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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维琛对于他的冷笑话不买账,嘴里叫着:“天若顾我,必将赐我一块排骨,红烧的。”
“……”
这个点,外卖平台都不接单了。
林阅裹上外套,开车出了医院,大老远找到一家餐馆,点了一份红烧排骨带回来。
等他回来,维琛都睡着了。
他看着宋维琛睡的像头猪,又气又想笑。
几乎可以猜到,宋维琛就是故意的,可以为了什么他也没想明白。
他躺到相邻的病床上,看着朦胧月光下的宋维琛,不知道那天在车上,他的话,宋维琛听进去多少。
那句对不起,真的是对他说的吗。
他这种死要面子的人,也会道歉了吗?
维琛出院以后又是一条好汉,他下班以后,把家里里里外外打扫了遍,林阅回来的晚,没赶上大扫除,地板干净的连根头发丝都没有,他都不敢进门了。
他坐在客厅吃着水果盘,听见动静,还朝他打了招呼:“回来啦。”
林阅“嗯”了声,脱下外套挂起来。
维琛在看的是宫斗剧,正放到流产的娘娘哭喊:“……我的孩子!啊!我的孩子!”
林阅下意识瞄了眼维琛的肚子。
维琛:“你乱瞄什么。”
“没什么。”林阅收回视线,选了个舒服的位置,手探上了果盘,抓了把瓜子在手里嗑,“这集我看过。”
维琛看到半夜,既不快进也不倍速,每当打胎小组上线,诡异的背景音乐响起,林阅就觉得辣耳朵。
他这时会把视线放到维琛的脸侧,感觉疑惑,这种剧情有什么好哭的。
宋维琛换上电视的时候,林阅已经抱着身子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看着满地的瓜子壳和水果皮,呵呵了两声,“果然,你的勤快都是装出来的。”
他哼哧哼哧扫地拖地,忙活好了才躺到床上。
可是还是睡不着。
他失眠了。
维琛的小姑姑过生日,她跟明家二小姐是闺蜜,所以维琛原本没想到明俊也会来。
他看上去有点闷闷不乐,宴席还没结束就走到维琛跟前,语气颇低沉:“你要躲我到什么时候?”
维琛万没想到明俊会人前撒酒疯,连忙把人拉了出来,“你搞什么?”
这时候宾客都在酒席上,花园显得格外空旷。
明俊看着他,蓦地探手把住他的后脑勺,强吻了上来。
“维琛,我喜欢你。”明俊极力的压制住维琛的反抗,“可是你把我当什么,我这些年算什么。”
“你松开!”维琛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男人给亲了,又恶心又反胃,他更没想到,居然挣不开。
“宋维琛,路漫漫的骨灰我知道在哪里。”
极力挣扎的人突然僵住了。
维琛感到如坠冰窟,他的头开始眩晕起来。
漫漫去世时的样子不住的在他眼前重现。
他不停歇的重温着失去她的痛苦。
明俊发出恶劣的笑,“现在就跟我走,不然我撒了它。”
说着,明俊摸了把他的脸:“我会对你做什么,你应该很清楚,所以你现在最好想明白,到底跟不跟我走。”
维琛缓慢的对上他的视线,但是他不跑也不闹,更没有拒绝明俊的触碰。
他显出前所未有的温顺,很听话的跟他上了车。
明俊在郊外有处公寓,很少人知道,电梯上升中,他把人抵在冰冷的瓷墙上吻了又吻,宋维琛诡异的温顺,并没有让他察觉出不妥。
他把人拽进房间,压上床,维琛稍稍撇开脸,“我跟你做了,你就把骨灰还给我。”
明俊笑了笑:“我考虑下。”
维琛皱了下眉,“同样的手段,你不能威胁我两次。”
“好。”明俊吻着他的脸,“维琛。”
然而这时候却响起踹门声。
林阅发疯一样踹开门,推开明俊走进卧室,在看见在床上一动不动玩偶一样的宋维琛时,心口疼的要命。
“明俊!”林阅转过身,发狂一样殴打着失去先机的明俊,“你简直是个畜生。”
明俊也很窝火,他才刚解开宋维琛的衣服,这废物就找来了,他找谁说理去。
他反踹林阅,毫不留情的挥拳过去,林阅没能躲过,被他打趴在地。
他们两人都没能注意到本来在床上躺尸的宋维琛,已经坐了起来。
他默默脱掉剩下的衣服,跪到了明俊跟前:“明俊,我求求你,把骨灰还给我吧。”
他朝明俊哀求:“你想怎么样都可以,只要你把她还给我……我求你。”
明俊顿时手足失措起来,他是爱宋维琛的,他没想毁了他。
维琛恍惚想起明俊要什么,可是还没要到林阅就找上门了。
他还没给明俊,明俊会反悔的。
他急的快哭了,朝阻挠着明俊的林阅,小声说着,“你可以先出去下吗?……我和明俊还有事没完。”
房间只剩下宋维琛焦急的哽咽。
他把漫漫弄丢了。
怎么办。
“明俊,你满意了。”林阅怒斥,“路漫漫死的那年,维琛就得了躁郁症,你口口声声喜欢他,还拿路漫漫威胁他,你知不知道,这很可能把他逼疯!”
明俊喃喃着,“我……我不是……”
他匆忙爬起来,跑到床头翻找,终于翻出骨灰盒,然后擦着不时涌着的眼泪,把骨灰盒送到维琛跟前:“维琛,我知道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维琛,你看看我。”
维琛看见骨灰盒时猛地朝后退去,像是看见洪水猛兽。
这不是他的漫漫。
这只是一个深埋地下多年,已经褪了色的骨灰盒,他的漫漫不是这样的。
维琛抱成一团,哀嚎起来:“把漫漫还给我。”
维琛送进医院后,医生先给他打了镇定剂。
用药后,他睡了会,睡醒以后,才发现漫漫其实已经死了。
他也不大想活着了。
他曾以为自己或许会接受家里的安排,和某一个不曾谋面的姑娘相亲,相处的不错的话,就会结婚,生子,做个安于家室的好丈夫。
但是他做不到。
他努力做的像个正常人,和要好的朋友一起聚会,参加以前同学的婚礼或满月酒。
正常的上下班。
但是心里的那个伤口不断腐蚀着他。
他不想再痛下去了。
在发现病人的自残行为以后,医生通常是建议把病人送进专业的精神疗养机构去。
林阅的呼吸多了下,他很干脆的拒绝:“不行。”
他治疗急性焦虑症的时候去过精神病院,不管过去多少年,那种精神上的压抑仍一直存在于脑海。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宋维琛送过去。
医生不再说服他,“我们医院的资源毕竟有限,我建议你们还是转院吧。”
林阅把维琛接回家静养,找医生过来看诊,精神类的疾病很难治愈,过度的心理创伤,会造成社交困难,所以即使痊愈,也很难恢复成正常人。
维琛的躁郁症发作规律,大概是一周会很狂躁,然后进入两周的抑郁期。
狂躁期的时候,患者会打伤人,他不舍得把维琛用防护服绑起来,屋子里狼藉一片的时候,他弯腰捡去锐利的碎片,并且记住了以后再也不买玻璃制品。
维琛抑郁期时,他特别害怕出了门回来,维琛就不在了。
他除非万不得已,不会出门,匆匆买点菜回家,用塑料碗盛着红烧排骨端到维琛面前。
可是他什么都不肯吃,以人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了下去。
他整宿整宿抱着他,即使维琛睡熟了,他也不敢放手。
维琛喝粥时,剧烈的呕吐起来。
他的胃,已经虚弱到连粥都喝不下去。
林阅捧着碗,哄小孩一样哄着他,宋维琛呆呆看着前方,就是不肯张嘴。
林阅尝试了很多次才放下碗。
他顺着维琛的方向,缓缓开了口:“你不是想知道我的左耳是怎么聋的吗?”
他不知道维琛能不能听懂他说的话。
大一的时候,林阅已经展现出了过人的音乐天赋。
那时候挺多女孩暗恋他,除了路漫漫,还有一个校花。
当时追校花的人也挺多,那些人看不过眼林阅,就约了个时间在巷子里堵他,要废了他的手。
他被打的不成人形,左眼肿着,只能看清救他那个人的背影。
医院挂号单上,有他的名字。
当时他修养了段时间,出院后就去找宋维琛,到处打听关于宋维琛的事,于是宋维琛那个学校里,就有人说他喜欢宋维琛。
他当时没发觉这种感情是喜欢,有点恼羞成怒,就将打听行动暂停下来。
没多久,居然看见这家伙和路漫漫走在一起。
宋维琛和路漫漫分道扬镳的时候,林阅是要跟踪维琛的,却看见有人在尾随漫漫。
是在很多年后,他才知道当时尾随路漫漫的人,也是轰动一时的女研究生案的凶手。
他当时极力把路漫漫护在怀里,就像当时宋维琛护着他一样。
直到有人发现他们,林阅当时已经晕了,脑袋上血红一片。
林阅的左耳就是那时候失聪的。
他发现自己再也不能跟上乐队的进度,右耳也时常会轰鸣,医生说是急性焦虑。
他在宿舍的床上不吃不喝,焦虑,害怕,恐惧,无时无刻的折磨着他。
再然后,宋维琛把他从床上揪起来,质问他,“漫漫为了你哭了好几天了,你就不能跟她交往下?非要这么不近人情?”
他是从宋维琛的口型辨认出他在说什么。
林阅记不太清那时候他怎么回答他的,他当时情绪失控了。
依稀是朝他吼:“你滚!”
他像个疯子,大吼着:“滚出去!”
然后,直到他肄业,也再没见到宋维琛。
他苟延残喘的活着,还以为重逢时宋维琛的哽咽是因为他。
他还以为宋维琛之后来找他,是因为接受了他的一厢情愿。
他回忆起这些,心里还是会有些疼,他捧着碗,不知不觉中,自己的额头已经抵住维琛的额头:“维琛,我的左耳,是当年为了救路漫漫而失聪,我为此差点付出了一辈子的前途和希望,我不能再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我无法融入社会,不能正常社交,我一切一切的失去,都是当年为了保护她。”
维琛听见漫漫这两个字的时候,习惯性的落下了眼泪。
“维琛,我跟你说这些,不是让你可怜我,同情我……看在我救过她的份上,我只要求你一件事。”林阅再次把粥端到他跟前,哽咽着,“……你把它喝了,我给你做红烧排骨吃。”
维琛呆滞的看着他,终于张开了嘴。
……
维琛痊愈以后,和林阅一前一后走在医院的草坪上。
天气晴朗,林阅下午有场音乐演出,他朝维琛递出张门票:“记得准时到。”
维琛缓缓接过,摩挲着门票边角,“我发病的时候不太记得事。”
林阅点头:“我知道。”
“可是那天,我听见你说漫漫……”维琛深吸口气,努力把话顺畅的说下去,“林阅,对不起。”
“我为了爱一个人,居然这么深的伤害过另一个人,对不起。”维琛低着头,几近哽咽,“林阅,对不起。”
林阅的眼角湿润了。
他以为他可以把这份感情瞒的很好,以好朋友的身份一直待在维琛身边。
林阅自我嘲讽,“我喜欢你很久了,其实每次看见你靠近,都是在想怎么吻你。”
他缓缓走开,背对着维琛,“是不是很恶心。”
维琛有点踉跄的追了上来,抱住他。
路漫漫说感动不是爱,可是除了这个,维琛不知道还能给他什么。
他深吸了口气:“林阅,我们在一起吧……我也许一直不能爱上你,一直忘不了漫漫,但是我保证,我绝对不会出轨,也不会始乱终弃。”
林阅的背脊僵硬,他蓦地转过身,把维琛拥进怀里,开始抑制不住的颤抖,缓缓说,“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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