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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起波澜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两个月过去了,春晓共收到了两封来信,也发出了两封。她每天上课下课,业余时间搞搞时装设计,也还算充实忙碌。只是,贤斌哥走了那么久,她一天比一天地想念他。那种思念的感觉,有时候缥缈,有时候真实,有时候又是缥缈和真实混合在一起的,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她的情绪,仿佛一条无形的百足虫,牢牢地攀附在她的心房里,时而动一动足,时而翻个身,时而做着激烈运动······她就这样被心里的思念之虫扰得日夜不宁,一天更比一天憔悴。
之前在一起时她还并不知道自己竟爱他到如此地步,原本只是以为爱慕他叫人无法抗拒的英俊外表和骨子里散射的雍容气度,爱慕他沉稳内敛宽宏儒雅的性情;原本只是以为把他当作精神上的支柱,仰视他,倚赖他而已。但在初尝了禁果之后,除了这些之外,又增加了一条更致命的,那就是女孩子最讳莫如深的情爱。在她还是处女的时候,她总是想当然地把那些男女之事想象成不太体面的或者是不太好的事情,但具体男女之间到底是哪些事她又不得而知了。反正,大家都说女孩子要检点,要离异性远一点,要对成年男性有防范之心等等,她也就一直这样做了,也没个人可以教她,除了玉梅外,她几乎从未和任何人沟通过那些事,而玉梅也不过是和她一样的天真少女而已。进入青春期后,在荷尔蒙的刺激下,她又悄悄地对那些事充满了不安的好奇和想要一探究竟的渴望。说到底,对于两-性之事她纯粹只有一些朦朦胧胧的胡乱猜测,根本就是一无所知。在屏风山上,她才生平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了男性最玄幻的部位,还是无意识地,也算是勉强对男性有了一丁点儿表象的了解。直到第一次真正全方位地接触过他的身体后,她才真正地了解到,原来,爱情除了最表象的语言表达外,竟然还有一种更深层的□□表达。在那一刻,她才真正体会到水乳-交融身心合一的快感。原来,两性之事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般龌龊,反而是迄今为止她认为的世界上最愉悦的体验了。自那次之后,她更加地迷恋他,简直迷恋他迷到了骨子里。如果说从前对他的爱都是朦胧而抽象的,那么现在,一切都具象了。她想他,想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位,眼睛,鼻子,头发,心跳,气息,笑容,声音,毛茸茸的腿毛······还有他进入她身体后的每一个颤栗的深情表达······这一切都深深地烙在了她的心里,流进了她的血液,叫她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如同一个初吸鸦片的瘾君子般,严重地被俘虏了。当她终于认清到这一点时,他却早已去了大洋彼岸,不可触摸了。于是,她只能在每个深夜里辗转反侧,思念他回忆他,为君消得人憔悴了。
这天晚饭时她一个人闷闷地坐在食堂里扒拉着米饭。一抬头,张国庆正急匆匆地朝她这边走过来,似是专门来找她的。最近一两个月他经常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她视线里。有时候是在校园的某一条路上,有时候是在图书馆里,有时候是在她寝室的附近,遇到最多的还是在食堂里。他的气色看起来比以前好了很多,偶尔还会笑一笑。前几天她和晚珍在路上遇到他,她还开玩笑地问他说:“怎么觉得你最近有点儿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样子?连面瘫的症状都好转了不少,是不是谈恋爱了?”
他一听就噗嗤笑了,还特别妩媚地嗔了她一眼,回复说:“我有面瘫吗?怎么我没觉得?”
“你自己当然是看不到自己啦。你不知道你以前那张脸有多难看,好像谁都欠你二百吊似的。”晚珍也插嘴调侃他。
“那我以后多照照镜子,争取努力矫正过来。你看,像这样行么?”他说着做了一个夸张的微笑的样子出来,活像漫画书里乐呵呵的小明。
“哈哈哈,其实你还是蛮可爱的嘛!”春晓笑坏了,很少看到他这样做鬼脸。
“我一直都很可爱的呀。只是······没人注意到而已。”他稍微扫了眼晚珍,略略犹豫了一下。如果不是晚珍在,他一定直接说:只是你没注意到而已。
春晓翻着白眼对晚珍说:“瞧瞧,说他胖还喘上啦!”
晚珍只是莞尔一笑,半娇半媚地斜视了他一眼。她的这一眼有着无穷韵味,颇耐人寻味。春晓立刻从中捕捉到了一些切切实实可靠的信息。她知道,晚珍对国庆一直都蛮有好感,她也总是尽量配合他们两个,虽然明知道玉梅也曾暗恋过他,但那不过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又加之双方都在异地,可能性就更微乎其微了,没准儿玉梅早都移情别恋了。所以,她觉得这样做也并不算是背叛老友,反而是玉梅的那句‘肥水不流外人田’一直牢记在心,深受影响。
张国庆低头腼腆地笑了一下,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春晓又向晚珍挤了挤眼,鬼鬼地道:“其实他这个人就是外冷内热,看起来冷冷的,其实心地比谁都更好。”
“也不一定,那要看对谁。”张国庆突然闷闷地回了一句。
他这话怪怪的,搞得本来和谐愉快的气氛忽然间沉默了。春晓想方设法地在晚珍面前说尽他的好话,他却不解风情,还跟她顶雷,气得她顿脚发狠地对着他骂道:“嘿,你这个国庆,怎么好一阵坏一阵的?”又转向晚珍,歪着脑袋伸出一根手指头,像根指挥棒似的在他们俩之间一阵乱点,气得磕磕巴巴地说:“你你你你,好好修理修理他,我,我就不陪他费费唾沫了。拜拜。”说着竟兀自转身,匆匆走掉了。这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任性的背影,下意识地相视一望,又迅速背转身去,好似大街上两个分别低头赶路的陌生人,迎头相撞又迅速弹开,真是尴尬死了。
春晓的意思晚珍是懂的,所以春晓一走,她的脸就红了。而国庆更懂春晓的心思,他也知道她一直在刻意逃避他的感情,所以,他每一次靠近她都是小心翼翼地,生怕造成她心理上的负担,让她觉得不自在。但同时,他的小心翼翼也渐渐造成了他心理上的阴影,觉得喜欢她成了一件见不得光的事情。直到那次在餐厅里,那个赵贤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她强行拉走之后,反而促使他认清了形式,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他可以名正言顺地追求她,而自己不可以?为什么他能光明正大地喜欢她,而自己只能偷偷摸摸地暗恋?若论感情,他们从高中就已经认识,而且,还一起经历过风雨苦难;要论诚意,他心甘情愿放弃了北大的顶级大学,只为天天见到她;要论品貌,他也是法学院里顶呱呱的人才,也有大把的女生向他秋波暗送,顶多只是比他稍微矮小一点点;要论前途,他也是未来可以预见的堂堂大律师。这么一比较,心里豁然亮堂了许多。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明人不做暗事,直截了当地向他发出了挑战。看到他那副混世霸王一样的嘴脸被气得歪歪的,哈哈,真是开心,痛快!还从来没那般痛快敞亮过。从此,他的心理负担完全消失了,不管春晓的态度怎样,他只管喜欢她就好了,哪怕依然只是暗恋,他也觉得这种暗恋仍是满满的幸福。他还并不知道他的情敌已经去了国外,还以为他正在和他公平竞争着呢。
春晓一走,张国庆又不主动说话,气氛确实很尴尬了一阵。但晚珍也是聪明人,并不是看不出他对春晓的感情,只是,她站在旁观者的立场,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春晓的事她是再清楚不过了,她知道春晓不可能喜欢他,就算喜欢他,也只是另外一种感情,那种感情区别于男女之情,也区别于他喜欢她的那种感情。春晓的心只属于她的贤斌哥一个人,这一点晚珍比他更清楚。所以,她不吃他的醋,觉得那醋吃起来也毫无意义。她是个务实的人,从这一年与他断断续续的相处和观察来看,她深以为他是个重情义的人,她的看法与春晓的完全一致,跟了这样的人,这一辈子保准错不了。所以,她不急,也不躁,默默地等待着机会。她坚信,只要她能守,能等,总有一天,他会醒悟,会发现自己,那个时候,就是她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时候了。
“你,你看到春晓手上的戒指了吗?”晚珍没话找话地说。
“戒指?什么戒指?”国庆疑惑地反问。
“就是左手中指上戴的钻石戒指。那是她男朋友临走前给她亲手戴上的订婚戒指。”
“······”很明显,她的话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张国庆果然一无所知。他愣了一阵,忽然情绪激动地抓住她的两只肩膀,表情狰狞,真愣愣地瞪着她的眼睛,问:“你说清楚,哪个男朋友?什么临走前?”
晚珍早有预料,以柔克刚地将一只手放在他抓着她的手背上,略微皱了皱眉,解释道:“还能是哪个?就是那个在餐厅里向大家申明自己才是春晓未婚夫的那个赵贤斌。那之后没几天就去了英国。”
张国庆的牙帮子咬得紧紧的,表情极其难看。半晌,他放开了她,像一头受伤的狼般深深地垂下头去,语调凄冷似问似叹道:“这么说,她真的订婚了!”
“是的,那几天,春晓有一整夜都没回宿舍。”晚珍在细心地观察着他的表情变化。
他低垂着头,一言不发。但晚珍能看到他的胸部在微微地颤,两只手也捏成了拳头状。她觉得,这个时候他一定需要一段独处时间,所以,就随便找了个理由,告辞了。她知道,这个时候的他不需要任何人在他身边,就算她还赖在那里,也不过是个障眼物而已。只有他的心里彻底清醒了,放下了,他的眼里才能容下别人,她才有机会走进他的心里去。
当然,春晓能想起的只是她走之前的前半段,她走之后发生的事就不清楚了。她不知道这会儿张国庆急匆匆地来找她会有什么事,看样子脸色很不好。果然,他一来,就自顾自地坐在他对面,面色阴沉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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