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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
一盆热水不够,郑小七又打了一盆,才算把这玄字第四间的小犯人擦洗干净。
天气很热,郑小七却不敢用冷水,他瞧得出这孩子已经伤了元气,怕冷水激了给他落下病。他虽然年轻,却是个妥帖的性子,因为亲娘去的早,家里老爹又不管事,自己的妹妹差不多是他一手带大的,照顾起人来倒也颇为得心应手。
之前穿着衣服看不到,郑小七给这小犯人把那脏兮兮的一身扒下来才发现,他全身都是伤,简直惨不忍睹。
红肿淤青的都算还好,破皮的地方很多都溃烂了,夏天伤口本就捂不得,这牢房里虫蚁又多,郑小七帮他处理的时候差点都没吐了。尤其是脚踝上,因为那镣铐还取不下来,郑小七只好用布把磨着他伤口的地方包住,又见那伤口实在烂的太深,他还去拜托了当值的牢头,自己出了五十钱,到外面的回春堂去买了一瓶断续膏。他想着,索性好人做到底,自己少喝一壶烧酒的事情,却能救这孩子免于残疾,总是积阴德的。
郑小七有开他手上木枷的钥匙,给他擦洗的时候就暂时把这碍事的刑具拆了下来,结果发现这孩子的手指好像伸不开。难道是骨头折了?他想要再仔细检查一下,这小犯人却有些抵触,郑小七一使劲,把他的手掌反过来一看,就发现他手心里还藏着块破布。
郑小七问:“这是什么?”
这孩子不回答,只是抓的紧紧的,不给他看。
郑小七见那破布上渗着点血色,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寻思这怕不是什么“遗书”之类的,想了想,便说:“你别怕,我不看。你且放在那边,我只为你擦擦手。”
这孩子才勉强松了手,把破布藏在稻草堆下面。
他十个手指头的指尖都是破的,指甲缝里还有血迹,手掌上的旧伤虽然已过了一个多月,仍然可见参差不齐的伤口,甚至蔓延到手背上。擦洗之后,这双手虽然显得又细又白,犹如新笋,但是也更显得这些伤口触目惊心。
足足打理了一个多时辰,帮犯人梳了头,又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郑小七这才松了一口气,坐下来歇一歇。想想自己对待工作真是尽职尽责了,这可怜孩子总算有了点儿人样。
刚才忙着收拾也没有正面端详,郑小七坐下来休息时才发现,自己收拾出来的这个孩子还真不止是有了人样,甚至还…有点漂亮。
而且不是那种一般意义上的漂亮,这小犯人虽然穿着囚服,有气无力的靠在墙边的稻草堆里,却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超脱凡俗的气质。也许在俗人眼里可以称为“不想活了”的那种感觉,在文化水平持续进步的郑小七这里,却也可以用一句成语来形容,所谓“将生死置之度外”。有些人天生带着一种疏离感,偏偏又引人注目。
当然,这孩子本来眉眼就生的好,鼻梁不高不低,三庭五眼比例协调,倘若两颊再养的胖一点儿,点上朱唇,绝对称得上一句美人儿。即便是有私心在,郑小七也得承认,这孩子生的比自己妹妹还好看许多。
这漂亮的小犯人,大约是实在没力气,方才收拾这半天,他也没说一句话,便是清洗上药时伤口痛了,也只是皱紧眉头,忍着不吭声。
“开饭了!”
送饭的狱卒提着他的大木桶来到了门口,见郑小七在里面,本还想揶揄他几句,一转眼看到那“焕然一新”的囚犯,反倒是吃了一惊,连举起来的大马勺都迟疑了,没有像往常那样对着木栅栏蛮横的敲下去,他莫名其妙的觉得自己要文明一点儿。
“嗯…那个,吃饭了。”
狱卒语气平和的道。
郑小七见有人送饭来了,也赶紧起身上前。这间囚室不让用瓷碗了,王大人专门让人给准备了几个木碗,还有木勺,都在郑小七这里,他跟送饭的狱卒寒暄几句,在标准口粮之外,还多端回了几个馒头,还有小菜,这是他的份例。
狱里的粥很难喝,郑小七心知肚明。他干脆把粥放到了一边,掰了半个馒头在碗里,再倒些温水进去泡泡软,用勺子一口口的喂给犯人吃。小菜也都是一些清淡的素菜,有份豆腐,郑小七自己便省下来不吃,喂给了他。
这孩子也确实是饿了,就着郑小七递过来的勺子吃的着急。郑小七喂完了他半个馒头还不够,就又给加了半个,但是也不能再多了,郑小七有度饥荒的经验,怕他一下子撑着。
“行了,差不多了,不能再吃了,你之前一直饿着,不能一下子吃太饱,会胃胀。”
小犯人依依不舍的看着被拿开的木碗,终于转过来看着郑小七,突然轻声说了句:
“谢谢…”
郑小七初次听到这孩子讲话,只觉得轻声细语的,好生可怜,便道声:
“无妨…那,你且歇息吧。”
下午,郑小七托了当值的老狱卒暂时帮他盯着点儿,自己回了趟家里。
他家住在锣鼓巷北面,五间瓦房,有个不大的小院子,没种什么花花草草,只有一片碧绿的萝卜青菜,几只鸡鸭在菜地里无忧无虑的逡巡。进门口栽着两棵大枣树,靠墙还有石榴和山楂,正是京城平常人家的布置,毕竟以往有过被契丹人围城的经历,饥荒了大半年,院子里有菜有果树,便会安心许多。
“哥哥!你回来了?”
堂屋门口坐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梳着时兴的双鬟,鬓边插着一朵石榴花,虽然穿的是朴素的衣裙,却是一派娇俏可爱的态度,让人一见便觉十分欢喜。她手上还做着针线,见她哥哥回家来,连绣绷都来不及放下,便迎了出来。
“回来了~彩云,你午饭吃过了吗?”
“吃过啦,哥你吃了没?咱灶上还有萝卜糕呢,我专门给你留的。”
“哥吃过了,还不饿。爹还没回来?”
“咱爹?你还不知道他啊,又去刘老板家的白事铺子帮工了,说近来活儿多,有人定了几百个纸人纸马,还都要一丈高的,说假话都不带眨眼的,许是这次回来就发财了呢。”
这丫头心直口快,讽刺起亲爹来一点儿都不心慈手软。这也不怪她,郑小七他们这个老爹好赌,又不能抗事,以前经常让追债的欺负,好在近几年,郑小七长大成人,又在衙门里得了差事,那些地痞流氓才不敢再找上门来。
“哥后面这半个…也许一个月吧,晚上都回不来了,衙门里的王大人给咱安排了个重要的任务哈,那个,彩云,你今天晚上就去隔壁王婶家睡,爹没回来,你别自己在家。”
“哥你是要去外地出差么?要这么久?”
“那倒不是,还是刑部里的差事,就在京城里,不出去,你不必担心。主要是得值夜班,白日里哥得了闲,随时回家看你,咱离衙门也不远。”
“嗯,我知道,哥你也放心,我做完家里的活,把鸡鸭赶回窝就去王婶家。”
“好彩云,哥放心。对了,我以前有几件薄棉布做的旧汗衫你记得放哪里了吗?”
“旧汗衫?就在我屋里那个红箱子里放着呢,那衣服都小了,不能穿了的,我本寻思着拿去改袜子的,哥你要用?”
“对,你去找来给我罢…狱…额,遇见个熟人家的孩子,刚好可以穿,就答应送人家了。”
郑彩云一向很听她哥的话,也没再多问,随即便去找了那几件衣服来,又包了几块萝卜糕,一起交到了他哥手里。
玄字号的牢房大是大,就是夜里不给点灯。
郑小七把自己的旧汗衫拿出来,借着走廊的微光,在犯人身上比了比,居然还略大一点儿,不过总比没有强。这狱里的囚服都是粗布的,难免磨得伤口疼,而且夜里天气也转凉了,给这孩子里面再套一件,总能隔些风寒。
“你也别嫌弃,都是我以前的旧衣服,布料舒服点儿,给你穿里面罢。”
郑小七又帮他打开了木枷,好让他把上衣褪下来。和白天比,夜里的牢房黑不隆咚的,这孩子反倒有点儿不好意思了,略背转了身。确实,白天不觉得,郑小七现在也发现,在这黑灯瞎火的地方看人家换衣服,有点儿…嗯,不太合适。不过,这小子皮肤好白啊,在这夜里简直白的发光,虽然,伤痕累累,也难掩原本如玉般的质地。
换好了衣服,郑小七又把自己妹妹做的萝卜糕拿出来分给他吃,顺便闲聊。
“你爹是江都王对吧?你爷爷…和皇上的父亲是堂兄弟?”
“嗯。”
“那你也是姓孟了?”
“孟羽书。”
“我叫郑小七,你这名字可起得真好听。”
“嗯。”
“萝卜糕好吃么?”
“嗯。”
“那我下回再让我妹给你做,我妹叫彩云,她手可巧了。”
“…”
“你不用害怕。柳大人最近忙的很,顾不得你这里。王大人,就是上次来看过你那位王侍郎,他心肠好,专门派了我来看护你的。”
这叫孟羽书的小犯人听他说到这里,似乎也略放下了紧张的心。他吃完了萝卜糕,就拽了拽自己囚服里长出来的汗衫袖子,懂事的伸手,让郑小七把他的刑具给戴回去,长长的袖子从木枷锁扣里穿出来,遮住了他纤细的手腕。
他抬眼看郑小七,眼睛里突然流露出一股让人无法拒绝的乞求。
“小七…哥哥,你能帮我个忙么?”
“什么?”
“帮我…给青梧宫送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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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是个好姑娘,她心灵手巧,懂事聪明,一定要给她找个好夫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