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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阴云翻涌,月光时隐时现,巡逻护卫举着火把,厚重的盔甲像巨大的野兽,死死咬住他们的皮肤。夜风伴着湿露尽情鼓舞,雁步风推开藏经阁的门;衣摆翻飞,敲打着门口侍卫的盔甲。一个侍卫惊恐的睁大眼睛,神智已经清醒;但他无法呼唤,更不能行动。雁步风在他眼前比了个禁声的手势,翻身飞上屋顶。
在这之后,他看到一个与自己打扮相似的夜行者,身材并不高大,伫立在月影中。这便是是他的接头人。
盗圣原是盗墓的土贼,已坐了十年宝座。身为盗圣,身为江湖中的一把刀,这也是极悲哀的名号。盗圣永远戴着见不得人的面具,这不能说明什么。当然,谁是盗圣也不重要,人们在乎的是他的名号,而不是他这个人。
雁步风朝他走去,将事先准备好的假图腾扔过去。两人都很干脆,没有多余的交集。
假图腾是玉面狐狸交给他的,同样的,他所做的一切,都听命于玉面狐狸的嘱托。他在藏经阁根据真假图腾做了个对比,贴切的程度,足够以假乱真。叫他愈发怀疑玉面狐狸的身份。
盗圣将图腾展开看了几眼,冷声道:“雁步风,你最好不要跟我耍把戏。”
雁步风笑说:“这不打紧。您是盗圣,还拿捏不住一个小贼吗。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也只是一个别无所求的盗贼而已。”
盗圣离开后,雁步风一个人在夜色皇城青石路上游荡,他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否正确,只是心随所致,便这般做了。
此刻,他对图腾也萌生了兴趣,如果有机会,他要再去一趟大漠。若真有这么一天,他绝不告诉步生莲。所有关于图腾的秘密,他都绝不会告诉任何人。至于毁天灭地的神力,江湖侠士围剿烈火岛可与之相比拟;如此一来,还会有什么危害呢。
长夜凄清,他走过一条又一条陌生的街巷,就像是天空中落下的一片雪花;命运推送他落到地上,落叶归根般,每一步都悠然自得。想来,无论繁华的即墨,或是落魄的费城,在夜幕降临之时,皆是同样的沉寂。
他在露水里闲逛一夜,清早打更的更夫被他吊在街边树杈上的一条腿吓得疯跑疯叫,他抬起惺忪目光,对更夫笑了笑;又有一只爬在他脸上的木虫,被他轻轻挥了下去。
早起做生意的客店、商铺,府邸门前扫落叶的劳役,沿街叫卖的果糕,家家户户争相打开门,迎接日光的洗涤。
玉面狐狸设定的交易地点在王城北门附近的一株百年榆树下。这棵树坐落在北门与郊外官道的交叉口,树下还有一口井。另外,榆树下立有碑文,道是尧帝时期遗留下来的人民智慧的瑰宝。
老树对面的房舍里,一位垂暮的妇人辛勤洗着衣裳。皱纹在她脸上堆叠成山,梯田鳞次栉比,上面种了灰暗的老年斑。她用石头拍打木盆里的衣裳,溅了一身水,随意用衣袖来擦。
雁步风坐在井边,将一切风景融进眼眸。他平静的等待着,此刻的风光再悠闲不过了。
卯时刚过,玉面狐狸的马车驶进王城。经她走过的街道,总也引来众多瞩目。
棣棠花纹的布匹围在马车四周,鲜红的纱幔,竹帘上刻画出狐狸的头颅,笔锋乖张。快马一鞭,纱幔仿佛飞了起来;所到之处将她身上独特的香气弥漫在空里。
她把马车停到树旁,洗衣服的老妇人透过半开的门扉抬眼觑探。那是打心眼里的好奇啊,谁家的大姑娘出嫁了,马车也不至如此华丽。
但她未见其人,先瞧见一只目光炯炯的狐狸,刻在车前的竹帘上;素手揭开竹帘,又露出个诡异的狐狸面具。
有狐绥绥,红衣白裳。从者绥绥,有女猖狂。老妇人急忙擦擦手,快步跑去紧闭了院门。再听那门内拍石声断,静悄悄形似无人。
雁步风将偷来的羊皮卷交还到她手中,换回马车里的岳水澜与淮西。
马车扬尘而去,车上的女子只是含笑看他一眼。车轮攒动,香气弥漫了整条街巷。玉面狐狸是个正派女子,哪怕她做尽了奇怪的恶事,她的目光永远透出白雪一般的冰洁。迷人的女子就像一股芬芳的气息,惹人爱,迷人醉,但不能过于沉溺;她的香就好比醉沉的根茎。如果她没本事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她就有本事让所有人心甘情愿的为她去死。
雁步风会警惕这种女人,望着马车渐行渐远,他终于松了口气。
不,他还不能放松警惕,因为在他身边,有两个凶神恶煞的女阎罗,正寻他索命呐。
两个让他烦透了的女人,打从车里下来就对他横眉竖眼,发尽了牢骚。岳水澜更是直接拔剑架在他脖子上,此番情景在雁步风看来,就像见面礼节一样,是她的拿手好戏。
“雁步风,你怎么还没死!”她一手揪住雁步风的胸襟,迫使他的目光停止对棣棠马车的追寻。“你是什么时候从我身上偷走解药的!”
淮西自然是向着雁步风的,轻蔑道:“中原姑娘果然很一般,不把礼教放在眼里。”她拿出皇室的高傲,一手推开岳水澜的剑,手臂惠然搭在雁步风肩上。
岳水澜怒道:“北荻世代与中原对敌,我身在中原,有权利将你就地处死。”可惜,她伪装的太过浅显,无法掩饰内心的心惶恐不安,已无力提起那把曾经引以为傲的利刃。她终于明白,江湖存亡和官场一样,想要全身而退,都是很难的。
但她必须强抿住自己的尊言,尽管被笑做虚伪,她毕竟还是个有身份的人。
“你敢吗?我是公主,况且,雁步风是站在我这边的。你区区捕快,不可能是我们的对手。”淮西笑得高贵,手臂顺势搂住雁步风的脖子,亲昵的姿态洋洋得意。
她柔韧光洁的手臂远比岳水澜的剑可怕的多,吓得雁步风不敢动弹。他像是被人套牢了的家犬,默默矗立,全然没了法子。
“我…有什么不敢。雁步风是贼,我是捕快,捕快天生就要捉贼,这跟猫捉耗子一样,是天命。”说着,便掏出绳索,铁链连接牛皮,一只铐住雁步风的手腕,另一只铐了自己。“你在北荻无论多威风,到了中原,就要遵守中原的规矩。”
淮西目光凛然,转而轻笑一声,“呵,就凭你这小儿玩具,能奈何雁步风?我们在大漠相处三年,早已相濡以沫。我劝你还是快点走吧。等回到大漠,我一定叫史官好好给你做文章。齐国第一女捕快,被江湖邪教胁迫,靠着一个无名小贼的接济才得以逃脱,最后还忘恩负义,准备拿这小贼去邀功。”
她示意雁步风脱离岳水澜的掌控,她知道雁步风可以轻松逃脱这类玩具般的束缚。但他仿佛不解其意,纹丝不动,更是不敢看她。只有她身上特有的香气,久久萦绕,带领他的理智沉静在脑海里。他知道应该如何解决眼前的问题,可他从不愿伤害任何人。这是他生来就有的弊端。
两个女人,她们一面相互挤兑,另一面则尽力争取他,让他无法狠下心去说出伤人的话。最后,他屏气凝神,转头看向淮西。
“淮西,”他叫着她的名字,语气无比温柔。想她高贵公主,为情所困,叫人无法拒绝,于是要从贫瘠的身体里抽一份真挚的温和,轻声道,“如今中原的情况,我护不得你,你是公主,大漠才是你的家。”
“那你要跟我回家才是。”
雁步风苦笑,“我们道不相同…”却被她厉声呵断,“我对你的情意,天地为鉴。我们大漠的姑娘,从来都是直爽好强,绝不做作。我喜欢你,我的族人都知道。我这一辈子非你不嫁。但我终归会回到大漠的,我是公主,有皇室的尊严,绝不可能被你践踏。做驸马不好吗?你说你是个孤儿,中原怎么会有家,但你有了我,我们会有一个家。”
雁步风不敢说话,低头紧揪着自己的脚尖,他感到困扰,找不到言论反驳她,却也不能认同。做驸马之类,他从未想过。即便是情意深重,怎么敢跨越种族。或许有一天齐国攻向北荻,相反则有所侵犯,到时候又当如何。
见他犹豫不决,淮西便愈发强势。一把拽住他的手,仿佛这里是大漠皇宫,她目览众生,神采奕奕的眼神是太阳的恩赐。她是天生的公主,无人敢忤逆她的决定。
岳水澜一惊,下意识抓紧手铐。淮西的目光骤然变为娇嗔善妒的阴暗,即刻之间,蝎王针的锋芒展露在日光里。
这种针便携可靠,几乎插满了她的头冠。她全身都是伪装起来的刺猬,各种毒药层出不穷,可以叫人防不胜防。步生莲曾打趣儿说,“有一天她撞到脑袋,结果被穿成马蜂窝。”
步生莲偶尔也不太注重礼节,尤其对待亲近之人。淮西则解释说:“蝎王毒对我们是无效的,我们生在沙洲,炼制毒药成为防伪的手段,我们百毒不侵。”
这话并不完全正确,至少她还能被玉面狐狸控制,她对魔教认知太少。烈火教是专门研究魔曲和毒药的种族。
两个女人在雁步风面前展开对质,他不能介入,看似是个冷静的旁观者。可笑的是,人们喜欢他的冷漠。
“淮西,你应该回去。”
“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要带你回去啊。我来中原,本就想要带你回去。白发千丝是跟我一道的,她自从回了大漠,就再没理会中原事。中原有什么好,如今她被一个虚妄的盗圣名号套牢了,可你不一样,你别无所图。如果你想知道图腾的事,我们就该回到大漠。我可以帮助你。”
她故意谈论一些岳水澜无法介入的往事,岳水澜的手,在铁链上放了一层冷汗,她的目光一如既往的傲慢,不可一世。
“你错了,雁步风被我套牢了。”
蝎王针的锋芒正在逼近,兵器相互感应,岳水澜又将抬起利刃。但她的手在发抖,心脏几乎要撞破胸膛。为着淮西高贵的目光和王者的姿态。
“淮西,住手!这里是中原,轮不到你放肆。”
真不敢想象,没有他挡住淮西的手,岳水澜大概已经瘫在地上抽搐昏厥了。
的确不敢想象!
淮西咬着嘴唇,她从未受过如此侮辱,也终于明白这是自找麻烦。每到分别前,他们总会僵持不下,难以收场,在大漠的时候也一样。此时的一切景象,风在叹息,光也暗淡,都躲起来,仿佛不忍心看到这种局面。
“雁步风,你被她铐的挺开心啊。她不只铐了你的人,还收了你的心吧。”她嘲讽的目光萦绕在串联他们彼此的锁链上,不能抹掉的傲慢使她的脊背仿佛被平绑在十字架上。她努力想要捉住雁步风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睛一直没能学会说谎。
雁步风低着头,甚至闭上眼睛。他并不辩解,唯有抓住眼前的好时机,故作冷漠的说:“你走吧。”
“好,以后你就是求我,我都不会再踏入中原半步。至于你的事,自己想想清楚,你若再敢踏入北荻,我绝不饶你。”
她虽嘴上毒辣,但雁步风看得出来,她很难过。她就离巢的幼崽,明知不可留恋,仍频频回望,依依不舍。
淮西终于走了,岳水澜赢了吗?她夺回了自己匮乏的尊严?但她更愿意当个失败者。哪怕骗过了别人,可她骗不了自己。
她对江湖每多一份了解,自信就会贬值,她知道自己无能为力。除暴安良之类,多可笑;她有什么能耐,配上天下第一女捕头的名号。从今往后,但凡有人对她表露出敬意她都会感到无地自容,像被虱子侵占了□□。在面对雁步风的时候,她更为羞愤,恨不得和他一起永远消失。
“你怎么不辩解。”她表现得好像替他感到难为情似的,脸颊发烫,于是背转身去,不敢看他的表情。
雁步风勉强扯出一丝笑意,解释说,“我正急着摆脱她,好在你给了我一个…嗯,”他说,“算是顺理成章的方法吧。”
“摆脱公主的宠爱?这可不太明智。”她收回剑,还用手指在剑柄上反复摸索,“要我说,当小偷总没有驸马快活。”
也许,她把他当真了,把他博大的温情当做是情有独钟。如果他说,我为了你才留下来,她会感到幸福。哪怕自己都觉得这幸福来得太荒谬。所以她立刻遏制了有关温情的童话故事。她还是齐国的女捕头,绝不放下地位和尊严。于是转过身,风速带走慌乱的情绪;轻蔑的说,“既然我们各得其所,那你怎么感谢我?”
雁步风很无奈,晃了晃手上沉重的枷锁,“你又想叫我如何感谢?”
“和我一起,抓住神爪手!”
“这绝对不行。”雁步风的表情不可动摇,“你一个捕快,何必跟江湖过不去?”
“呵,”她还是转过身的好,连揶揄也失了底气。“有什么不妥?他杀过无辜人,难道不该得到惩戒。我就要抓。对,我想抓谁就抓谁。你们瞧不起捕快?”
“没有。”雁步风的口气更像是安慰,“我只是…必须告诉你。此去凶险。神爪手,那是许多天以前了,他或许已经死了,不然整个武林都不会善罢甘休。即便活着也即将抵达烈火岛,这跟你没有关系。”
“那我去烈火岛守着。”
“你一个捕快,不回去当差,追着江湖跑什么。”
“那我们就回去,回宣城。”
“我们?”
在这之后,她恍惚看到雁步风安之若泰的微笑,手上的铁链忽然空了。他的身影如同轻盈的风筝,挣脱了束缚便要远走高飞。起初是在数百年的榕树上,繁茂的枝叶里只望见一片衣衫。
“你该回家了姑娘,江湖不适合你。安逸的生活很好,所以我奉劝你一句,不要做错了选择。”
话音被风打散,被叶隔阂,眨眼间不见了他的身影。她在寻找,目光焦急穿梭在枝叶藤条之间。不知是哪里来的自信,她认定雁步风不会走远。他仁德温驯,应该默默守护在迷途羔羊的身边,陪伴她完成冒险,找到回家的路。
“我会去的!雁步风,”她对着晴空舒云、对着古井神树大声控诉,“我一定会去!如果我见不到你,我这一辈子,绝对会抓你到水牢里,你给我记住了!雁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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