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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角角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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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样


      十五岁那年,我最喜欢《骆驼祥子》这部书。

      写得真是好,娓娓道来,然后在平淡中将你淹没,悄无声息地把你的希望蚕食。

      我以为那样可爱勤劳而又热爱生活的祥子,会有一个好结局,可原来不是,老舍先生把现实照进了结局。

      我当然知道这是“没胡子”的老舍先生写的,但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我总把它记成是“一字胡”鲁迅先生写的,可能是因为里面的故事太血淋淋了些,读起来,带着点“碰壁把鼻子碰扁了”的黑暗。

      至于为什么喜欢这部书?

      我想,大概是因为我实在太喜欢前期的祥子,倒也不是说在他身上找到多少共鸣或同感,而是我很想成为那样的人——
      很苦,但是很不怕苦。然后每天每天,都为了梦想。

      读好大学就是我的梦想。

      想上最好的高中,想当全镇的希望。

      祥子在破旧的街上拉车,我在漏雨的课室里学习,然后我看过的每本书、每张卷子、每本练习册,就是像祥子拉过的每一趟车。

      我想成为祥子最初的那个模样,但不想要他最终的那个结局。

      于是想要成为早期祥子的女孩心里侥幸地想着:现实虽然不会像童话书里描绘的那般美好,但也应该不会有这本书里形容的那般残酷。

      欸,原来不是,现实还真他娘的就这么残酷。

      何出此言?

      因为现实狠狠地扇了我一个大嘴巴子,然后告诉我个傻犊子要长记性——
      就算丁懿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丁辉有个能干的爹。

      我的思绪渐渐从《骆驼祥子》回来,回到蒋依依的话里,她说,“其实丁辉鹤瑶一中读的时候,混得还不错,当了个小小的大佬,收了几个小弟,整日欺欺霸霸。也算是我们班一个有名的人物。”

      我不置可否,笑笑:“丁辉就这样。不过现在不是咯,他跪着给人斟茶倒水、揉肩搓背做小弟,人家都不收他。”

      丁辉这人,投了个好胎,活成了老土的恶霸样儿,到哪都要收几个小跟班,跟活在港产□□片里似的,在我们镇也是很横占三条村的村霸。

      直到他爹那狗官栽了,这个一直活在自己老爸庇护下的毛头小子,像只被拔了牙的老虎,低头耷耳地收敛了不少,没敢再像以前那样不可一世地横了。

      蒋依依:“丁辉真这么惨?”

      “可不么?”我聊起丁辉的时候,连嘲笑的语气都不屑于给,“以前在镇子上,那兔崽子每天耀武扬威地嘚瑟,走路像只螃蟹,自从他爹关了进去之后,现在每天躲在家里不敢出门见人,就当只没卵用的缩头乌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蒋依依幸灾乐祸道,“丁宸枫知道了肯定爽死了,”

      对班里那些恩恩怨怨不了解的我问:“他爽什么?”

      “丁宸枫和丁辉一直不对头,他俩聚头那就是火星撞地球,周瑜遇上诸葛亮,高一还打过群架,椅子、网球拍、棒球棍啊、水果刀什么的都上手了,闹得沸沸扬扬,全校都知道。”

      蒋依依将这两位大佬之间的恩怨情仇讲得声情并茂,听得连一向不怎么八卦的我都听得浸里头了,好奇来龙去脉的我又问:“那他俩怎么就成死对头了呢?”

      “嗐,男人结仇不都为那几样嘛,为名为利为女人,不过也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大眼瞪小眼,相看不顺眼,天生枘凿方圆,一碰头就触霉头,”蒋依依摆摆手,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过来人,“自古一山难容二虎,我们四班齐聚这两虎,必有一争啊。”

      虽然她说得玄乎极玄,我到底没听出个所以然来,但我发现,我的这位同桌真是很有说书的潜质,表情动作皆到位,语言语调皆流畅,估计举个布杆子握把纸扇子,她都能直接开摊儿了。

      “都上刀子了,这都没开除?”我惊得睁大了圆滚滚的眼睛,不是说重点中学校风校纪都很严的咩,怎么搞的。

      “开什么除呀,这俩都有个牛逼的爹,”蒋依依一副看傻子的表情看我,“既然能把他们送进来,就能让他们一直呆下去,至于丁辉吧,那是例外,倒了八辈子霉的例外,他爸那事儿人尽皆知,人民群众容不下他,党媒还通报评批,这才完犊子的呀。”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得高人指点的我恍然大悟,人情世故这种东西,蒋依依果真比我要懂得多很多。

      不过这样说来,我忽然又弄懂了一件事——
      原来丁宸枫的那句话,真是对我说的。

      他说:“一个地方出来的人,一个狗样。”

      丁宸枫把这句话赤-裸裸地扔在我脸上。
      意思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声音轻不是因为他不想让我听见,而是他连说话大声点的力气都不屑于施舍给我。

      那句话大概是丁宸枫自然而然地吐露出来的评价,所以我从里面听不出半点尖酸刻薄的意味,反而觉得他说得十分真情实感,非常贴合实况。

      ——就像对一部电影的观后感,对一本书籍的读后感,纯粹是那个人的有感而发。

      大概,在丁宸枫那些人的眼里,我这种出身的人,就是狗。

      因为和丁辉那人是同一片水土养出来的,所以他干了什么得罪人的事,说过什么招人嫌的话,全都要算在我头上。

      因为出身一样,所以丁辉身上的标签成了我的代名词,我再怎么无辜,也始终是丁辉的帮凶。

      不公平,好不公平。

      不过幸好,世界从宇宙大爆炸伊始就是不公平的,对所有人所有生物都不公平,如果是只到了我这儿才不公平,那我就真的生气了。

      ***

      蒋依依对我说了好多好多“注意事项”,就像一个在宫里谋生过活多年的老宫女,严词厉色地提醒一个刚进宫还什么都不懂的小宫女。

      老宫女说,“这紫禁城处处藏穴,别一不小心踩了半脚,得把你头顶都给没过去。”

      小宫女应着,只觉半点教她何如缝生的干货没有,单听见这紫禁城是如何如何像吃人的鬼屋了。

      其实老宫女说得有几分道理,可这小宫女半点不探穴,也不打算跟人过不去,自然难以体会话中苦心。

      不过这老宫女费尽口舌谆谆告诫,不停地告诉小宫女这宫里如何如何可怕,需要如何如何步步为营,自然也是起到些警醒作用的。

      经过蒋同桌的反复洗脑和提醒下,我终于意识到:身处一个囊括这么多危险份子的班级,要想安心学习不受打扰真的很难,比骑着独轮车过钢索还难。

      四班,既来之,则安之。

      我坚信,只要我不主动去招惹那些人,不主动去招惹那些事,苟全性命于乱世,就能独善其身。

      ***

      被我盼星星盼月亮盼着的月考,终于如期而至,分秒不差地拉开序幕。

      在这场正规而森严的考试里,每每阅卷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次刚进这个班级时的摸底考,回想起成绩单上“名次”那一栏,有一个浮在中游、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28”。

      于是考试铃声一响,我就开始忘我地奋笔疾书,忘了世界忘了悲喜,只为考一场酣畅淋漓的试,只为答一份肆无忌惮的卷。

      像一个在战场硝烟中冲锋杀敌的士兵,一支笔就是我的武器,为了荣誉,浴血奋战,无所畏惧;
      像一个在台上尽情释放真我的舞者,一张卷子就是我的舞台,为了信仰,旋转跳跃,散发光芒;
      像一个在田径跑道上奋力冲刺的运动员,一个答案就是我的脚印,为了目标,挥洒激情,证明自我。

      我相信我写下的每一个答案,都会换来一个个璀璨的红勾,我要将这场月考变成我崛起的里程碑,变成往后两年学习生涯的奠基石。

      因为这样的我,实在有太多的野心和期盼需要被满足,实在有太多的不甘和委屈需要被证明。

      我不想当狗。

      ***

      那天考完月考是周五下午,连带法定节日调休,学校给我们放了趟小长假,同学们喜气洋洋地纷纷回家去。

      比起开学进城的时候,我这会儿出城回家带的行李要少得多,只背起个小书包,轻装上阵,坐上小客车,合眼睡个俩小时,再睁眼,就能看到我们镇口的小车站。

      开学之前,我在小车站里锁了一辆自行车,因为款式旧不值钱,所以一般没什么人会惦记,得是穷得揭不开锅的小偷才会瞧上这种小破车。

      虽说我管这车叫小破车,但其实它一点也不破,一直被我宝贝着珍惜着。骑了这么久,别说崩坏,就连漆都没掉一角,小小一台的两轮车,散发着崭新的幼稚的光芒。
      ——这是外公在我十五岁那年买给我的生日礼物,礼重,情义也重。

      那年,刚考完升中试出来的我,就看见老头子推着辆崭新亮黄的自行车,一人一车杵在考场外等我。

      我以为认错人,顿住脚步定眼看了好久,才敢朝他走过去。

      见老头笑吟吟的样子,我捡起惊掉了的下巴,不可置信地问他,“老头子,发啦?”

      虽然我嘴是对着他说话的,但眼却直勾勾地看着这辆小单车——
      上面的涂漆澄黄澄黄,还会反光,格外亮眼。

      车头前面挂了个小篮子,恰好能放得下我的书包,那坐垫看上去就很软,屁股坐着肯定不疼。我伸手按了按车铃,“叮叮叮”,那声音又大又响,特别好听。

      “发癫就有得发,”老头子猛抽一口,扔了手里燃尽的烟头,“送我孙女的。”

      “我又不会骑,”比起震惊于我外公竟然给我一个不会骑自行车的人送了一辆自行车,我更加震惊的是这车竟然不是从废品回收站里淘回来的二手货。

      “不会踩还不会学么?很简单,骑两骑就会啦,”老头子接过我书包,放在车前头的篮筐里。

      夕阳点着了整片天,将每片鱼鳞云都烧得通红,天边偶尔掠过的残鸦,会勾起人们对烤乳鸽的食欲。

      一老一少,推着辆比黄昏还耀眼的新单车,慢慢地从学校走回家,走得很慢很慢,很慢很慢。

      走着走着,我问老头子:“怎么那么快就买,我才刚考完,万一考不上呢”。

      老头子就说:“这又不是奖励,是我孙女今年的生日礼物,也不差那几个月,就提前送呗。”

      于是我走两步就摸摸那车把子,走两步就摸摸那车垫子,忽然荣升有车一族的我喜不自胜,傻乎乎地偷着乐。

      走着走着,我又问老头子,“为什么我们要推着走呢?你会骑,你载我回去不就行咯?”

      老头子就揉着我的头说,“傻妹,这辆车送你的嘛,第一次当然要由你来骑啦。”

      这辆小破车,我在十六岁那年才真正学会怎样骑,毕竟对于一切代步工具的使用都是本姑娘的死穴。
      可是我还是很爱惜很爱惜,学骑的时候我摔了无数遍,但每次我都是以人护车。

      ——宁愿摔了人,也不舍得摔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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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章 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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