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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番外:沈易的这些年(上)
沈易注意到萧程程是在很久很久之前,他们参加军训的第二天。
因为是老师选拔.出来的临时干部,沈易被分配到一个闲差,吃饭时给同学们分发主食。他戴着口罩,套上白色的帽子,袖套,兢兢业业,整得像真事儿似的。
实际上他心里对此事不屑一顾,认为全在浪费时间,不过军训的日子里时间好像才是最不值钱的,既然能忙里偷闲,沈易也就来之安之,乐得自在了。
那天中午,他眼看着这个白白净净的女生朝他伸出一只细软的小手,然后说:“给我来五个馒头。”
沈易:“……?”
他茫然地夹了五个大馒头递给她,看着她心满意足地走回座位,就着稀汤寡水的菜肴,风卷残云般把馒头全吃了,还意犹未尽地往他的筐里看。
……
晚饭的时候这个女生来晚了,馒头已经全分完了,她看样子像是从澡堂一路跑过来的,捂着肚子上气不接下气,头发还在滴水,弄湿了她的肩膀,散发着一点洗发水的香味。
没有馒头了,女生哭丧着脸,说:“那给我来六个饼吧。”
哦,饼比馒头小一点,也不奇怪她要六个,沈易从善如流的想到。可惜的是,他搜刮了两遍主食筐,发现也只有五个饼了。
他原以为女生要作罢了,谁知她又说:“噢,饼不够了呀,那再给我来一个花卷吧,谢谢。”
排在女生身后的人都在交头接耳地议论她,只有她本人不知道。
第二天,女生就有了个如雷贯耳的外号——饼王。
知道自己被取了这么一个外号,沈易以为,这下她应该要哭一鼻子了,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谁不爱点面子呢?动不动就要闹脾气,最麻烦了。谁知道他再一次想错了,他眼睁睁看见女生伙同了一帮男男女女,哈哈大笑到快要背过气去了,他们取笑她饼王,她一点也不生气。
更绝的是,她早上从不早起,因此被罚跑圈,哭天抢地跑完之后,又继续起不来睡懒觉。有一天教官实在忍无可忍,叫全体女生去宿舍围成一圈观摩她睡觉,并扬言就看她什么时候醒。
结果在大家的注视之下,快二十分钟了她还没醒,教官气得用皮带猛抽床板。
她的名气越传越大,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她的名字,连沈易这么个不合群的主儿都知道了她叫萧程程。
沈易见过男女生围着她坐起来,她就站在圈中间一脸怅惘地说,她的命运和民国的传奇美女冯程程有多么多么相似,敢爱敢恨,却命途多舛云云。
真是个怪人。
沈易没有时间喜欢或者讨厌怪人,事实上他没有时间喜欢或者讨厌任何人,他有限的生命要创造更多的价值,他要学习,成功,改变命运,绝对不能像他爸爸一样,一辈子庸庸碌碌守着一家郊区的烟酒超市终老。
可当沈易反应过来自己不该在观察萧程程这件事上浪费太多时间时,已经晚了,他的眼睛不再听命于他,人群之中只要萧程程一出现,他的目光就会自动追着她跑。
军训完就是开学,沈易心里知道自己的成绩肯定会被分到实验班,所以没有必要下三层楼跑到公布板上看分班情况,静静在实验班里坐着等,就会知道自己的同学都是谁了。但他鬼使神差地还是下去看了,也不知道在期待什么,反正看到萧程程的名字也在二班时,他没忍住抿出一个笑。
沈易和她真正有交集的那一天,对于沈易来说,是个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的事件。沈易最讨厌麻烦,按理说萧程程和谁起冲突都不关他的事,下午还要考试呢,他分明应该回到班级里背英语单词了。
可他就像被附身了一样,手脚不受控制地冲过去把那颗砸向萧程程的篮球拍走了。事后他想了想,这大概就叫做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
再给他几次选择,几十次选择,他一样也会冲出去的。在往后的岁月里,他愈加证实了这个真理,萧程程永远是他的情理之外,又是他意料之中的必然选择。
跟萧程程当朋友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尤其对于沈易来说。
沈易讨厌浪费时间,但萧程程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虚度光阴,当然她自己不这么认为,她说这叫乐享青春。沈易不明白多拿食堂大爷两罐牛奶和谈论一个身体能无限伸长的橡皮人算什么青春,他只是被萧程程拖着,不得已陪她做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偶尔她也会做点有意义的事。有天他们帮语文老师去隔壁的走读班取落下的茶杯,看见了年级里著名的特困生的桌面,用铅笔画了一幅龙图腾,精细到萧程程的嘴张得都能吞下一头牛了。
过了一个周末再返校时,萧程程趁放学没人,神神秘秘地往特困生桌斗里塞了一盒高级彩色铅笔,她回头时发现沈易站在门口看她,吓了一跳,摸着心脏大喘气:“你可吓死我了,你看我这样给他,就不会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啦,他画画可真好看,以后一定很厉害。”
沈易在市面上见过那种彩色铅笔,价格不低,相当于萧程程两个礼拜的零花钱了。
那年冬天下了很大的一场雪,消融之后操场的跑道上结了一层冰,萧程程非拉着他玩什么溜冰,他在前头跑,萧程程拉着他的两只手,蹲在后面溜。
这到底有什么好玩的?萧程程还在后面喊快点快点。
快点就快点,沈易突如其来一阵恶作剧的心态,他撒开了花儿地跑,果然身后的笑声很快变成了尖叫声,天不怕地不怕的萧程程喊了停,沈易立刻就站住了,结果她惯性刹不住闸,脸直接怼在沈易屁股上了。萧程程的鼻梁子撞的很疼,当场嚎啕大哭,沈易手足无措,只好轻轻地给她拍背,说请她吃零食。
哭声戛然而止,原本快要哭抽过去了的萧程程抹干净眼泪,说:“那我要吃隔壁班王爽送你的费列罗。”
……
真是信了她的邪。
不过从此之后,那些女生隔三差五未经他同意往他位斗里塞的零食,总算有了去处。沈易根本不爱吃甜的,也不爱吃水果,当然更加不会爱吃零食这种没营养的东西,但一看到萧程程咯吱咯吱吃得像只小仓鼠一样,他就起了坏心眼。
他说:“这都是人家送给我的,你吃了,难道不补偿我点什么吗?”
傻了吧唧的萧程程当然不会知道沈易心里的想法,就这么给他洗了大半年的衣服。这件事充分体现了萧程程低下的智商以及压根没长出来的心眼,让沈易不由地为她的将来发愁,这么傻该怎么步入社会,被人卖了恐怕还要给人数钱呢,好在有他在,他能一直看着她。
沈易为此有过一阵小小的骄傲和使命感,仿佛没了他,萧程程出门就会被人拐卖。
他喜欢萧程程这件事,只有老张知道,因为只有老张看出来了。老张这个人实在有点神神叨叨,整天拿本《周易》就充当半仙,油腻的脸上时刻泛着“我看透了你们这些凡人”的诡异笑容。
不过老张也是唯一一个能跟沈易合得来的男生。
老张说喜欢一个人必须要表达,你不表达出来迟早有人替你表达,到时候连哭都来不及。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点过来人的沧桑,沈易知道他在装.逼,没有人会跟老张早恋的。
沈易对于老张的说法不以为然,他觉得萧程程这种长相一般身材一般连神智都不是很正常的女生,哪还有别人会看得上,还是砸在他手里的可能性最大,他也就勉为其难地继续照顾她,就当为社会主义做好事了,挺好。
但沈易做梦也想不到,会半路杀出个周润泽。
周润泽和沈易完全是性格相反的两个极端,沈易孤僻,不合群,跟异性更是几乎零交往。周润泽却是个大众情人,上至高三下至初一,全都是他的好姐姐好妹妹。沈易什么乐器都不会,几乎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有空就跑跑步,在宿舍做做俯卧撑,而周润泽弹得一手好吉他,年年艺术节都看他独领风骚。
这样一个女生缘极好的男生,沈易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上萧程程,总之他对萧程程展开了非常热烈的追求,搞得全校皆知,萧程程这辈子没得到过男生的欣赏与青睐,一个礼拜都没抗住就答应了。
那天晚上沈易在宿舍做俯卧撑,一直做,做到精疲力尽浑身没有半点力气,躺在地上看着天花板上的白炽灯,觉得眼睛很酸,好像有什么液体要淌出来似的,他最终把那归结为灯光太亮晃得眼睛疼。舍友回来看他倒在地上,嫌他挡路,几句话没说完,沈易就和舍友打了起来。
好学生沈易上高中以来第一次打架,最终以眉骨蹭破了一个大口子收尾。
第二天到班里,萧程程正握着手机傻笑,看到沈易来了,“噌”地一下站起来,凑到他身边,眼神是从未有过的闪亮:“沈易沈易,他居然夸我可爱!哈哈哈哈哈他还说关注我好久了……”
她甚至都没看出来他的眼角挂了彩。
沈易听不下去了,丢下句上厕所,转头就走。
他觉得胸口有团火在烧,一向自诩的沉着冷静在这个时候全是狗屁,他只想逃,逃得远远的,一辈子看不见这两个人才好呢。
在男厕所用冷水冲了好几遍脸,沈易劝自己,周润泽是花花公子,靠不住,他们好不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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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本身是非常喜欢海贼王的……艾斯和路飞的脑残粉……是沈易这死孩子觉得无意义……我觉得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