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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送伊归庄
当莫轻尘神清气爽地出现时,九歌已经顶着一双熊猫眼在饭桌上等了很久。那哀怨的神情,看得莫轻尘莫名其妙。
“九公子可吃过早膳了?”莫轻尘身后的林仕探出头来,对九歌腼腆一笑。
“没……我在等你们……”九歌的面色很正常,但是心底很不淡定。且不说他们昨晚是不是做了,光看对象居然是一个刚认识没几天的柔弱小公子,九歌就有一种想替秦快意狠狠揍一顿的冲动。
但是一看到那张内向而无害的脸,九歌的拳头握着也是无力。
他见过一天换一次对象的人渣,例如他室友,但他真的无法接受莫轻尘弃秦快意而奔这个……无论是长相还是武力完全不配莫轻尘的人。他必须做点什么,替秦爷打抱不平。
莫轻尘就这样看着九歌夹了一口水晶包,狠狠地一咬……然后痛苦地捂住了嘴巴。
“嗷……舌头……”
“……”
早饭过后,九歌提议去集市上逛一圈。一来是为了减少莫轻尘与林仕相处时间,二来顺便见识见识京城的景象。
九歌的理想很丰满,但是现实却如此骨感。林仕粘莫轻尘粘得死紧,橙子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几乎除了上茅房他恨不得就变成腰坠挂莫轻尘身上。九歌几次三番想要说话,都找不到机会,只好心不在焉地看起路边摊位。
京城确实很大,也很繁华,脚下的路被铺得很平,偶尔有几辆马车经过,敲锣打鼓十分热闹。一男一女两个孩童,在街边摊子上看得不亦乐乎。
“哥哥你看,这玩意儿真好看。”那小女孩这边动动,那边摸摸,惹来摊主一阵蹙眉。
“小姑娘,你想要就买,别乱动,弄坏了可是要赔的。”
“哥哥~~”
“这东西是好看,但是容易坏,等回去让二哥给我们做个一模一样的出来。”
“嗯!”小女孩很兴奋,转过身正要去对面的摊位再看一看,眼尖地瞄到了十分眼熟的白衣人。
“哥哥你快看!!!”小女孩一把拉过正要走开的男孩,“是那个盲……盲……”
在看到对方的眼睛时候,女孩一时间“盲”不出来了。
一蓝一紫的瞳孔,在日光下显得如此魅惑人心。
“这个颜色!”男孩正要跑上前去确认,却见他们一行人拐了个方向进了一家成衣铺,才怔怔地站在原地。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男孩感叹了一声,“总算找到了……”
店铺中的九歌看着那一对秀恩爱(?)不自知的两个家伙,为了单身狗的尊严,他愤愤地走出了店门口。
专注单身二十年,领先从未被超越。九歌,你一定要挺住。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单身的不一定就是狗,也有可能是贵族!
“叔叔。”
一个十分可爱的声音传入耳朵,如果叫的不是这两个字,也许九歌会很受用。他低下头,望进一片单纯的大眼之中。
九歌抬头又看了看四周,店门口就他一个人杵着。于是他很不确定地指着自己,对着那十分可爱的两个孩子问道:“叫我?”
两个孩子一同点头。
“……”
“刚刚进去的那个白衣服的大哥哥是你的朋友吗?”
有对比,才会有冲击性。
瞧,自己是叔叔,而橙子是大哥哥。九歌觉得他一瞬间沧桑了许多。
“你能帮我们把那个大哥哥叫出来吗?”
九歌舔了舔唇:“对不起,孩子们,叔叔不约。”
当莫轻尘走出店门的时候,就看到九歌被两个看着眼熟的孩子纠缠。他直接无视了那两个见到自己似乎很兴奋的孩子,拎着九歌的后领就给带着走了好一段路。
“怎么回事?”
九歌见到莫轻尘,就是一把辛酸泪。
“我小时候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了要当警察叔叔。”九歌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如今这个梦想终于实现了一半……”
“我成了叔叔。”
“……”莫轻尘默默地摸了摸鼻子,“你不是有话和我说?”
“哎?那个粘人精终于不跟着你了吗?”九歌抬眼就往莫轻尘身后望了个遍,发现确实没跟上来,才松了口气,“唉,想单独说个话都这么麻烦,感觉不会再爱。”
九歌下巴搭在莫轻尘肩上:“你觉得林仕如何?”
“还不错。”
在九歌看来,还不错是莫轻尘可以给予的最高评价。他神色一沉:“我看得出来,你根本不喜欢他,为什么要勉强自己……”
一蓝一紫的眼眸,暗的深沉:“我什么时候勉强自己了?”
莫轻尘的反问,让九歌有些激动:“秦爷怎么办?”
“……”莫轻尘本想习惯性地说“与我何干”,但张了张口,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有些事情,你越是想去解释,就会发现,越是混乱。
所以他用带着邪气的微笑,来掩饰自己的彷徨。
“如果他来接我……”嘴角的弧度如同那日飞扬的青色竹叶,“我就跟他走。”
“……”九歌望着莫轻尘许久,终于退了两步,皱起了眉头,“橙子,你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你的强大,你的事迹,我都很崇拜。但是只有一点,让我很不喜欢。”
“你……永远说着反话。”
莫轻尘再一次笑了。
这个世界真是奇妙,当你说假话的时候,有人拼了命地去证明它是真的;而当你明明鼓起勇气说了真话,可,却没有一个人相信。
接下来的几日,九歌都没有去找莫轻尘。
莫轻尘自顾自地与林仕同吃同玩同榻而眠,那种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煎熬着自己,也煎熬着他人。
这一日,九歌实在是看不下去,正要去找莫轻尘时,却在房门口看到了对方。
“上街。”对方抛了这么两个字过来,本打算装高冷的九歌竟然没有节操地点点头,屁颠屁颠地跟着莫轻尘再次踏上了京城的街道。
好在这回没有了黏人的林仕,九歌觉得一路轻松得就跟踩了云层似的。
“橙子,你是怎么摆脱那个粘人精的?”九歌心情甚好,凑在莫轻尘身边左拉拉右扯扯。
“……”莫轻尘淡淡地望了九歌一眼,没有回答。
--我本以为少爷与那位莫公子绝对不会超过两天的。
--之前那些人只要一知道少爷……就不怎么来了。
--莫公子这么好看的人,难道真的不在意少爷……不行么?
--莫非,其实少爷恢复了?
这几日在林府,这些流言蜚语半点不少,也许是林仕有所耳闻,心情低落,也没再粘着他。说起来,他不过是一个可怜的男人,莫轻尘虽然没有那么善良,但起码的同情心还是有的。
“那我们现在是要去哪里啊?”
“不知道。”
“不知道?!”九歌觉得莫轻尘越来越不靠谱,正要说什么,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九歌咦了一声,跳起来一看,正好见一个衣裳褴褛的男子用力地推开挡路的人,拼命往前跑,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对他穷追不舍。
“还给我!!”那女子似乎在用全身力气叫喊着,“快还给我!!!”
哇靠,光天化日之下,堂堂京城街道,竟然公然抢劫?!
莫轻尘显然也看到了这神奇的一幕,他向来薄情,也没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前科”,所以他并没有打算出手,直到他看到那男子手中捏着的东西。
九歌本打算见义勇为,在那男人靠近他们之时,向来他以为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莫轻尘一个勾腿,将人绊倒,紧接着一个手掌按在对方喉咙,狠狠地往地上一压。
那个男人当场就咳得发不出声,差点翻白眼。九歌估了估,整个过程就没超过三秒。
九歌看着被撂倒的男子,心想一定是他睁眼的方式不对,他眼中的莫轻尘绝不可能这么正义!
后头追来的女子也不道谢,只是一把抢过那男子手中的东西,护在胸口。她的脸色苍白若纸,眼中满是眼泪,却就是没掉下来,看着实在是我见犹怜。
“姑娘你没事儿吧?”九歌蹲下来,望了一眼她手中的东西,总觉得好似哪里见过,便转过头去,“橙子,你有没有觉得这姑娘手里的葫芦好熟悉?”
命运很是奇怪,当你特别想忘掉一个人的人时候,它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你。
“你叫什么名字?”莫轻尘破天荒地问了一句。
“秦嫣。”也许是因为对方帮了她一把,女子最终还是将自己的名字告与了他知。
“好名字。”莫轻尘弯下腰,如瀑的青丝从肩上滑落,白皙的手轻轻抚过满脸苍白的女子手腕。
就在九歌几乎要以为莫轻尘在瞬间被掰直了的时候,他听到对方在喊他的名字:“九歌。”
“啊?”
“去药房,开一副……安胎药。”
自此,继林仕这个膏药之后,莫轻尘身边又多了一个牛皮糖。九歌的地位岌岌可危。
是的,莫轻尘把这个叫秦嫣的女子就这么带回了林府,而林仕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同意了。
当时他们问了秦嫣很多问题,九歌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无语。
你家在哪?——摇头。
父母尚在?——摇头。
可有住处?——摇头。
为何被抢?——摇头。
总之问什么全部都是摇头,除了最后的那一个问题:孩子他爹是谁?
只要问起这个,女子就忍不住掉眼泪,啪啪啪地往下滴,跟水龙头似的,九歌的脑海立刻浮现出各种标题。
《万里寻夫情深可见,女子落魄街头遇劫》
《丈夫薄情寡义,妻子被迫离家》
《可怜的母亲,你为何出走?》
《失忆女子的日记》
《秦氏孤女》
九歌当时问过那群看热闹的围观群众,得到的结论要么就是说该女子不检点,就是说她肚子里的是野种,反正所有的言论都十分不友好。
九歌的思想还是比较现代化,对于古代这种不承认未婚生子并且严重还会浸猪笼的习俗,真的是不太感冒。他是很同情秦嫣的遭遇,但是莫轻尘的话,却让他瞬间又同情转为了戒备。
“你只管问下人要安胎药,如果问起肚子里的孩子,就说是我的。”
九歌望着一直抓着莫轻尘袖子不放的秦嫣,抓了抓下巴,秦爷遇到了此生最强情敌——肚子里带着孩子的女人。
酷爱来把这个女人从莫轻尘身边拖走!@林仕
哥只能帮你到这儿了。@秦快意
就在九歌为莫轻尘与秦快意之事如此憔悴的时候,在三天后的一个早晨,莫轻尘踹开了九歌的房门。
面对睡眼惺忪却神色惊恐的九歌,莫轻尘淡定地说明来意:“收拾东西,我们出发。”
“出发?”九歌的脸上写满了问号,“去哪儿?”
“栖霞山庄。”
不知是不是因为屋外的阳光太过美好,他看到莫轻尘嘴角噙着一抹从未见到过的微笑,如此真实,如此纯粹。白色的流苏发带在湛蓝的天空中打了一个卷儿,手中的龙吟剑也散发着金色阳光的味道。
九歌一骨碌爬起来,他发誓他是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整理好包袱的,冲出去的时候,莫轻尘已经在林府大门口等了。
“呃,她也去?”九歌望着缩在莫轻尘身后的秦嫣,愣了一愣。
而莫轻尘却只是淡淡地点点头。
拉着莫轻尘的,除了秦嫣,还有一身蓝衣的林仕。
“我不想你走……”他一脸倔强地扯着莫轻尘,手拽的死紧,“能不能不走了……”
身后的马车都已经备好你才说这话会不会太迟了孩子。九歌心里默默地想。
虽然他也舍不得这个神豪,但是天天看着莫轻尘跟这厮鬼混在一起真的是一种折磨……
“我会回来。”
清风之下,莫轻尘这么一句话,让九歌差点叫出来!what!我听到了神马?!还回来?!
九歌尚还在震惊,人已经被莫轻尘拖进了马车。
直到车厢内摇摇晃晃扭了许久,九歌才将焦距对上莫轻尘。
“为什么要带上她?”
“不带上她,就没有去那的理由。”莫轻尘转头向外望去,那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车辙之下的泥土,如同那人衣裳的颜色,“她是秦快意的妹妹。”
“纳尼!!!”九歌跳了起来,头撞上了车厢顶部,疼得直接抱住了头,“卧槽!你特么现在才说!!!”
“早说晚说,有何区别?”
有!!!早知道是7K1的妹妹,他就不用如此焦虑地操碎了心。
“你不是一直不肯去栖霞山庄么……秦爷苦口婆心都没成功说服你去,结果他妹妹一出现,你就主动去了,真是让人流泪的剧情。”九歌一手按住了额头,刚想继续吐槽,却发现莫轻尘捂住了嘴。
他以为对方又要开始咳嗽了,刚要过去帮忙拍个背,就看到血哗啦啦地从对方白皙的手指缝间倾落下来。
“橙子!!!”
如罂粟一般鲜艳的颜色,在白色的袖口上绽放。
秦嫣吓了一跳,赶紧拿出丝巾帮他擦拭,但直到整块丝巾全部被血打湿,都没有擦掉多少。
“橙子,你身体到底怎么回事?!”九歌吓得有些手软,“要不,你先别去了……”
“不,来不及了。”莫轻尘将秦嫣手上的丝巾推开。
生命,也许会在下一刻走到尽头。
逼着你往前走的,也许不是黑暗中前方的微弱光芒,而是身后不断崩塌的道路。我,无法回头,也,绝不回头。
粘稠的血液,染红了一蓝一紫的眼眸。
我,想见他。
“什么来不及了?”九歌一愣,不知为何他听到莫轻尘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有一种任性妄为的偏执,和一种浓浓的不舍。
窗外依旧阳光明媚,莫轻尘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轻轻一笑。那是一种柔和的笑容,不同于以往的邪魅或淡漠,因为他那一蓝一紫的眼底,也带上了这温暖的笑意。九歌几乎要以为自己不认识眼前这个人,完全陌生的感觉,但却更加有温度。真希望秦快意也能看到这样的笑容。
九歌忍不住开口:“你有没有想过,见到7K1之后,要做什么?”
“把妹妹还给他。”
“然后呢?”
“回来。”
“……”九歌呆了一呆,“为什么不考虑待在栖霞山庄?”
“……”莫轻尘顿了片刻,却忽然抿唇笑了,“因为……秦快意没有钱。”
卧槽你绝对不是我认识的莫轻尘!!!你不可能为了五斗米折腰!!!九歌心底呐喊之前想去问林平缺不缺干儿子这种行为只是脑补不算在列!!!
秦快意是个土豪,林仕是个神豪,确实拼不过啊……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他只好默默地望着淡淡微笑的莫轻尘黯然伤神。
为什么不考虑待在栖霞山庄?
因为……我的死亡,只要我一个人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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