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第6章闲话家常
时光悠哉游哉,云山村各家关上院门,准备吃晚饭。
今日云层很厚,院子和堂屋的光线没什么区别,林家人打算就在堂屋里吃饭。
一大碗菘菜炖粉条,虽然没有肉,但是用了猪油,炖出来的汤泛着油光,菘菜和粉条吸饱了油水,只需少许细盐就足够美味。
菘菜是冬菘菜,粉条由自家种的红薯轧出的粉制成。
云山村没有轧粉条的工坊,但是县城有,距离云山村也近。
林家每年在留够要吃的红薯后,剩余的部分就由林逸带去县城找轧粉坊全部制成粉条,便于贮存。顺便也会帮关系近的一些村人捎带过去。
他力气大,板车一两趟就跑完了,赚个跑路的小钱。
另有一道蒜苗炒干豇豆。
干豇豆是青龙江一带常种植的一种豆类,若是当年结的太多,村人会将豇豆摘下,掰成拇指长的段。晒干后保存方便,又存的多,能吃到来年新鲜豇豆成熟的时候。
饭是玉米饭,林家的水田只有5亩,人又多,每年还要交赋税。因此农户人家习惯搭配着其他的粮食一起吃,玉米就是其中一种。
玉米饭吃着比较噎,配上菘菜粉条汤正好。
林逸尝了口汤,睁眼就跟一桌子人直夸:“这汤喝着很是可口,阿云手艺有长进。”
说着又刨了两口饭,有点咸。
但比上次好多了。
桌子上长辈总共就两人,阿婆慈爱的看着林云,鼓励道:“是不错,多学一学,以后厨艺能越来越好。”
林乐张张嘴,还没说出口,就被林涵在桌子底下踢了一脚。
两人对视一眼,林乐选择闭嘴,低头吃饭。
家里两条大狗饭前就给他们碗里一狗舀了一碗汤并一些菜叶子,倒上玉米饭。
此时两狗在自己的饭碗前吃的倒是香喷喷。主人给什么就吃什么,什么都吃得香。
林云脸蛋有点红,她自己也尝了几口,这会儿懊恼地梗着脖子说:“下次得再多掺点儿水。”
林逸摸摸林云的脑袋:“不碍事,能做好饭已经很不错了。云姐儿做的很好,哥哥白日干活,吃点口味重的才有力气。”
得到家人的赞许,林云剩下那点沮丧也没了。
但她还有一点犹豫,道:“那秦大哥也能吃咸……口味重吗?”
“他吃得了。”林逸十分肯定。
其实是料到了菜会咸,所以提前给他兑了水进去。
林逸面上严肃地夸夸林云,实则内心感慨自己真有先见之明。
-
没错,今日晚饭是林云掌勺,阿婆给她掌火把关。
小姑娘今年才11岁,她想早点学会做饭,这样阿婆和哥哥也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以前她也做过几次饭,但似乎不太通窍,不是淡了就是咸了,为此一直沮丧不已。
好在一家人都在给她鼓劲。
林家不缺衣少食,对于三个小的偶有训斥,多为鼓励。做饭这种事,谁不是从“学习”这个阶段过来的,慢慢来就好了。
再者说,东西吃下去不都一样,虽然偶尔是会太咸了点。
最小的双胞胎一开始不解,几次直言不讳后,惹了姐姐扁着嘴要哭不哭的,渐渐就学会闭嘴了。
大哥说了,没有做饭的人禁止多嘴。有人做饭光张嘴吃,还嫌这嫌那的,不好。
对比从前,林云的厨艺确实也有所进步。
若是咸了,大不了就往汤里掺水,或是往肚子里灌水,中和中和就得了。
-
屋里,秦兆安正在吃饭,一个大海碗的玉米饭和炒干豇豆,旁边床头还有一碗菘菜粉条汤。
因家中没有能放在床上的矮桌,他又被勒令除解手外不得下床,于是坐在床上吃饭。
只觉林家饭菜真是好吃极了。
至于床上吃饭之类的,他也不拘小节惯了,这都没什么。
就是这身体已经三天没有洗澡了。
秦兆安掀起衣服闻了闻,觉得自己身上不仅有药味,还馊了。
若是以前,自己确实没有怎么在意过自身的整洁。镖师赶路途中,风餐露宿是常有的事。
可是如今住人家里,这里房间整洁,被子床褥也是干净无比,隐约散发出皂角的香气。
唯有自己身上散发着异味,令他坐立难安。
还有,等会儿若是林逸会来给他上药,熏到他怎么办?
兀自着急时,两个小孩在门边探头。
“秦大哥,你可吃完饭了?”
秦兆安的思绪因此被打断,他将两个大碗递给双胞胎:“已经吃完了,很好吃。劳烦你们来取一趟。”
小孩突突突跑进来,见到空了的大碗,敬佩的看了他一眼:“应该的,今日该我们洗碗。”
两人出去后,添油加醋的将秦兆安吃空两个大海碗的事情跟家里人说,把林云感动的,又觉自信满满了。
林逸闲闲待在一旁,深藏功与名。
“快去洗碗,好打水洗脚。”
-
林家的灶台修的宽大,左右两口锅,大的是日常做饭用的,小些的用来煮猪食。
因他们这边种完红薯后,生长的红薯藤也会割下宰碎,然后堆成一堆,沤上。
外面罩上防水的油布和棕叶,厚厚几层,能保存至来年。
这是为秋冬天鲜草不好割时,给猪储备的口粮。
然而这口粮唯一的缺点,就是发酵之后会有一大股味道。所以到煮猪食的时候,若是和人吃饭的锅混用,做出来的饭有一股味。
所以,如林家这般衣食不愁有点小钱的人家,都会分成把做饭和煮猪食的锅分开。
若是贫苦人家,倒也不至于讲究这些。
两锅之间还有一圆状陶瓷口。从旁边两锅的灶膛看,原来是两个灶膛中间镶嵌了一个陶罐。
大肚口小的陶罐,平时可以加满水,若两边灶膛有火,中间的陶罐中的水就能一并加热。白日可取热水用,晚饭做好,陶罐里的水也烧好了,可以用来泡脚、洗澡。
平日里陶罐的水够一家人泡脚用,今日却是在旁边的大锅里还烧了一锅水。
-
秦兆安还在思考该如何委婉地告诉林逸他想擦一下身的事情,对方已经推门进来了。
“该换药了。”林逸放好药泥,又端来一大盆水,放在床头的柜子上。
水很烫,大量冒着热气。
林逸帮他解开纱布,刮掉大块干了的药渣,拧干了帕子递给秦兆安。
即使手烫红了也面不改色。
平时他彪悍惯了,此时也没觉得有什么。
就那么大刺刺站一旁,看秦兆安擦拭胸口,准备一会儿帮他上药。
毕竟药很多,而且还要裹纱布。
伤口周围黑绿色的细碎药渣率先被擦干净,露出从右胸向下贯穿到左侧腹部的狰狞伤口。
最宽的地方竟然比手指都粗,虽已经已经结痂,仍旧让人不由感慨这人真是福大命大。
利器所伤,林逸想着,幸好自家的金创药威力大,及时止住了血。
秦兆安再一次看到自己的伤口,也是暗惊。多亏有林逸搭救,否则怕是再多血也经不住流的。
他一边想着,一边将胸口和腹部其他地方都擦干净了。
这些部位之前都被糊满了药和凝固的血块,现在也有碎渣挂在皮肤上,格外不舒服。
这一擦干净,就露出了原本大片古铜色的肌肤,和看起来就蓬勃有劲的胸腹部肌肉。
床边的林逸愣了愣,这人还是个练家子。
这人刚被他救下来的时候,胸口腹部都血滋呼啦一团糟,给伤口用了金创药后,他只给对方草草擦了下伤口周边的血,就被葛叔的草药给糊了个完全。
之前也没有擦洗过,所以还是他第一次看清这汉子的上半身。
乖乖,这胳膊,这胸,这腰!
真是强壮有力。
肯定能干很多活。
林逸还有些羡慕,他自己不管怎么干活,都长不了这么强壮,一直都这个体型,胸腹部肌肉也只有薄薄一层。
此时他虽面上无波,目光却盯着秦兆安手下擦拭着的身体,直勾勾的,毫不收敛。
火热的目光跟随着擦拭的手,灼烧着皮肤,如影随形。
然后,那手擦着擦着,动作就慢下来了,微微僵硬。
帕子不润了?冷了?也是,这还是他的第一次拧的帕子,擦了好一会儿了……
直到手的动作彻底僵硬停下,房间里安静地落针可闻。
林逸后知后觉,目光上移。
只见热水的雾气氤氲中,床上坐着光着上身的人耳朵根早已红透,面色更是惊疑不定,眼神乱颤,颇为局促。
……
“轰——”
林逸脸颊刷一下红透了。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的人夺门而出,逃之夭夭。
“你自己擦身吧盆里的水是热的等你擦完再给你打热水来泡脚我先走……”
话音未落,房门“砰——”的一声,用力关上。
房间里,僵硬的秦兆安终于回过神来,心跳渐渐平复。
刚刚,林逸的目光有多炙热,他的心就跳的有多快。
他甚至担心会被林逸听到。
此时人走了,秦兆安终于换掉早已变得冰冷的帕子,重新开始擦身。
热气蒸腾之下,不知是被热的还是怎么,那耳根子的红久久未消。
-
堂屋,林家祖孙正围成一圈,闲话家常。吃完饭后习惯了歇一会儿,以免积食。
林逸从秦兆安房间出来,一言不发,打了桶水,坐在一旁泡脚。
昏暗的灯光下,虽看不太真切,但阿婆还是相信自己多年来的眼力。
“逸哥儿,这是怎么了,为何脸红脖子粗的。”
“没什么,阿婆你看错了,没有红。”林逸弯腰洗脚。
“那行,一会儿记得去把兆安房里的水提出来倒了,别忘了啊。”
阿婆准备去睡了,担心大孙儿忘记秦小子,提醒一下,毕竟还是个不好动弹的伤患。
“……”
林逸答的声如蚊蚋,桶里水被洗的哗哗响。
阿婆没听清,见状摇摇头,这孩子,这么大人了还玩洗脚水。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