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糖葫芦

作者:三爵Sanj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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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楂球(2)


      程溥阳忽然鼻尖一酸。
      也就在同一时间,“樱花苑”石碑旁突然闪来一个身影。
      “小天?”程溥阳顿时清醒了大半儿,“你怎么……”
      小天仍然怯怯地望着他,眼神似乎从来没有变过。
      其实程溥阳很想不耐烦地敷衍一句“有事说事没事让道”,但他忍住了。第六感告诉他这家伙出现的时辰有些蹊跷。
      “表哥。”他声音轻轻地开了口。
      程溥阳一愣:“……嗯?”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般称呼自己。
      “之前欺负我的一个人来找我了,”小天说,“他说,如果我愿意做他小弟,他们不但不欺负我,还让我有花不完的票子。”
      程溥阳刚听了半句,心里顿时一沉。
      “告诉我,”他板起脸来,“是哪个人?”
      小天摇摇头:“我不知道名字,但是他染着黄头发。”
      程溥阳不屑地“哼”了一声,心里骂道:混账玩意儿。
      “你甭管他,”他义正词严道,“我正愁没地儿撒气,他来得正好。”
      “打不过的,”小天低声说,“你一个人。”
      程溥阳直了直腰板:“放一百个心。”
      “那帮狗改不了吃屎的混账里有我一个同学,”他解释道,“就在同宿舍楼的寝室里。待会儿我先杀他个措手不及,给你出出气,乖啊。”
      小天愣了半晌儿,旋即用力点头。
      程溥阳皱着眉头迎太阳眺望,阳光在他汗涔涔的脸上闪射着浊目的金色。天还是热,望月公寓里的老头老太太们都不愿出门,院子里高高矮矮的板凳马扎上横七竖八摊着颜色各异的羽毛扇子,翘刺的染色鹅绒随着若有若无的微风左摇右晃。
      林准没跟刘蕾在一起。
      刘蕾是半夜三更留下字条之后从望月公寓搬走的,走的时候身上只背着一只蛇皮口袋,里面是从犄角旮旯里刮下来的零碎杂物,她当捡了实用的宝贝认真洗干净。此外还有一块开线的破抹布,里面包着一沓儿破破烂烂的毛票。字条上的笔迹歪歪扭扭像龟壳上的甲骨文,实在遇到不会写的字就用拼音牵强附会;周遭还抹着一道道黑黢黢的污迹,估计是铅笔芯写到半途崩断了。
      林准也找不见她,她人像凭空蒸发了一样。
      他尝试着打了两个电话,对面没接通,他也就放弃了。杭州的酷暑长久呐,他在北街墙根树荫下的马路牙子上坐着,眼神空洞呆滞,手机的电量只剩下最后一格。
      林准死也不敢想他能沦落到这步田地。
      北街靠近堕落街的一段儿有座小桥,桥下是来自启真湖的死水,因常年没有流动而积攒了厚厚一层绿苔。桥边一头是望月公寓的西墙,另一头是“港湾家园”的东墙,两处楼房都是清一色的设计,隔着两丈远的臭水沟遥遥相望。
      怪味儿像樟脑球似的,刺鼻。
      林准揉了一下额头,汗水顿时灼痛了眼睛。他把手机揣进裤兜,随手挠了挠被蚊子咬起红疙瘩的小腿,在皮肤上留了几道红红的沾着泥泞的抓痕。末了掏出一根烟叼在嘴里,起身懒懒地问超市店主借了个火,旋即闭上眼睛做深呼吸似的猛吸了一口,取下烟杆又徐徐呼出,似要把胸腔里憋闷了许多时间的所有的烦恼融化在尼古丁带来的短暂快感里,一扫而尽。
      烟真他妈是个好东西啊。
      林准想——前些天程溥阳管得严,他没得空儿抽烟。这会儿总算寻得个清闲时刻,也该让“坏孩子”的不良嗜好溜出来撒个野了。
      他一口接一口,整根香烟很快烧到了咬嘴。林准吐出最后一个灰蒙蒙的烟圈,余味未尽地砸了砸嘴。短暂的麻痹毕竟只是短暂的,尼古丁消失的十秒之后,那些浑浑噩噩令他痛不欲生的念头很快又像八月潮水似的,哗啦啦涌进心头。
      痛苦的、折磨的、令他想一死了之的所有的念头,像被硬生生砸开铁锁的潘多拉魔盒,释放出黑色的令他双眼充血大脑剧痛的恶魔厉鬼,叫嚣着刺破皮肉、钻进血脉,一口一口吞掉他身上所有的活生生的部分。
      现在该怎么办呢?
      我还能怎么办呢?
      林准勾起嘴角嚼出一个零碎糜烂的苦笑,末了抬头望天。光影被法桐葱茏的枝叶撕得稀烂,散落在地上融成黏腻腻的一片。
      哦,天上还有光。
      我还活着。
      可那些发着热的光之于他还有存在的意义吗?他仍然坐在路牙子上,看着偶尔经过的车,也看着戴着各式草帽和鸭舌帽的男孩女孩有说有笑地经过,顺便向他投来一枚情绪复杂的眼神。
      也都是嘲笑吧。
      他甚至有些自暴自弃地想——这样也好,让这所学校里所有的人,认识或不认识他的,都围成黑压压的一片来嘲笑他。让他们说这世上最难听最让人泛呕的污言秽语,一人一口唾沫把他溺死在这段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酷暑里吧。
      是啊,死吧。
      还有什么值得眷顾的呢?
      他想着,转身钻进超市拿了把折叠刀。手机里的零钱已经用完了,那把手工刀是被他藏进裤腰带里偷出来的。店主正午后小憩,故而没发现他鬼鬼祟祟的行径。林准沿着北街的墙根往宿舍楼的方向走,走到“青豆”咖啡厅门口的时候,他站住了。
      摸出手机,显示电量只剩下不到百分之十。他站在三十六度的太阳底下,把心里琢磨了很久的那句话重重地敲进了屏幕里。
      “我是林准。我亲爱的朋友们,愿你们认真享受现世安稳,未来的日子依然美丽而丰盈。”
      就算结束了吗?
      林准像是下定决心似的点点头。汗水冒得更快了,像是要把他就地榨干一样。那汗分不清是冷是热,全身的毛孔突然开始一齐剧烈抽搐,咸的涩的黏腻腻地濡湿了他的衣裤。
      他从裤腰带里掏出了那把小刀。
      桡动脉不难找。他再怎么说也念过一年有余的医学,犯不着去网上问一句“手臂的动脉在哪,要详细的”,然后等来约定俗成的一堆“我爱你”的空洞的安慰和令人不齿的温柔。那些人是吃饱了撑的吗?与其躲在屏幕后面感情泛滥,倒不如学会鸟人的超能力瞬间降落在绝望的那个人的身边,不由分说抱住他,让他的侧脸贴紧他的胸膛,让他听清生命的鲜活跳动,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
      可是真的有人愿意这么做吗?
      林准摇摇头,否定了自己荒唐的猜想。
      刀尖刺进皮肤的刹那,出乎意料地不是那么痛。林准闭上眼睛,他想过一千种一万种可能的死法,譬如从农生环楼顶一跃而下,譬如脚上绑块石头跳进启真湖,譬如从工地上拾根铁线插进插座里,譬如把车轮蹬快然后一头撞在砖瓦墙上……数不清了。刚烈的也好,缠绵的也罢,行将就木的人哪有这么多顾忌呢。这具躯壳不过是个承装一副令人厌恶的无用的灵魂的木匣子罢了,像所有粗制滥造的产物一样,经年累月的折磨之后是会腐朽衰败的,谁管得着它最后在哪个角落里腐烂成泥,谁管得着它被同化入土后又成就了哪朵娇艳欲滴的红花呢?
      身体像一具被长久弃置的老化的笨重机器,每一个齿轮都锈迹斑斑,每一个螺丝都摇摇欲堕。可能它向往救赎太久了,亦或许渴望真正的解脱太久了,总之它再也运转不起来了,至少他理解的是这样。
      殷红的血渗出来,在手腕皮肤的纹理间织成了细密的网。
      他方才体会到了一丝丝可以被称作“疼痛”的感觉。可能划得还是不够深,因为血没像他想象的那样喷涌出来。林准望着那道伤口呆愣了片刻,脑神经里属于理性的部分被狰狞的鲜红唤醒了小半儿。它们张牙舞爪地爬过来,锐利的指甲嵌进神经纤维的深处,癫狂地质问他——你他妈现在在作死啊懂不懂?
      林准不吭声。灵魂像被硬生生劈成了两半,一半经过圣光沐浴后成了天使,一半堕入炼狱成了恶魔。它们在他近乎耗竭灵气的身体里刀来剑往,打出一片血与火交织的轰轰烈烈。
      未尝不是解脱。
      林准下意识地又打开手机,点开“@George”的对话窗口,刚想发个伪装性质的emoji,手机便因电量不足而自动黑屏了。
      “可惜啊,程溥阳。”
      他绝望笑道:“老铁,很遗憾没能见你最后一面。”
      死的决心便作计乃尔立了。再次将小刀卡上手腕的刹那,他的身体突然不由自主地摇晃了一下,向后趔趄一步才勉强稳住重心。林准眼神是凝滞的,周身是麻木的,动作是机械性的,大脑在发出最后一道“割下去”的指令后便被砸进了冰窖,因此他感觉不到这是身体内部活着的部分发出的形而上的预警信号,他以为只要他闭上眼咬紧牙关一刀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能寻到真正的“救赎”了。
      他缓缓闭上眼睛,齿缝里泛着酸水儿。
      孤零零的信号在动作产生的刹那突然拔高成了参天大树。林准只觉得一股热潮从胸腔里陡然升腾,不出半秒便将他的心脏活生生撑破了。它连同着滚烫的血在他身体里翻涌成潮,脉管里犹如被突然灌进了开水似的,热气逼人。
      怎么回事?
      我……死了?
      我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那是林准昏倒在“青豆”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
      再睁开眼睛时,温柔的歌声在空气里恣意飘飞。
      歌曲依旧是苏打绿的《你被写在我的歌里》,轻快的旋律配上卡布奇诺的醇香在周遭的空气里缓慢地绕成一个卡其色的环。
      眼前的一切从模糊到清晰,他看见了木质方桌、蜜色灯影与透着光的玻璃杯,看见了手腕上精细缠裹三圈的隐约泛红的绷带,也看见了另一个人的水灵灵的眸子和秀气的巴掌小脸。
      “你是……”林准恍惚道。
      朦胧中那人似乎笑了,笑得弯出酒窝和银亮亮的小虎牙。歌曲的音符从无形到有形,像一只只拖着流行尾巴的小精灵似的,在天花板的灯罩上荡秋千、在墙壁的假花假草与小提琴装饰上轻歌曼舞,最后滑落在眼前的方寸之地,顺着木桌上年轮的圆圈打转儿。
      “你中暑了,”她嗓音清甜,却又分明掺杂着若有若无的嗔怒,“大热天的怎么一个人站在外面?还是学医的呢,这点儿道理都不懂?”
      末了将玻璃杯朝他身边挪近了几寸:“喏,这是巧克力冰淇淋味儿的冷饮,你尝尝。”
      林准从臂弯上支起脑袋,太阳穴和眼球都酸胀得像刚从醋坛子里浸泡了三天三夜。
      是雷冉雪。
      自己竟然没死成。
      他报复性地舀了一大勺冰淇淋塞进嘴里,蜜一般的甜顿时唤醒了所有存活的味蕾,多巴胺像高压水枪似的疯狂分泌,令他整个人清醒了不少。
      哦,原来世上还有比烟更让人愉快的东西。
      “昭哥哥,”那人看着他吞下整只冰淇淋球,方才笑道,“有件事儿,不知当讲不当讲。”
      “唔,”林准定了定神,“你说。”
      雷冉雪的眉眼弯成了灵秀的月牙儿,双颊红晕倏染,宛若娇嫩的芙蓉亭亭出水:“那个……那个,我、我喜欢你。”
      “我们、我们在一起试试,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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