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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
决定读圣经,至少要放在床头,随手可及。亦如十六岁时读Charlotte Bronte的《简爱》。Margaret Mitchell的《飘》。
很厚重的修订版,深蓝色的封面,泛黄粗糙的纯质纸,捧在手上,有满手阳光一样的温和。
曾在一段岁月里,满足了我对文字的渴求。
读书于我,更多时候,是不可缺少的精神世界。现实太过飘渺,需有一处安身之地,可以是一间屋子,像海子的面朝大海。
可以是一本书,你在书里,你在书外,来去自由。
我欣赏,散发自由气息的女子。因着自由,自有一股原始且冷冽的美。
这种美,至始至终符合我的审美观,追寻并深刻迷恋。
譬如圣经谈及宿命,人性,灵魂。这是多数人不愿触及甚至抵触的话题。但,我那样喜爱。
光阴转换。离别。生死。重逢,错过。
多少事,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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