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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最后的巴黎春夜
如果要我选出人最根本的特性,我想大概是“贱”。
贺百颇带着红发女人走过来,站在我和方知否中间,鲜妍的酒液从白色管子里导出,流进玻璃瓶。
我眼神晃荡,心脏莫名狂跳。
会。
方知否,不,IF跟我说。
我会因为他失控,会因为他发烧。
哦?
那——他要怎么让我失控,再怎么让我发烧?我忍不住想——像琢磨一个惊喜那样——思绪就这么被牵着走。
“喏。”贺百颇拿起酒瓶在我眼前晃晃。
“哦……哦!”我挺起腰,板直脖子,迎进贺百颇的视线。他朝我笑笑,说:“哥真是傻乎乎的。”
我笑着抿起双唇,接住装好的利口酒。抬头的瞬间,我看见贺百颇手里的GoPro摄像头,玻璃酒瓶的凉意也霎时抵达手心。我迅速调整状态,开始问大家晚饭的事。
那天晚上没有再发生什么。但当我躺到床上,我不住浮想方知否在巧克力店里对我说的话。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巴黎行跟我抽到一个房的文俊豪呼呼大睡,还打着吹泡泡般的呼噜。
“哎!”我抄起被子,使劲蒙住他的脸,他哼哼唧唧,忽然大喊:“郁英!”
我愣了愣,终究放下杀手,扯过被子,自己睡去了。
次日清晨,我醒来时烧已全退,洗漱完出来整个人神清气爽。在客厅里瞧见我的随行摄影师,打完招呼后,我小声问:
“现在谁跟拍啸渊呢?”
“哦,若琛也听说了啊。许摄影因为私人原因得立即回国,后面蒋助理会顶上。”
大家都起床后,跟在何啸渊身边拍摄的确实是蒋助理。总PD面色如常,瞧见我时悄悄说:“那人确实拍了很多违规镜头,公司已经在处理了。”
“有对啸渊不好的影像?”我问。
“储存卡上没有,但保不准他已经备份,后续要问席经纪了。”
“麻烦您了。”
我弯腰道谢,总PD拍拍我的肩膀,忍不住说:“别害怕,真的,我们会尽力保护你们。”
我挠挠脖子,一时间不敢应下这话。
在巴黎的行程安排比伦敦简单许多,我们从早到晚全在舞蹈学校,回到短租公寓的时候基本是八九点。几个人洗澡,几个人聚在一起做饭,最后全员围坐在小圆桌前吃喝笑闹。
我仍保持着和贺百颇的情侣关系,心里却不住想象方知否会采取什么行动。吻,还是拥抱,还是什么我不知道的撩拨手段?是强硬带我到角落,还是悄悄的注视?
然而,他就像我们刚认识那样,平静随意。所有拍摄都尽职尽责完成好,没有镜头的时候,也不会朝我投来目光。
在巴黎的第三天,我不再期待他会做什么。毕竟也是我自己提的,要我们俩“就这样吧”。我还记得在海底隧道的恐惧与后怕,和他保持距离不是最安全的选择吗?
那晚,是在巴黎的最后一个春夜。我们八点钟离开舞蹈学校,六个人坐车到本地超市,为后面的南法旅程进行采购。
在灯光明亮的货架旁,我拿下一袋膨胀到几乎要爆炸的薯片。在薯片包装袋挪开的那一瞬,我和货架对面正在挑软糖的方知否对上了视线。
超市那种平白无趣的光打在他脸上,竟勾勒出深刻清晰的眉眼,与骨量惊人的挺鼻。他捏着一包紫粉色的、有小金鱼卡通画的软糖,平静的双眸微微一抬,视线落在我身上。
我从来不知道人也有向光性。当他的目光终于再次投向我,我忽然软得一塌糊涂,仿佛要摇摇晃晃摔在货架上。
好在他可不是什么好人。他微微偏头,将小金鱼软糖放下去,挪步挑选别处的糖果。而我也得以幸免在法国超市因怦然心动而摔倒的狼狈。
在他走远,我悄悄绕到货架另一头,将小金鱼软糖拿了下来。
六个人在收银台前结算,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直到掏出那包软糖。席然捏捏塑料袋子,忍不住说:“哪来这么多糖?你们几个真的够了!”
“谁的糖呀?”文俊豪问。
站在最外侧的方知否,淡淡瞥了我一眼。我神色游离,不愿承认。
最后,方知否双手撑着购物推车,不以为意地低下头。
“我的。”
他说。
抱着两个大袋子,飞流返回短租公寓。吃完晚饭,他们在阳台客厅说话聊天,我跑到玄关,从购物纸袋中挖出那包软糖,塞到卫衣兜里。
大家玩了一晚上,又喝了点利口酒。阳台门大开着,巴黎春夜的风一阵又一阵。在公寓外头有一株孤零零的樱花树,正好开了,花瓣因夜色而浮起迷人又清澈的粉。
“这样,玩点什么,赢了的就可以回去睡觉。最后剩一个人收拾。”文俊豪说。
“两个。一个太狠了。”贺百颇看了一眼堆着垃圾的茶几。
“不狠有什么好玩呢?”文俊豪问。
“可以。”我呷了一口酒,“我都可以。”
“先试一局吧。”席然说。
我们买了欧洲本地的UNO牌。方知否和席然都没玩过,试玩局两人菜到不行。我松散地靠着椅子,打算待会儿故意菜一些,和方知否留到最后。
然而正式局一开始,方知否就像玩过好几年的老手,规则摸得门清,完全看不出是第一次。没过多久,大家纷纷结束,就剩下我、席然和文俊豪。除了方知否,那几个赢了的都没走,抱臂站在边上,手搭在沙发背上,看我们乱斗。
“UNO!”
我甩出一张牌。文俊豪苦着脸,想把我留下,然而他已经没有功能牌了。没过几分钟,我和席然欢呼着抱到一起,文俊豪揉搓脸颊,“啊——”地倒在沙发上。
贺百颇乐呵呵损他:“不狠有什么好玩?”
大家都笑了,各自去洗漱,要结束在巴黎的最后一夜。
十点半,我和文俊豪上床睡觉。他收拾完垃圾,好像真累了,没过多久又开始呼噜呼噜。我揪着被子,背对他。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渐渐进入一种将要睡着的虚幻之境。这是最舒服的时刻,房间窗户开了一半,巴黎的春风轻轻拂过我的脸颊,整个人如在空中漂浮。
“簌——”
有什么声音响起,干脆利落。我被逐出幻境,耳边文俊豪的小呼噜又清晰起来。我不高兴地睁开一条眼缝。
我说过,我说过好几次了,那是我在巴黎的最后一个春夜。
房间里漂浮着优柔的蓝色夜光,墙面上是泛黄的碎花壁纸。那扇低矮的玻璃窗户一面有六个窗格,是我亲手打开了左边窗户,然而此刻右面窗户也开着。透过大开的窗户,我看见窗外慢慢飞舞的一两朵樱花瓣,我看见一根贴满褪色广告的电线杆,我看见刷着墨绿油漆的木质窗沿,我看见翻身一跃,踩到窗户上的男孩。
我猛地坐起来,瞪视这位夜访的疯子。与此同时,我浑身的血液开始疯狂滚动,期待许久却遭冷落的心终于肆意尖叫,而匮乏的大脑已经无法做出任何反应。
IF,就这么叫他吧,痞痞地蹲在窗沿上,手臂搭在膝盖,修长的手指松散垂落下来。他用发带将头发撩上去,露出清晰的眉宇,却戴着一副眼镜,像上世纪的潮玩男孩。他从棒球外套的兜里抽出一个软糖袋子,朝我晃晃。
“你掉在客厅地板上了哦。”
我瞥了一眼文俊豪,确认他睡得像死猪。我立刻掀开被子,光脚跑到窗边。
快到IF面前时,我又放慢了速度,同他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我伸出手,想拿软糖,却发现他用了点力气,抓着袋子。
我不动作了,左脚忍不住碰碰右脚,站在那里,巴巴望向他。他太好看了,蹲在窗户上,像一株自体发光的珊瑚。他也瞧我两眼,然后问我:
“跟我出来,好吗?”
“去做什么?”
他抬高眉毛,向一旁扯开嘴角,眼神恶劣又温柔。他故意拉长语调,低声说:
“偷、欢。”
那两个禁忌的字眼缓缓出口,在春潮暗涌的夜色中缱绻消散。我感觉冷,又感觉热。单薄的睡衣和发颤的眼眸,我立在窗前,来回打量他。
他一只手掌撑着脸颊,故意用特别吓人的口吻警告我:“啊,可能会失控,会发烧,可能会被人发现所以万劫不复……现在我都已经告诉过你了。要不要出来,那都是Dear.C的选择哦。”
“不。”
我轻轻开口,用一个单音阻断他的话。他便沉默,等待我的下文。我的嘴唇彼此抿住,下巴紧张,面颊微鼓。下一秒,我上前两步,抬手抱住小金鱼软糖,注视着他、欢喜又得意地回答:
“这是杜若琛的选择。”
IF顿住了。他有双漂亮而淡漠的眼,如漆黑的夜,荒芜的野。听到我的话,他有一瞬空茫,继而一双眼刹那亮起赤忱的笑意。他将小金鱼软糖随手丢到一旁,用力抓住了我的手。
我双颊赤红,别过眼不看他,快速说:“我换个衣服。”
回过头,文俊豪的呼噜抵达了今晚的最高峰,像难听的小夜曲。我心情高涨,快速套上一件鹅黄色的卫衣,囫囵踩进浅蓝色的运动鞋。IF乖乖靠在窗户上等我,还有闲工夫掏出手机,拍两张文俊豪睡觉的丑照。
疯了,真是疯啦。
我快步跑到窗前,抬起脸,冲他粲然一笑。他先下去,我再咕咚翻出去。我一落地,IF立刻扶住我的手臂。
“到底要干什么呢?”我碰碰他的手指头,又摸摸他的腕骨。
IF没有说话,捏住我的手指头,带我往前走。虽是半夜,但城市的夜空总不能算全黑,半空还浮着呆呆的云。我们俩绕出小花丛,走到街道上。
“一起跑到那个街角吧。”IF说。
啊,原来是想夜跑。我松开他的手,立刻朝前奔去。他笑了一声,立刻追过来。我跑到街角,扭头看他赶来的样子,忍不住仰头大笑,
“杜若琛。”他伸手抓我,却只抓到卫衣帽子,便跟在我后面一边跑一边软乎乎地埋怨:“又不是赛跑。”
我笑了一阵,牵过他的手,两人一起在漆黑的街道上飞奔起来。
我们跑过一栋栋漂亮的法式居民房,经过黑板上写着“Je ne m\'enfuis pas je vole”的咖啡馆,经过二手书店、面包房,和亮着朦胧灯光的二十四小时洗衣店。这些都是没有任何含义的事情,我们只是头发散乱,衣摆翻飞,牵着对方的手,在这个巴黎春夜中大笑着朝前、朝前,狂奔、狂奔。
只有我们俩知道,这一刻是属于杜若琛和IF。
我一侧过头,就能看见跟着我一起奔跑的男孩。我从未见他像此刻这样满脸笑容,充斥生机。他既不淡漠也不克制,仰着头肆意地笑,每每和我对上目光,就眨眨眼睛。我们明明在巴黎的街区里乱跑,我却像和他在山野里游玩。他用热乎乎的、动物似的快乐和迷恋,紧紧牵着我的手。
我们像一个藏在人间夹缝里的寓言。警告过多少次,冠冕堂皇的强调、辗转反侧的惊吓,都不敌那一瞬间的热潮。无法靠近却总是沉迷,必须平静却总想发烧。
悔恨,保证,重复,沉沦。
跑久了,我们停下脚步,一边喘息一边走着。两个人都没说话,直到经过一个小酒馆。从玻璃窗内往外一瞥,我瞧见里面点着迷蒙的□□,有个歌手轻轻吟唱。我骤然回忆起什么,愣愣停下脚步,僵在路边。我听不见歌手的声音,耳畔只有持续的夜风,像历历在目的伦敦夜。
烦杂无解的现实霎时浮现。我忽然有些难过起来。我感受到身边人手指的温度,和我因自燃而起的烫意。
“累了吗?”IF注意我。
我抬起头,环顾一圈。我不想破坏这难得的春夜,可心中已经疯狂长起杂草。这夜仅是烂人的窃喜,我并不属于他,他也未必爱上我。我们终究要离开偷欢的夹缝,回到秩序井然的人世间。
无解,无解!
我乍然放开他的手,捉弄他一般,拔腿就跑,钻进旁边的暗巷。我不管不顾,埋头乱飞,也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我跑到一处临河的死巷。
只有我一个人,和旁边被人丢掉的旧沙发。我呆呆靠着粗糙的墙,手指穿进头发,有些痛苦地闭上眼睛。一只蓝猫看着我,嘲弄地伸伸舌头,转身跳走。
我长长吁出一口气,四下寂静无人,看来是真的把他弄丢了。
缓了一会儿,我慢慢走向巷尾。由房子分割,入目所及只有一段细长的河,水面被风吹出晶莹的皱褶。当我快要走到河边时,寂静中响起有节奏的脚步声。
嗒、嗒。
脚步的主人走到巷口,转弯,停止。我回过头,果然看见IF清瘦的身影。巷中太过黑暗,我看不见他的表情。过了几秒钟,他再次朝前踏步,慢慢朝我走来。我无端紧张,又有些心烦。
“你不要过来。”我皱着脸,说他,“怎么这么快就找到我了?”
他倒是不听我,径直走到我面前了。看上去IF并没有生我的气,甚至悠游自在地跟我说:“因为不管你在哪里,我总是能感受到你啊。”
这句话不知触到哪根神经,我的大脑回路忽然通电,老旧的齿轮开始转动,发出缓慢而巨大的吱嘎声。
“什么!”我弹到他面前,愤怒地揪住他的衣领。
他发出细碎的笑声,任凭我的动作,哪怕被我抵在粗粝的灰墙上。我故意用了点力气,他的领子迅速收紧,勒住脖子。可他总也不反抗,淡笑着看我,甚至还有闲心唱歌:
“My mother said I\'m too romantic——”
我骤然松开手,眼眶发红,渗出狼狈的咸水。他闭了嘴,知错就改的样子,软软凑过来,将我圈到怀里。我挣了一下,没挣开,便揪住他的衣服,咬牙切齿骂道:“你他妈给我说清楚。”
清楚,再清楚不过了。
那天IF故意等在伦敦眼附近的餐厅里,并和驻唱歌手约好,等他准备妥当,他也想献唱一曲。面对大帅哥的笑容,驻唱一口答应。
于是,当真的感知到我出现,他便“准备好了”,走上台,对贺百颇的方向温柔地唱了一首情歌。
“谁让你总是虚情假意啊,还在我和百颇之间摇摆不定。”IF说得有理有据,“不刺激你,你根本不会失控的。”
确实,得知他可能喜欢的根本不是我,而是贺百颇的时候,我的游刃有余全都掉在地上了。
“好计谋啊。”我冷笑一声,“只是你也没想到吧,效果太佳以至于我直接和贺百颇在一起,就为了报复你!”
他放在我腰侧的手悄悄收紧,嘴上还黏黏糊糊撒娇:“都怪你啊。”
“放屁。”我破口成脏,恨恨道:“给我下套,活该你现在发疯。”
在伦敦巴士的疯狂对峙,我至今想起来都心脏抽疼。我以为我和他的关系真的像那把黑伞一样,再也无法挽回了。
漆黑破旧的暗巷里,蓝猫又忽然跳出来,睁大眼睛看着我们。IF把脑袋埋在我的脖颈里,蹭啊蹭啊,低缓的嗓音幽幽磨过我的皮肤:“但我总算和杜若琛见面了呢。”
不是Dear.C,是杜若琛。不是方知否,是IF。错位相对,血肉相织。
我本因圈套和愤怒而狂跳的心脏,堪堪平静下来。浑身漫上一股酸涩,就如巴黎夜风中的春,呼呼吹向我潮红的脸颊,叫我无端敏感,要发软、要发颤。我抬手挡住眼睛,躲开他的视线,快步走开。他慢吞吞跟上来。
直到退无可退,身边就是河,身后就是墙的时候,他将我勾进怀,懒懒地倚在墙上,眼眸缀着盈盈星光。
“一直都是你啊。不择手段、从头到尾,都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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