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Ch.5
三月中旬的西安,不算冷,但也不算热,白天穿个薄卫衣尚能逛街,晚上就不一样了。时不时的吹点冷风,风直往衣服里灌。那些白天出门穿一件单薄衣服的,只能缩着脖子,两手交叉抱着自己,急匆匆的往家里赶。
现在是晚上九点多。
散步的人很少,都是那种吃饱了饭来消食的。韩云星和林凛月就是。
西安南门一如既往的人多,唱歌的多,听歌的更多。大爷大妈们听到熟悉的老歌会停下来欣赏,好听了夸赞一两句;年轻的情侣会在和歌手商量之后为对方现场表演一首情歌,然后在表演结束之后为了表达感谢,蹲下来在面前的吉他包里放上钱;一些出来聚会的男男女女,围在那些好看的男生女生面前点歌。好不热闹。
林凛月拉着韩云星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她素来很喜欢听歌,但是路过的这些歌貌似不对她的胃口。
林凛月看到自己正前方围了一大群人,貌似是个人气还不错的流浪歌手。她挤了进去,看到正中央坐着个女生,约摸十七八岁,吉他放在右腿上,手指在琴弦上划着。
是前奏。
是粤语歌《喜欢你》的前奏。
林凛月听过很多遍。她拉着韩云星挤在人群的最前端。
或许是粤语歌,好多人听不懂,也不了解,所以在歌手开口的第一句,很多人都散了。刚刚还围的一个大圈,现在只留下了歌手面前的半圈。
“喜欢你 ,
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
她就坐在那里。米白色的短款风衣,内搭白色打底衫,牛仔裤。很成熟,但是脸蛋可见的很年轻。单一的吉他配乐,却被甜美的嗓音和似乎专业的唱歌技巧,唱出了混响的效果。
林凛月分明看得出她眼底藏的爱意。
一曲完毕,掌声雷动。
林凛月听着眼眶湿热。很奇怪。明明已经听了很多次,甚至曾经一遍又一遍的循环的歌,却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让她感动。
韩云星从兜里摸出纸,递了过来,“哭成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人家对你表白呢。”
林凛月接过纸,打她,“我都没有落眼泪。”
林凛月和韩云星就在那里听着。歌手又唱了几首,都是粤语歌,有新歌,有老歌,大部分林凛月都听过,只有一首没有听过,却让她记忆深刻。
“年年岁岁逝去越是觉得深爱你
完完全全共醉一生也愿意”
是《谁愿放手》
她很喜欢这首歌。
或许是因为一直唱粤语歌的原因,直到后来,围着的人越来越少,只剩下三五个女生站在那里,那些女生推推搡搡的,不像是打架。林凛月瞧过去,她们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束玫瑰,正往另一个人的手里塞。那个人不接,又推回去。
林凛月猜,估计是要送给这个歌手的。
推搡了半天没有结果,花还是在最初的那个女生手里。那个女生鼓起勇气,走向了中央,把花送给了歌手。林凛月离得不算近,只能看到那个歌手和那个女生说了什么,然后那个女生点了点头,转身红着脸走了。然后那三五个女生也散了。这边只剩下了她们。
随后她看见,歌手把那束玫瑰花送给了离着她很远的,一个穿着卫衣牛仔裤的女生。
林凛月扯了扯韩云星的袖子,指了指那边,“她们应该是情侣。”
韩云星顺着林凛月的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收到花的女生空了一只手出来揉了揉歌手的头。
“应该是的。”韩云星回。
林凛月凑到韩云星耳边,“我们去点歌吧。”
“她们应该不继续唱了吧。”
“试试嘛。”
说着,林凛月已经走了过去,韩云星跟上。
“你好,我们可以点歌吗?”林凛月打招呼。
歌手在已经在收拾设备了,她听到这句话,下意识地问:“什么歌?”
“至少还有你。”林凛月答,然后指旁边的韩云星,“送给女朋友。”
歌手把刚刚放到吉他包里的吉他又重新拿了出来,笑着说:“好啊!”
“不过,送女朋友的歌,要自己唱才有诚意。”
林凛月给自己挖了个坑。
歌手盯着她坏笑,旁边的女生看到了走过来教训她,“你套路别人做什么。”
歌手被教训的委屈,嘟囔:“我又没有说错。”
韩云星看林凛月纠结的神情,刚刚准备开口说“不用了”,却没想到林凛月豁出去了。
“那,我唱,你得给我伴奏。”
歌手豪爽的答应:“没问题。”
这首歌都不用等到高潮,前奏一出,就容易感动的一塌糊涂,无论唱的人还是听的人。尤其配上林凛月清冷的声线。
不到五分钟的音乐,足够让所有人去回忆她们的过去。过去很艰辛,听着这首歌落泪是必然,可是四个人都很克制。只有林凛月再次湿了眼眶。
我可以放弃掉我的全世界,只要你在就好。
放弃全世界。
只要你在。
应该是可能的吧。
歌手撇下吉他冲过去扑在女生怀里。韩云星站在林凛月面前冲她笑:“唱的很好听。”
我很喜欢。
我可以为了你,放弃全世界,只要是你就好。
“你们好,我叫杜若,很高兴认识你们。”歌手的女朋友拉着歌手走了过来,和林凛月打招呼,“她是我女朋友,陶安歌。”
陶安歌乖乖巧巧的跟在杜若身后打招呼。
“你好,林凛月。”
“韩云星。”
晚上十点多,四个刚刚结识的朋友,不约而同的不想回家,找了处公园聊天。
林凛月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们这么投缘,可能是陶安歌的那几首歌让自己很喜欢,也可能是她们之间有相同的关系,也有可能,她们本该就是朋友,只是现在才遇见罢了。
“我们认识……应该算是好久了吧。”
韩云星买了奶茶回来,递给三个人,杜若回了句谢谢,继续说。
“二十岁的时候认识的她,她十六岁,在酒吧驻唱,我陪姐姐去玩,她正在唱刚刚那首《喜欢你》,然后就认识她了。”
“一见钟情吗?”韩云星问。
“是的。”陶安歌奶茶喝的快,接话接的也急,一时没缓过劲,被呛得直咳嗽,咳的眼泪都出来了。
杜若接过韩云星递的纸给陶安歌掖眼角的泪,“我当时只是觉得,这个酒吧老板胆子好大,居然敢雇佣童工。”
林凛月笑:“她除了打扮的成熟,其他方面真的蛮像小朋友的。”
陶安歌嘟嘴表示不满,然后猛的嘬了一口奶茶。
她明明很成熟的!才不是小朋友!
小朋友怎么可能追的到杜若!
杜若听了林凛月的话,也跟着笑,“后来才知道,她在朋友爸爸的酒吧打工。”
“那你们……难吗?”
韩云星问的声音不大,她和杜若分坐在两边,声音随着风传到杜若的耳朵里,杜若只听到“难吗”两个字。林凛月也偏头看向杜若。
杜若答:“说实话,和爸妈坦白的那段时间,我觉得我都要撑不下去了。”
她笑笑,把陶安歌的手抓在手里。
“但是有安歌啊,在我被父母甚至全世界责怪的时候,她在陪着我对抗全世界。”
不得不说,这个小屁孩,还是蛮成熟的。
坦白的那段时间,爸妈觉得她精神有问题,要把她往医院带,甚至花重金找了私人心理医生,要给她治病。姐姐不理解,甚至懊恼自己把她带去了那个酒吧,最后渐渐地疏离她。闺蜜觉得奇怪,将她喜欢上陶安歌的事情大肆传播给周围了朋友,朋友们都认为她是怪物。
那时候,她住在陶安歌的出租屋里,只会出神地盯着窗户,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想要从五楼跳下去。陶安歌似乎看出来了她的意图。幼稚的把自己的手和她的手绑到了一起。陶安歌让她知道,她一直在陪着自己。
“挺难的吧,但是我不觉得啊。”杜若神色轻松,“有人陪着你,怎么会难呢。”
杜若其实看得出林凛月和韩云星的不安,在这个很世俗的世界里,只要和大多数的人稍微有点不同,就会被别人当成是怪物。
多可笑,没有人会宽容地理解一个“怪物”,即使人人都表现的很宽容。
“你们会很好的,”林凛月把双手撑在椅子上,微微向后仰,抬头看着天空。天上没有星星,那轮月亮也并不清晰,只是稍微的留了一点点光,她说:“因为你们很勇敢。”
我们也会吗?林凛月想。
韩云星突然把手覆在她的眼睛上,遮住了她的视线。韩云星的手微凉,她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韩云星凑到她耳朵旁边,低声说:“月亮会有星星陪着的,在月亮看不到的地方。”
林凛月拉下韩云星的手,深吸了一口气,呼出来,说:“是啊,星星会在的,只是在看不到的地方。”
许久不说话的陶安歌使劲吸了两口已经见底的奶茶,发出的声响打破了此时的气氛,“你们好肉麻啊!”
……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