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暮

作者:Aul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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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岐黄1


      我从小就“喜欢”生病。

      每年必须来一次呼吸道方面的大病,每年要“吸雾机”友好相处一星期,身上要和针头深入接触一星期。余下的就是各种小毛病,眼压高,鼻炎,肠胃炎等等。

      从记事起我的记忆就被看病蛮横地占据,因为治疗过程已然烙在了我的灵魂上,一旦回忆,就有冒烟灼痛的预兆。

      一开始是三马子,后来是电三轮,最后是开SUV,白驹苍狗,交通工具随时间自觉更迭,马云从英语老师变成了富豪,我依旧带着镣铐,奔赴红十字建筑。

      环境在变,我灵魂深处对人间疾病的颤栗和恐惧不曾改变。

      想不到我还有专一的优点啊!

      其实摊开来讲,也许我给此处的护士,主治医生留下的印象更深点。

      说来话长,就不长话短说了哈。

      有这么几件典型的小事:

      其一,我小时候有点月巴,所以直接导致我的血管不能被看见,更为恐怖的是我是跑针专业户。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输液总计五天。第一天,扎在左手腕,跑了五次针;第二天,扎在右手腕,跑了三次针;第三天左胳膊,第四天右胳膊,第五天猪蹄子上。分别跑针三、二、一次。别问我每天为什么都换不同的肢体输液,毕竟输完液我的半截手臂加手腕处全是均匀的青紫色,触目惊心。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不是去医院看病了,而是去实验室当小白鼠了。

      其二我不仅难扎,是个硬料,我可能还是一种自身原子相互打架的另类生物。由于扎针太过痛苦,我每次都想即将被宰的猪,不仅嚎还尥蹶子。你可以想象一下三个成年人,一个负责摁住腿,一个负责摁住胳膊,另一个负责往脑门上扎针的场面。

      其三在于问诊过程,我因为叙述太过详细以至于医生很难判断我的病情。比如我鼻炎犯了,可能会把每根鼻毛的生理状态都描述一遍。现在回想,莫名感觉侮辱了医生的尊严。

      疾病如海风,吹着青春的舟飘摇地、曲折地渡过时间的河。

      就这样生着病,我对医生这个曾经的仇人产生了奇妙的情愫。

      就这样我带着这些许微妙,在高中跑道上,奔赴医学类大学梦。

      而现在,它已然被我攥在掌心。

      我终于明白

      我们无法在时间的长河垂钓,但我们可以将对苦难的诘问化为觅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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