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资料贴

作者:月光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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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随笔(五)脂粉香娃史湘云


      记得在去年四月上旬,我写过一篇研红方面的文章,题目叫做白雪红梅薛宝琴,那么,它的潜台词是什么呢?毫无疑问,乃脂粉香娃史湘云!我们看红楼梦第四十九回,标目为《琉璃世界白雪红楼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文章内容,重点围绕史湘云与薛宝琴。在曹公笔下,史湘云娇憨活泼,襟怀坦荡,割腥啖膻,放浪形骸,极具晋代文士风致,而薛宝琴,年轻心热,见多识广,诗才敏捷,美如天仙,真不愧为红楼梦里的梅花女神。曹雪芹将史湘云与薛宝琴并列平举,则史湘云在曹雪芹心目中的地位,可想而知。不信,我们可看一下史湘云的"乐中悲":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请看,此是何等之高的评价!可以说,曹雪芹对史湘云的偏爱,溢于言表。

      或许有读者要说了,英豪阔大史湘云,怎么突然变成了脂粉香娃史湘云?你有没有搞错?其实,我并没有搞错。因为此处"脂粉香娃",并非涂脂抹粉之意,实乃娇憨可爱之义。--当然,"娇憨可爱",并不单指史湘云一人,然而,以史湘云为代表,则无可争议。此"娇憨可爱"四字,用于史湘云身上,极其合适,它与史湘云"英豪阔大",是完全统一的。

      有许多红学家,把如此娇憨可爱的史湘云,下嫁给名不见经传的卫若兰,实违背曹雪芹心意。因为按曹雪芹固有构思,史湘云当嫁给"才貌仙郎"。试问,卫若兰在红楼梦前八十回里,毫无影响,他够格么?再说了,被曹雪芹倾尽全力、精心塑造出来的史湘云,下嫁给一个在红楼梦前八十回里毫无影响的卫若兰,古往今来,小说能有那样的写法么?给人事发突然、莫名其妙的感觉,当是确定无疑的,何况,史湘云是贾宝玉的湘妃之一,是贾宝玉青梅竹马、最为珍爱的红颜知己,曹雪芹岂能狠心将史湘云胡乱嫁给卫若兰!史湘云"乐中悲"中所云:厮配得才貌仙郎,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此"才貌仙郎",字字千钧,理当唯有赤瑕宫神瑛侍者、补天不成幻形入世的贾宝玉才配。如果曹雪芹将史湘云胡乱嫁给卫若兰,岂不太不负责任、太糟蹋了自己的千古华章了么?这对于曹雪芹来说,绝对是一件不可想象、不可容忍的事!

      那么,许多红学家把史湘云"嫁"给卫若兰,出于何种原因呢?说起来很悲哀,只不过是因为两条脂批。那两条脂批云: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此见庚辰本三十一回回前墨批。另一条脂批见于三十一回回后墨批: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对于三十一回回前墨批,我们该如何理解呢?明摆着,脂批是以晴雯撕扇为例,说明宝玉"情不情";又以黛玉有感于"金麒麟",胡乱吃醋,说明黛玉"情情"。脂批是有感而发,并列地评论宝玉的"情不情"与黛玉的"情情",其中并没有将史湘云嫁卫若兰之意。

      宝玉"情不情",是指宝玉用情于无情之人,对有情之人,当然更不用论;黛玉"情情",是指黛玉用情于宝玉一人,是一种极为专一的爱情。但"金麒麟",牵涉到了宝玉与湘云的金麒麟姻缘,而此时,黛玉早已去世,故黛玉有感于金麒麟,实在是多余。按我的说法,是胡乱吃醋,--当然,作为当时的黛玉,并不知道自己将在两年后的芒种节会去世,所以黛玉吃史湘云的醋,也是理所当然的。(庚辰本上"何颦儿为其所感","感"字不能校改为"惑"字。因为黛玉吃湘云醋,实在是有感于"金麒麟"。已卯本及蒙、戚诸本作"何颦儿为其所惑",我认为是错误的。)

      附记一笔:"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此清楚地表明金玉姻缘、金麒麟姻缘,男角均是宝玉。否则,此"间色法"三字,用在此处极不妥当。(间色法,是绘画上的一种技法,是指在底色上再上一层颜色。此处,金玉姻缘喻底色,金麒麟姻缘喻所需之色,它将覆盖在"金玉姻缘"这底色之上。故我们可知,两对情事,男角均是宝玉。

      对于三十一回回后墨批,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我理解,脂批只是点明了卫若兰在"射圃"一回中所佩之麒麟,正是宝玉所持之麒麟,但是,宝玉所持之麒麟,是如何到卫若兰手里,以后,卫若兰又将此麒麟如何处理,脂批一概没提到。我们不能据此武断地判定史湘云嫁给卫若兰,因为这里面,模糊之处太多了,不确定因素也实在不少。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卫若兰行侠事,用此麒麟帮助贾宝玉与史湘云成就金麒麟姻缘。请看二十六回脂批云: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此见甲戌本)。从这条脂批里,我们可知卫若兰"射圃",实与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一样,属侠文性质。换句话说,卫若兰如同倪二等人一样,爱打抱不平,行侠仗义。正因为卫若兰有行侠仗义之特性,故我们推断卫若兰帮助宝湘成就"金麒麟"姻缘,决非无稽之谈。

      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蒋玉菡与袭人的成婚,宝玉是出了大力、帮了大忙的。是宝玉将蒋玉菡的汗巾子,传递到了袭人的手里。我们很难想象,宝玉做了一次"婚姻介绍人",还嫌不够,还嫌不过瘾,偏要第二次再做婚姻介绍人,将史湘云嫁给卫若兰!这,可能么?何况,史湘云是贾宝玉的湘妃之一,是贾宝玉青梅竹马、最为珍爱的红颜知己!

      说实在话,某些红学家对脂批的理解发生偏差乃至错误,不足为奇,--毕竟,红楼梦八十回后文字无存,似乎谁也不清楚八十回后,红楼梦情节进展该是怎样,但,我们退一万步,即便我们对脂批的理解是正确的,我们也不能相信史湘云嫁给卫若兰。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脂批再重要,也没有红楼梦文本本身重要,我们决不能舍本逐末、主次颠倒,何况,脂批批错地方还真不少。比如甲戌本,脂批说史湘云活到两鬓成霜的时候,就是明显批错的。我们根据红楼梦中大量伏笔、线索,可断定史湘云在红楼梦结束前,当溺死"湘江"。另外,脂批对"好了歌注"的许多地方,也都是明显批错的。(详情读者可参阅拙文《红楼梦探佚之八·证史湘云之死》及《红楼梦漫谈之十·好了歌注及飞鸟各投林》)。

      史湘云只能嫁给贾宝玉而不可能嫁给卫若兰,我们有大量证据。在贾宝玉的怡红院里,蕉棠两植。蕉是黛玉,棠是湘云。这里面,没有薛宝钗的位置,更没有卫若兰的影子,对于如此明显的暗示,我们岂可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在史湘云的判词中,"湘江水逝楚云飞";曲子中,"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把湘云比附湘妃,毫无疑问。可我们看三十四回,宝玉挨打后,黛玉题宝玉所赠之帕云:湘江旧迹已模糊;三十七回,探春送给黛玉"潇湘妃子"的别号,而黛玉慨然接受,并一直以"潇湘妃子"自居。显然,黛玉同样是湘妃无疑。因为林黛玉比史湘云年岁稍长,故我们可以认定,林黛玉、史湘云,分别是贾宝玉的娥皇、女英。

      我们说林黛玉、史湘云分别是贾宝玉的娥皇、女英,除了"蕉棠两植",除了湘妃典故,还有四十回"金鸳鸯三宣牙牌令"。黛玉当时"胡言乱语",泄露了好多不该泄露的机密,其中就有"双瞻玉座引朝仪"。"玉座",本当为"御座",曹雪芹改"御"为"玉",明显是将贾宝玉寓皇上。那么,引朝仪的"双瞻"该是指谁呢?理所当然,是指林黛玉、史湘云!除了她俩,别人不配。

      二十一回,史湘云来到贾府的当晚,便与林黛玉同床共眠。"那林黛玉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那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掠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墨夹]:写黛玉之睡态,俨然就是娇弱女子--可怜;湘云之态,则俨然是个娇态女儿--可爱。真是人人俱尽,个个活跳。吾不知作者胸中埋伏多少裙钗。

      上面"墨夹",我本可以不引,但为了充分说明问题,我还是觉得引入为妙。这样,读者可清楚地看出曹公心意。如果我能加批,我当写上如下文字:此实乃娥皇女英同卧图也!

      我们知道,黛玉是总花神,麾下有芙蓉花神睛雯,桃花花神袭人。可我们看湘云,她是海棠,乃花仙,而花仙比花神,毫不逊色,此岂是偶然?它充分证明,在曹雪芹心目中,史湘云与林黛玉,地位是完全相等的,而这一"相等",在七十六回黛湘中秋联诗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所谓"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正是这一对娥皇女英的绝妙写照,同时,也是这一对薄命女儿同归于死的绝好证明。

      附:海棠乃花仙,见辞海语词增补本"花仙"条:①海棠的别称。《广群芳谱》卷三十五:"盖色之美者为海棠,...以其色无香,故唐相贾耽著《花谱》,以为花中神仙。"②犹花神。苏轼《腊梅一首赠赵景贶》诗:"归来却梦寻花去,梦里花仙觅奇句"。

      --我们知道,六十三回中史湘云定位于海棠,正是得力于苏轼《海棠》诗句"只恐夜深花睡去",而海棠,乃花仙,与花神同义。如此一来,红楼梦里,花仙史湘云,也即是花神史湘云;而花神林黛玉,也即是花仙林黛玉。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林黛玉与史湘云可以相互替换。比如黛玉的"问菊"诗:"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明摆着就是替史湘云说话。"休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片语时,"情况也是如此。当然,其他还有,比如黛玉"菊梦":"登仙非慕庄生蝶,忆旧还寻陶令盟","醒时幽梦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等等。总而言之,在菊花诗里,黛玉实是史湘云的替身,也是史湘云的传声筒。

      另外,我们还应该注意"花仙",源于苏轼诗句,而"花神",归根结底,是从苏轼诗句中化来。它至少证明我们上面所言,决非牵强附会、胡言乱语,而是曹雪芹的固有构思。

      在曹雪芹的固有构思中,林黛玉是花神,史湘云是花仙,她们可以相互替换,而且地位相等,是贾宝玉名副其实的娥皇、女英。那么,我们回过头来说上一句,既然史湘云明确无误是花仙,而且是贾宝玉的湘妃女英,则曹雪芹岂能把史湘云嫁给卫若兰!这其中的道理,难道还需要我们细说么?!

      史湘云,直到红楼梦二十回才上场,可她一上场,便奇峰突起,热闹非凡。先是林黛玉打趣史湘云咬舌,两人相互追逐、打闹,宝玉从中"劝架",后插进宝钗,"我劝你两个看宝兄弟分上,都丢开手罢。"脂批不失时机地写下如下批语:好极!好极!玉、颦、云三人已难解难分,插入宝钗云:"我劝你两个看宝兄弟分上,"话只一句,便将四人一齐笼住。不知孰远孰近,孰亲孰疏。真好文字!--这条脂批,实把宝玉与黛玉、湘云及宝钗的相互间关系,活画了出来。然而,脂批似乎还嫌点得不够明确,在紧接而来的"四人正难分解"旁,又直接点明:好!前三人,今忽四人,俱是书中正眼,不可少矣。我们看了以上这两条脂批,说史湘云不嫁给贾宝玉,而嫁给与史湘云浑身不搭界的卫若兰,这实在是说不过去的。

      宝玉、黛玉、湘云、宝钗,"俱是书中正眼,"这分明指出了宝玉与黛、湘、钗三人均发生"爱情"。然而,怡红院里,蕉棠两植,说明宝玉与黛、湘有真正的爱情,而与宝钗,爱情两字,当打上引号。因为玉钗成婚,是奉元春旨,宝玉不得已而为之。这一点,红学界已基本上达成共识,我在此就不多罗嗦了。

      史湘云来到贾府后的第二天清晨,宝玉用湘云洗了面的残水洗自己的脸,接着,在宝玉的央求下,湘云给宝玉梳头,发现宝玉头上的珍珠丢了一颗;再接下去,是宝玉"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却被湘云看见后打落,说"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过!"这段描写,其实形象地点出了宝湘之间的关系,实在是不同寻常的。宝湘明摆着是一对青梅竹马的密友,其相互间的熟悉程度,远高于宝钗,甚至黛玉。

      附记一笔。宝湘青梅竹马,是一对密友,但当时年纪尚小,还谈不上爱情两字。不过,这为他们之间将来生发爱情,无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另外,史湘云别号为"忱霞旧友",可为此说提供旁证。再有,袭人先服侍史湘云,后服侍贾宝玉,其间暗通消息,发人深省。归结一句话,宝湘将在黛玉死后,异军突起。宝湘的金麒麟姻缘,必将覆盖在玉钗的金玉姻缘之上。

      三十七回,探春发起海棠诗社,湘云参加最晚,然而,湘云做的海棠诗,又多又好,"压倒群芳"(脂批),此实在不是偶然的。因为一、湘云是海棠,理所当然是主角;二、海棠诗社,包括紧跟而来的菊花诗,隐义所写,正是围绕宝湘姻缘,详细解读,读者可参阅拙文《红楼梦漫谈十五·海棠诗、菊花诗隐义解》。

      宝湘姻缘在海棠诗、菊花诗中用隐义来反映,我在这里不必细说,但略微提及几句,我觉得还是大有必要的。

      宝玉在"访菊"、"种菊"诗中,不折不扣地把自己妆扮成了陶渊明,--因为爱菊、爱酒乃陶渊明最为显著的特征;而史湘云,则不折不扣地表现出了晋代文士风貌,比如"对菊":"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比如"供菊":"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流。"我们将宝玉的"种菊"、"访菊"与湘云的"对菊"、"供菊"联系起来考虑,即可知道,宝玉湘云脾气相投,实乃一对贫贱夫妻,他们在贾府还未大败之前,就已抛弃贾府,结为联盟。--此说我们另有雪芹的代言人探春作证:"长安公子因花癖,彭泽先生是酒狂;""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还有死去的黛玉作证: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登仙非慕庄生蝶,忆旧还寻陶令盟。

      以上所言,读者或许会有疑问,怎么探春诗、黛玉诗,与己无关,却与宝湘姻缘有关?要我说,确是这样。我们不能因为诗出于谁手,就必定与谁有关,这是一种很错误的红学观点,它往往立足于红楼梦局部,而没有看到红楼梦整体。--当然,曹雪芹的文章,有时一手两牍,但毕竟,还有主次区别。

      事实上,我们要看出海棠诗、菊花诗中隐约晃动着的宝湘姻缘的影子,是极其容易的事。前提条件是:我们必须大致搞清楚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情节进展,并必须确认宝湘姻缘。如果说,我们对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情节进展完全不清楚,甚至根本不承认宝湘姻缘,则我们之间的对话、沟通无从谈起。但是,我相信,宝湘姻缘将随着红楼梦探佚研究的不断深入,终会赢得越来越多的人们的信服。

      四十九回,宝玉与湘云在芦雪广大吃烤鹿肉,李婶道:"怎么一个带玉的哥儿和那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那样干净清秀,又不少吃的,他两个在那里商议着要吃生肉呢?说的有来有去的,我只不信,肉也生吃得的?"此点明宝湘姻缘,并为宝湘姻缘将来"寒冬噎酸齑,雪夜为破毡"作对比。

      面对宝湘烤鹿肉,黛玉笑道:"哪里找这一群花子去!罢了,罢了,今日芦雪广遭劫,生生被云丫头作践了。我为芦雪广一大哭!"而湘云冷笑道:"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果然,极具晋代文士风致的史湘云,在芦雪广争联即景诗中,诗才敏捷,竟与梅花女神薛宝琴并驾齐驱,毫不逊色。(五十回脂批云:此回着重在宝琴,却出色写湘云。写湘云联句极敏捷聪慧,而宝琴之联句不少于湘云,可知出色写湘云,正所以出色写宝琴。)

      宝玉乃"陶渊明",湘云又"真名士",因此,宝湘成为夫妻,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究其内幕,这还与曹雪芹的好恶有关。

      雪芹好友敦诚有诗云:接褵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又有诗云: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敦诚在佩刀质酒歌中,干脆白话直书: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我们通过以上三处敦诚诗句,即可知宝玉,--特别是史湘云,与曹雪芹的性格是极其贴近的。我们根据这一点,又可知道,史湘云,实是曹雪芹最为心爱的"女儿"。曹雪芹将此女儿嫁给贾宝玉,其中深意,不点自明。(贾宝玉不等于曹雪芹,但有曹雪芹影子,无可非议)。

      许多读者都知道,宝玉在黛玉死后,弃钗为僧。他们搞不懂,为僧后的宝玉,岂能娶湘云为妻?事实上,这也是许多人始终不肯承认宝湘姻缘的原因所在,要害所在。但是,这一问题是容易解决的,因为红楼梦,细针密线,几乎无懈可击。

      二十二回,宝钗过生日,席间,宝钗点了一出戏,名《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其中,有支《寄生草》,宝钗念给宝玉听: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上述《寄生草》,直射宝玉将来弃钗为僧,这是不难理解的。然而,因为这出戏,又引发了宝玉与黛玉、与湘云之间的矛盾。起因是湘云心直口快,点破演戏的小孩活像林黛玉,宝玉急忙使眼色阻止湘云,却遭致黛玉气恼宝玉。而湘云,并不领宝玉之情,也对宝玉有意见,宝玉两头不落好,加之受《南华经》影响,一时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在此心境下,宝玉提笔立占一偈云:你证我证,心证意证。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又填一支《寄生草》: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

      我们有宝钗所念《寄生草》,又有宝玉"立占一偈"及"无我原非你"一段,当确定宝玉必将弃钗为僧。但,宝玉就此"为僧"了结了么?非也!因为宝玉"悟禅机"之后,紧接着就有黛玉、宝钗、湘云三人,来看望宝玉。宝钗说:"这个人悟了。都是我的不是,都是我昨儿一支曲子惹出来的。这些道书禅机最能移性。明儿认真说起这些疯话来,存了这个意思,都是从我这一支曲子上来,我成了个罪魁了。"宝钗把宝玉的"悟禅机"扯了个粉碎,并让丫头们"快烧了罢。"而黛玉笑道:"不该撕,等我问他。你们跟我来,包管叫他收了这个痴心邪话。"接下来,黛玉宝钗直面宝玉,把宝玉"悟禅机"逼问地无处可逃,无言可对。最终,宝玉"低头认罪":原来他们比我的知觉在先,尚未解悟,我如今何必自寻苦恼,又笑道:"谁又参禅,不过一时顽话罢了。"说着,四人仍复如旧。

      我曾多次说过,红楼梦在章法结构上,有极其严密的对称性。我们看上面叙述,就可知宝玉弃钗为僧,然又幡然悔悟。--当然,我们把"上面叙述",称之为伏笔也罢,伏线也成,但归结一点,是雪芹写出了宝玉弃钗为僧后不久,即还俗入世。

      附:宝钗念给宝玉听的《寄生草》,实也能证明宝玉当和尚不几天,便"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宝玉命运与鲁智深当和尚,在某一点上,有其相似之处。

      曹雪芹安排宝玉弃钗为僧后,又还俗与湘云成婚,此无疑表明曹雪芹对空门的彻底批判和坚决否定,而脂砚也不止一次地说宝玉"始终跳不出情榜"。宝玉"登仙"后,以"情不情"盖棺论定,而决非以遁入空门当和尚告终。

      至于有个别读者要说,黛玉死后,宝玉娶湘云,是否合适?这个问题,红楼梦中有明确解答。第五十八回,藕官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宝玉听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这段话,清楚地表明宝玉在黛玉死后,娶湘云为妻,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在伟大作家曹雪芹的头脑中,绝没有封建贞洁观、道德观。

      本文写到此,暂告一段落。--当然,内容丢三落四,很不全面,好在我有一篇《红楼梦探佚之二·从史湘云嫁宝玉说开去》发表在先,故本篇就算是它的一个补充吧。

      最后,让我谢谢各位读者,并谢谢大家!

      王根福冯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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