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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故地的勇气
在得知奶奶真的病情好转以后,王浩白买了回城里的机票,玫瑰请花神大人给她准备一张人类的身份证。
“娃娃,这回去城里,好好干,别有包袱。”
“知道了,奶奶。”
老太太从枕头的一角拿出了一张存折,就要递给王浩白,男人慌忙的拒绝,只是老太太的手一直按着他,慢声细语道:
“孩子,是咱家拖累了你,从小到大你学习最刻苦,最认真,可是奶奶和你爹非但没有帮上忙,还总是托你后腿……”
老太太没有说完,已经泣不成声,她是看着自家孙子长大的,大城市的套路她不懂,但毕竟活了这些年的人,她自然也能猜透几分,可惜自己只是个山沟沟的老太婆,帮不上大忙,这些年省吃俭用,也没存下多少,只希望自家的孩子能在城里少吃些苦痛。
“奶奶,别这么说,您们能把我养了这么大,非但没沾上我的光,让您过上好日子,还叫您操心。”老妇人用粗糙的双手仔细的端模着王浩白,她的乖娃娃长大了,孩他爹在天上也是欣慰的吧。
玫瑰在门槛的外面听着祖孙二人的谈话,挑眉的摸了摸狗子,忽然抬起头,那天空好美,星星闪烁,月色皎洁,比起城市的昏昏涨涨,这片夜空能给玫瑰一种安定的踏实。
她的意识有着五百年,五百年里她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听过许许多多的事,但第一次以实体深处这世俗之中,那触感初觉惊奇,然后满足,又是迷惘,这一刻她有些同情这些人类,因为她是天地之花,无父无母,了无牵挂。
但人不同,这个有太多无可奈何和克制隐忍,这种压抑的,束缚的,羁绊的,是玫瑰最难以触碰,又有着强大吸引力想要去探寻的,或许,短短的八个月让她不能体会所有,只是触及一点,足以震撼。
“你还有七个月,玫瑰。”花神大人说,因为失去一瓣金身,在世间的□□存活也就消缺两个月,玫瑰第一次感觉无力的害怕,时间这个东西在人类这里真的宝贵无比。
王浩白看着奶奶睡下,走出房门的一刻就与站在月色下的红斗篷四目相对,月影环绕,星空作伴,玫瑰好美,男人今天是第一次看见如此恬静的,坦然的她,女人看自己的眼神,太过炙热,让他忍不住逃避。
“奶奶睡下了?”女人问道。
“嗯嗯。”
“你,有点不太一样。”
红斗篷被对面的人一问,转了一圈,随后又恢复那副痴痴的活力:“哪里不一样,欧,我知道了,你一定被我的绝世美貌震撼到了。”
看着玫瑰努力用油腻蹩脚的动作,一看她就是看了电视里某个泡沫剧片段,拙劣的模仿让男人不自觉的发笑。
“傻样。”王浩白发现女人是作息颠倒了吧,白天昏睡不起,大晚上精神熠熠,傻狗也是在那里和男人卖萌撒娇,这一人一狗,还别说,时间长了,还很搭配。
玫瑰不知道为什么男人总叫自己“傻”,人类真是没眼光,我明明是花里面最聪明,实力最强的金身玫瑰,聪明绝顶的好不?傻也是你们人类傻,每天做着言不由衷的事情,表面还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迟早都要爆发成精神病。
坐飞机的路上,玫瑰全程是把对方的手臂抱着,她第一次上到这么远的天空,害怕极了,王浩白在一旁安慰着,狗子被托运,盆栽被带着旁边,一行人又要回到这个吃人骨头不吐皮的地方。
没有待上两天,房屋就到期了,房东带着一行人过来重新装修,好像是怕王浩白不离开似的,玫瑰看着房东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着实不满:
“确实该装修了,这里又老又破,除了我们大发慈悲,恐怕租不出去喽。”女人说着,抱着狗子给房东吓一激灵,房东也不知道这穷小子旁边有这么一号人物,只道是男人有几分相貌,甜言蜜语把人唬了去。
“快走,快走。”房东吓的捏着鼻子,好像狗子是什么生化武器。
王浩白也不恼,什么也没带,只是抱着一个盆栽和一个行李箱,这些天玫瑰一直都蹭着王浩白的衣服,她知道对方没有经济来源,因为奶奶的缘故,那家公司的报道没有赶上,估计是没有下文了。
玫瑰抱着狗子,男人拖着行李箱,二人坐在公交车站的长椅避雨,路过的人只觉得养眼,帅气的男人手捧鲜艳的玫瑰盆栽,绝色的女人抱着英武的犬物,秋雨朦胧,寒气逼近,玫瑰连声打了几个喷嚏。
男人从行李箱找出厚厚的外套给玫瑰披上,心里直犯嘀咕,真是个奇怪的女人,好好的千金大小姐不当,和自己在这里受罪。
二人依偎着并排而坐,看着马路的行人和等公交的路人熙熙攘攘,各行各样的车辆驶驶离离,雨一直下个不停,仿佛诺大的城市没有二人的容身之处,就这样,看着,看着。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暗淡,雨水不再滴答,玫瑰知道男人有最后的底牌,他和自己倾诉过,只是等着男人是否会敞开心扉,女人把那串特殊的钥匙递到王浩白的面前,没有说话,只等着对方的抉择。
“你是怎么知道的?”男人有些诧异。
“你总是隔一段时间就会看着这串钥匙发呆,我想它肯定是开某个房门的。”
王浩白对玫瑰的认知再一次刷新,他现在一点也不敢把这个女人当作一无所知的疯儿,而是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把自己下一步提前亮相的知更鸟。
“走吧?”
“去哪?”
“去寻找这钥匙的大门。”
那是二环外的一个房子,不大也不小,是二室的,里面家具齐全,但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任谁看里面的一些专用的策划和图纸,暴露了之前住在里面人的工作属性。
男人怀着忐忑的心情打开三年没有来过的地方,这是他和友人在大学期间合资买的房子,那时候他和友人的成绩都很好,各种奖学金,比赛,项目,兼职拿到手软,当然友人支付了六成的费用。
“你可别和我客气,我知道老家奶奶要按时吃药,以你的能力,等毕业了挣大钱还我就是。”记忆力里的友人慷慨又爱笑,男人想到这些也不自觉的笑了。
玫瑰当然见过那个友人,有段时间王浩白跟导师去外地出差两个星期,这段时间都是这个温柔细腻的男孩在照料自己,玫瑰也很喜欢他,但命运有时候就会跟积极生活的人开上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仿佛在说,那么枯燥和苦痛的生活你还带着笑意,岂不是显得我这个老天爷很没有存在感?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玫瑰似乎想到那时候,二人一起谈天说地,做项目的情景,有争吵,有分歧,有失意,当然还有那欢声笑语,青年人的朝气和激情,或许是歌声很让人记起,玫瑰只隐隐约约的记得这首歌的旋律。
男人触动了,他眼中似乎带着泪水的看着玫瑰,他不受控制的搂了过去,仿佛玫瑰能带给某种能量的召唤。
“这首歌,你怎么会唱。”
“想到就唱了呗!”女人故作轻松的语气,安慰着依偎在自己怀里的人,这一路的委屈,她想没有第二个人比自己了解王浩白的遭遇了吧,或许就是这份纯粹难能可贵,这是玫瑰在其他人身子找不到的东西,尽管这两年的王浩白确实很颓废,差一点她就要相信他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男人既然肯重新打开房门,玫瑰知道,他没变。
一声电话是那家公司打来,原来公司的老总一直等着王浩白去报到,生怕这么好的项目被别人抢先了,这才迫不及待的想把人招过来,哪想到之前谈的妥妥的,半个月都不见人影,这才给人打了电话。
“不好意思,之前家里出了情况,我明天一定准时报道。”
挂断电话的男人给玫瑰一个大大的笑意,说明之后的事情有了眉目,二人把房间打扫一通,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怎么了,我找到工作,不开心?”男人问。
“开心,不过比起在城里,我更喜欢乡村的恬静。”
是啊,如果可以,谁原意冒着背井离乡的风险的酸楚,在这无情冰冷的大城市相处呢?
王浩白起初在公司的体会还很不错,他成了专门负责这个项目的副组长,组长是公司一个经验成熟的前辈,虽然二人在对项目的细节上有一些分歧,不过在整体上都是认真负责的人。
烦恼当然也有,因为公司的老总和自己经常讨论项目,不少员工私下以为二人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毕竟老总的性取向大家心知肚明,其次就是自己出色的外貌,公司不少女同事也是上赶着,如果换做以前,恐怕他也就从了,但是如今在家里有一人一狗需要照料,他可没那个心思。
“什么,明天要带我买衣服和狗子买狗窝?”女人兴奋的跳到沙发上,狗子也在房间扑腾着,男人看着这么容易满足的二位,不禁感叹,真的很好养活。
一阵门铃打破家里温馨的氛围,原来是男人多年不见的发小月斜,月斜和王浩白一样都是小镇奋斗出来的孩子,不过自从上了大学,二人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月斜,是你啊?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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