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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马超VS马军
我叫马超,作为一个杀手已经第七个年头了,却没有七年之痒。马超这个名字,在杀手中应该可以排到两百名以内,全球的。当然,这是我努力的结果。认识我的同行都叫我“阿超”,不过最近熟人越来越多。我喜欢有名声,但是不希望太多人知道我的名字。
我的大半生,到目前都和杀手有关。我进入培训中心,才十六七岁,到毕业时也很年轻,不过二十二岁。今年我二十九岁,即便在杀手行业,也属于相当的面嫩,不过任何人,看过我的枪的人,都已经去了天国或者下了地狱。或者某一天,我也是要下地狱的吧?
我是个低调的人,越来越低调。因为每一天每一天,都有新手出现,随着新手的扬名,每一天每一天,又都有老手消失掉。我不希望自己变成其中一位消失的老手,也不愿意承认自己还是个新手——杀手行业就像一块生姜,姜越老越辣,杀手是越老经验越丰富。
可惜,事物总是有规律可循的。即便是善战的螳螂,一辈子捕蝉杀蝉,也有黄雀在后的时候。杀手再厉害,他/她也逃脱不了大自然的召唤,生命的轨道,到时候是时候,到站了人就得下车,就是这样。一个杀手很骄傲一辈子杀人没被人杀死,他/她还是会死。
所以,很多杀手喜欢挥霍。有的挥霍时间,有的挥霍金钱。前者有定量,后者得来容易。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被嘲笑的,世界上还有不少的人挥霍□□,挥霍精神,出卖灵魂呐。杀手作为精神压力蛮大的特种行业,又时刻要求要有职业操守,杀手也是人啊。
Kenny挥霍时间,我知道他在澳大利亚有一块地,不过不知道具体在哪。澳大利亚,亏他想得出来。那里人口稀薄、地理偏僻,有些小镇竟然没有殡仪馆,死个人得先冷藏了,等过两天联系上直升机才能把尸体火化,死人都要被运来运去折腾,死也不安乐。
我挥霍什么?我既没有挥霍时间,也没有挥霍金钱。我不舍得挥霍时间,虽然我想放慢脚步,但是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我知道自己无法停下来了。我也不愿意挥霍金钱,金钱无法买到我想要的东西,金钱买不回我与我爱的人的时间,买不回我爱的人的生命。
我爱的人叫做亚美,她一头披肩发,人瘦瘦的,大眼睛,很有精神。亚美喜欢唱歌,不过歌喉不怎么样。她只比我小两岁,可是她长得高,看起来和我年龄差不多。和我住在一起的时候,她经常下厨,她是素食者,所以她煮的粥十分好吃,不过牛肉就难吃极了。
讽刺的,亚美,这个爱唱歌的素食主义者,竟然也是一名杀手——她是小刀派的。我从来没有试过和她近身击杀。我不敢,本能估计她挺厉害。杀手对于本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家里倒是不常看见亚美用刀具。后来我才想明白了,大概就是因为如此这般。
一个杀手日常工作用刀,她回到家里面,面对着自己的爱人,还愿意拿刀吗?我不知道亚美怎么想,但是我有充分理由猜测出,她是不喜欢拿刀对着她的马军的。马军会讨亚美的欢心,把亚美煮的东西统统扫干净,马军给了亚美关于未来很多很美好很美丽的承诺。
我忘了说,那个和亚美在一起的马军就是我。马超以前就叫做马军。我今年二十九岁,六年前我二十三岁,那时我刚从培训中心毕业不到一年,不久前刚接了第一个单子,也刚顺利完成了第一个单子,马军为此感觉很爽,所以就稍微挥霍了一下属于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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