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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李欢迎的车横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刚刚好抽完第二根烟。
“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也不跟我们说。不够朋友啊。”李欢迎摇下车窗。
她变化挺大的,发型,妆容,甚至左手还纹了一花臂。唯一没变的是眼神,还是十足的精明。
“不说你都知道。你消息真灵通。”我答道。
“上车,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知道李欢迎开了个酒吧,生意挺红火,在这位师大新闻传媒高材生的运营下,更是成了网红打卡点,属于当地人的高端休闲圣地,外地人的旅游景点,不拍两张照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有情调的那种。
一进门,扩音器里就传来驻唱歌手撕心裂肺的吼声。混响,失真开到最大,四和弦往下一扫,然后硬吼枪花。我看了李欢迎一眼。
“别看我。这个驻唱今天试演。他明天就不会在这了。”李欢迎对我耸了耸肩。我点头表示理解。
讲真,刚刚听到那人嘶吼,我差点以为李欢迎想让这酒吧尽早倒闭。
午夜已过,她带着我去了左边角落里的卡座。从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左侧台。台上没人,地上放着一把吉他,还散乱着一团线。
谁会把吉他往地上扔啊。我喝了一口啤酒。黑啤,味挺正,后劲带点苦。
李欢迎和我碰了一杯,台上的驻唱正下场,她趁着欢呼的间隙,踌躇了一下,问我:“你联系过程哥吗?”
“没有。”
“五年了,还是没放下?”
“你讲话能不能不要那么烂俗八点档肥皂剧?”
“行,那我长话短说。程致过得不太好。”
“他好不好关我屁事。”我的心跳得有点快,许是刚上去的电吉他又太燥。
等会……刚上去?
我一抬头,正看到刚刚扔在地上吉他已经被背起来了。
而背他的人,正是我和李欢迎刚刚谈话的唯一内容。
其实我设想过很多次我和程致偶遇的情景。
在凌晨三点的洛杉矶郊区飙车的时候,我想过在下一个拐点撞上他那辆限量版哈雷大滑翔,撞到玉石俱焚,然后一起滚下山崖,粉身碎骨。
我不怕,我甚至很期待。
可当我又踩了一脚油,虎口被手档震到发麻,近乎贴着地面擦过那个九十度大拐角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
在伯克利毕业展演的时候,我演原创《I’m running to you》。那张毕业演奏会的请帖我发给他了,从晚上九点犹豫到凌晨三点,最后手一抖,点了发送。
展演前一天晚上,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满脑子都预设着“他来听我的演唱会”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
我想着如果他真来了,ending的那个E和弦按下去之后,我一定奔向他,像我歌里写的那样,用耳机线把他缠住,打个蝴蝶结,然后问他,我写的最好的歌,你觉得怎么样。
第二天展演的时候,我站在台上,把观众席上每一张脸仔仔细细地剜过去,没有。我不受控制地变奏了一大段。
鼓没跟上,吉他没跟上,贝斯愣住了,演出的最后只有我的琴发出的颓废而绝望的哀鸣。
尽管我知道,这些预设成真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但我就是乐于受虐,乐于在给自己一个大大的希望之后把它撕得粉碎。
我真是自作孽的典范。
即便是刚下飞机的时候,我都在期待着什么。我期待着直接在出口看到程致,我期待着他来看杜林的演唱会,我期待着在推门进入那家涮肉店的一瞬间,看到他斜倚在某个角落热腾腾的蒸汽里,
我期待了那么多脱离实际的可能性,最后却是我最没想到的那种。
他似乎并未看见我,只是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那弹奏电吉他。
我发现他挑染的红发不见了,长发也剪短了,少了几分混不吝的味道,看起来更稳重。
之前在bamboom的时候,他虽然负责了大部分作曲编曲,但并不是核心乐器的位置,玩得是鼓。“最牛的人控最热的场。”这是他的原话。
我没怎么见过他玩吉他,印象中他倒是有好几把,但基本没用过,只是背着。我也有几次问他:“你背着不练干吗?不嫌麻烦啊?”
“装逼啊。”他回答得理直气壮。
现在我明白了,装逼只是一部分原因。
吉他solo还是沿袭了程致冰冷的金属味道,很硬,但也很有旋律感。我在侧面看不到他左手,只能听出来他的把位变换跟玩似的,技术炉火纯青。
“他一直在做音乐,”李欢迎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不停地编曲,制作,几乎合作了圈里所有乐队,也几乎跑遍了所有酒吧和音乐节做乐手,但没有组过任何新的乐队,也没加入过任何一个。”
“那不是过得挺好的么。”
“一点都不好!”李欢迎突然激动得扬高声调,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他再没写过歌。一首都没有。”
这时,吉他声停了。
毫无预兆地,我撞进了那双我魂牵梦萦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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