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刃男主后我成了黑月光

作者:十九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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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岛之行(九)


      随后,季朝汇合了荀南雁,就近找了家客栈,要了三间房。

      白天时候外面明明人来人往,到了夜晚,却寂静如死,吃饭住店都没有人。

      客家对这个情况习以为常,热情十足地招待了他们。

      葛老头点了一大桌的菜和一壶烈酒,自斟自饮,看上去有点落寞。

      虎头睡得早,此刻饭桌上只有他们三个大人。

      “你之前是看到什么了啊?”

      季朝又提起了这话。

      葛老头瞥他一眼,拿出酒碗倒满,推到季朝面前,“陪我喝酒就告诉你。”

      季朝当然也喝过酒,但比较少,而且并不好此道,但他看看碗中澄黄的酒水,又看看面色沉郁的葛老头,还是接了过来。

      葛老头其实内心憋闷,很想说说,但面前都是些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又还如此年轻,他拉不下这个面子。

      季朝看出来了,决定给他个台阶下,随即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席间只有葛老头不停倒酒的哗啦声,和荀南雁沉稳淡定的筷箸夹击之声。

      一连喝了三碗,葛老头低声开口:“我好像看见我爹了。”

      听见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叫爹,感觉有些古怪。

      季朝粗略算算,葛老头今年至少五十,他爹应当都有六七十多岁了。

      到这个年龄,已算是相当长寿。

      但随即季朝又想到,这里是琼珠岛,是梦境之中。

      除了他们,没有活人。

      “那个买东西的年轻人,看上去很像我爹,”葛老头目不转睛地看着酒碗,好像里边盛的不单是酒水,而是什么新奇的东西一样,“我爹三十七年前,出海就没再回来,那时候我才十三岁。”

      三十七年前,琼珠岛还是个普通的岛屿,并没有沦为鬼怪吞噬的禁入之地。

      但是荀南雁说过,海域周边的弱小鬼怪会被这个更大的吞噬,也许葛老头的父亲,就是这样被卷入其中的。

      “你很想找他吗?明天我可以帮你,一起找。”

      葛老头没有回话,只是一碗一碗地仰头喝下酒水,同时还不忘给季朝添上新的,督促对方一起豪饮。

      等到季朝觉得自己都要醉了,葛老头才冷不丁地开口:“当然想找他,我一直一直在找他。”

      “起先是等着,在岸上等着,等到娘亲去世,我都长大了,他也没回来;然后我便上了船,去海上找,我知道他一定在南岛的某个地方。”

      “我真没想到,还能见到他。”葛老头手指敲击桌面,嗒嗒作响,深陷在皱纹中的双眼目光遥远。

      也许他早就醉了,但是季朝看不出来。

      甚至等到葛老头喝完酒,一言不发地走回楼上客房时,他依然是步伐稳定,分毫不乱的。

      反而是留下的季朝,觉得自己有些站不起来了。

      荀南雁很早就吃好了,但却没有离开,也没有说话,一直默不作声地坐在位子上。

      季朝想问问她,葛老头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会‘想念父亲’,甚至为此三十多年来漂泊海上,随时可能丢了性命。

      这样是不是显得很可笑?

      但他开口,说的却是:“为人父母,到底会怎么样?”

      他问荀南雁,心里却明白,荀南雁不会知道答案。

      谢杳杳说过,她是一个没能好好长大的人,脑袋里拥有的全是错误观念。

      但季朝不知道除了她以外,还能对谁发问。

      “你记得你的父母吗?”

      这件事,其实在鹤山宫中,徐夫子已经告诉过他了,但他还是想亲口问一问荀南雁。

      荀南雁原本是看着面前一桌残羹冷宴的,听了这话,抬起眼望着季朝:“记得。”

      “那你的父母是什么样的?”

      “......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季朝沉默了一会儿,“我也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父亲。”

      位于极东之地的草原,一直被内陆的人称为乱民,因为这里的人极其荒谬,竟然‘以鬼为神’,每年祭祀,且以被鬼怪吞吃为荣。

      季朝出生在这里,大概,因为更早之前的事他也记不清了。

      完全连贯的记忆是从遇到季无端后开始的。

      季无端从狼群里捡回了季朝,自作主张地成为了他的师父。

      他是个皮肤干黑的中年人,典型的草原长相,精瘦有力,手很灵巧,常年游荡在草原的匠制皮毛。

      季朝跟他生活很久,渐渐也有了一点人的样子。

      等到第十年,他已经长成了肢体健硕的少年人,骑着马驱赶羊群的时候,会有少女从毡房里悄悄探出脑袋,一边笑一边看他。

      但对于他来说,情爱还是一件太过遥远的事,既麻烦,又难理解。

      “我们要留在这儿吗?”

      夜里他问季无端。

      “留下来也不错,或者你想去外面看看也可以,你已经长大了,不必事事听从我的安排。能教你的,都教给你了。”

      季朝觉得,师父这是老了。

      人老了,便自然而然地不想动弹,会开始眷念温柔的居所,会想要和人簇拥。

      他不太喜欢人,但师父想留在哪儿,他便陪师父留在哪儿。

      当然,季朝才不会把这样的话说出嘴。

      他把双手枕在颈后,仰面倒下,地面的寒气透过厚厚的皮毛渗进身体里,“老头儿,不要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我走了,谁给你养老送终?这么多年带孩子不是白费了嘛!”

      老头儿吭哧吭哧的笑,呛进了一口寒气,又咳嗽起来。

      “唉你啊——”

      师父呼出一口热气:“捡到你的时候,才那么丁点儿大呢。”

      “八岁,也不小了。”季朝插嘴纠正。

      “还不到我腰呢,”师父闷声闷气地笑着,“小小年纪,好东西是一点没学着,到处混吃混喝,跟头狼崽子似的,跟你凑近了还要咬人,你呀——”

      他摇头叹气,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了一会儿。

      “你从小,就讨厌人。”

      这倒没说错。

      季朝心想:人这样的东西,好事儿不见得做两件,留下的麻烦却不少。

      比如死后产生的鬼怪。

      他从不觉得北方中奔驰的白狼是神,也不觉得南方边境上游荡的,大家每年祭祀,但若是遇上了这些东西,一样被它们吞噬殆尽。

      落到草原游巫口中,便是登临神国,蒙受恩召。

      把好的说成坏的,这谁不会呢?

      季朝说不准自己一开始为什么总是对人群这样抵触,当然,只要说起来,他是能罗列出人类的千般错处万般不是的。

      但究其根本,都是和他自己没什么关系的原因。

      从他在草原里记事起,人便没有亏待过他,而遇见师父之后,更是觉得他很好很好。

      “现在有好些吗?”

      季朝认真想了半天,开口回道:“还不错。”

      会抱着他腿撒娇的小阿鲁不错,喜欢朝他笑的科尔佳也不错,早晨总给他煮奶喝的金朵阿妈也不错。

      这样说起来,人总是有许许多多的劣性,也有许许多多的好处。

      而现在,他更愿意看到那些好的地方。

      “那就好,那就好。”师父不住地念叨,伸手拍了拍他的背。

      小时候,他爱拍季朝的脑袋,长大了,爱拍季朝的背。

      季朝后知后觉地发现,这是因为他长高了,而师父却开始变矮了。

      相遇时,师父本就不是一个多么年轻的人,十年过去,他简直垂垂老矣。

      那天晚上,部落的人点燃篝火,架起烤羊,祈祷又一个冬天平安度过。

      圆月高悬夜空时,有人发出高亢的喊声:“鬼神,是鬼神出来了!”

      大家一起望向他指的方向,遥远边际,月光映照下,一道疾驰的身影如同白色闪光般划过夜色,又很快消失不见。

      那是出没于草原北部的是‘白狼’。

      季朝听说过,但还是第一次见到。

      对于草原的人来说,这是个好兆头,当晚大家都很开心,唱歌跳舞,喝了数不尽的酒。

      季无端也喝了很多,到最后,他拿着酒壶离开人群。

      季朝担心他,也跟了过去。

      季无端四仰八叉地坐在地上,抬着头。

      “你在看什么呢?”季朝问他。

      “看人。”

      “哪里有人?”

      “那儿呢!”

      顺着季无端手指的方向,季朝只能看到无尽延伸的草原,和地平线上硕大圆月。

      季朝想,季无端大概是喝醉了,只有喝醉的时候,他才会显出这副糊涂模样。

      “谁?”

      季无端笑了一下,“我的爹呀,娘呀,还有,还有我的歌莫萨。”

      歌莫萨,夜中明月,心上姑娘。

      “是你喜欢的人吗?她现在在哪儿呢?”

      季长风低下头看着他,那双狭长的眼睛分外明亮,简直不像个昏花的老人。

      “他们在等我。”

      “我要回到家人身边去。”

      说这话的时候,季无端看起来很遥远,好像立马就要消失一样。

      季朝不自觉地伸手,抓住了对方的衣袖,这是个孩子气的举动。他想问,你要去哪里?他想问,我不是你的家人吗?

      但最终他什么也没说出来。

      季无端仰头躺下,脸红彤彤的,他本来就不唱喝酒,与部落的汉子们相比,酒量就更不值得一提了。

      他哼着模糊的小调,嘴巴与鼻孔都喷薄出浓郁的酒气。

      那是季朝最后一次与师父说话。

      第二日醒后他得知消息,季无端连夜骑马追逐白狼,已经殉身鬼神了。

      *

      季无端死了。

      无论他们用什么样的词汇装点‘死亡’,对于季朝来说,这才是唯一的真相。

      可是没有人感到悲伤,大概就连赴死的季无端自己,也不觉得悲伤。

      季朝混杂在人群中,除了面无表情,没有别的选择。

      这个地方一下子变得不再具有吸引力,毛绒绒的毡房也好,暖呼呼的奶茶也罢,都变成了遥不可及的东西。

      原来他并没有喜欢上这里,不过是因为师父喜欢,所以才喜欢。

      师父死了,他又成了此世漂萍,孤零零的一个人。

      “——这是常有的事,信神的选民就会自愿投身鬼神的怀抱,”季朝自己从后厨又打上新的酒,给自己倒上满满一碗,“他们都是这样告诉我的,他们说季无端年纪大了,错过了这一回,不知还能不能等到下一回亲见鬼神。”

      “但是你不信这个。”荀南雁看着他。

      季朝沉默了一会儿,点头。

      每当有人被鬼怪吃掉,草原上都会扬起白色游帜,他们说随鬼神而去的灵魂,会跟着游帜最后回望人间一眼。

      但是季朝不信,他知道师父也不信。

      没有什么神国与信民,只有被白狼吃掉的家人,和一个想要回到家人身边的灵魂罢了。

      季无端选择了家人,而不是季朝。

      “......我以为,他就像我的父亲一样。”

      在草原中独自生存,和野兽抢夺食物的小怪物,第一次跟随一个人,全身心地信赖与亲近。

      “葛老头昨天说,为人父母,我真的很想知道,为人父母究竟是怎样?”

      “他养育我十年,我不算是他的孩子吗?他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要抛弃我?”

      他小声地、重复地问着,那个声音简直可以说是委屈。

      季朝喝醉了。荀南雁想。

      他的酒量可真差,如果是在北荒,连个半大孩子都能胜过他。

      他喝醉的时候,脸也不红,青青白白的,看着比谁都清醒,只不过眼神有点晃,总是飘来飘去没个定数。

      但清醒的季朝可不说这些话。

      他从不说自己的过去。

      “你明天醒来会后悔的。”荀南雁提醒他。

      “哼——呃,”季朝也不知是没听懂,还是不在乎,他哼了一声,在末尾又打出一个酒嗝儿。

      “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很想知道......”

      这样的两个人,算不算父子,荀南雁说不好,但她知道为什么被季朝叫做师父的人会留下他。

      “因为你是活着的人。”

      荀南雁认真看着季朝的眼睛,对方那双飘来飘去的眼珠子终于定住了。

      昏黄的烛火映在他的脸上,因为醉意而显得迷茫的眼睛,此刻看上去湿漉漉的。

      “因为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想要你活着,好好活下去。”

      “要死在家人身边这件事,他大概从很久以前就决定好了,后来漂泊无定,都是在寻找白狼。但在遇到白狼之前他先遇到了你。”

      一个在野兽中生存,不知何时就会轻易死去的孩子。

      季无端不能放着这个孩子不管。

      “为了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养大,养到能够独当一面,他花了十年。”

      带着这个孩子游走部落中,让他亲近人类,学会本领,真正长成一个人。

      “这十年是他为了你而活下来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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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南岛之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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