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雁书

作者:洛禊鸣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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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六


      长街深巷,黎明时更鼓丁丁,早起的小贩摆铺子开张了,两个衙役在摊前早食,随口探讨着衙门的事。诸如岳水澜的下落、神爪手夺命案件终于敲定之类。
      岳水澜从驿站写信送往宣城,那时她已在北上烈火岛的路上。官府对她的作为仍倍感骄傲,她的行踪无需报备,惹来许多衙役的羡慕。
      祝锡吃完饭便去了衙门,旧桌新茶交替更换,又来了赶路的马夫和江湖浪子,又有当地的商客在此落座,同样要远行到别处。
      这摊铺靠着一家客栈的厢房,二楼的住户推开窗,铺子里嘈杂的流言蜚语立刻涌进房间。
      这样,她又把窗合上了,独自在房间里踱步。她泡的茶都凉了,糕点端庄的垒在铜器里,共有十块,寓意总是渴求成仁成美。
      窗前的桌上平铺的竹简,密密麻麻写满了她的心事。此刻她又举笔斟酌,努力规整紊乱不堪的思绪,但很难做到。
      只见上面写了三句,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
      雄雉于飞,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

      她的夫君要出征了。一介无名武夫,却得姬府提拔,有幸参拜齐王,不知是福是祸。
      她在这忧心忡忡的反复思量,得不到一丝回答。偶尔听得街上飞来的有关战事的言论,更是心绪难平。遂在尾章里愤愤落笔,
      百尔君子,不知德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边瞿也不想当这行军将领,即便有一身武艺,他也能感觉到自己智谋的不足。蛮力难以致胜,会辜负士兵对主帅的寄托。兵役也是有家的,战争就是拿自己的美满生活去摧毁别人的美满生活。对于齐王征讨燕国,从本质上,他根本不赞成。
      只是齐王不会征求他的意见,而他在必要时一定会舍身报国,内心非常的矛盾。对于这次出征,各藩主一致认可,他们认为这是势在必行并且易如反掌之事。燕国正在动荡时刻,君主病危,手下之人争权夺利,早已溃不成军。
      午间,边瞿从王城归来,在客栈里与连城絮会面。两人都心照不宣,各自用食,互赠信物以表思念。
      以连城絮的聪慧,不免嘱托些小心谨慎的言论。姬府力荐边瞿,摆明了是不怀好意。若真如各藩主所言的容易,争功谋禄之人必定层出不穷,哪里又轮得到边瞿这等行军的侍卫。
      出征在冬季,这违反兵道,是非常危险的决定。齐王对于冬季出征仍有忌惮,但姬霸进言,“冬季国力匮乏,正在燕王不久于世,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以一击十,此乃天时也。”
      边瞿对连城絮解释说:“姬霸是个蛮汉,未必懂得其中道理。这些话多半是姬狸委托的。姬家有谋王位之心,若此战能成,按照姬家的地位,燕国地带将由姬姓统领。他们绝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连城絮更加担忧道:“既是如此,你就不能推了这差事?”
      边瞿摇头道:“这不行。若真让姬族统治燕地,有朝一日兵强马壮,必然会借机吞并齐国。我若赢了此战,他们的机会就小了。”
      连城絮则分析道:“齐王重用姬氏,即便是你攻破燕国,后续军队仍是姬霸带领,到时候军功花落何处都难定夺,更何况封侯兹事体大,若有人选,也一定会是姬姓。无论你去或是不去,只要胜了,姬氏的位置就保住了。你这分明是给他人做嫁衣。”
      边瞿叹了口气,“话虽如此,但王命在身,且行且看吧。”
      他又要走了,在连城絮心中的忧虑仍是与日俱增。冬季发兵要提前操练兵马,安营扎寨。又是一个国家危难的时刻,那里的人民何其无辜,没有颠沛流离过的人,永远不能体会流离失所的痛楚。
      连城絮生于即墨,她的童年并不安逸,因为连城家族的缘故,总会被江湖所影响。母亲死后,她和父亲去了费城,在那里又经历了鲁国的动荡,虽不危及连城家族的地位,却时常能看到街头巷尾那些孤苦的人民。
      费城这两年算是安顿了,可它还是别国眼中的鱼肉。强盛的楚国和频繁交战的齐国打伤了鲁国的元气,加上谋权变革,已是时日无多。
      一个人出门在外,她不免要想念家人。但她的决定并未动摇,她选择边瞿,便是一生一世的追随。或许父亲想通了,就会来到宣城寻找她的下落。这些种种可能性,都在她紧密的推敲中变得胸有成竹。
      连城家没什么遗产,一个靠玄术谋生的古老家族,所有财富都是精神系的,都装在脑袋里。她家仅有几匹马,几个家丁,和一些书画器具。于是她提笔诉一封家书,内容里附加了边瞿在宣城的房舍地址。若他有心前来,也好有个明确的奔头。
      边瞿是个孤儿,从小跟随军旅奔波,没有诸子百家的智慧,也不读诗书,所有兵法皆源于实践。兵道与玄道是行军要领,按照连城絮的意思,她并不想烘托边瞿谋官成帅,只要能做到出兵制胜,有能力保护更多的人,降低不必要的牺牲。
      她将丝绢上的墨痕晾干,包裹妥善后交给当地的信差,预算着回信的日子。
      她对齐国的印象皆由即墨的街巷、戏台、景物组成。她喜欢听曲,怀念即墨的秋色,那里的长街落日、萧风活泉,无不牵动着她的思绪。一日租了马车来到即墨,车过琳琅的街面,万花楼里歌舞尤在。她辞退车马,幽幽地靠在门边,眼神飘到台上,那新面的舞者面如桃花腰似柳,无风自动,无水自涤;那嗓子似是风动铜铃,清脆悠远。
      她是用心在听,无需在意嘈杂人群中各方追捧的欢闹和男人们不怀好意的嗫笑。有人前来门口与她搭话,她只作没听见,或是跟她搭话之人边往万花楼内走,边谩骂她“花蝴蝶装清高”,她则付诸冷笑,不为所动。
      许多孤独的夜,她都是在万花楼外对月听曲。偶然见了个白衣公子的身影轻巧地划过她的衣衫,两人皆是彬彬有礼,相□□头。这男人眉目清扬,风姿飒爽,似是与风同行,纯粹气质地毫无瑕疵。
      她款款跟在男子身后,不觉得向前走去。在万花楼的厅堂里,好多姑娘都围上来跟那男子谈笑。
      看来是个风流人。她停下步伐,将来那逐渐疏远的白色身影盯着上了二楼,自己则坐在厅里,叫一壶桑落酒,默默听琴。
      她也听不进什么,重重心绪扰乱了她那种一贯的平和心态;还有纷杂的男人、女人,形形色色,铜臭酒肉、色欲蒸腾。
      近日城中新选了花魁,是个年芳十六的清秀姑娘,身材轻盈的仿好似融入了衣衫,随时有可能被风携去。
      她儿时在宣城生活,经常与母亲一同到万花楼的门口听小曲儿。母亲最爱听横笛,当时最有名的花魁正是横笛里的仙子,似乎叫作花涣玑。
      二十多年过去了,花魁换了又换,戏台仍是当时模样。落花流水,水不复流,花落无声。风尘的世道就是这样,落了的花,无论曾经多么鲜艳,再无人过问当年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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