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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之四
学校后门的斜对面有一家音像制品店,老板是个年纪尚轻的美女,长发及腰,面对顾客,总是笑得很温柔的样子。然而不知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更美丽,还是因为太美丽了,所以想使人敬而远之,美女店长五官分布玲珑有致的脸上总是被极厚的粉底覆盖,白面黑瞳,几乎是再多加点颜色就能够去唱戏的形容。
出于小姑娘的某种心理,女友徐楠偶然有一次在离开商店后对他提起了老板娘的妆色。据说凡是描这么粗的眼影,涂这么厚的粉的女人,大约都有些风月场中的经历。而这么漂亮的女人,经历定比寻常人更加不凡。转眼就是一部热卖的爱情故事,其形容之绘声绘色,颇有些风月女子肚中蛔虫的样子。遗憾他既对化妆无心,亦从来不问风月,所以对女友神秘兮兮的笑容无法会意。
好在出于文学青年的敏感,他没有告诉女友,说不定人家长了很多雀斑,又怕被人看见,才将脸涂成这样。他的兴趣固然和女友并无相合之处,却仍旧是希望对方以为自己有见识有包容力。与女友八卦的少女心理并无什么本质区别,这是一种无能男人的普遍心理。
纵使如此,他最终还是没有得到女友的谅解,并在三番两次对女友编织的爱情故事保持缄默后,被人家列入了拒绝往来的名单里。女友从此成为了前女友,临蹬他前还十分友好地将他的罪状一一罗列,在学校食堂门口广昭天下,提醒人民群众引以为戒。
他原本对女友恋恋不舍,听说自己要失恋,整日魂不守舍,连三毛钱的稀饭都有些吃不下去。直到寒风朔朔的某一日,端着半冷的稀饭打翻在食堂的台阶上,才真正领会了痛中之痛的滋味,晓得女友之于他原本便不是半碗稀饭这么简单。
——从此以后,她在他心里所留下的那份强烈感情,便是到死,他亦不能忘记。
这件事的后续发展实在非常好解释。对文学青年来说,失恋永远都是痛苦的。一个失恋的文学青年的经历就像落入抽水马筒中的粪便一样。空虚,寂寞,冰冷,僵硬,转瞬就要被狂暴的激流席卷,进入黑暗世界。运气好的会成为它人的养料,多在卑微的处所感受到一点阳光的余热;运气不好就直接被黑暗中的小生物吃干抹净,被毒素腐蚀,被焚烧解体,永无天日。
他于是便在痛苦的驱使下化身成亡灵在校园内四处游荡,最后鬼使神差地来到音像店外。老板娘消瘦却颜色分明的身影端坐在柜台后的高脚椅子上,身旁摆了一壶茶,手中捧书,正目不转睛。
他遥遥晃晃地走进店里去,用愤恨的眼神看着老板娘,随手从柜台的货架上拿起一根西瓜味的棒棒糖。过于用力的手指将糖杆掰弯,他好失望白色塑料造成的糖杆不是老板娘被白粉糊过的脖子。
[一块两毛八。]
《水槽女》这本书真好看,老板娘连眼睛也没抬一下。
[不是一块二毛钱么,为什么涨价了?]
[西瓜味的缺货,多赚点。]
[八分钱你也赚!]
他暴走,把棒棒糖丢向白面女子,可惜准头有失,落入青瓷茶杯。老版娘仿佛见到小强,高声尖叫,大喊西湖龙井,两块五一斤的西湖龙井。声音里那股子心疼劲使观者不得不露出鄙夷神态——与如此市井的女人较真,某人你好没文化。
他怒气全消,一甩棉袄束袖转身而去,听到带着哭腔的女人在背后尖喝。
[站住,你是来找碴的么!]
[不是的,大姐,我刚刚心情不好,向您赔礼道歉。你的棒棒糖确实卖得太贵了。]
他回头,面带尴尬表情致歉,看到女子含泪咬住红唇。
不知怎地,哪怕只有一秒,也觉得白面黑瞳的模样仿佛天生便该如此。可是这个世界上怎会有天生便要受此遮掩,也惟有遮掩才显出本色的脸庞?他暗笑自己想得不着边际,下一秒看到女人指尖捏着糖杆,仿佛对待宝贝般小心从茶杯中将之捞起,朝他递来。
[给你。泡过茶了,降价八分。]
他无奈干笑,再对上瞪圆的杏眼,只得乖乖掏钱。
-
因为失恋,他决定去霹雳王酒馆消磨时光。
他这么良好的青年,会去泡吧是件怪事。主要是星期三在霹雳王演出的乐队里有他同寝的室友。虽然他一直都没搞清楚,平日里长发披肩、混身烟臭的邋蹋男人,是怎样在周三午夜摇身变成受人瞩目的狂野主唱,但本着上下铺兄弟的情谊,他还是有事没事光顾捧场。
骗人的,都是骗人的。
室友的歌唱得一点也不好听。靠抽烟哑了的嗓子玩摇滚,除了沉迷幻想世界的文学青年,这个世界上不会找出比他更加可悲的男人。真正使他没事爱往霹雳王跑的原因是星期四的钢管舞。他超喜欢其中一个女孩的大屁股。
无错!室友的前车之鉴让他了解,文学青年想在世上好好存活,就要离某些东西远一些。和爱惜生命这种伟大的事业相比,牺牲梦想或者变得庸俗只不过是小小小小到不能再小的牺牲而已。
况且他现在失恋了,他有理由痴迷钢管舞女孩的大胸翘屁股。
他所痴迷的女孩叫做玛丽,最开始的时候,他还只是觉得这个女人长相平凡,身材未免有些火辣得走形。可是后来听多了台下男人的安可,他却发现自己竟然记住。
玛丽玛丽玛丽玛丽,他的前任女友看着言情小说长大,不知道什么叫做风尘女子。真正的风尘女子,十个有九个要叫这样让人没法喜欢,却忘记不掉的名字。
这一天,他借着酒劲,摸进后台去找他朝思暮想的大屁股玛丽,看到的是酒吧老板用尖细的手纸戳着女孩胸脯的罪恶画面。那一瞬间,他呆住了,他没想到舞台上那个火辣劲暴,屁股扭上三十圈也不带停的女子,可以露出像小动物般柔软的表情,一种感情狠狠地撞击着他的心房。
他知道,那叫做梦想幻灭。
灰发的酒馆老板像新中国文艺作品里的地主婆一样捏着尖细的嗓子数落玛丽不够卖力。死戳玛丽的动作,让人怀疑其真正的目的是想把那女孩子气球一样饱满的胸脯放气。虽然他经常光顾霹雳王酒吧,对这里的恶俗装修和用人眼光都不敢恭维,但他确实没预料到。这里的老板会是个如此令人生厌的小鬼。
真正使人厌恶的还在后面。
暗淡后台,他看得到男孩细长眼里闪过的寒光。直觉告诉他,颜貌瘦弱的少年并不好惹,为什么会在如此尴尬的场面下与此人相遇?倘若换了别处,一定会好好装成龟孙子从这人面前逃掉。事实却很讽刺,即使明知自己根本不够资格英雄救美,他还是一步跨了出去。
——跨出去,便后悔。
[你是谁,在这干什么?]
男孩的趾高气扬教人难忍沉默。
[你一个男孩子,欺负女孩子,觉得很有意思么。]
仿佛是为了讽刺他的台词白烂,少年回答得毫不思索。
[有意思。]
他对此人彻底无语,手足无措。少年见他无言以对,气焰更加嚣张。一把推开玛丽,冲到他面前。
[这里不许闲杂人员进入,我问你在这干什么,怎么不回答。]
那男孩的犀利眼睛与他相对,灰色虹膜,色彩冷酷妖异。他呆住了,确实不知如何回答。终于向玛丽投以求救目光。
他在大屁股女孩震惊却厌恶的回视中体察到了什么才是真正失去爱情的绝望。
-
那天夜里,他认识了怪小孩维兰.翘德兰。年纪轻轻的孩子,却独自经营整家酒馆。除了几个侍者和调酒师在照顾客人,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帮手的人存在。考虑了很久,他终于问起那孩子不上学的缘由。回答却是被充满鄙视的灰色目光扫过,阴阳怪气地说道,我有去上学啊,只不过上得少一点而已。维兰.翘德兰思考世界的逻辑诡异非凡,虽不像他小时候那样充满不可理解的幻想,却是同样地不容于世。教他怀疑这样的人没有靠山怎能生存。
所以,哪怕从一开始就没想到要和此人成为朋友,但是对于那些不能理解的想法,他却仍然好奇得无以复加。而且似乎与陈一样有特殊的喜好,维兰虽然总是口出恶言,却甘愿与他这对世事一无所知的无能少爷为伍。足见他对恶人特殊的引力。
何况那是个个性恶劣却相当漂亮的孩子。不知是否漂亮的人总有很多特权,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时,维兰.翘德兰几乎不所不知。连带地,从维兰那里,他也可以知道很多决不会写在书里的故事。
比如说,总是站在吧台后面,没有表情的英俊调酒师名叫宁 玉碎,其实是个女人。早年,她靠出神入化的摇骰子技术独霸赌坛,却因为开罪□□老大被迫埋名改行。这个女人会调一种流传了很多年的酒,在武松打虎的故事里,叫一碗醉死牛,在霹雳王的酒水单上则被写成一饷贪欢。其实意思都一样,就是让你醉得不知道自己在哪,然后有钱被掏,没钱被脱。
为什么有能力挖到这么强的人到自己店里,维兰并没有说。维兰.翘德兰本来就是个任性的孩子,你想从任性的人那知道点不一样的知识,就必须顺着对方喜欢说的去听。
然后维兰很没道德地提到了让他牵挂不已的玛丽。说那只奶牛已经结过两次婚,目前正独身带着五岁大的女儿。出于某种原因,维兰.翘德兰厌恶大胸脯的女人和关心孩子的母亲,所以有事没事总会像欺负人的小学生一样,找人家的碴。他没敢问一切是不是因为这个半大孩子缺乏母爱的缘故。反正自从得知大屁股的玛丽已经生过孩子,他对她宽大臀部的感觉就完全走了样。
他并不遗憾维兰.翘德兰没有对他讲自己的故事。在他看来,这个尚未成年便已深涉人世的少年,如果真将本身的过去抖落出来,那一定会长得不可思议。当他看少年眨着仿佛能泛出银光的眼睛,把别人的故事说得眉飞色舞时,他觉得自己这文学青年做到这一步便已足够。
维兰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像他般一本正经地听人搬弄是非的家伙。他笑笑没有回答,人活在世上总要找点事干,不搬弄别人的是非就是搬弄自己的是非,究竟哪样更好,显而易见。
维兰抓住片刻的空隙,把杯子里的柳橙汁吸了个底朝天。舔着意犹未尽的小嘴,那孩子笑得故作神秘,招手让宁姐姐又给他上了一杯西瓜汁。
这样也挺好。
仿佛是在自言自语,维兰.翘德兰又回头讲起那个周末来酒馆买醉,弄丢了弟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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