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之星

作者:白展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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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


      林夕出生在法国,刚出生的时候,褐色的眼睛,绒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很是可爱。林爸爸林妈妈一见了就欢喜。

      越长大,清澈的眼睛越发黝黑,之前绒绒的头发也变成墨色,只有阳光照耀下来的时候能分辨出一丝浅金,剩下皮肤倒是没变,不论晒多少太阳都是冷如月光。

      三岁之前,林夕是个小可爱,懵懂无知,任谁都可以诓骗两句。三岁之后,在林爸爸看来林夕变得十分不讨喜。

      在忙碌的林爸爸眼里,就是一眨眼的时间林夕就变得懂事,变得这么大了,开始学会板着一张小脸,说起话来振振有词。

      谁要是这个时候再试图诓骗林夕,他只会用眼神看着你,充满轻蔑。

      同时,林夕开始变得极其有主意,综合考虑所有的意见之后他要自己下决定,而一旦下了决定后,是绝对不会更改和改变的。做一件事,非要做得完美,非要做得他自己停下才肯罢休。

      这样恼人的性子,也没引起什么波浪,毕竟身边的人都不可能忤逆他。

      林爸爸看到了,只觉得有主意总比没主意要好,像是如他们一样沾上几分皇家血脉的家族,哪一个人的身份都注定不凡。

      只是作为一个孩子,林爸爸时不时只想逗弄林夕几下,让他展露一点孩子气。每当这个时候,林爸爸就会异常开心。

      只是开心过后,烦恼接踵而来,因为林夕学会告状了。只要林爸爸一下手,马上林妈妈就会得知这件事情,也不知林夕是怎么说的,总之林妈妈是非常生气,气到好几天都不理人。

      林爸爸只能投降,逮着林妈妈开始哄,把人拢到怀里捏一捏抱一抱再亲一亲。

      “爸爸,你为什么要亲妈妈?”小小的林夕单纯地问道。

      林妈妈很是尴尬,林爸爸倒是镇定自若:“因为我喜欢妈妈呀。喜欢一个人就是要这样的。”

      小小的林夕记住了这件事。

      之后,林夕慢慢长大,开始正式的学习生涯。课业又多又杂,包罗万象,从天文到拉丁文,从数学到骑马。每一样学科,林夕都安排的井井有条。

      说起骑马,长大的到七岁的林夕正式拥有了自己的马场,是当年的生日礼物。

      马场里有很多漂亮的小马驹供他挑选,远远地看着,林夕就注意到一匹枣红色的小马,它的眼睛漆黑透亮,像两颗红宝石一般,身上的毛发在阳光下泛着光,润泽无比。

      一眼,这匹马就是最漂亮最好的那一匹。

      马场里有另外一个小女孩,穿着粉色的骑马装,扎两个小揪揪,也很可爱。她站在一匹白色的小马前面,脸上的惊喜挡都挡不住。

      “哇,林夕哥哥这是给我的吗?我真的现在就可以骑了吗?”林晚连声惊呼。

      “你不是说读书读累了?”林夕疑惑问道,“怎么,你不想要吗?”

      林晚慌忙摆手,她想要极了。每天她的课业都排满了,还有额外的珠宝课和品鉴之类的,她只是个小孩子呢,爸妈为什么要这么逼她。她真羡慕林夕哥哥呀,学得快还能有自己的时间玩耍。

      林晚上马跟着教练小心翼翼地走了一圈,下马的时候却被马嘴喷了一下,顿时林晚哭起了鼻子。

      哭了一会儿,发现林夕哥哥根本没有理她。悻悻然,林晚只得自己坐到椅子上休息了一下,调整好心态之后再骑。

      林晚看了看林夕,然后睁大了眼睛,因为她发现林夕亲了他选的那匹小红马一下。

      哇,林夕哥哥真勇敢!

      之后林夕骑上马,跟着教练走了一圈之后,又缓慢地开始小步跑了起来,一个下午就已经可以自由掌控方向了。

      就在这样繁忙又充实的日子里,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林夕已经十八岁,小红马也长成了一个大红马。

      在林夕十八岁那年,红马得病去世。

      陈管家担心林夕过度伤心,还特意按照红马的标准以及林夕的喜好准备了同样几匹好马供他挑选。

      出乎意料的,林夕面上似乎看起来没有太多伤心,安安静静送走了红马。

      之后的一天,林夕突然问陈管家:“为什么会有东西是留不住的呢?”

      陈管家不知该如何回答,此时才知道他的少爷心里原来也是难过的,果然后面林夕一匹马都没选,从此不再踏入这个马场。

      十九岁的时候,一个夏天,林夕因独自处理慈善业务来到了洛羽所在大学的A市。

      在这里,他碰到了此后会牵扯一生的人。

      你相不相信有那么一个人,便是你从未认真瞧过她,只是听过她的声音,只是见过她被阳光照耀的样子,便会身陷囹圄无法逃离。

      林夕想,大约是没人信的。

      校道上,因林夕是慈善捐助的大客户,校方派了一圈人跟在他的身后,带领着他参观这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名校。

      两侧的树干笔直,树叶硕大,郁郁葱葱,热烈的阳光零星地洒下来,像是跳跃的精灵。

      正值校园午休,整个学校都弥漫着一个女生的广播声音,柔柔的,清亮的,令人心情愉悦的。

      声音传到林夕耳中,林夕站定听了片刻,是一首法语的小诗,此时正说到结尾,发音很是标准,音色也很动人。广播声音之后又响起了音乐,同样是首法语的情歌,歌曲轻缓又温柔静谧。

      不多时,林夕便看到前方一个女生急匆匆地从楼上下来,停到了校道上。

      清风徐徐,阳光正好。

      迎着光,这个女生的额头上还有些许薄汗,小巧的鼻子一皱一皱的,薄如蚕翼的皮肤仿佛一碰就破,眼睛里又似盛着万千光华,如钻石一样熠熠生辉。她看见了他,然后冲他了笑一下,灿若玫瑰。

      林夕脑子里清楚这是礼貌的一笑,但胸口的心脏不这样认为,跳动的又是这般不规律。

      那一刻他如此确信刚刚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同时更是无比确信,她是这里最漂亮最好的一个女孩。

      之后,他们再度相遇,她拥有语言优势完美胜任他的翻译,在工作对接中毫无失误。朝夕相处,短暂的时间里,林夕要离去时突然产生一种不舍,心中开始变得柔软又酸涩,就如荒漠的戈壁沙滩上绽放出了一朵嫩色的小花,在热风中尽情地摇曳。

      这种心情之前从来没有过,情绪被一个人能拿捏,多么可怕。

      他下意识想躲着她,可本就短暂的相处,他根本不舍得。他将这种心情反复琢磨,终于明白所谓何。

      那时的林夕还没遇到过爱情,不知道爱情它本就是不期而遇,不讲道理的。

      林夕问陈管家:“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陈管家哑然,没有想到他已经长大到开始思考这么哲学的话题了。

      之后,林夕买了象征爱情的玫瑰,要送给她。

      第一次送给喜欢人礼物,失败到可怕。

      手中的花陡然掉落,没有绽放就被踩碎。而他比手上未送出的玫瑰还可怜,只一点爱情的雨露,还没突破萌芽,便已早早枯萎、凋落。

      第一次遇到爱情也没有人告诉他,喜欢一个人又该怎么做。他送她花只是想让她开心,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愿望。

      可...原来她有男朋友了啊。

      原来她浓情蜜意的笑起来,更加夺目耀眼。

      如果是为他笑,又该多好。

      林夕问陈管家:“为什么我不能把她带走。”

      陈管家回他:“因为她不喜欢您。爱情要两个人两厢情愿。”

      骄傲少年的第一次爱情,就这样没有道理的来,又不留余地的走了。

      两人离别之后,林夕突然发现,爱情之余还有另外一个东西,叫做想念。

      爱情令人酸涩,想念便令人备受折磨。

      其实林夕可以选择逃开,他几乎每天都会告诉自己,放弃吧,放弃吧。不是要放弃,而是现实逼得他不得不放弃。可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因为不想放弃的。这个世界上不就只有唯一的一个她嘛,别人又都不是她。

      他什么都没错,只是遇到她时晚了一步,能逃开时又晚了一步。所以,轻易地向执念妥协。

      之后每一段时间,他都可以收到洛羽的近况。他想,耗到最后一刻,她结婚的那一天他才能真的甘愿放弃。

      最后,上天是惯会捉弄人的。

      命运重新洗牌,给了他一次机会。

      林夕求生般地抓住,不遗余力地将洛羽留在了身边。

      这几年的时光里,每一分每一秒,都并不轻松,周而复始,反反复复的被折磨着。

      洛羽把他折磨得快要疯掉了,可她却什么都不懂。她不懂,那是他的爱情啊,珍贵的,唯一 一份难得的动心。

      他不怪她,她受的苦他都历历在目。

      起初,他不求别的,只希望洛羽能活下去,之后他奢求洛羽能好好活下去,再之后,他希望她能喜欢上他,爱上他。

      最后,林夕希望能跟洛羽牵手一辈子,往后的岁月,岁岁年年,碎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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