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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章
郑姝月那晚确实送王越回家了,但是她不傻,打了辆车将王越送到家楼下后,打了个电话叫他的家人给他接走了,都没给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
“所以你把王越送回去后就去找陆献了?”林霁晓问。
郑姝月“嗯”了一声,欲言又止,将手握拳挡在嘴前,但那笑意还是藏不住从眼角溢出。
林霁晓顿时猜到什么:“那你们昨晚……”
郑姝月用手捂着放不下的嘴角,偏过脸点头:“嗯。”
林霁晓第一次见到郑姝月这样神情,在她的眼中,郑姝月像个为爱冲锋的女战士,爱恨都热烈,从来不像今天这般脉脉如流水。
郑姝月的经历将她塑造成一个勇敢、坚定的姑娘,时常让人忘记她其实还是个只有21岁的小女孩。
林霁晓很高兴能见到她的这一面,毕竟在这个推着你长大的世界里,做回小孩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遇见一个能让你做回小孩的人同样也是。
“那这一次你们还要像从前那样么?”林霁晓小心翼翼地询问。
郑姝月摇了摇头:“不,陆献说了,这一次我们不要再藏藏掩掩的了,他还说今晚要请大家吃饭,把我们的事告诉大家!让所有人知道,我们现在在谈恋爱!”
郑姝月忍不住越说越兴奋,声音越大声,引来几个顾客好奇的眼光,林霁晓拉住她的手,“嘘”声说:“好啦姑奶奶!再说下去全世界都要知道你们谈恋爱啦!”
晚饭点到,几人准备从“静海”出发前往陆献订好的饭店,这其中除了当事人外,只有林霁晓知道发生了什么。
马小野趿着拖鞋,往沙滩外走:“你说今天还真是奇怪哈,献哥平时连饭局都不参加几个的人,居然主动请客了!你知道为啥不?”
郑姝月和陆献走在部队最前方,沈一屿关店门被落在后面,马小野和林霁晓在中间走着。
林霁晓故意逗他:“为啥?”
“我问你呢!”马小野说。
林霁晓听后笑道:“你不是说这附近就没有你不知道的事么?怎么?不知道你献哥今天为什么请客啊?”
马小野努努嘴:“我问了,他不说。”
林霁晓装蒜:“那你都不知道的事,我肯定更不知道了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往外走,忽然逆光中跑近一个人影。
林霁晓借着昏暗的光线,认出来人,正是罗薇。
她神色慌张,说话上气不接下气:“马……马小野。”
尾调甚至带上了哭腔,这令马小野有些失措:“你……你怎么了,别着急,慢慢说。”
“我……我出来遛糯米,然后来了个电话,我就那么一小会儿地时间没看它,它……它就不见了!”
林霁晓这才注意到罗薇手上的遛狗绳。王霖周婧夫妇平时经常带着糯米来这附近散步,而今天她听闻他们已经启程开始蜜月之旅,罗薇应该是帮他们出来遛狗的。
“你们有看见过糯米吗?”罗薇急切地看着林霁晓和马小野,多么希望能从他们的口中听到肯定的回答。
但很可惜他们从始至终都没看见过糯米的身影。
“怎么办,明明这附近我都找过了啊糯米它还能去哪?”罗薇急得手抖止不住颤抖,泪水悬在眼眶里,“我不会真的把糯米搞丢了吧,这我哥回来我得怎么跟他们交代啊,完了,我……”
林霁晓急忙安抚她,阻止她的思绪再往坏处飘:“你先别急,这样,你先回家看看,说不定糯米是往家跑了呢?这附近交给我们,我们帮你找,有消息了我们及时联络。放心,镇子不大,糯米对地形也很熟,不会跑丢的。”
有了林霁晓这话,罗薇像吃了颗定心丸,至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她抓着林霁晓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好的霁晓姐,那我现在先回家,有消息了请你们一定一定联系我!麻烦你们了!”
林霁晓后把消息同步给了众人,饭局取消,五人兵分五路投入到寻找糯米中。
象盱镇大路不多,更多的是各种弯弯绕绕的曲路和街巷,像血管一样彼此连接,遍布小镇,这样的路况找起来最困难。
林霁晓用手机照明,一条条巷子挨个搜寻,有些巷子已经很老了,两旁的住宅闲置着不住人,林霁晓呼唤着糯米,声音在空旷的巷子回荡。
忽然,她脚下踢到什么,滚到墙边发出金属清脆的声响。
她循声看去,那是一个滚轮,轴心处连接着一截撑杆,刚才的声响正是撑杆撞击墙面发出的。
林霁晓将其捡起,拿在手中看了又看,觉得好不眼熟,就在这时,从某个角落突然传来阵响动,只一瞬,但被她精准地捕捉,那是种类似桌椅被挪动发出的声音。
“糯米?是你吗?”
林霁晓的右手边正有一座被荒置的老宅,大门虚掩。
她边说边推开门,院子里落满了枯叶,角落里摆着几件废弃的家具,衰败的画面刻满沉寂,一个活物的影子都没见到。
正当林霁晓怀疑刚才的响动只是她的幻觉,一个身影倏然从黑暗中腾起!朝她扑去!
林霁晓反应过来时,口鼻早已被人用布料捂住,挣扎之间,她逐渐失去意识……
再醒来时,眼前早已是完全不同的景象。
“这是哪里!”
林霁晓被扑鼻而来的腥臭味呛到,这看起来像是一个简易搭建的仓库,四五十平方,角落堆放着笼子,关着数不清的狗,这些狗的状态很不好,奄奄一息,仓库正中间吊着一个惨黄的灯泡,映出地上干涸的黑色血迹。
墙边摆着一个破掉露出里芯的皮革沙发,三个男人察觉到声响,恶着脸看向林霁晓。
林霁晓一眼就认出,那坐在中间的,居然是她的旧仇人孙聚财!
显然孙聚财也已经认出了她,林霁晓被绑在椅子上,孙聚财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向她走来:“好久不见啊,小妹。看你这眼神,认出我了吧?”
“你到底想干嘛?”
孙聚财脚步停住,和其他两个人像座大山挡在林霁晓面前,将她罩在黑暗中:“我干嘛?我没想干嘛啊!小妹,你别老把我想得那么坏啊。虽然我很想找你算帐,但是今天严格意义上来讲,可是你主动送货上门哦。”
“孙聚财,是不是你?是不是你把糯米抓走的!”
孙聚财看着林霁晓在椅子上挣扎的样子,她挣扎得越狠,他笑得越猖狂,脸上堆起令人作呕的沟壑:“糯米?你说狗吗?我听你找了一路,怎么样,是不是找得很辛苦啊?是哪只?这只吗?还是这只?”
他随手从地上抄了根棍子,甩着戳向笼子,被戳中的小狗发出痛苦的呜咽声,迅速连成一片。
“停!你够了!”
“我够了?我他妈一点都不够!”孙聚财围着仓库转了半圈后回到林霁晓面前,用棍子狠狠地戳着她的肩胛,“老子因为你吃了多少苦头你知道吗!我呸!你怎么还敢在我这里大呼小叫的!”
他最后一下戳得用力,几乎要把林霁晓从椅子上掀翻过去,林霁晓痛到仿佛灵魂都被抽走,缓了很久很久后,才感觉意识慢慢重新回到身体。但她的嗓子却像被塞住一般,吐不出话,只能用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孙聚财。
孙聚财看着她这幅无还手之力的样子,心里就痛快,还打算继续挑衅,口袋里传来震动。
他掏出手机:“喂,嗯,就那棵槐树,你埋那底下就行了……你搞清楚,现在是你们求我办事,你们她妈还想不想再见到那女人啊?”
林霁晓越听越不对劲,抬头看去,孙聚财和人打电话,用的竟是她的手机!
“你……”林霁晓嗓子立刻泛起一股血腥味。
“嗯,行,我们见到钱了再说。”孙聚财不慌不忙挂断电话,重新来到林霁晓面前,挥着手机,“感动吗?那聋子一家要花钱来赎你了。”
林霁晓用尽全身力气,将被绑住的腿向前一蹬,却没伤到孙聚财分毫,落了个空,浑身的血液像在沸腾后骤然冷却,袭来一阵晕眩。
“你这是干嘛?你不应该高兴吗?”孙聚财说,“你放心,我没想把你怎么样,为这点事搭上条人命不至于。我呀,就想和我兄弟搞点钱花花。”
“你猜,我要了多少?”孙聚财比了个手势,“这个数,一百万!那小子说给就给了!真不知道该说是你们感情深厚呢,还是那破生意赚得真不少啊。”
孙聚财说着说着笑容突然凝住,啐了一口痰,用脚在地上抹开,他始终站在背光处,林霁晓看不清他的神情,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处传来。
“妈的真气人啊,诶你说这老天是不是天生这么不公平啊,那没爹没妈的死聋仔都能拿出一百万了,我凭什么混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艹,真他妈恶心,这人生真他妈恶心……”
林霁晓就这样看着他,过了很久才张口,这时她的声音已经虚到像是飘在空中:“我说,不是人生恶心,是你恶心。”
孙聚财没听清,凑近:“你说什么?”
林霁晓对着他的耳朵,重复了一遍:“不是人生恶心,是你,是你恶心。”
孙聚财没想到林霁晓都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还要用这种方式来羞辱他,顿时气血上头,挥起手就要落在林霁晓身上。
就在这时,大门被人从外面霍地推开,郊外的冷风灌进,耳边瞬间嗡嗡作响。
孙聚财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从身后被人按下。
林霁晓意识的最后一幕,是沈一屿从远方嗡鸣的红色警笛冲向她,她浑身轻飘飘的,像落在一块温暖的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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