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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林芷在床上睡得好好的,突然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来,她把床帘一撩,滚到张小末床上,郑重其事地对她说:“我决定了,我要给你介绍男朋友,我认识那么多人,被叫作男神的也不少,干吗不资源利用?我跟你保证一定比林之初好,气死他。”
张小末当她一时意气,便笑笑说:“你没事吧?我都没受刺激,你怎么这么激动?”
林芷甩甩头,非常笃定地说:“你不用多说,我已经决定了。”
张小末乐了:“我的事你决定了有什么用,你要乱来的话后果自负啊。你怎么不帮你自己考虑考虑呢,你认识那么多男神,也没见你自己资源利用啊。”
“我们品位不同,我不喜欢的你不见得不喜欢啊。像林之初就不是我的类型,那种人,啧啧,光会让女朋友担心。”林芷毫不客气。
张小末一听,也翻过身来,凑到她耳边说:“看来你喜欢稳重点的是吧,那我给你介绍一个。”
林芷当即冷笑出声,一脸轻蔑,她说:“不是我看不起你,就你?你扳着指头算算,你在大学里认识的男生超过十个没有。还给我介绍呢,闪一边去。”
张小末不乐意了:“你怎么这么说呢,我就不能有异性朋友了,我要跟你说的这个男生真的很好,温柔体贴又专一,属于持家型的。”
“那不是很窝囊?一个大男人,天天烧菜做饭洗衣服带小孩,家庭煮夫啊,我受不了。”林芷依旧毒舌。
“什么窝囊,这叫体贴,你不知道现在这样的男生多难得。而且他也很有能力啊,内外兼修。”张小末一下子变身媒婆,挖空心思说好话。
“他那么好,你自己怎么不好好把握?一个劲往我身上推。”
“你说的,我们品位不同。”
“我不见。”
“见吧,你又不是很抢手。”
“去死,我怎么不抢手了,我是看不上好不好。谁像你那么不稳重,随便在马路上看了人家一眼就喜欢上了,典型的青春期少女,一点都不成熟。男朋友,当然是要经过考验才能收货,像你这样,特别容易遇见次品。”
本来张小末是没把和林芷的这次谈话放在心上的,可是几天后林芷突然蹦到她面前说:“我已经帮你约好了一位风度翩翩的、举止文雅的、戴眼镜的男士,明天晚上你就去和人家见面吧。”
张小末当时简直想把林芷给杀了,她朝她吼:“见鬼啊,你干什么不经过我同意就约人家,要见你自己见去,反正我不去。”
林芷只当她不好意思,继续不紧不慢地说:“你怎么这么没出息,林之初有什么好的,让你这么念念不忘。旧的不去,新的怎么来?人也是要比较的,不要心心念念就觉得林之初是最好的,整片森林都被你放弃了。”
“你别动不动就扯上林之初,这件事跟林之初有半毛钱关系啊?你还觉得你有理了是不是?反正我不管,什么烂摊子你自己去收拾。”张小末真的动肝火了。
林芷见状一下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软软地瘫在桌子上:“你不去怎么行呢,我都跟人家说好了。”
“你也知道是‘你’跟人家说好的呀,我可没说。你就自己去跟人家约会吧,我现在要去吃饭,拜拜。”张小末一副不留情面的架势。
她走到食堂门口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连饭也顾不上吃,连忙折回了宿舍。
林芷还趴在桌上玩弄她的手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张小末走近她,故作高姿态:“我想过了,要我去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林芷立刻紧紧攥住张小末的手臂,几乎要喜极而泣:“你说,什么我都答应。”
张小末清清嗓子:“你也要去和我介绍的对象约会。”
林芷愣了愣:“你上次说的那个?”
“是,”张小末说,“我连你们的约会内容都想好了,明天早上你跟他一起去爬山,迎接黎明的第一缕曙光,是不是很有意义啊。”
“你搞什么?我要睡觉,更不喜欢登山。”林芷反抗。
“这我不管,你明天早上要是不去或者故意给人家脸色看把约会给搞砸了,那我也只好追随你的脚步,把晚上的约会黄掉喽!”张小末狡猾地说。
林芷把手机盖上,咬牙切齿地看着张小末一脸大大的笑容,最后只好屈服,她死气沉沉地说:“成交。”
张小末豪迈地拍拍她:“你一定不会后悔的。”
林芷漫不经心地问:“他叫什么名字啊?哪个系的?”
张小末转了转眼珠子,陷入思考。
林芷一下就急了:“你一转眼就没什么好事,到底在策划什么?”
张小末还是一脸无邪的笑:“我们这样好了,都不说名字,只说穿着,到时候靠这个来认。”
“我靠,你还真有闲情逸致玩游戏,又不是网恋,看不上还可以默默走开。”林芷不解。
“答不答应吧?”张小末下最后通牒。
“都说成交了。”林芷无奈。
张小末超级开心,她晃晃林芷说:“亲爱的,我给你带饭啊。”然后就脚下生风跑出了宿舍。
她一下楼就赶紧打给莫言晨,电话一通就立刻兴奋地大叫:“莫言晨,赶紧请我吃饭吧。”
张小末挑了一家学校附近最贵的餐厅,拿着菜单悠哉游哉地东看西看,嘴里还煞有其事地嘟囔着吃什么好呢。
莫言晨坐在对面显然十分局促,忍了好久才终于说:“小末,到底有什么事啊?”
张小末也不再装模作样,她把菜单一扔,凑近莫言晨说:“准备好你的小心脏,有好事。”
她把事情一五一十跟他说了,可没想到莫言晨一点兴奋的样子都没有。他忧心忡忡地说:“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啊,你都没跟她说是我,到时候她翻脸怎么办?”
张小末一脸不在乎:“我跟她有小人协议,她不敢翻脸。”
莫言晨还是一副没底的样子:“我还是觉得不妥,她被你这样逼着去,本来就怨气十足,到时候一看是我,更对我没好印象了。”
张小末见情势不对,只好使出苦肉计:“你知不知道我为了成全你做了多大的牺牲,我明天晚上还要跟一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出去。你不好好表现一次拿下就算了,居然还不想去,你怎么对得起我啊。”
莫言晨这种软脾气,自然一下就被说动了。
最后他们没有在那家店里吃饭,张小末把菜单重新拿起来煞有介事地又看了一遍,装模作样地说道:“都没有想吃的呢,看来看去都是那几样,要不我们走吧。”然后就把菜单往身旁的服务员手上一递,趾高气扬地离开了。
刚一出门,莫言晨就大笑起来,他说:“小末,你演得真好,不过你干吗走呢?我本来就要请你吃的。”
张小末摇摇头:“在那么贵的店里我都不好意思打包,不打包林芷吃什么?”
晚上张小末把闹钟调到第二天早上四点半,然后等林芷睡着了以后悄悄放在她的床头。她自己却一点睡意都没有,她先是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大半个小时,最后索性下床走到阳台上欣赏起夜色来。
夏天的夜似乎要比其他季节的来得更安静一些,又似乎要更喧闹一些。安静是从夜本身而言的,通常都无风无雨满天星光,即使夹杂着些许昆虫的叫鸣,也不过是衬托罢了;喧闹则是从人为环境来说,夏天的夜是适合用来挥霍的,无论是喝酒还是唱歌,都极容易就High到天亮。学校虽不如社会上那么复杂,这个定律也是逃不脱的,现在已经是午夜了,可寂寂的路灯下还是时不时走来两两依偎的身影,偶尔远处也会传来一群男生喝完酒后失控的狂叫。
张小末第一次想到了“孤单”这个词。阿桑在《叶子》里唱到: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那自己是不是孤单的呢?
她没有一群朋友,她没办法狂欢;但她也并不是一个人,所以孤单也是不纯粹的。她觉得自己是处于一种半饥半饱的状态,饿不死但内心还是有所期待。
她不明白自己期待的究竟是什么,好像是爱情又好像不是。当她看见别的女孩子有人搂有人送早餐有人送礼物的时候,她承认那种恋爱的状态是美好的,但她并不觉得羡慕,这是真的,她一点也不觉得失落,更不会因为这种失落而想去找一个男朋友,如果是这样,爱情岂不是成为了一种仪式?但是她对林之初的感觉又算什么呢?她曾一直坚持的“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的信念为什么会在他面前败下阵来?
最后,她想,也许她并不是在期待爱情,她只是在期待一个人,而现在那个人出现了,是对的人吗?不知道,最多只是她单方面吧。
所以,她其实是很难想象明天晚上她和那个她从未见过的某个男生的会面情景的。
第二天早上张小末醒得很晚,她起来时林芷的床已经空了。但她显然走得很急,被子被揉成一团缩在床角,桌子上的杂物已经堆到了她的电脑键盘上,一瓶柔肤水的盖子没盖,透明的液体正滑溜溜地在键盘按键间的“巷道”里肆意流淌,水池里的洗脸水也没有倒,上面漂着个洗面奶的瓶子,底下沉着她白色的毛巾。
她伸了个懒腰,开始收拾残局。等她把自己也打点好了之后,她发现居然已经十二点多了,可林芷还没有回来。她看了看手机,没有短信和未接来电,她本来想打个电话,但转念一想,也许他们一起“游山玩水”去了,便决定不打扰。
外面有人喊了一声“你好,你的外卖到了”,是隔壁宿舍的。她也觉得饿了,但她看看外面骄阳似火,就懒得下去吃饭,只从林芷那里拿了一盒泡面就解决了午餐。
她随便从衣橱里拿了一件裙子挂在外面准备晚上出去的时候穿,想想又觉得裙子不甚安全,于是又换成裤子。她懒洋洋地蓬松着头发坐下来玩电脑,看着看着居然又觉得困,于是半眯着眼重新爬上了床。
这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六点了。
她不慌不忙地起来洗漱换衣,然后慢悠悠地到校门口等那个穿蓝色格子衬衫的男生。
一路上她都在想,见到他我第一句话要说什么呢?真是怪尴尬的。
夏天的六点多实在不能算晚,虽然天地间已经带点昏黄,但好歹还是亮的,周围的一切还是清楚而真切,并且总带点暧昧的味道,像是被笼罩在一片暖色灯光下,气氛浪漫。
张小末朝四周看了看,男生倒是有的,可身边都站着个女生,手搭在对方肩上有说有笑。她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好笑,她是个当代大学生,风华正茂,心比天高,现在居然像个急切想把自己嫁出去的老姑娘一样,践行着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束缚恋爱自由的陋习。想想也蛮可笑的。
那个男生终于还是来了,不过他没有穿蓝格子衬衫,随便的休闲装配牛仔裤,头发有点长,看上去很柔顺,风一吹还飘了起来,戴了眼镜,不过是个空心架子,没有镜片,五官都很顺眼,脸看上去很瘦,和身体略微不成比例,总体来说,算是很不错的。
张小末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这个男生眼睛里有水,潮潮的,好像随时能流出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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