不宁,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乐悠,我们去老君洞,开心吗?”
乐悠笑着举起手中的竹蜻蜓,那是刚才在机场,一个飞行员给她做的,“飞喽——”
竹蜻蜓飘飘悠悠,在悠扬的钟声中,伴着胜利的欢呼升入天空。乐悠并不明白爸爸和妈妈脸上突如其来的兴奋,只是在他们亲吻她的左右脸颊时感受到了莫大的幸福。
她从爸爸的臂弯里挣脱,跑去台阶下捡她的竹蜻蜓。回到廊下,暴雨倾盆而至。
林家航脱下自己的军装外套,披在苏婉君身上,又从口袋里取出一方手帕,擦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扶着她坐下,“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在这等一会吧。”说完便接着陪乐悠玩。
苏婉君把刚起求来的平安符放进自己的手包,抬眼看向廊下的雨幕。
台阶掩映下,忽而跑来一对年轻的情侣,他们早已被淋得湿透,牵着手向这边跑来。没有雨具,却并不懊恼,反而笑得恣肆。
踏上最后一级台阶,有一个蓄满雨水的水坑,男孩似是故意踩进去,溅起半人高的水花,全落在了女孩的旗袍上。
女孩抬手就朝男孩胳膊上拍一巴掌,嗔怪道:“陆长风,你无不无聊!”说着便也一脚踩下去,只是水坑里的水少了一半,溅起的水花也不过刚到膝盖,没什么杀伤力。
男孩得意地大笑,催促女孩,“快走吧,越下越大了。”
他们像两朵明艳的红色山茶一样闯入檐廊下,也闯入了苏婉君的世界。
“你说你平时假模假样,穿个西装,外套、马甲、衬衫、领带一样都不能少,袖扣都要配套的,今天出门怎么不穿外套了,好歹还能挡一挡雨。”
“他们给送的成套的,不穿白不穿。今天要跑,我要是还穿那么重的外套,不是等着被你追上吗?”
“你就是个猪脑子,就你那肺,那脑子、眼睛,你跑得过谁?你要是感冒发烧了,再得个肺炎,你还得去医院,你就折腾吧,早晚住在那出不来。”
“是,我本来就是个病秧子,药罐子,那我这么费劲折腾为谁啊?我还不是为了你?”
“你可别,我受不起。说的比唱的好听,你来点实惠的行不行?我想吃肉了,你能给我买一斤吗?”
“再忍忍吧,过几天就要回上海了,到了上海就什么都有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地拌嘴,手上替对方擦雨水、拧衣服的动作却一刻没停。
苏婉君看着他们二人,忽然好羡慕,那是她的生活里从来没有过的。她从自己的手包里取出一方手帕,让乐悠递给他们。
“姐姐。”
一方绣着兰花的娟秀手帕出现在沈初霁的眼前,她怔愣了一瞬,俯身蹲下,接过手帕时,突然觉得那小女孩有些眼熟。
在想起那个名字,那一家人来后,眼泪就已经涌了上来。
抬头望去,正是她想得那个人,下意识地叫了声:“师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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