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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新
三人还没走到营帐,便有将士来报,说辽人突袭,宁王已经派人去应战,时大人也随着一同去了。
谢长歌听过,低笑了一声,朝身边人说道:“辽人已是秋后的蚱蜢,临死前蹦跶两下罢了,不足为虑。”说着将临渊送回了军帐,托付给了自己的心腹,随后谢长歌佩戴好铠甲,带着一队人马加入了战场。
战场上永远是刀光剑影的场面,血光四溅,嘶吼与惨叫声不绝于耳,宛如炼狱。
这种地方,人命是最无关紧要的东西,刀枪每每刺下,就有一双父母失去爱子,一个春闺中的姑娘再等不回梦中人。谢长歌不喜欢这样的战场,他失去过挚爱,体会过肝肠寸断的滋味,知晓每一个濒死的魂魄身后所承载的重量。
但他又不得不去杀人,因为自己的戈矛不动,便有更多的同族丧命。
在蓟城的战场上,他终于明白了楚玥当年的心情,不是眷恋战场,也不是嗜血残暴,只是想用自己的能力,以最快、最直接的方式去守护更多的百姓。
解决掉眼前的辽兵后,谢长歌往前方搜寻目标,不知怎的,一眼就在茫茫人海中看见了长剑白马戴着面具的援军将领。
在枪戟更占优势的战场上,那人就拿着一把不足四尺的青锋宝剑,身形灵巧,轻易地解决掉了周围的辽军,一时间周身竟再无人敢来应战。
那就是宁王楚玉?看起来身姿颀长,即便看不到藏在面具后的脸,也能透过对方的剑锋感受到一股文雅气质。似乎和传闻中的并不一样,但谢长歌觉得他又似乎理应是这个模样。
楚玉也看到了他,手上的动作稍稍顿了一下。两人对视的瞬间,时间似乎被无限拉长,恍若漫长的一世。
下一个瞬间,两人同时收回了望向彼此的目光,继续看向前方,与敌军厮杀起来,
谢长歌胡乱地刺着周围的敌军,但脑海中却是一片空白。不知道为何,他看到宁王的时候,竟有一瞬间觉得这人很像自己的子钰。
当年湘水边白马银枪的子钰,也理应是这副风华绝代的模样,可惜自己无缘得见,只能梦里前往他们未能相识的年华,凭借着自己的臆想一窥心心念念的人。
子钰早都不在了啊。
恍惚过后,谢长歌再度清醒了过来。
不在了就是不在了,不会活过来,更再也见不到。
宁王同子钰是血脉兄弟,说不定还是一母所生,气度举止像一些自然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子钰其实是个小心眼儿的人,很爱吃醋,若是被他知道了自己觉得宁王像他,该是又要恼了。
想到这里,谢长歌低低的笑了起来。
想见到吃醋的子钰,竟也是不能够了。
楚玥看到谢长歌的时候,也同样如遭雷击。
不知道为什么,早都已经消散在烟柳坊那晚的夜色中的爱恨,在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再度被重新聚合。心底某些死去了多年的东西,忽然迅猛地吸收起全部心血,妄图再度扎根生长。
或许当初一见钟情的人,即使过了多年,再次相见时,亦会又一次地一见钟情。
楚玥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奔向敌军的更深处。
深宫里的那些岁月,现在想想还像腊月里带着冰霜的风,吸上一口,就能把心肺扎得生疼。
他早已不是十年前的那个痴情人了,这么些年过去,到底是爱、是恨,还是彻彻底底的不在乎,都已经不重要了。
楚玥死了,宁王楚玉不过是个早年孤苦、容貌尽毁,好容易重回朝堂的王爷罢了,也只有打仗这一个拿得出手的本事,所谓治国平天下,不过都是奢望,一世一双人,更不可得。
辽军此次本就是奇袭,没有太多的布置与谋划,见损失接二连三,辽人很快鸣金收兵,不再恋战。
“想必阁下就是名震天下的宁王殿下。”回到军营,谢长歌摘下盔甲,朝楚玥拱手作揖,“多亏了贵国相助,才能趁早结束这场混战。”
眼前的谢长歌令楚玥觉得有些陌生。曾经那么熟悉的人,这些年未见,竟也变得生疏起来。
麻姑见惯沧桑景,不省人间有白头。
十年未见,被埋葬在记忆最深处的锦衣公子,竟生出了些许白发,眼尾上也攀附了些许皱纹,看起来苍老憔悴。
他原以为,谢长歌该是称心如意的。
谢长歌的身边不过是少了个自己,或者说,多了一个故作深情的资本。自己与他的过往,该被他藏在意气风发背后,或许是夏日的某个夜晚,或是中秋团圆的时候,坐在庭院里,朝身边三宫六院的娘子们夜晚闲谈的时候,倍感唏嘘的说上几句,以赢得枕边人们的一声夸赞——殿下深情,妾身等感念。
可为什么,谢长歌看起来却不是这样?甚至似乎过得一点也不好?
万千思绪化为一个拱手,楚玥回礼,开口时刻意将声音往下压了半分:“见过太子殿下。早闻殿下贤名,如今是百闻不如一见。”
这话说得可真假,十年里,他连谢长歌的名字都不愿意听,仿佛那三个字被淬上了剧毒,单单是听到就会令自己立刻死无葬身之地,更不必说去了解对方的近况。
说到底,他们现在,连最陌生的陌生人都不如,或许余后的半生也决计不会有半分的交集。
两人说了几句可有可无的客套话,便策马回归了营地。
南朝两万精兵,刚到就被调去了战场,如今还尚未安营扎寨。
“那边是匈奴军的驻地,阁下若是觉得不妥,可到东边儿扎寨。”谢长歌指着自己营地的西面说道。匈奴部族归属北离已经近百年,此番离辽作战,自然也是派了人马过来的。
“匈奴军也在?”楚玥未曾想到自己可以在这里遇上匈奴的人,“不知率军的将领是哪位将军?”
“是匈奴王古尔真。”大离派出太子亲征,为了表示诚意,古尔真只能带着人马亲自前来支援。
“这倒是无妨。”楚玥说,“楚某早年流落民间,为谋生计曾到塞外贩卖过中原的小玩意,不幸遭遇劫匪,恰巧被当时的王子救了一命,养好了伤才离开。那王子便是如今的匈奴王了。”
楚玥的话没有令谢长歌生疑。古尔真生性洒脱,喜欢结交三教九流的人物,当年在长安时便时常混迹市井,与在塞外行商的宁王认识也并不稀奇。
“那倒是他乡逢故知了。”谢长歌道。随后便以入夜还要商讨军情为由与楚玥作别。
楚玥安顿好了士兵,便只身前往了匈奴主帐。
既然古尔真在,那么师哥自然也应当是在的。楚玥上次收到唐中的来信,还是在一年前,不知道对方如今过得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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