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端

作者: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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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吃肉


      旭日当头,阳光炽烈,雪山峡谷高原草甸,吃饱喝足,不想家啊啊啊啊啊啊。
      三人起身冲着寂静的羌塘草原大声呼喊,发泄着郁积的情绪,而后又哈哈大笑,有什么过不去的呢!
      如果草甸里的藏鼠兔会说话,那一定是:“神经病啊啊啊…”
      当然吼叫的直接后果就是头晕眼花嘴发麻,有股缺氧的意味,三人只得又蜷缩在斜坡上喘着粗气缓解。
      起风了,风把经幡吹起,猎猎作响,风把汗水消弭,舒适干爽,风把白云吹起,云卷云舒。
      可惜是逆风。
      正当三人打算趁着风还不大赶紧出发时,听到来时的方向突然有阵阵雷声,轰隆隆的,靠近一点才听出,是发动机的声音。
      是一队军车。天路蜿蜒,军车浩荡,浩浩汤汤,宛若天神。
      迷彩的军绿令三人震撼不已,浩浩荡荡直冲心肺。
      早也忘记汽车飞扬的尘土,此刻林慕溪的脑子里敬畏崇拜向往自豪。
      三人在尘土飞扬的道路旁行注目礼,看着一辆辆军车从眼前行过,直到消失在天际,才缓缓缓过神来。
      “咳咳咳咳……”
      咳完,“这是我离我们的人民子弟兵最近的一次!”林慕溪自豪之意溢于言表。
      “其实,木木两字应该比这还近吧…”,爱情哥略带调侃的道。
      “哼……”,林慕溪哼了一声,又加送一记眼刀给爱情哥。
      “哈哈哈哈哈哈,不如直接叫许木木吧……”,六子开怀大笑。
      林慕溪无语望天。
      三人拍拍尘土,正打算抬腿跨过斜坡直上公路的时候,嘎吱吱,两辆军用越野车停在了他们前方一二十米的地方。
      只见车上迅速下来几个人,把手里拎着的箱子打开,一阵捣鼓,之后一个皮肤黝黑稍微年轻的兵哥哥对着车喊了一句:“顾涛,快下来,好了。”
      话音刚落,一个高高大大戴着墨镜的兵哥哥走了下来。
      他们或蹲或坐在路边的斜坡上,每人拿着一个方方长长的盒子,盒子一打开林慕溪立刻明白了。
      吃饭,原来他们是要吃饭。
      可关键是,你吃饭就吃饭,你别吃米饭好吗。你吃米饭就吃米饭,你米饭别有香味好吗。你有香味就有香味,你别站在别人的上风向吃行吗!!!
      特别是,你别站在三个刚刚欣赏过味同嚼蜡的午餐的骑行者的上风向吃,行吗!!!
      连林慕溪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不对,不止米饭的香味,还有红烧肉!!!这个认知让林慕溪有点崩溃,她转头看了看六子,好像有几滴液体从嘴角流出。
      兵哥哥们不管已成雕塑的三人,一阵风卷残云横扫千军。而后,起身上车,砰的关上车门,点火,脚踩离合。
      就在林慕溪以为他们马上绝尘而去时,前车副驾驶的窗户摇了下来,探出一颗头,笑了一下,露出一排大白牙,“加油,注意安全!”,这才绝尘而去。
      林慕溪看着那个笑一下露出一排大白牙的兵哥哥,好像就是刚刚被人叫顾涛的那个,他应该需要防晒了。
      转眼一想,应该都需要防晒。
      就在三人还是雕塑状时,林慕溪突然拍了一下脑门,大叫一声“哎呀……”。
      一声哎呀,爱情哥跟六子才堪堪回过神来,不约而同的望着林慕溪,那意思不言而喻,“怎么了?”
      “原来他们拿出来的那个方方长长的盒子是饭盒啊”,林慕溪有种恍然大明白的感觉。
      爱情哥捂眼不忍看她,六子却点点头道:“原来是饭盒,都忘了饭盒长啥样了。”
      说完,六子一溜烟跑去一二十米,到刚才兵哥哥吃饭的地方仔细查看一番,兴致缺缺的回来,“干干净净,一颗米都没掉出来!”
      这回,林慕溪同爱情哥双双无语望天。
      剩下的路程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林慕溪远远的望着伙伴们的背影,努力艰难的蹬着脚踏。
      只是,这些路程总有一股红烧肉盖米饭的香味萦绕在鼻尖,真是如坐针毡。
      林慕溪想起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太好,只有春节几天才能实现红烧肉自由。那时候爸妈都不舍得吃,全部留给她。可她一个小小的人,也吃不了那么多,以至于最后都坏了。所以第二年,她说自己不喜欢吃红烧肉。起初爸妈自然不信,她忍着口水几天不吃,爸妈也就信了。她忍着忍着也就习惯了,慢慢真的不吃红烧肉了。
      但是今天她好想吃顿红烧肉,非常想,想的抓心挠肝,想飞回家,想吃妈妈做的红烧肉。
      林慕溪想家了。
      她沉浸在思念的情绪中,直到差一点撞到前面路边等她的六子的单车时,她才猛然发现,当雄到了。
      当雄县,藏语为“挑选出来的好地方”。嚯,真的是个好地方,沿青藏公路两旁林立着许多两三层的高楼大厦,竟然要望好几眼才到尽头。虽然太阳已经落山,但是街上还有三三两两的熙攘人群,他们或藏或汉,形色匆匆。凝眉远视,竟有霓虹入目。
      林慕溪把单车放在当雄的路牌下,照旧拍张照片发给南南。
      随后,三人进城了。
      “我要吃肉!”六子率先说。
      “我也要吃红烧肉!”林慕溪紧随其后。
      “好,去瞧瞧!”爱情哥一锤定音。
      沿着当雄县城转了一圈,三人停在一个有霓虹灯的名为朗木措大酒店的门前。
      “我先去看看”,爱情哥一马当先走了进去,没一会儿,“再去别的地方看看”。
      价格实力劝退,最后他们又选择了一个名为青旅实则大通铺的,呃,地方。
      管他呢,先吃饭。
      三人随后轻装出门觅食,转了半天,藏餐不敢入口,其他则没有。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一家河南餐馆,一人一份饺子解决了晚餐。
      “我的红烧肉啊,有缘再见吧”。
      回到大通铺,藏族大婶正在看天气预报,西藏台的,他们也听不懂,按图索骥,大概是有雨?
      林慕溪看了一会,摇摇头表示完全听不懂,就打算去洗漱了。
      这是一所藏式小院,临街的两间套间作为客房,盛满单人床。
      这条件,怎么说呢,跟羊八井有过之无不及。唯一的优点,后院有厕所跟水龙头。也就是说,可以不用出门借厕所,还可以洗脸刷牙。哦耶,开心!
      林慕溪拿着牙刷去了后院,狠狠的刷了好久的牙,而后洗脸又简单擦了擦头发。
      虽说现在雌雄莫辨,但自己好歹得有自觉。林慕溪回到床位,从背包里拿出护肤的乳液,先厚厚的抹了一遍脸,然后涂手上一点,打算细致的抹抹护手霜。
      当她摊开手背的那一刻,震惊了,这是怎么样的一双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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