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人生如一幕悲喜剧(1)
看着凭着回弹力缓缓自动合上的房门,我的肢体随着每日的惯性,按下音响,周彦宏的《当爱情经过的时候》轻柔的飘起。
我万分惫懒地坐到飘窗的坐垫上,双手环绕在膝头,将沉重而疲惫的脑袋也至在膝头上,静静且毫无焦点地看着窗外的某处虚空。
秋日的阳光带着收获的金色,微微刺痛着我的双眼,我的思想随着阳光的抚触开始延伸飘远。
奔奔敏感的似乎一个孩子,若有若无的歌声,衬得屋里反常的静默下来,我略显低沉的呼吸声立刻让它感到了什么。
它一跃而上,身手无比矫健轻盈,落在我的身畔,巨大的脑袋凑到我的眼前,眼神热烈,渴望爱抚,也可能是我误会,它真的觉得是我才是需要安慰的那一个吧。
我伸手揉乱了它毛茸茸的脑袋和威武的胸毛,毫不吝啬对着它笑了笑,它就很高兴的摇起尾巴来,并且顺势又在我脚边躺下了。
它渴望引起我的注意,倘若我有十来分钟没有注意它,它就会在我脚边摇头晃脑,非要将我的目光重新吸引到它身上不可。倘若我继续忽略它,那么它会生气,跑到床底下没精打采地趴着,非我三请五请才肯出来。
奔奔是个坏脾气的孩子,但爱我,忠贞不渝的那种,而且只有我一个。
记得有一次,奔奔正是处在肠胃不好的阶段,狗狗的消化能力是远不及它的好胃口,吃多了也会拉稀跑肚。
睿兰嘴上发狠,却仍旧给它准备了一大块肥厚的肉骨头,我一时情急,竟从沙发上冲过去,玉手仅仅绕过奔奔那巨大的四个犬齿,居然从奔奔的紫盆大口里,将那大块肉给撬了出来,松狮的唇舌是深紫色的。
睿兰目瞪口呆的看着一人一狗的斗争,奔奔万般不舍,眼睁睁看着美味被我粗鲁地抢走,只流出了好长一串哈喇子,却并没有给我纤细的手腕来上致命的一口。
当时我并不明白,我做了多么危险的事儿。
兽医告诉我,下次再不可有如此危险的举动,狗狗护食是它的本性,咬我应该是没商量的,但高傲的奔奔明显宽容了我糊涂的冲动。据说松狮有藏敖的血统,是那半兽半狗怪兽的远方亲戚,生平只认一个主人,一旦认定,将付出全部的忠诚,再无改变。
忠贞不渝的爱是我从懂事起,一直向往的,从我少年读妈妈最爱的那首《上邪》开始。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其时,并不完全领略这古色古香且简略之极的文字,表达出怎样一种惊天地、泣鬼神般的深情。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再大到领略少女情怀的那一刻,我终于理解如仕女画般美丽的母亲,为何会早早放弃了自己的孤独弱女,对那个情场浪子至深至重的爱已耗尽了她的全部生命,没有办法再为我保留一分。
唯一可悲的是,我从来没有想到,一生中第一次得到这种忠贞不渝的爱,居然是来自一条狗。
现代科学研究结果告诉我们(作者吐槽:搞这种研究的,真的不是吃饱了撑得?还是被抛弃地太多,心底无比阴暗系?),爱情的感觉,源自于脑内垂体分泌的内啡肽及肾上腺素的作用,最长也就能够持续十八个月。
爱情这东西,其实说白了,并没有什么缘定三生的神秘感,让青年男女们为之前仆后继的激情与幸福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脸红心跳、身体发烫等等症状,都是各种激素的副作用罢了。
可是,无论怎样激动人心的邂逅、一见钟情或者两情相悦,最长也不过十八个月,因为我们的器官习惯了,熟悉了这个刺激物以后,就不再为她(他)们分泌什么新鲜激素了,于是刺激消失了,幸福感和冲动也不见了,再想分泌类似的激素,就需要崭新的刺激。
爱情与毒品,从化学角度看,效果几乎是一样,就是分别由外因刺激人体器官分泌激素,带给我们以幸福感,某种意义来说,爱情也是一种毒品。
十八个月,相对于漫长的一生来说,实在不足以提。这就是爱情,人人渴望的爱情,如此的短命易折。
我与秦尉相识到分手,也正好是十八月,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初见和缠绵悱恻,然后他挥挥手离开,潇洒地不带走一片云彩,而我被爱情所伤,至今似乎依然在原地徘徊。
我深深地叹了口气,奔奔琉璃般眼球里的那个我,也跟着叹气。
镜像里的我依稀仍是旧日模样,柳眉秀目,红唇如画,乌发如云,和三年前相比,只是少了那股闪亮快活劲儿。我抚摸着眼眉,下意识想要拭去笼罩眉宇的浅浅忧郁。
我知道它是青春的杀手,会不知不觉给我添点皱纹,加点沧桑,直到将我彻底变得面目全非。
我希望在韶光流转中,依然保持自己的绮年盛貌;不至于,他日与秦尉街角相逢时,擦肩而过他却漠然地不再相识。
即使我心已放弃,潜意识却不愿意自己只是他指缝中燃尽的那颗香烟,随着那一缕袅袅上升的烟雾,消失地无痕无迹。很无聊地期盼,姚淼在秦尉的一生,都是他心头的那颗永不消失的朱砂痣,眉尖的那缕轻愁。
对着奔奔单纯无害的邀宠眼波,我努力地展露了一个笑颜,记忆中只有20岁姚淼的无敌笑颜。
20岁时的姚淼,全身都似乎笼罩在一种光芒里,吸引着人人目光在我身上打转,这种光芒叫做青春。
我初入大学时,毫无目的地从了大流,学了很热门的所谓企业经济管理。后来我创业失败的现实证明,四年的学习,简直是耗费生命的无聊选择。
等到大学毕业了,鉴于我那无良的父亲,对于我的就业问题,闭口不谈、装聋作哑,毫无让我去他和继母的公司里历练的意思,幸亏我也没有就业的打算,才不至于太受打击。
我对于工作是否专业对口啥的,完全是无可无不可,毫不在意,其时正处在年少轻狂的时刻,感觉大好人生就犹如路边篱笆上,一朵胜放的蔷薇,随手随时可摘取,只看我是否愿意。
出于这份莫名其妙的自信和清高,也就没有与同班几十号磨拳搽掌的女饕餮们竞争,按部就班进公司做一个底层白领丽人,也没有以绮年玉貌为凭,主动扑捉翩然降临的白马王子。
心里早认定我姚淼的男人,会脚踏七彩祥云,雷鸣电闪地出场,单膝跪地,仙乐飘飘地隆重迎娶我。
于是,在三里屯一个不起眼里的酒吧里,我做了一名快乐的调酒师。碰到心动的曲子时,我也会随旋律快活地扭动着身子,眯起我水波潋滟的大眼睛,嘟起红唇享受暗夜的馥郁人生。
但多数的时候,我睁大亮晶晶的双眼,盯着夜色里沉沦的红女绿男,自觉充满悲悯之情。薄薄的酒精味道在空气里弥漫着,我似乎看见,欲望那个不辨男女的妖孽,在他/她隆重其事的正色背后张牙舞爪,又或者冷眼嘲笑。
试探、暗示、眉来眼去、无伤大雅的调情、声色的诱惑……有条不絮地进行着,酒吧里幽暗的灯光,遮掩不了旷男怨女们入骨的寂寞。夜如水逝去,她与他或者勾眉搭眼地相携离去,或是脚步飘浮地归入自己无边的寂寞之中。
我看着这情色场里的你来我往,不易乐乎,或欣赏、或叹息,不料却成了他人的风景。
插入书签
如果每增加3个收藏,某文会将加更,努力码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