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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打工的夜店。
“阿哲,我唱歌真的很难听吗?”VC还是不死心。
“怎么了?”阿哲也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只好避重就轻反问回去。
“......”VC还是很纠结在这件事上,沉默不说话。
“其实,你音色还蛮不错的。”阿哲不晓得是不是该补上这句安慰。
“真的吗?”VC眼里又燃起了一点希望。“我音色不错?还是有希望的对吧?”
“......是......应该有吧。”完了,就知道不该乱安慰人,又给了她希望,也不知道对她好不好。阿哲心里默默后悔。
“哈,我就知道,也不是一无是处的,你可以教我唱歌吗?”VC为了自己的目标还是鼓起勇气。
“你怎么突然想学唱歌?”阿哲还是不明白,虽然知道她喜欢唱歌,但一直都是默默地,怎么突然......?
“其实,学校有乐队在招主唱......”
“你想去?”
“我只是想试一下,我知道我没有希望,但,总要去试试对不对?”VC还是坚定地说。
“那好吧。还有多久时间?”一向实际的阿哲也被这种勇气感染了,这次他真的说不出任何打击她的话,只想帮她一下,虽然知道她说的是实话,真的没有希望。学校音乐系里这么多人,出去学音乐的不说,普通人里唱歌好听的也不在少数,更何况VC她......真的有点音痴的征兆——气不足,音不准,节奏抓不准,连在哪里进歌也抓不到地方,KEY虽然够高,可是也抓不准忽高忽低。这样讲好像一无是处,但,这就事实。能到这个程度也不容易了吧?正常人都算不上呢。
“事实上,报名截止到下个周末......”VC有点底气不足。
“一周多一点?让音......你当乐队主唱?”阿哲还是没有直接把音痴说出口,有时候大家都明白的事,也不能直接说出口。不是害怕和躲避,而是为生活多留一些美好和希望。有点苦笑地说,“我要是成功了,大概可以直接退学去教音乐了吧。”
“你本来就很厉害嘛,”VC倒是开心地直接表达崇拜之情,“我想唱你写的歌。”
“我写的歌?你怎么知道我有些歌?”阿哲掩饰不住惊讶说,他不记得有跟任何人说他自己有在写歌。
VC本想说是猜的,毕竟他唱过的歌里有些中文歌她是没听过的,也不是说只要是好歌她都知道,可是对于中文歌,她听得还是很多很广泛的,但仅限于好音乐,而阿哲唱的那么好听她却不知道就很奇怪了,本来以为自己听的还不够,可是后来那些不知道的都有共同的风格,所以大概是他自己写的吧?“我就是知道。”还是忍不住用了这么骄傲的字眼。“可以吗?”
“好吧。”其实他是想说自己写的歌不太适合她唱,都是偏摇滚一点的。喜欢摇滚乐的人那么多,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唱的,尤其对于女生来说,女生的KEY本来就比较高,如果力量不够,很难唱出摇滚的感觉。而这就是为什么只有摇滚乐团中贝斯那么重要,靠的就是重低音加强气势。而女生很难有气势吧,不是歧视女生,本来就是分工不同,如果真的想唱,也是需要很久的练习才可以。况且短时间很难看的出成效。
“谢了!”VC开心的说,“那我先去工作了。”剩下阿哲在发愁,到底让她唱哪首歌不会死的太惨?
“阿哲,你真的不介意我毁掉你的歌?”VC还是有点不好意思,把人家的宝贝歌曲唱死在自己手中,谁会不心疼?
“你就唱吧,唱的惨也是厉害之处。”阿哲面不改色心不跳,看起来满不在意。VC暗叹他肯定是高产作者,不在乎自己毁掉一首,果然厉害。“从现在开始,你只要有时间就要不停的练习。由于你不会乐谱......”
“谁说我不会乐谱?我看得懂简谱的!”阿哲还没说完就被VC不甘愿的打断了。
“你认识乐谱?好啊,那你看着乐谱唱给我听听?”阿哲挑起眉毛淡淡回应。
“好吧,我只是不熟练而已,你继续说。”VC无奈承认这个现实。
“由于你对乐谱不‘熟练’,我已经帮音乐放到你的iPod里了,你要一直听。因为我强烈怀疑你的音痴表现是因为你白痴的记忆力,我真的很难想象,你的记忆里居然那么差。什么事情过一会就都不记得了。音乐听过也忘掉了。”阿哲总结了一下原因。
“我也觉得我记忆力差,脑子里空空的除了几件重要的事,好像什么都没有。”VC也自我怀疑的检讨中。
“重点是,你就是不停听,再加上练习,至少音准可以过关。然后你记住我告诉你唱歌时的重点,什么腹式呼吸一时半会也不指望你学会了,要记得挺胸抬头,不准驼背,唱歌的时候身体放轻松,有自信地唱下去,然后记得要有感情,这个是最基本的。唱歌的目的是要让人感受到你想表达的感情,不管什么时候,这都是最重要的。”阿哲认真地传授VC唱歌的基本重点,与其说技巧,不如说歌唱的灵魂,而每个人唱歌都会有自己的方法,每首歌不同的人唱有不同的情感表达,VC不是小孩子,如果她自己领悟不到自己的东西,教给她一些技巧也不过是做无用功。
就这样,VC每天都勤快地练习,到了有点走火入魔的境界。每个人看到她都退避三舍,唯恐魔音入耳。可是VC乐此不疲。还好那一周多的时间不算很长,因为VC对一件事真的坚持不了很久。
“你明天晚上要不要试唱看看?”到快要去应征的某一天,阿哲小心翼翼地问还在哼歌的VC。
“试唱?”VC迷惑的看着阿哲。
“明天晚上我也会在这里驻唱,你来试唱一下。”阿哲解释道。
“咦?可以吗?老板怎么会同意?”VC一下子没能接受,还可以这样子?
“老板明天可能不在吧,就算在又怎么样一首歌而已,对店里又没什么损失。”
“也对欸。我真的可以吗?”VC确认这个主意行得通后,又胆怯了起来。
“怕什么啊。又没人认识你,大家忙着玩,也不一定会注意到你。”这绝对是骗人的,有个人这么大声唱歌,躲在洗手间都能听见,谁会注意不到?
“可是......”VC还在想逃避的理由。
“你如果连在这里都唱不了,我劝你你趁早放弃当主唱的想法。”阿哲冷冷甩出这句话。
“好,我唱!”VC就是受不了‘放弃梦想’这四个字。而VC一旦答应做一件事,就决不允许自己有后悔的余地,这可关系到面子和信用问题。做人的基本原则还是要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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