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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
“我不走。”无论如何,魏凌都不能离开这里,任务提示里的字被魏凌扣得很清楚,庄家就是安全屋,出了安全屋,外头那群村民必定把他啃得骨头都不剩。
庄岩原本无波的眼神慢慢亮了起来,像暗夜里被吹走乌云,露出了原本挂在半空的星子,亮亮的,一闪一闪。
魏凌随便找了个借口,“我已经写信给家里,他们不会来接我的,我只能在你这里过冬。”
“为什么不接?”
魏凌思考了一会,总不能告诉他自己的来龙去脉,要是真这么说,恐怕庄岩会把村民拿给他的药直接塞他嘴里,“我妈死得早,爸又是个软柿子,我的亲戚只想争我家的财产,他们巴不得我死在外面。”
魏凌不算说谎,他家差不多是这个样子。
港城魏家,外表风光无限,事实上在他爷爷去世以后,便有一堆的财狼虎豹等着瓜分他家的巨额财产,他爸勉勉强强维持,如果没有魏凌的帮持,魏氏的产业根本支撑不了多久。
魏凌唯一的优点,也就有个还不错经的商头脑,只不过他现在生死未卜,魏家也风雨飘摇。
庄岩听他说自己妈死的早,心下有些触动,“可你总归要回家。”
魏凌继续瞎扯,“过完这个冬天我就十八岁,在法律上就是成年人,他们就不能拿我怎么样。”魏凌又怕他听不懂,补充道,“我亲戚以前还想毒死我,我死了他们就能分到财产,所以求求你,收留收留我吧,不要把我赶走。”
开什么玩笑,这些日子,小猪都胖了一圈了,他功不可没呀!
庄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对于他们山里人来讲,一般能扛起家里生计就已经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没有什么十八岁成人的说法,庄岩十二岁就能与野熊搏斗,在猎犬的帮助下逃出一命,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已经长大。
不过既然这人想要他的庇护,那他便收留,左右也就一张嘴,这对他来说很轻松。
“我不会白吃白喝的,你看看你家的小猪,保证宰了以后肉都是香的!要不今晚我们庆祝一下,我看那个小八就不错,好久没有吃炖猪蹄膀了……”
庄岩冷冷看了他一眼,这人养猪还给猪取名字,现在竟然还想着把猪给宰了,“那猪是要换参的。”
这里的人舍不得吃肉,参又是常常能找到的东西,过年的时候一头猪能换两根三年份以上的参,庄岩喂这些猪,就是要拿来换参的。
拿猪来换参,要比拿钱来换划算多了。
魏凌笑嘻嘻地没说话,去地里摘了白菜,准备继续喂猪的工作,现在的他已经可以轻松干这个活儿了,只是拿猪扒的手经常被磨红,上面有些细小的口子,夜里经常疼得睡不着。
魏凌这个皮肉娇气的毛病,就算换了副身子还是赖不掉,像是刻进灵魂里一样。
天气越来越凉,魏凌蹲在房间,在床底下刨出了个塑料箱子,箱子里面放了相册、书和几团毛线。
他去敲庄岩堂屋的门,庄岩似乎准备出门,这人不知道是身体好,还是年轻火气盛,这种天气就穿着个背心。
“庄哥,我在房间找出了个箱子,里面放了毛线,那能用吗?我给你织个毛衣呗?”
庄岩皱了皱眉,“别乱动房间的东西。”
魏凌举起双手,表示无辜,“我可没有乱动,是毛线团自己跑出来的。”
庄岩冷笑,进了他的住那个小房间,把底下的箱子抱出来,挑出那几团毛线球还有织针,剩下的通通拿回自己的堂屋,“别浪费,织不出来你冬天就没有衣服穿了。”
魏凌对着他的背影吐了吐舌,“一毛不拔、分斤拨两、数米而炊的小气鬼,葛朗台!”
他以为庄岩听不懂,谁知道对方停下脚步,凉凉地说了句,“今晚吃馒头。”
这下魏凌脸都绿了,自从上次被馒头噎得差点咽气,魏凌打死都不吃馒头,每次看见小餐桌上有馒头,他碰都不会碰,只专挑别的菜吃。
“哥,我错了!我真的是要给你织毛衣的,你可千万别蒸馒头呀!”
魏凌是真的会织毛衣。
大学时他参加过编织社,照顾他的凤姨也是个织毛衣的巧手,魏凌养病的时候会跟着他一块织毛衣,学过很多花样,有很多成品。
今天看见毛线团便打这个主意了,天愈发凉了,原主身体再怎么好,也不可能穿着单衣扛过冬天,庄岩虽然前几天在镇上给他买了外套大衣,但是魏凌颇有点舍不得穿着去喂猪。
他说干就干,找了个花篮,将素色的毛线还有针棒放进篮子,耐心地打着结子,开始了他的织毛衣事业。
等庄岩忙活完回院子的时候,就见那个穿着他旧衣的男孩安静乖巧地坐在院子的藤椅上,下午的太阳暖暖地,给他的周身渡了层金黄的釉色,庄岩恍惚地想着,这就像神话故事里神人下凡时的场景,他的眼神渐渐柔和起来。
男孩还是太瘦,单衣的领子过宽,露出了线条分明的锁骨,微微弓着的背还有两边蝴蝶骨的印子——或许家里的猪还是多了点,可以准备宰一头,用来贴贴秋膘。
男孩看他进来,连忙高兴地招呼过来,“哥,你回来啦,快过来给我量一下尺寸!”
庄岩不自觉朝他迈开脚步。
有人在家中期待他归来,等着他回来做饭、干重活、换灯泡,这种被需要,被等待的感觉,像在他心口塞了团棉花,庄岩大拇指微微颤动,他快要按奈不住怦然跳出的左心口,就连脚下的步子都轻快了许多。
魏凌剪了根白色的毛线出来,左右比划 ,“你太高了,我够不着。”
魏凌估计还在长身体,身高一米七几,而庄岩生得高大宽肩,足足比他高了大半个头,魏凌想要绕过他的后颈还有些困难。
庄岩只好蹲下来。他今天穿了件风衣,领子立起来遮住了脖子,魏凌伸手将他的衣领整好,双手环过他的后颈,将毛线穿过去,捏着了毛线的另外一头,掐好了长度以后抽出来打了个结。
他做好以后,直起身体,见庄岩耳朵红红的,脖子绷的很僵硬。
“庄哥,”魏凌刚一出声,庄岩便转过脸去,不给魏凌正脸,魏凌伸手弹了一下他的耳尖,庄岩立马跳了起来,冷声道,“做什么?!”
“不是,你怎么反应这么大呀,我就是见你耳朵上有只蚊子想把它赶跑。你摸摸看,现在蚊子都走啦!”魏凌忍着笑。
庄岩闻言,耳朵上的红晕蔓延到了脸颊,快步回堂屋,将门重重地关上。
魏凌放声笑了出来,继续织他的毛衣。
第二日,一大早醒来,魏凌出了院子看见庄岩正在楼顶晾衣服,魏凌揉着眼睛,“早上好庄哥,你一大早怎么洗衣服?”
庄岩的衣服从来都是自己洗的,不过他都是晚上洗了澡才洗衣服,很少这么早起来洗。
庄岩没理他。魏凌也习惯了他爱答不理的样子,自顾自地打热水刷牙洗脸。
屋里的木柴和煤足够多,庄岩每天早上都打了水去烧,等魏凌起来的时候直接就用热水洗脸漱口——魏凌不知道的是,在乡下几乎没有人能这么折腾的。
大部分都是糙汉子,就算是乡下妇女,也不可能早起烧水洗脸。
魏凌爱干净,每天都要洗个热水澡,早上起来也要洗脸,没办法,魏凌身娇肉贵,天气一冷,用冷水洗脸洗手皮肤被冻得发痒,魏凌还特地找庄岩拿了大宝,没有涂这些玩意,他的皮肤就干得厉害。
魏凌还很羡慕庄岩屋里的炕,只要一通灶台,炕上就是暖热的,坐上去别提有多舒服。
港城一年四季都是春夏,几乎没有寒冬。这么冷的冬天还是魏凌头一次过,夜里一个人暖被窝,脚总是冰冷的,魏凌已经连续好几个晚上没睡好。
魏凌正打着爬庄岩床的主意。
庄岩的房间是整个屋子最大最宽敞的,房间的整个墙面是厚实的水泥墙,沿着墙砌了个炕头,旁边还有个小灶台,有时一边做小菜一边暖炕头,冬天直接在炕头吃热乎的饭菜,睡觉的时候炕都是暖热的。
其实庄岩的娘走了以后,那炕好几年都没烧过,一是他年纪正当,冬天屋里烧个煤炉也能熬过去,二来是家里就他一人,烧热了炕就他一个人躺着,还热得燥。
“早上去你屋里吃好吗?”魏凌决定循化渐进,先是进他屋吃饭,等他渐渐默许自己出入他的房间,再赖在他的炕上不走。
真是个小机灵鬼。
“好。”庄岩心不在焉地在鸡窝里面掏了两个鸡蛋,配着葱煎一碗鸡蛋,又从坛子里面夹了点腌菜,烧了些米粥,配着包子,简单的早饭就做好了。
魏凌见他答应得这么爽快,大喜。
魏凌不知道的是,这几天庄岩正心烦。
他觉得自己最近不太正常,总是做梦,梦醒了就涨得难受。
魏凌慢条斯理地吃早饭,见他眉头不松快,给他夹了个鸡蛋,“庄哥,等会喂完猪,可以跟你去山里吗?我保证不添乱!”
外头气温很低,但还没有下雪,庄岩点了点头,“穿厚一点。”
说罢,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低头一看,魏凌脚上穿着一对女式的胶鞋,那是他娘生前用的,已经很旧了。
庄岩忘记给他买鞋,这人一直以来也没有提出要什么东西,就这么凑合着过。
庄岩心内软绵绵的。
吃过早饭,他在堂屋的箱子里翻旧物,找出了两对棉鞋和棉裤,去后院找人,那人正在扒猪粪,猪粪扒完了要挑到远一点的茅屋里倒了,削肩窄腰的样子挑起扁担的粪显得很吃力。
“过来,”庄岩叫住他,“去试试。”
棉鞋和棉裤就放在椅子上,庄岩接过他手里的扁担,把挑粪的活儿接过去,对他来说这分量很轻。
那人乐颠颠地去试衣服了。
庄岩勾了勾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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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庄*真雇主*岩,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从雇主沦为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