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辰吉日宜私奔

作者:汝死我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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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鞋的淫威


      夏姬不要的东西,却白白便宜了粉鞋。

      第二天,吃早饭时看到粉鞋容光焕发,随口赞了他一下:“今天脸色不错!”

      粉鞋摸着脸,粉红脸颊上的美艳光晕差点闪下了我的狗眼,暗藏嫌弃之心,稍稍挪得离他远些,实际是,我们同桌吃饭,即便挪得再远,也不可能挪到屋子外面去。

      粉鞋一顿早饭吃得如此眉飞色舞,表情丰富,极力想引起我的注意,但现在满脑子都是夏姬是否会讨厌我看不起我之类的猜测,再加上昨晚胸口疼了一整晚,头疼的要命,哪有心情和力气扮演粉鞋的情人——崔易!

      数日来的朝夕相处,粉鞋的恶劣本性已经赤裸裸,毫不遮掩的向我展示出来,平常动不动就让我假扮崔易诈尸,抱一抱亲亲这还都是小事,最可怕的是,粉鞋的行动能力逐步升级,提的要求越来越离谱,竟然还要亲身传授我崔易当年的床头十八式,实在是我的接受能力有限,捆绑什么的,真的无能啊~还好我拼命护住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贞操,床上有骚扰,我睡床下还不行么,而且我越来越坚信,崔易的真正死因不是得病,而是过劳死!

      “要死啊!一大早想什么呐!人家跟你说话听到没有!胭脂,再给我买一盒!这盒人家舍不得用,要藏起来……”粉鞋捏着我的耳朵娇怨道。

      “你说什么?胭脂!”猛的回过神来,他说的,不会是那盒凤凰丹寇吧!怪不得粉鞋凑过来时香味那么熟悉。

      “就是给你换药时,从你身上搜出来的胭脂啊,本王好喜欢好喜欢嗷!诶!你该不会是看上本王了吧……”粉鞋兴奋的不得了,竟然一脚踩到桌子上,那动静大得,吓得我将心思完全从夏姬身上拉回现实。

      “你……你说什么……”我嘴角都在抽抽了,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但看粉鞋一脸期待答案的样子,那我现在扮演的是自己!?还是那个自己死了也不让别人活的崔易?

      粉鞋眯着眼,粉红的双唇迅雷不及掩耳在我脸上飞快掠过,湿湿的印子晾了好久才干, “哎……果真看上本王了,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本王从小就长得如此花容月貌,艳丽无双……”

      粉鞋此刻一条腿豪气万丈的踩在桌子上,伸着兰花指,从袖子里轻扯出一块丝巾,我见犹怜顾的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跟我说着他如何用美貌祸国殃民,扰乱宫廷,破坏人家家庭的光辉事迹。

      埋头扒自己的饭,却瞧见他手上,随着丝巾一起拽出来的东西——果然是昨天买给夏姬的胭脂,夏姬不要,又塞回到我身上。完了,果真被她讨厌了,不要啊!一把抢过胭脂,夺门就跑。结果,跑到一半,身上一沉,面朝下狠狠被人踩在脚下,门口有人听到动静伸头过来看热闹,粉鞋一脚踹门上,大骂,回家看你爹妈去~~凶神恶煞的骂完,转脸又是一副被人抢了胭脂的受气小媳妇样儿,可是——他的脚下,踩着人,才是被欺负的那个,痛……痛得快无法呼吸了,伤口还没好全呢!

      “洛雪生,你说你是不是个男人,送了人家东西现在又回来抢,想死啊你!”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不敢了不敢了不敢了!”连声求饶,只要他肯从我背上下来,要我做什么都行。

      粉鞋调戏大姑娘一样,开始了几乎每次我得罪他必上的戏码,那就是由我扮演崔易说些恶心巴拉的话,这些都是由粉鞋事先写在纸上,用武力指导我背熟的,还说这些都是崔易活着的时候,每天都会对他说的。

      认命的叹了口气,故做崇拜状,用尽最大力气喊:“美貌与智慧并重,文治与武功齐飞的王爷啊,你的光芒好比晨曦,您的——!”

      “不是这个,换一段!”

      “美艳不可方物的王爷殿下,您的眼睛就好似……

      “也不是这段,换一个!”

      苍山的雪~~我的泪啊~~~当初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为什么——在心中呐喊一万遍!

      泪流满面的被他踩在脚底下,没有人格,没有尊严,苦苦哀求:“大慈大悲的北国王爷啊,到底是哪段儿啊,这崔易也太有才了吧,能想出这么多词儿~~您就当我是个屁,放了我吧!我一界猎户人家的小儿子,何德何能有这个荣幸被您踩在脚底下呀!~~我要是这样被你踩死了,我爹问起来我是怎么死的,我都没脸托梦告诉他啊……”

      万万没想到啊!因为崔易的死,最最伤心难过的人竟然是我,崔易啊崔易,在这么下去,我只有去挖坟了!

      粉鞋终于大发慈悲,从我身上下来,当背上的压力猛然消失的那一刻,只听咔嚓一下。

      “我呀……从小因为长得特别可爱,所以留在后宫中养大,身边的宫女和嫔妃都喜欢打扮我,反正又不是长子,所以活得倒也轻松,因为皇嗣中没有公主,只有两个皇子实在无趣,所以父皇也时常称赞我女装的样子。

      而我呢!秉性也不知像谁,从小这好胜心和妒忌心就特别强,后宫有哪个妃子受宠,我就嫉妒她比我美,那怎么行!本王一定要盖过她们这帮庸脂俗粉,让所有人只为本王的美丽倾倒,总之,当时我就是抱着一定要兴风作浪一番的想法,比我漂亮的都去死吧!得宠的都是长相连二皇子都不如的丑八怪!

      但是,当我成人后,父兄都劝我改掉女装的坏毛病,还有女人专用的言辞和口吻,那些从前被他们百般纵容的习性,一下就变成给皇室蒙羞的坏东西,见到我就躲得远远的,那些大臣也背地里对我指指点点,说我是北国的耻辱和丑闻,这些我是都知道的,可是,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的呀,我还是那个我,为什么要为了迎合他们的口味,做成另一个人。我喜欢女人,喜欢男人,喜欢胭脂,喜欢绣鞋,喜欢说话时拖长长的尾音,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粉鞋说着,用手指戳了戳我脑袋,看我死了没有,勉强一摆手,告诉他我还没死透。粉鞋轻笑出声,静默了很久,用从来没有过的温柔口吻,摸着我的头发喃喃自语:“洛雪生,你是头一个送我绣鞋,还送我胭脂的,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样挺好的!没有什么要改的对不对!”

      讨厌,突然听到他没由来的说到这段,心里竟有些替他难过,完全忘记自己现在趴在地上动弹不得是谁造成的。只为自己曾经,好像,似乎,也劝过他不要这样涂脂抹粉的话感到懊恼,但他说的对啊!为什么要因为别人而改变自己?

      “你怎么不说话,地上凉,你打算躺多久?”

      “腰断了——”

      对于粉鞋的过去,我了解的的确不多,竟想不到在他作为一个男人,艳丽得如此不着边际的顽主外表下,也掩藏了这么多的不屈和隐忍,果然事事都不是尽如人意的,猎户儿子如此,皇帝儿子亦如此……

      粉鞋知道我没钱了,塞了一大把银票让我再去给他买胭脂,当然,被我抢回的胭脂,最终还是落到了他手里。粉鞋白天都很忙,用分筋错骨手帮我扶正腰骨便急冲冲的出去了,整个紫藤院都各有各的忙,每个人都在为生存忙碌,这让我闲得有些坐立不安,便想起回了客栈看看,不晓得猿七的尸骨处理掉没有,还有那一树诡异盛开的桃花!

      在糖衣巷子张望一番,没有异样,便壮着胆子进去。

      回到熟悉的客栈,推开熟悉的木门,入眼的就是满数艳红的桃花,还有扑鼻的,桃花特有的香气,只是没有当初绽放时那么鲜艳,似乎……开到尾声了……

      整个客栈空荡荡的,猿七的尸骨显然被人拾走,桃树下原先沾满血迹的地方,被人用黄土均匀掩盖,新旧土壤的颜色非常明显。走到内院,阴暗角落里的神龛上空空的,鲜红嫁衣不见了,我知道那是白无双穿走了,桌子上还有一封信,蒙了薄薄的尘,似乎有些日子了,看落款,竟然是白眉翁给我的!

      展开信,还真是白眉翁写给我的——

      “洛公子,承蒙你多日来的照顾,前几日不孝女无双托梦,说自己心愿已了,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了,我们夫妇在这里逗留了太久,也是时候离开,公子大恩大德,我们夫妇无以为报,这间客栈权当做是送给公子的小小心意,望洛公子一定笑纳。

      洛公子是慈悲之人,老天自不应厌,定有善终,以公子之聪慧,想必早知道我们老两口不是常人,现在我们已远去,自然再不会回来搅扰公子,请公子安枕无忧。公子菩萨心肠,还望善待我们的外孙,他的尸骨我们片寻不着,只怕他调皮,有心躲藏,不肯跟我们老两口离去,不便之处,多多包涵……”

      信笺的最后,是不尽的道谢和一张发黄的客栈房契,顺便告诉我去哪里能找到九叔。

      外孙?哪里跑来个外孙,低声自问,完全没有察觉,头顶上纷飞的花瓣多起来。

      “慈悲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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