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与水仙

作者: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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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色



      刚刚有了周忆做男朋友的常三庆似乎并未快速进入恋爱状态,女朋友这个角色也是笨手笨脚一点不着急。反倒是舍友兼损友梁闪陕看不过三庆一副应付家庭作业的态度,手把手教三庆:“三庆啊,跟男人约会,知道该怎么打扮么?你应该把妆画得再浓一点,眼线要画得很魅惑!知道为什么不?男人喜欢有女人味的女人!什么清纯萝莉风,可爱少女风,他们这个年纪的男人都受够了!喜欢用成熟漂亮的女的来显示出他们的成熟!”
      常三庆笑笑:“我画的妆够浓了呀。”
      常三庆脸上的妆的确十分别致。平直的一字眉,拉得修长尖细的眼线,略带烟熏效果的眼妆,勾人的魅惑红唇。加上她本来眼睛偏圆,显得妩媚又不失天真。她不喜欢梁闪陕那种“不灵不灵”的浮夸风,虽然那种亮闪闪的东西确实适合梁闪陕的名字。
      周忆发现常三庆作为一介女流,除了怕各种毛茸茸的小动物外,讨厌零食,拒绝甜品,体力惊人,比如一次他亲眼见她扛着一桶饮水机饮用水上楼;还有,她除了喜爱化妆,似乎对他印象中小女生喜爱的东西,并没表现出太大兴趣。
      常三庆和周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约会是在一家门面很小装修很复古的茶馆。周忆点了龙井,三庆点了毛尖。碧绿的龙井在杯中静静地沉浸着,尽情散发出茶香,沁人心脾。毛尖则泡出碧绿的、略带浑浊的茶水,悠悠清香欲说还休羞涩地溢出杯口。
      难得的清净。
      周忆打破安静:“我还以为,你这么热烈的漂亮姑娘,会更喜欢酒吧,甚至是夜店,或是很多文青喜欢的咖啡馆,结果没想到……你居然喜欢茶馆?还点了这么苦的茶。”
      “我为什么会喜欢酒吧和夜店?难道你觉得我是个酒吧夜店爱好者!?”三庆感到莫名其妙,“我只是比你印象中的姑娘更喜欢化浓妆罢了!我行为端正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成绩优秀喜爱读书,内心善良做人阳光,我可没有你想的那么疯丫头呀。我很喜欢茶馆哦。”
      听常三庆连珠炮地说了这么一大串,周忆突然感到有如释重负之感。他作风端正,这次本来已经做好了陪女友“浪”的准备,结果常三庆居然选了个这么安静淡雅的地方,而且出乎意料的,她一向偏美艳的妆容淡了许多,好跟这里清幽的环境相匹配。烈焰红唇不见了,换了调皮的粉红色,这使她在婴儿肥的衬托下显得有些像中学生。这和他想象的太不同了。在他感到惊奇的同时,更多地欣慰于这个女孩子的爽快聪明,能看出他的偏见又知道用最直接的话明明白白地告诉他自己的为人。而且,她好像也是个端正的人。周忆微微笑起来,眼前这个不太熟悉的漂亮小女生不常见的清新一面给了他小小的惊喜。
      常三庆端起茶杯:“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喝毛尖吗?”
      周忆摇头:“龙井明明更香。”
      常三庆幽幽地说道:“我父亲曾经在银行工作,家境不错,父母对我的教育倾注心血。但后来,我妈病倒了,很严重很严重,经过一个很大的手术,好了。但是家中经济却是很拮据了。妈没了工作,爸还得照顾着家。已经成落难公主的我当时就想,我怎么补贴家用呢?我就跟着隔壁贩茶的叔叔,给他打下手。我发现叔叔每次贩生茶,收茶时都有坏茶茶根,毛尖是尖尖的,易碎,剩的最多。我偷偷收回来,泡了尝味道。那种苦涩中带清香的味道,我这辈子也忘不了。我就觉得,我的生活就像这毛尖,味道极浓,苦,但是细品,却是香气浓郁的。”
      常三庆顿顿,直直地看着周忆:“我家现在境况也没改变多少,你如果后悔交了一个穷学生做女朋友,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周忆内心有些感慨。原来,生活中看来开心强大甚至带有一点不羁的常三庆,竟有如此心酸的家庭。他忽然想到洪兴兴,他知道洪兴兴的家庭也并不富裕。难道,洪兴兴是因为囊中羞涩才忍痛与常三庆分开?可明明这女孩子会更痛苦吧!周忆忽然生出一股慷慨的男人气度,他不想看到眼前漂亮的小姑娘苦中作乐、黯然神伤。
      君子之情,起于怜惜,然爱之萌芽,即起于佳人莞尔。
      “常三庆,我们还是快速进入状态,适应角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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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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