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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战群雄、临阵托孤
今天咬鱼之战又失败了,以活蹦乱跳的鲜鱼作为晚饭的美梦又一次破碎。
算罢,既然这样,当是顺道洗个澡。古庙实在太脏臭了,害我的身体一直觉得很痕痒,棕褐色和黑色的漂亮毛皮快化成灰白色了,再下去会变为灰狼咧。
清凉甜美的流水,我快乐地游啊游,鱼儿在旁边弹跳着,是逍遥自在的感觉。踢着水花,玩了大半个小时后,整个身体因为浸满了河水而变得很沉重。爬上岸后,第一件事当然是不断的摇头、晃动身体、挥尾巴,周围都是我甩出来的水滴。
这种爽快的味道,对于一只狗来说,是最大的享受啊。
太阳快要下山,天色开始昏暗,是时候快点叨些野果回破庙让他们吃喔。因为赶时间的关系,我在草原上奔跑着,伴随着阵阵秋风,未干透的毛上是爽快的凉意,感觉真舒服。
然而,我却看见视线的尽头是几个正在剑拔弩张的蒙面黑衣人,而被包围在中间的竟是连站都站不稳的李问风!他右手持断剑疯狂乱舞,左手抱着哇哇大哭的小初蓝,以一敌四,陷入难以抵挡的苦战。
流着警犬族的血,我第一个念头当然是去救人。我轻巧地以小跑在草堆中移动,声音就像风吹过野草似的自然。即使我已经在那些黑衣人背后,谁都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根据警犬学校的训练,人类身体上有些要害,尽量的话都不要乱来,否则后果会很严重。不过救人要紧,只好效法流浪狗的不要脸,我从黑衣人的两腿之间穿过,接着一个转身飞扑,咬住那软棉棉的小家伙。
呸呸,超难吃的,才一秒我就忍不住松开口,真要吃些野果冲淡那种臭臭的尿味。而对方经历这男人之痛后,「啊哟啊哟」不停大声哀号,高大的身体一软,连剑都不要,抛了在草地上,双手捂住两腿之间,身体滚来滚去滚个没完没了。
「狼兄!」李问风见我相助,松了一口气,顿时状势大勇,还挽出几个撩乱的剑花,格开了一轮的快剑和长鞭,把剩下三个紧张的蒙面人打得节节败退。
笨蛋,别叫出我的名号,这样大家不就知道我们是认识的吗?我还打算扮成恶毒的饿狼抢走小初蓝到安全的地方嘛,真是的,打乱我这完美的计划。
虽是断剑,却挥得虎虎生风,剑光留影,连棉不绝的银光,擦过了黑衣人的长刀,凌厉地刺上了他的胸部,穿透背部而出。李问风右手一甩,他宛若断线风筝似的往后飞撞到岩石之上,伴随骨头断裂的清脆声,身下慢慢流出了一个血池,眼看是活不了。如此血淋淋的自我防卫,生平第一次见到。
趁着李问风拔剑的空隙,仅余的二人手法更快。 「喝!」其中一人马鞭一勾,绑住了李问风的手臂,反手一拉,把李问风摔到了半空中,狠狠的撞到大榕树上。他左手一松,小初蓝脱离他的抱拥,往山下的斜坡飞去!
「初蓝!」他大声的呼喝,而我拔足狂奔,在远处高高的岩石起跳,好不容易在空中咬住了小初蓝的布包,不加思索,当然是用我的狗肚子保护她。痛死我了,这根本不比跳楼好多少啊。
李问风一时分心,勉强格过了另一人的短刀突刺,但是身体躲避不及,又着了两鞭,脚下野草的尖端闪亮着血红的蜜珠。
他看见我叨着丝毫无损的小初蓝回来,精神一振,一直空着的左手在怀里摸出几只小飞叉,右脚在前,嘴角露出胜券在握的微笑。刚才他只有单手能用,又要保护小初蓝,才会被这些武功平平的人欺压,如今这些人失去这个优势,自是不能再战。
「我……我们暂且放过你李问风,你、你、你明天等着瞧!」黑衣人眼见自己无望取胜,又怕丢脸,吐出这冠冕堂皇的说词后,脚底抹油地溜掉。
不行,要是明天小初蓝还在的话,李问风根本不能专心打斗,他身上如今是一条又一条触目惊心的血痕。长久下去,他一定会败下阵来,非死则重伤,而小初蓝也会有生命危险!
坏东西都走光光后,李问风身子一晃,赫然跌坐在地,背靠着粗大的树干。他硬拖着虚弱之身,一直单靠着信念来苦苦支持,如今筋疲力竭,终于撑不住了。
「狼兄,初蓝她……就拜托你了。」他勉强挤出这句话,脸颊已成死灰,嘴唇一片暗紫,视线摇摆不定,仿佛不是在望着我。
「嗷呜?」我侧着头望住这位侠客,脑海里尽是疑问,不明白他到底想我做什么。猜着猜着,我狗躯一震,该不是……电视剧集里的那个临终托孤吧?
他摸摸我的头,然后无力地握住我那沾着泥巴和草屑的狗爪,诚恳说道:「狼兄,我李问风求你,把初蓝带到镇上,找户好人家收养她……请代替我,一直保护初蓝到最后!」他一时激动,裂开的伤口又涌出不少血液,惨白的月光之下,只见他半边衣袖已染成一片深黑色,触目惊心。
「只要分开……也许我还能够全力一战。」他似乎真的认为我会听得懂他在说什么,居然想说服我离开似的。的确,我亦有带走初蓝的想法,不过我并不打算救了她后,就任由伤得乱七八糟的李问风独闯龙潭。
我轻轻咬着小初蓝的布包,往斜坡之下奔去。我回头一望,大力地摇摆着尾巴,一动也不动的李问风凝视着我。他凄然一笑:「狼兄,有缘再聚。」
诀别以后,小初蓝没有哭泣,大概是以为我又和她到什么地方玩吧,因为这不是第一次我叨着她到处乱跑。
该怎么办?
随便问任何一个城市居民都知道要做什么──人命关天,当然是要报警了!
叨着小初蓝下山,我得快点找警队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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