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喜欢我不喜欢我我都喜欢的人

作者:秋天是你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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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洒的段子手


      终于讲到了这个人物,早知道第一个就该写他,要不然我这码字的热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退却。今早洗脸的时候还不小心弄伤了眼睛,痛死了。
      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嘴哥,那就是:潇洒。这是我曾经几多梦寐以求的生活态度,可到头来压根连潇洒的边儿都没碰到。有一首歌可以很好地表达嘴哥的生活方式:
      看他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在日常生活中,嘴哥可以说走到哪里就吃到哪里,什么没吃过,什么没少吃?只有他,能把吃,吃出一种境界,也只有他可以把吃变成一种艺术,一种文化。嘴哥来自于赶尸派闻名的江西,我一开始还是对嘴哥有点畏惧,毕竟赶尸这种神秘的技术听起来还是蛮渗人的。我以为从那里来的人都是神神秘秘不苟言笑整天霉气冲冲,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知道这个家伙只是个吃货而已。
      第一次和嘴哥吃饭是什么时候我忘了,不过他的表现令我记忆犹新。按道理一个外地人应该吃不惯西南地区的口味,因为这里的饮食文化是出了名的口味重。可你一个江西人怎么可以比我这个地地道道的本地人还能吃辣!反正和嘴哥吃饭,你只会看见他的厚嘴唇一上一下,然后锅里的食物就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失。如果你是一个吃饭拖拖拉拉的家伙,那么你就只好等晚上加餐吧,要不就选择饿到明天。
      看到嘴哥这么能吃我是比较羡慕嫉妒恨的,他可以酸甜苦辣想吃就吃,可我要是酸甜苦辣这么一通下来,绝对会给医院的肠胃科送温暖。
      和嘴哥一起吃饭你会胃口大开,他是个自带消化buff共享的男人。
      嘴哥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致力于游戏事业的同时,可以兼顾爱情和旅行。
      在爱情方面,嘴哥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按他的话来说:我需要新鲜感。大一的时候他会经常和一个同班的妹子走在校园里,遇到我还会特地的向那个不怎么认识我的妹子介绍一下我,然后打个招呼。这比某些比较装逼的人不知道要高明多少。然后到了大三,他依旧会和自己女友向我打招呼,只是换成了另一个妹子。
      于是我知道了,嘴哥有他独特的追求。是的,当他觉得爱情已经不能给他带来快乐的时候,他会断然离去,留下女孩儿在原地空叹息。他像风一样的自由,像大地一样广阔,如海洋般漫无边际。嘴哥还在我显得很犹豫的时候告诉我:幸福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小柚啊,你要主动啊。在看过我的歌词后,他语重心长的告诫我:小柚啊,这些东西已经不流行了,文艺青年早已被这个社会所淘汰,你要表现得阳光点,Sunshine big boy!可懂?
      在这一系列事件之后,嘴哥似乎成了我的人生导师,学习楷模。
      还有,被我黑的目标。
      至于旅行,不说学校所在的城市,就是整个省,著名的景点一定会留下他的足迹,哪怕在毕业以后,他也会偶尔发发几条图片说说,表示一下自己最近去了哪里。
      就是这个第一眼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眼镜胖子,却几乎无所不能。他虽然不像小强那样知道许多东西,可他总能摸到时尚的前沿。什么娱乐八卦,什么影视乐评,什么直播间女主播最美,什么网站可以看到福利,他几乎总能带给我们惊喜,哪怕大部分都是空欢喜。
      因此,他很受女同胞的欢迎。只要我在同班某个女生面前提起嘴哥的名号,我换来的都是欢乐的气氛,很明显,他曾经在某个时候给人家带来过难以忘怀的快乐。
      我怎么感觉中国字真是意味深长。
      嘴哥能吃,但也喜欢运动。当有一次我在篮球场看到嘴哥熟练的运球动作时,我惊呆了,我就看到过这一次,据说还有一次,不过他扭伤了脚。
      游戏方面就更可怕了。他和狒狒是我班的一线选手。甚至他在某些时候还要高狒狒一头,就连章鱼都时不时对我说:狒狒不是嘴哥的对手。我对此,没错,不可置否。
      狒狒因此很不服,经常为一个游戏里的问题和嘴哥争辩,两个人是你来我往争先恐后面红耳赤不甘示弱,所以最后两个人得到了我与小强共同认定的“嘴强王者”和“嘴强大师”的光荣称号。
      嘴哥玩游戏,技术是一回事,套路更是层出不穷。在学校电竞比赛上他交给我们的套路我至今想想都觉得“可怕”,一般人谁会想到。要不是由于实在是实力不济,我觉得我们夺魁都不是不可能的。那只“瞎逼逼”战队,是我难忘的回忆。
      游戏上他会在某些时候告诉你:你和我玩的,不是一个游戏。单论智商,我根本不怕任何人不开心,我会说嘴哥是最高的。哪怕连左右逢源的小强和被称为人精的八戒都比不上。
      嘴唇厚显得嘴大是嘴哥的外在特征,能吃是自身的实力。游戏方面更是无人能及,尽管狒狒听到会不开心,可嘴哥的实力深不可测是事实,曾经在英雄联盟电信三区威震一方,段位无限接近于钻石。因此又得外号——高玩,虽然和男性某部位谐音,但这并不能抹去这个外号的威慑力。他还有一段时间迷上手游,经常携带大屏手机玩游戏,还有小手机提供套餐的WiFi,充电宝维持电力,此三件物品人称“绝望三件套”,他也被人叫做——三套大师。
      我有一段时间也被他所感染,玩起一款手游,可是由于毅力不够,果断撑不下去,我想嘴哥与我的差距还不止这一点半点。
      哪怕这么6,嘴哥的成绩大四统计排名中依旧遥遥领先于我,我想用人生赢家来描述嘴哥一点都不过分。吃得好、睡得好、玩得好,最后潇洒毕业,转身离去,挥一挥衣袖,把整个天都带走了。
      至于段子方面,嘴哥和小强类似,喜欢编造故事,手法和小强异曲同工,只是嘴哥在玩段子时的身体动作堪称一绝。他两手抬在胸前,似乎在摸个什么东西,手掌还一上一下的拍动起来,然后嘴唇撅起,滔滔不绝的抨击敢于黑他的人。
      我依旧记得和嘴哥在开学的时候去市里买电脑,我记得嘴哥拿着手机找不到方向时问过一个路口管红绿灯的大妈,我也记得那辆拥挤的公交车,以及公车经过的地方:散落的民居、菜市场、荒地、城市的高楼。我初到那个城市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里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我终有一天会默默地离开,可我离开之后,脑海里的东西,却没有来得及忘记。
      最后一次看见嘴哥还是照毕业后的第二天,我拿起手机偷拍嘴哥睡觉时的样子,嘴哥蒙住脸不停的说:小柚,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个偷窥狂魔……
      一旁兴致正嗨的我不断狂笑。
      嘴哥那天走后就没有再回来,抱歉,只是他嫌麻烦而已。或许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过去是个过了就要忘却的东西,没有必要再去留念。他或许是个在不断想着要如何潇洒的过好今天和明天的人,所以一个属于过去的地方和一帮属于过去的人,笑着说一声“拜拜”就够了。所有人也都是如此,小强是如此,唐鸡是如此,八戒、章鱼、狒狒,没有一个人不是这样,这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态度。
      哪怕就是我,留到最后一天,不还是得走吗?你想留,可你没有办法穿越时间。在时间的浪潮里,人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嘴哥很像我高中那个时期遇到的那个瘦子,来也如风,去亦如风,让往事通通变成了一场梦。
      我相信终有一天嘴哥会成为□□微信上的一个名字摆设,我会忘了他本名叫什么,和我在大学里干过什么啼笑皆非的故事。他肯定不是唯一一个,这个“大明湖畔的赵日天”终究只会残留在四年前的那个雨天。
      所以我不再陷入疑惑之中,嘴哥很好的给了我答案。我依旧会想起到在每个工作日的早晨,所有人都跑去上课了,我开着寝室门站在自己床前喝水,考虑要不要去上课。这个时候对面会开门,走出一个身穿风衣的眼镜男子,用蹩脚的西南方言问我:
      “小柚,你不去上课啊?”
      “我靠,嘴哥你还没走。赶紧的,我们坐校车去。”
      “那还用说,快点走啊。”
      我赶紧拿上书,揣好纸巾,带好钥匙、钱、手机,和嘴哥一起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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